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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事務處業務

民國八十九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十二、澳門事務處業務

(一)結合澳門親我社團及友我人士之力量,積極推動臺澳文化交流

八十九年度本處在澳門國父紀念館多次結合親我社團及友我人士舉辦各項活動,包括慶祝元旦暨開國紀念茶會、春茗酒會、國父孫中山先生逝世七十五週年紀念茶會、慶祝雙十國慶酒會及國父孫中山先生一三五歲誕辰紀念茶會,並於紀念館三樓展覽廳先後舉辦臺灣鄉土水墨畫暨自然人文攝影展、賴信平女士彩墨瓷刻畫個展、陳陽春先生水彩畫展、二000年臺灣大專教育展、黃傑炳、鄭志雲、謝溢奇中西畫展等活動,積極推動臺澳文化交流。

臺北經濟文化中心舉辦慶祝國慶酒會
89.10.9.臺北經濟文化中心舉辦慶祝國慶酒會

澳門國父紀念館舉辦陳陽春先生水彩畫展
89.4.15.澳門國父紀念館舉辦陳陽春先生水彩畫展

(二)提供行政支援,協助完成臺澳航空新協定草簽手續

澳門國際機場的客運量以臺灣市場居首位,據澳門特區政府資料顯示,八十九年臺灣訪澳旅客總數為一百三十一萬一千餘人次,其中從澳門國際機場入境者有七十萬餘人次,佔所有從機場入境旅客八十一萬二千餘人次的百分之八十六點五,頗受澳門當局之重視,故在八十九年十一月底臺澳航約屆期前臺澳雙方即積極進行接觸,並於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正式完成新航約的草簽手續,其中本處除提供人員、電訊及其他行政支援外,並進行授權談判的轉委託法律程序,協助簽約手續順利完成。

(三)促成臺澳著作權保護,為往後建立臺澳協商機制奠立基礎

為促成臺澳間建立著作權保護機制,本處積極與澳門當局進行交涉後,獲特區政府經濟局於八十九年九月十九日致函本處,表示願意依據「實質對等保護原則」給予臺灣地區居民或法人在澳門享有著作權保護,終與我達成協議,為往後建立臺澳協商機制奠立基礎。

(四)辦理「澳門地區臺灣選舉參訪團」活動,增進澳門各界對我之瞭解

為增進澳門地區各界人士對我民主政治發展現況之瞭解,本處特邀請澳門大學教授黃漢強等一行二十人,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國內總統大選期間組團赴臺訪問,訪問成果豐碩,團員普遍對我民主政治評價甚高,認為我部分選舉制度可供澳門地區之借鏡。

(五)規劃及辦理本處新館舍搬遷工作,以應將來擴大業務功能之需要

本處鑒於所使用之原辦公處所設施老舊、空間侷促,已漸不敷業務之需要,爰於八十九年年中開始規劃並奉核可辦理館舍搬遷作業,該位於澳門新口岸「皇朝廣場」六樓的新館舍已完成租賃、設計、裝潢及監工等簽約手續,並自九十年一月二日開始進行裝潢工程,預計九十年二月底完工後本處即可進行搬遷工作,本處並預定於三月一日起正式在新址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