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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社會交流統計表

民國九十三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附錄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表

項目 時間 人數 93與92年同期之比較
92年 93年 人數 比例

臺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

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次 1-12月 325,432 75,848(註1)
參考大陸「國家旅遊局」統計人次 1-11月 2,481,600 3,392,200 +910,600 +36.69%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親團聚探病奔喪定居(核准人次)

探 親

1-12月 54,292 13,770(註2) -40,522 -74.64%
團 聚 1-12月 40,792 53,543 +12,751 +31.26%
探 病 1-12月 9,723 3,834 -5,889 -360.57%
奔 喪 1-12月 891 729 -162 -18.18%
合 計 1-12月 105,698 71,876 -33,822 -32.00%

大陸配偶於民國39年1月1 日以後結婚核准來臺居留人數

1-12月 6,966 7,783 +817 +11.73%

大陸地區人民核
准來臺定居人數

1-12月 4,357 7,030 +2,673 +61.35%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情形

緝獲人次 1-12月 3,458 1,783 -1,675 -48.44%
遣返人次 1-12月 2,237 1,440 -797 -35.63%

註1: 表內「臺灣地區人民前往中國大陸地區人次-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許可人次」自民國93年3月1日起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中國大陸地區依規定須向該局申請許可(依「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一般民眾無須申請許可,因此民國93年1至12月較民國92年同期人數減少許多。

註2: 民國93年3月1日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將中國大陸配偶結婚後申請來臺探親調整為來臺團聚,因此表內民國93年1至12月探親人數較民國92年同期人數為少,團聚人數則增加。

資料來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資料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