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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業務

民國九十二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九、會計業務

(一)完成本會及中華發展基金九十三年度預算案

本會九十三年度預算案,係依行政院核定歲出概算額度,審慎評估檢討各工作計畫,貫徹零基預算精神,務期落實年度施政重點,適切分配有限財源,使有限資源能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並配合行政院「推動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發展實質外交,保障國家和平安全」之施政重點,編列各項推動計畫計6億5,858萬8,000元,中華發展基金編列業務費用7,554萬3,000元。

(二)加強現金收支、財物管理及內部控制

為確保公款、財產安全及加速支付時限,不定期對出納及財物業務實施抽檢,查核有關現金、財物庫存收發、及各項收支帳簿登載情形,提供改進方法;按月核對銀行及公庫帳目,嚴格控管與核對各項單據及憑證,一切收支均透過國庫或國庫代理銀行辦理,確保公款安全;派員赴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就其內部控制及會計業務進行年度查核及輔導,健全財務控制機制。

(三)緊急籌編本會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

為辦理防治SARS疫情相關事宜,緊急辦理本會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案3,700萬元之提報,赴行政院主計處說明預算需求,並準備各項擬答題庫赴立法院審查等相關作業,爭取特別預算之順利通過。

(四)修正中華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因應「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及「國庫法」等法令之修訂,配合修訂中華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及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明訂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應依國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倘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五)修正不合時宜之統計表件

為顯示兩岸社會交流之長期趨勢及交流現況,修正「兩岸社會交流統計」等表件;另配合決算報表格式修正本會歲出機關別決算統計表件;此外,為即時反應行政資訊,修正本會網站有關「兩岸貿易統計」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和統計資料背景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