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港澳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五、港澳業務

(一)整體業務

1.掌握港澳情勢,研擬因應對策

針對「人大」就香港政改問題解釋基本法、第2次「七一 」遊行、香港立法會選舉等議題撰擬研析報告,並定期召開港澳研究小組會議,就港澳重要議題進行討論;補助學者專家或民間團體辦理專案研究、座談會或研討會,俾廣泛諮詢學者專家意見,以供決策參考;定期彙編港澳移交後有關自由、人權、法治等方面之爭議事件,編印「港澳」季報,並就港澳移交後之情勢發表研析報告;修訂「臺港澳交流手冊」,俾供海內外參考,有助於各界對港澳情勢及政府政策之認識與瞭解。

2.推動臺港澳交流,增進互動與瞭解

為加強臺港澳經貿、學術、社會、文化等專業團體之雙向交流,研訂交流推動計畫,促進臺港澳三地之聯繫互動。93年度邀訪及接待港澳政界、學界、工商界及重要社團人士計2,179人次。其中文教專業團體計1,333人次;社會團體計463人次;經貿傳媒團體計86人次;黨政人士計297人次。

93.10.9本會辦理「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律動臺灣心團結港澳情國慶酒會」

93.10.9本會辦理「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律動臺灣心團結港澳情國慶酒會」

3.改善港澳人士來臺措施,吸引港澳金融及科技專業人才

為吸引港澳金融及科技專業人才來臺,推動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延長外籍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之港澳配偶及未成子女在臺停留時間,不以3個月為限,並於民國93年11月 22 日發布施行。

4.推動港澳居民網上取得入臺證措施,便利港澳居民來臺

推動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核發簽證方式,增訂第6項「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許可」規定, 自民國94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以網路申請入臺證者,其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3個月,在有效期間內可入出境2次,對促進臺港澳往來有實質助益。

5.務實推動臺港澳司法互助,加強實質交流合作

臺港澳民間往來頻繁,為務實處理三地間司法互助事務,積極推動司法互助,民國 93 年安排香港律政司人員及律師來臺參加研討會,拜會本會、司法院及海基會,就台港雙方司法文書送達等事項交換意見,有助加強雙邊交流合作。

6.鼓勵港澳青年來臺就學,加強服務在臺港澳學生

政府重視對在臺港澳學生之照顧及服務,並鼓勵港澳青年來臺就學。本年度持續協助在臺港澳學生社團例如「中華全國在臺港澳大專學生聯合會」等辦理港澳在臺學生幹部研習營、新生研習營等交流活動,加強聯繫與服務,有助港澳學生適應在臺求學生活。

7.強化國人在港澳急難救助服務,協處港澳人士在臺緊急事故

為協助國人在港澳意外事故處理、緊急就醫服務及協尋證照等緊急事件之處理,賡續強化急難救助機制。民國93年協處國人急難救助事故,借予救助金,使渠等順利返台案件計38件。另民國93年10月18日香港一旅遊團在九份發生重車禍,造成5死33傷,本會於事發後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協調相關單位進行搶救及善後事宜,並協助家屬來臺探視。

(二)香港事務

1.推動臺港各項事務與交流

在文教方面: 加強與香港各大學互動交流,繼續辦理「中華旅行社獎學金」, 與香港各大專院校推動學術合作計畫;推廣我國教育,積極在港推介我國教育現況,爭取香港青年來臺就學;增進香港教育界對我國現況之瞭解,廣邀香港中五至中七學生組成「港澳青年臺灣觀摩團」,計3梯次172人來臺參訪; 籌組「香港大專院校行政主管訪問團」、「香港中學輔導老師訪問團」及「香港優秀青年訪問團」來臺,總計全年邀請及協助香港各級學校60餘團,1,300餘位師生來臺訪問。 在經貿方面: 強化對旅港臺商與臺鄉之聯繫與服務,提供資訊並協助解決經營相關問題;加強與香港重要工商團體保持聯繫,建立良好關係;協助澎湖縣、嘉義縣等赴港舉辦觀光展,推展臺灣觀光產業。 在社會工作及事務方面: 辦理第13屆海華盃10公里長跑活動,舉辦港澳生來臺升學輔導講座,協助港澳青年學子適應在臺求學生活;協助香港各社團,如九龍總商會、崇正總會、耆康老人福利會等相關之社團來臺訪問。

2.強化往來臺港旅客便捷服務及國人在港急難救助服務

除推動臺港間緊急事件之聯繫與合作,強化緊急或急難事件協處機制外,辦理各類案件統計如下:

(1) 港澳居民來臺方面,申辦入出境證案(含初次、再次、延期、加簽及緊急簽保案件)計 35,951 件,專人解答之電話查詢計 82,671 件。

(2)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方面,香港驗證、受理之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旅行證件計43,156 件。

(3) 受理外籍人士簽證計11,177件,文書驗證計8,354件,國人護照申請1,143件,國人急難救助1,616件,代送達國內訴訟文書493件,處理國內機關協查事項15件,國人遺失護照、逾期及緊急回國案1,490件,協助國人解決突發事件13件,其他1,426件。

(三)澳門事務

1.積極推動民間雙向交流 推動澳門各界人士及團體來臺參訪,計有12團376人,期透過實地參訪,增進對我政經情勢之瞭解,並進一步擴大雙方具體事務之合作;協助我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及民間社團重要人士赴澳考察訪問計有14 團178 人;規劃及協助民間團體於當地辦理文化展覽及赴臺升學說明活動,促進澳門人士對臺灣之認識與瞭解,及當地青年來臺就學之意願。

2.辦理簽證及急難救助服務

(1) 澳門居民申辦入出境證(含初次、再次、延期、加簽)及其他業務(含居留證、日期證明書)計4,754件。

(2) 受理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旅行證件計1,446件。

(3) 受理外國人簽證計798件。

(4) 國人急難救助(含突發事件之解決)計604件。

(5) 受理國人申請入國證明書計677件。

(6) 受理國人申請換發護照計2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