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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業務

貳、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五、 港澳業務

(一) 切實掌握港澳情勢,研訂因應對策

香港移交中共接管,至八十八年六月底已逾兩年,本會曾陸續對外發表「香港移交二週年情勢研析」、「香港移交後之爭議事件」(五十八項)、完成「臺灣地區民眾對臺港澳關係態度調查」之民意調查,並於八十八年八月將「港澳月報」改版為「港澳季報」,有助提升各界對港澳情勢之全面瞭解與掌握。此外,召開「港澳研究小組」會議,切實掌握港澳情勢發展,並針對大陸當局港澳政策及香港特區政府之各項措施,研擬各項因應對策。

(二) 因應澳門「九九」問題,成立本會澳門事務處

因應「九九」澳門地位之轉變,及統籌政府駐外單位對澳門工作,本會已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成立澳門事務處。事務處置處長、副處長,下設服務組、聯絡組及綜合組等三組,各依職掌處理臺澳間往來交流之相關事務,為臺澳兩地人民提供更便捷之服務。

(三) 辦理八十八年港澳工作會談,檢討並規劃港澳政策及工作

為加強港澳事務之統籌與協調,提昇整體工作績效,自八十一年起,本會每年均辦理港澳工作會談,檢討以往工作成效,並就未來工作重要事項預為研擬規劃,以助業務之推展及共識之凝聚。

香港移交已屆滿兩年,臺港關係亟待改善加強;澳門亦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移交中共管轄,為因應此新情勢,特於八十八年九月十三日辦理「八十八年港澳工作會談」,並安排與會人員晉見 院長,聽取指示。

本次會談分就加強交流,及「九九」澳門問題之因應二大議題,逐案深入討論,並舉行綜合座談,就各相關事項,廣泛交換意見共計獲二十六項決議,經報行政院核定後已函請各相關機關確實辦理。

(四) 邀訪接待港澳人士,加強宣導港澳政策,增進港澳各界對我之瞭解

本會依據八十八年「增進臺港澳交流邀訪計畫」推動各項交流活動,計邀訪或接待「香港各大學校長、院長訪問團」、「香港臺灣工商協會」、「港九工商聯合總會」、「國際華商協進會訪問團」、「港澳媒體採訪團」等團體及人士,另適遭臺灣「九二一」大地震,香港各界自動熱誠地組成各種慰問團包括醫療團等六團,共四十三人,相繼來臺赴災區參加救援工作和捐輸,全年來臺參訪團體計四十八團,共八三三人。本會除安排至各相關單位拜訪或座談外,並陪同赴各地參觀國內重大政經建設,以增進港澳各界對我之瞭解。

「香港崇正總會」拜會 陳副主任委員明通
89.5.29.「香港崇正總會」拜會 陳副主任委員明通

陳副主任委員明通接見受邀來臺參加「澳門特區政府運作現況及展望講習會」之黃漢強教授等講座
90.1.8. 陳副主任委員明通接見受邀來臺參加「澳門特區政府運作現況及展望講習會」之黃漢強教授等講座

(五) 結合民間力量,推動臺港澳交流

為加強臺港澳民間社團之交流,本會輔導民間團體舉辦「第五屆臺澳關係研討會」、「加強海峽兩岸三地關係學術研討會」,組團互訪等活動加強交流工作。此外,並補助「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赴港參加第四屆華文出版聯誼會議及書展、補助「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愛樂合唱團」、「太古踏舞團」等赴港表演,深獲各界好評。另委託國內知名畫家、攝影家赴澳門辦理「臺灣鄉土水墨畫暨自然人文攝影展」,此一文化活動透過媒體報導,參觀民眾反應良好,對增進當地居民對臺灣之認識與瞭解,助益甚大。

(六) 修正及釋疑「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辦法,健全臺港澳交流法制基礎

因應澳門「九九」問題,報請行政院發布「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涉及澳門部分自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施行。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及訂定發布「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同時廢止「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另亦函釋有關在臺原有戶籍之香港居民請領護照及入出境同意書所生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認定疑義;並協調解決港澳學生在臺兵役問題等,以解決交流所衍生之問題。

(七) 發揮「港澳會報」功能,協調處理港澳事務

本會為強化各機關港澳業務之協調與處理,提昇港澳工作之品質與時效,自八十年十月十五日召開第一次港澳會報以來,至八十八年底已先後召開六十五次,研討港澳業務相關問題。八十八年通過較重要之議案包括「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案、「香港澳門出版品電影節目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許可辦法」修正案、協調處理「目前在臺仍有戶籍之香港居民來臺後,須改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以國人身分進出臺灣地區」案等,充分發揮本會報之協調功能,提升推動港澳工作之成效。

(八) 輔導在臺港澳學生,推動各項聯繫與服務工作

為促進臺港澳文教交流,並配合政府整體有關政策之推動,八十八年本會推動港澳學生來臺就學、工作,包括繼續在港澳地區辦理「臺灣大專升學展覽與輔導說明會」,協助八十八學年度大學海外僑生(港澳生)聯招會辦理各項招生工作,協助錄取之港澳學生辦理來臺入境手續及來臺後之輔導,協助中華全國在臺港澳大專學生聯合會出版會刊、舉辦「八十七學年度在臺港澳學生研習營」,並安排「珠海大學新聞及傳播學系回國實習團」團員赴臺視、中視、華視等電視臺實習,使學員們有得以參與製作之機會。

(九) 因應澳門「九九」,加強對澳門居民宣導工作

鑒於「九九」後澳門居民與香港居民一體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為使澳門居民切實瞭解「九九」後臺澳間各項往來規範,並保障澳門居民既有之權益,尤其對澳門居民影響至鉅之華僑身分證明書之申辦等問題,本會特別於「九九」前,擬具相關宣導資料,刊登於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央日報國際版之「兩岸園地」、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兩岸經貿通訊(十二月號)、本會第八十八期港澳季報(本會網站亦提供),並透過中國廣播公司「兩岸話題」節目中播放,以維護渠等既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