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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台辦指出,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佈會指出,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框架。 在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希望進一步就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方面的議題作進一步協商,爭取年內取得明顯進展。對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資料來源:國台辦網站,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