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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港澳關係

陸港澳關係

◆中共官員表示公務員不存在政治中立問題

2003年10月中旬,由多個香港公務員團體代表組成的香港公務員訪京團在北京與中共「港澳辦副主任」徐澤會晤。徐澤表示,在「愛國愛港」的大前提下,公務員不存在政治中立問題,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公務員應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是公務員應盡的責任,亦無礙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明報,2003.10.14)。中共「國務委員」唐家璇隨後在與香港公務員訪京團會晤時亦強調,公務員應支持以董建華為首的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並團結香港各界人士(星島日報,2003.10.17)。

對於中共官員認為政治中立不存在,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公務員支持已落實的政策是天職,而保持政治中立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則。理工大學講師史文鴻則認為,徐澤的言論可能使公務員不敢向上級反映意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也認為,唐家璇的談話否定香港公務員一貫保持中立的作法,違反「高度自治」的原則(明報、太陽報,2003.10.18)。

◆中共學者提醒港人不具修改基本法之主導權

大陸「新華社」於2003年12月4日發布題為「法律專家談香港政治體制發展」長文,由4位曾參與起草香港基本法的大陸法律學者討論香港的政制發展。文中強調,在處理香港政治體制時,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不能損害『一國』」,若有人認為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完全是香港的內部事務,應由港人自己決定,就是一種誤解,而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如須修改,最終均須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報備。

該篇長文在香港引起極大議論。親北京人士認為是北京在提醒港人要注意依法處理政制問題,並壓制日益高漲的民主訴求(明報,2003.12.5)。但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這只是大陸法律專家闡釋基本法的條文和原則而已(明報,2003.12.5),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亦認為「中央」及早參與討論,且言論並未否定政制改革,所以不會造成壓力(香港經濟日報,2003.12.9)。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則指出,香港政制是否需要修改的決定權不一定是在「中央」,尚須仔細討論(明報,2003.12.8)。「民間人權陣線」發言人蔡耀昌也憂慮大陸學者的說法恐將令香港再步向「人大釋法」的危機(香港經濟日報,2003.12.9)。

◆陸港跨境罪案增加

據港府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出,2003年首9個月有關港人在大陸遭禁錮、打劫及勒索的案件,較2002年大幅上升50%,顯示有關情況趨於惡化(明報,2003.10.30)。此外、2003年7月中旬開始陸續開放的大陸居民赴港「個人遊」措施,亦引發香港本地的治安問題。根據港府的統計資料,至2003年9月為止,共有17名以個人遊身分赴港的大陸旅客犯案被捕。至於持其他有效證件(如雙程證、大陸護照)赴港犯案的大陸人士,在2003年1至9月已超過1萬2千餘人,較2002年增加3.4﹪(香港經濟日報,2003.10.23)。

◆大陸與澳門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大陸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簡稱CEPA)於2003年10月17日簽署。大陸「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表示,澳門將與香港同樣於2004年1月1日起,享有273項原產地貨物實施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且可經香港運往大陸,大陸與澳門將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貿易投資便利化等3方面建立更密切合作的關係(市民日報、星報,2003.10.17)。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CEPA簽訂後,澳門政府已與廣東省有關部門研究如何推動CEPA,並規劃在大陸各省市舉行「CEPA推廣週」,進一步推動澳門與各省市之合作(澳門日報,2003.11.26)。
CEPA之聯合指導委員會亦於2003年12月底舉行首次會議,為2004年CEPA之全面實施進行相關統籌準備工作,以及正式啟動總體指導CEPA落實之機制。澳門經濟局亦於2003年11月21日設立CEPA資訊中心,以便協助商界並提供諮詢、資訊及相關申請之服務(華僑報,2003.12.18)。

◆陸港澳為落實CEPA而施行相關措施

大陸與港澳簽訂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於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為落實CEPA,陸港澳三方前已陸續推動準備措施。有關貨物貿易,三地已就零關稅產品的原產地認證,建置查核與聯繫機制。服務業貿易方面,大陸正進行法規配套的修訂,並持續按CEPA承諾,開放服務業市場。三地政府則召開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議,依據CEPA架構簽訂更細項的合作備忘錄,並共同辦理推廣及招商活動。

有關CEPA施行初期的情況,包括:香港及深圳等地海關完成通關電子聯網、汕頭等6個城市開放赴港澳個人遊、已有香港3家公司申請零關稅原產地證書等(明報、大公報,2004.1.1)。澳門方面,迄2004年1月5日止,並未有廠商進行原產地證書申請(市民日報,2004.1.5)。

港澳媒體對於CEPA實施後之相關評論,雖認為CEPA實施有助於港澳經濟發展,惟亦有報導指出,大陸部分地方政府及行業抵制CEPA落實;另有企業界認為CEPA是否真有商機,尚待觀察。部分評論並指,香港更加依賴大陸,將影響其民主發展。

◆澳門與珠海跨境工業區計劃獲大陸批准

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03年12月3日宣布澳門與珠海跨境工業區計劃正式獲得批准。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落實該工業區將為澳門工業多元化創造更有利之條件,為充分利用CEPA提供更好的平台(澳門日報,2003.12.4)。「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於2003年12月9日與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共同主持珠澳跨境工業區之奠基典禮。在基礎建設期間,粵澳雙方將設專項小組積極推動跨境工業區之建設和規劃,包括深入研究跨境工業區之管理運作(澳門日報,200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