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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民國八十九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十、政風業務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列」及相關規定,政風室司職關於本會端正政風、公務機密及設施安全維護等事項,一年來推動之重要工作如下:

(一)召開政風督導小組會議

為配合澳門事務處成立,修訂本會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定期召開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檢討本會政風工作執行情形,以有效發揮政風防弊功能。

(二)加強重大採購營繕案件監辦作業

為貫徹「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及「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會同會計室、事務及勞務採購等承辦單位加強辦理採購業務監辦事宜,本八十九年計辦理一百三十餘案,適時提醒作業疏失,有效防止弊端發生。

(三)辦理採購作業問卷調查

為瞭解本會招標採購作業之行政效率及有無弊端,並向民眾宣導政府推動便民之決定,針對曾參與本會招標採購作業之廠商進行問卷調查,提供業務防弊及策進之參考。

(四)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八十九年本會同仁依法向政風室申報財產者,計有秘書處、會計室及澳門事務處主管人員六人,均依法按期辦理申報,財產申報資料並整理列冊,供人查閱。

(五)落實保密安全檢查工作

檢討修正本會相關公務機密法令,落實不定期保密安全檢查工作,提高同仁保密警覺,以確保本會公務機密安全。此外,針對本會電氣、消防及防盜等設施,適時辦理擴大安全檢查,以維護辦公場所及人員之安全。

(六)協處陳情請願事件

依據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暨相關規定,適時研修本會門禁管理安全要點,並結合有關單位,協蒐預警資料,俾利先期因應,有效化解陳情請願事件,以維機關公務正常運作,確保機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