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澳關係
◆中共調整對香港工作部署
據傳媒報導,在香港發生「七一」大遊行等連串事件後,北京已著手重新調整工作體制及工作重點。
今年4月底,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曼谷宣布「國務委員」唐家璇為負責港澳事務的負責人。但由於發生「七一」大遊行等事件,大陸當局被迫以更高層的官員「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分管港澳事務(東方日報、太陽報,2003.7.24)。根據報載,曾慶紅將擔任「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國務委員」唐家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則分別擔任「副組長」,此舉將改變大陸以往沒有高層領導人分管港澳事務的情況,並加強領導力量(成報,2003.7.31)。
此外,原本大陸涉港機構係以「國務院港澳辦」、「國臺辦」、「公安部」、「國安部」及海關為主體,但在曾慶紅的主導下,涉港機構目前已擴展至「全國人大」、「政協」、「港澳辦」、「國臺辦」、「統戰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安部」、「發改委」、「交通部」及海關等部門,以強化對香港工作的整體性及協調性(明報,2003.9.5)。
大陸當局為進一步蒐集香港民情,探究「為何不斷向香港送大禮,卻幫不到港人」,以及為受到「七一」大遊行等事件衝擊的傳統親北京陣營進行策略的「打氣」及團結,亦陸續邀請香港社團赴京會談(太陽報、香港經濟日報,2003.7.27),顯示對香港的工作受到大陸高層一定程度的重視。
◆學者擔憂「兩制」受損
有論者總結對港府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來,港府、香港當地社團、政黨的表現的憂心(詳如下表),例如近期民調第1名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出,在港府處於弱勢下,部分人士藉訪京機會,繞過港府直接與大陸官員商討香港事務,甚至要求大陸當局向港府施壓,即使這樣做是為了香港的整體利益,卻仍是邀請大陸當局干預香港事務。無論出發點如何良好,「好的干預」亦是干預,港人邀請北京干預,無疑是自毀(「一國兩制」)長城(明報,2003.9.2)。
香港學者、政治人物對大陸干預香港事務的反應
姓名 |
發言摘要 |
資料來源 |
馬力(港區人大代表) |
北京正調整對港政策,由以往的不干預到現在發現港府不行,「能幫就幫、能講就講」 |
明報,2003.9.11 |
鄭宇碩(香港城市大學政治系教授) |
■北京高調接見香港政黨代表,並予以高度讚揚,但卻又拒絕與民主派政黨對話,這樣介入香港政治顯然是不正常的,亦不利維持「一國兩制」。
■全力挺董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長遠辦法,沒有政績的政府只有透過民主改革去重新贏回認同。沒有民主,「一國兩制」對臺灣也沒有吸引力。 |
明報,2003.9.17 |
蔡子強(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 |
擔心北京對香港的干預會發展至政治層面,「一國兩制」的界線已愈來愈模糊,香港許多政策都已失去自主 |
明報,200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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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立法會民主派議員) |
如果北京暗地裡團結香港支持北京的勢力「挺董」,而不理會港人的訴求,會將好事變壞事。 |
信報,2003.9.11 |
余若薇(立法會民主派議員) |
■北京的關懷隨時可能變成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
■「港人有問題便到北京,那麼要董特首如何管治」。 |
蘋果日報,2003.9.11 |
李慧玲(蘋果日報專欄作家) |
「七一」後北京對香港問題豈只高度關注,董建華做傀儡特首的新時代已經來臨。 |
蘋果日報,2003.9.11 |
◆香港與大陸簽署CEPA附件
香港與大陸繼6月29日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主體部分後,9月29日進一步由港府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及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安民代表簽署CEPA的6項附件。該6項附件規範CEPA的實施細節,包括: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貨物貿易的原產地規則、原產地證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具體承諾、「服務提供者」的詳細定義和相關規定,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港府新聞公報,2003.09.29)。
