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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業務

貳、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二、 文教業務

(一) 研修兩岸文教交流相關法規

為延攬大陸人才,並顧及來臺定居者之工作權,協調相關機關放寬來臺定居之大陸人士擔任教職之限制。同意渠等在臺設籍滿兩年,且併計在自由地區(包括臺灣地區)期間合計滿十年,即可擔任大學教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及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以增進渠等在臺停留之意願,俾供獻所學。

修訂本會「獎助大專院校開設兩岸關係研究課程作業要點」及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補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講學及研究」、「補助學者專家赴大陸地區講學」、「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獎助研究生赴大陸地區研究」等四種作業要點。

審議新聞局因應「出版法」之廢止所修訂之「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使出版品定義更為明確。

修訂中華發展基金「獎助在大陸地區出版之臺灣著作作業要點」及「補助大陸地區人民出版學術著作要點」等部分條文,以鼓勵兩岸相互出版著作,傳承中華文化。

修訂中華發展基金「兩岸關係暨大陸新聞報導獎設置要點」部分條文,減併獎項及增設獎座,以提高得獎殊榮。

參與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研訂「原住民發展法」,提供兩岸少數民族交流政策建議。

東莞臺商子弟學校開幕典禮
89.9.2.東莞臺商子弟學校開幕典禮

(二) 規劃及研議兩岸文教交流方案

八十八年規劃邀請大陸海外學人及留學生來臺參訪、邀請大陸中央及地方教育人員暨官員來臺參訪等交流方案,並研議協助大陸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設校方案。

委託交通大學辦理「新興傳播科技對兩岸大眾傳播交流之影響」研討會,以為未來推動兩岸大眾傳播交流之參考。

(三) 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增進彼此瞭解

辦理完成兩岸學者論壇(五梯次)、兩岸研究生校園論壇(二梯次)、兩岸大學生研習營(五梯次)、兩岸高中生冬令營、大陸寧夏自治區高中校長來臺參訪、大陸體育院校及科研人員來臺參訪,以及兩岸自然科學教育人員來臺參訪。

邀請大陸出版業主管官員及事業負責人來臺參訪:如委託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邀請大陸「新聞出版署」副署長于永湛等五人來臺參訪,並舉行「兩岸出版交流研討會」;委託天下文化出版公司邀請大陸出版發行系統負責人來臺參訪,並辦理「兩岸出版發行研討會」,惜大陸人士因故未能來臺,但仍將所提論文彙集印製發行。

辦理「第三屆兩岸關係暨大陸新聞報導獎」活動,以鼓勵新聞從業人員之參與,本次除增設獎座以提高獲獎人員榮譽外,委辦單位銘傳大學並同時於頒獎活動中舉辦「兩岸關係媒體與總統大選」研討會,以促使民眾正視媒體在兩岸關係中所扮演之重要地位。

推動兩岸文化社教機構負責人互訪交流:如委託民間團體於八十八年六月辦理「臺灣地區文化社教機構負責人赴大陸文化參訪」活動、補助辦理邀請大陸地區國家文物局等重要官員、博物館專業人士來臺訪問、及「臺灣地區高等藝術院校負責人」赴大陸訪問等,增進兩岸文化工作者理念交換,增進藝文交流深度。

推動兩岸表演與視覺藝術交流:如推動「漢唐樂府南管古樂團」、「高雄市國樂團」等優秀表演團體赴大陸巡迴演出、委託辦理「一九九九中華陶藝兩岸交流展」活動,於大陸展出我精緻陶藝作品,獲熱烈回響。補助辦理「漢代文化大展」、「明清家具展」、「三星堆傳奇」等文物展覽活動。

增進兩岸學術及文學交流:委託辦理「五四運動八十週年學術研討會」,邀請兩岸及海外華人與會研討,獲學界好評。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兒童文學、詩歌、周易學術研究等文學研討活動,邀請多位大陸作家、學者來臺研討參訪。

兩岸關係及大陸現勢透析-廣播研習會
89.11.29-30.兩岸關係及大陸現勢透析-廣播研習會

(四) 獎助兩岸關係及大陸問題研究

獎助我研究生赴大陸地區研究,二梯次共核定三十七人,實際赴大陸者三十三人;獎助大陸研究生來臺研究,二梯次共核定三十一人,實際來臺者十六人。

補助兩岸學者專家相互至對岸研究:補助我方學者專家赴大陸地區講學,二梯次共核定十九人,實際赴大陸地區者十人;補助大陸學者專家來臺講學及研究,二梯次共核定四十四人,實際來臺者共十六人。

獎助大專院校開設兩岸關係研究課程:共獎助二十五所大專院校開設三十二門課程,以增進大專院校學生對兩岸關係及大陸問題之認識與瞭解。

(五) 進行對大陸地區之研究,增進對兩岸關係及大陸的瞭解

舉辦研討會和座談會:辦理一九九九年全國研究生「兩岸關係與大陸問題研究」論文研討會、舉辦「兩岸體育交流諮詢座談會」、「兩岸科技交流諮詢座談會」、「少數民族交流座談會」、「兩岸宗教交流諮詢座談會」,以及「兩岸出版交流諮詢座談會」,以增進對大陸之瞭解,進而提升交流之深度與廣度,促進交流品質之提升。
專案研究:完成「報紙報導有關兩岸關係暨大陸新聞之研究分析」專案研究、研究「大陸沿海地區重要城市表演場地概況」,並出版專書提供民間參用。

(六) 宣導兩岸文教交流政策

辦理「民間團體大陸事務暨兩岸民間交流事務研討會」二場,邀請相關民間團體進行政策宣導及意見溝通,以及辦理「中央暨地方大陸事務人員兩岸文教交流研討會」,邀請政府單位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以凝聚對政府大陸政策之共識。

委託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辦理「跨世紀兩岸大學生研習營」活動
89.10.16-24.委託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辦理「跨世紀兩岸大學生研習營」活動

(七)鼓勵民間從事兩岸文教交流活動

為鼓勵兩岸民間的文教交流,本會每兩年辦理一次從事兩岸文教交流績優團體之評選表揚活動,八十九年係第三屆,共有一五三個團體參選,經過初評、複評及決評,考量各團體所辦活動達到之交流效果、影響力、持續性及辦理品質等,共三十三個團體獲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