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在立法院書面報告施政方針時指出,將稟持下列原則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一、遵循對等尊嚴原則,持續規劃推動兩岸協商互動,鞏固台灣優勢,厚植台灣政經實力;擴大凝聚共識,團結內部力量,促進兩岸繁榮發展,維繫台海和平穩定。
二、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持續推動兩岸經貿協商,建立兩岸經貿互動新架構,促進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因應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強化對大陸臺商聯繫與服務。
三、檢討現行法制及規劃推動研修工作,完善配套管理機制,提升交流品質,建立兩岸交流新秩序。
四、強化大陸政策整體文宣作為,增進與社會各界溝通工作,擴大宣導對象與層面,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國際宣導,爭取海內外認同與支持。
資料來源:行政院網站,民國9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