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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希望大陸當局能夠妥善處理群眾事件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人民有信仰、宗教、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這是基本人權,也是普世價值。只要是透過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均應該給予最大的包容。我政府已於今年5月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的批准程序,顯示臺灣的人權保障與國際標準接軌;大陸同樣也已參與簽署這兩項公約,並批准其中一項,我們希望大陸方面能加速落實這兩項公約的相關改革。

陸委會表示,希望大陸當局能夠妥善處理民意表達、群眾事件及種族問題,社會才會有真正的和諧與穩定,民族才會有長遠發展與進步的環境。我們由衷期盼大陸在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發展腳步能夠齊一,加速邁向自由、民主、均富的大道。

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民國9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