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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國台辦表示,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協商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佈會指出,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同時,為儘早實現兩岸的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資料來源:國台辦網站,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