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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擴大對於香港、澳門高等院校學歷採認

1.由於近年來澳門高等教育發展快速,為滿足我國國際學術 交流及人才移動之需求,及符合國際開放潮流俾與世界接軌,並擴大招收澳門學生來臺就讀,經本會積極協調主管機關教育部研議,教育部已於102年12月27日正式公告擴大採認澳門高等院校學歷,原先僅採認澳門大學之學士學位,現擴大採認至博士學位;另新增採認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遊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3所院校所頒授之學士學位,澳門各界對此均表高度肯定。

2.為促進更多香港學生來臺升學,經本會協請教育部全面檢視對於香港專上院校之學歷認可名冊,教育部已於104年3月4日公告修正「香港專科以上學校認可名冊」,增列「明愛專上學院」、「明德學院」、「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以及「職業訓練局-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學院」等5校,並採認至前開學校所授予之學士學位,自即日生效。本次擴大採認香港專上院校之學歷,應有助於臺港高等教育進一步之交流與合作。

3.為符應高等教育學習趨勢之發展與國際學術交流之多元化,本會持續協調教育部於108年2月1日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不僅放寬修業期限達3分之2者,得以同等學力,申請入學大學就讀;並放寬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歷規定,使港澳學歷採認更具彈性,期吸引更多港澳學生來臺就學。

效益:增進我與港澳高等教育學術研究人才之交流與互動,除吸引優秀港澳學生來臺就學,亦有助於我國高教與國際接軌,以及本國籍優秀學生回流,活絡人力資源,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