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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民國九十三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十、政風業務

(一)辦理政風法令宣導

轉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責任條件」政風宣導資料以及自行摘錄「政府機關密碼業務疏失案例彙編」案例10餘則,提供同仁參閱;並於公文封、投標須知、電話簿(表)及機關資訊網站中登載檢舉貪瀆專線,加強宣導,鼓勵員工及民眾勇於檢舉貪瀆。

(二)監辦採購案件作業程序

為落實「政府採購法」之實施,依據本會「底價訂定及超底價決標作業須知」,協調會計室、秘書處及各業務處等相關單位依現行作業規範,嚴密審核,加強作業流程稽核。民國93年本會招標案計有168件,未查有違常情事發生。

(三)研訂公務機密維護措施

為提昇同仁保密警覺,摘錄「網路交易的安全機制」及法務部政風司函轉送發之保密宣導資料14件,提供同仁參考;會同辦理密件銷燬作業5次。另為加強對本會所屬駐港、澳單位之機密維護管制,協請本會秘書處、港澳處研修具體強化措施,訂定相關作業規範。

(四)落實保密安全檢查工作

為強化本會機關安全,辦理不定期保密安全檢查及設施安全檢查4次,協調相關單位實施電信設施專案偵檢1次,期以發現缺失立即改進;另配合港澳處辦理民國93年歸國僑胞國慶酒會及10月慶典活動期間安全維護工作,計劃周詳嚴謹,有效防杜危安事件發生,確實維護本會安全。

(五)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件

為有效機先處理民眾來會陳情事件,結合業務相關單位主動積極疏處避免危安事件發生,民國93年計協辦民眾陳情案6件。另為落實執行緊急事件通報,積極協調本會法政處、港澳處、秘書處、駐衛警及海基會等相關單位,建構本會與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聯繫機制,民國93年計協處民眾緊急事件10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