將於2004年1月獲零關稅的273項香港產品中,70%會依據香港現有以工序為標準的原產地規則,其餘產品則會採用「關稅項目轉變」的方法或「30%附加價值」的規定。在服務貿易方面,除雙方原議定的17個服務行業外,並增加電訊服務業,使開放的行業總數增至18個。至於「香港服務提供者」定義方面,香港的「法人」和「自然人」,只要符合CEPA附件的相關規定,均可享有優惠。其中,「自然人」是指香港永久性居民,而「法人」是指根據香港適用法律適當組建或設立的任何法律實體,並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3至5年(港府新聞公報,2003.09.29)。此外,外資購買香港企業(以持股50%以上為標準)滿1年後,可視為符合「香港公司」定義,並享有CEPA優惠。
香港企業界對於附件中有關「原產地標準」的規定大致滿意,並認為有助於香港產品打入大陸市場。但鐘錶業則認為,以附加價值30%計算,並非該行業之首選。而「工聯會」及「職工聯盟」等香港勞工相關組織對於CEPA是否能有效解決香港當前失業問題,則略有保留(文匯報,2003.09.30)。
◆澳門與大陸磋商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有關磋商「內地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第2次至第4次工作會議分別於7月25日、9月3日及9月18日召開。澳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澳方向大陸代表團介紹澳門製造業的生產能力、現況、未來發展之方向及業界提出的意見等,希望透過介紹澳門廠商之生產能力,讓大陸方面瞭解澳門之製造業仍有發展空間,便於將來雙方落實貨物貿易零關稅清單(澳門日報,2003.7.26)。此外,雙方亦就有關服務貿易進行磋商,項目範圍包括會計服務、建築及房地產、法律服務、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電訊業等範疇(現代澳門日報,2003.9.1)。
根據報載,雙方的磋商將會使澳門與香港同樣享有273項貨品零關稅優惠,但爲因應澳門實際情況,其中154項產品將會與香港有所區別(澳門日報、市民日報,2003.9.30)。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於9月22日表示,大陸與澳門的磋商已進入條文最後修訂和建議的階段,故可望在10月正式簽署協議(澳門日報,2003.9.23)。大陸「國家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王遼平也表示,該安排之磋商順利,預計10月底前可完成磋商,並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澳門日報,2003.9.4)。
◆大陸部分城市居民可憑個人身分申辦赴港澳之通行證
廣東中山、佛山、東莞及江門4市之戶籍居民於7月28日起可憑個人身分申請辦理前往港澳之通行證,而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珠海5地居民自9月1日起,赴港澳亦不必再通過旅行社,可憑個人身分證和戶口名簿自行申請。有業界人士表示,新的安排將會令大陸到港澳旅遊的遊客人數增加3成。惟大陸「公安部部長」白景富表示,在放寬到港澳個人旅遊申請限制的同時,大陸警方亦將會加強與港澳警方的合作,以維護港澳兩地的社會治安(星報,2003.7.29;市民日報、澳門日報,2003.8.8)。
◆粵、港、澳高層官員研商港珠澳大橋事宜
粵、港、澳高層官員於7月31日在北京與大陸當局就港珠澳大橋研究報告舉行會議。會中粵港澳代表達成共識,認為興建港珠澳大橋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而建橋細節則須待大陸「國務院」決定後再行磋商。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大橋的興建對澳門以至珠江三角洲的經濟發展均為有利,澳門政府將會全力支持和配合(市民日報、新華澳報,2003.8.1)。澳門政府並已設立「港珠澳大橋澳方籌建小組」,且已確定3名成員名單,分別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漢傑為澳方小組組長;港務局海事活動廳廳長郭光華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盧貴妹為小組成員(澳門日報,2003.8.14)。
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首次工作會議於8月29日在廣州舉行,惟會中並未對港珠澳大橋的進展設定具體時間,稍後並將委託權威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新華澳報、華僑報,2003.8.30;新華澳報、華僑報,200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