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政风业务

民国九十三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十、政风业务

(一)办理政风法令宣导

转发「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之责任条件」政风宣导资料以及自行摘录「政府机关密码业务疏失案例汇编」案例10余则,提供同仁参阅;并於公文封、投标须知、电话簿(表)及机关资讯网站中登载检举贪渎专线,加强宣导,鼓励员工及民众勇於检举贪渎。

(二)监办采购案件作业程序

为落实「政府采购法」之实施,依据本会「底价订定及超底价决标作业须知」,协调会计室、秘书处及各业务处等相关单位依现行作业规范,严密审核,加强作业流程稽核。民国93年本会招标案计有168件,未查有违常情事发生。

(三)研订公务机密维护措施

为提昇同仁保密警觉,摘录「网路交易的安全机制」及法务部政风司函转送发之保密宣导资料14件,提供同仁参考;会同办理密件销毁作业5次。另为加强对本会所属驻港、澳单位之机密维护管制,协请本会秘书处、港澳处研修具体强化措施,订定相关作业规范。

(四)落实保密安全检查工作

为强化本会机关安全,办理不定期保密安全检查及设施安全检查4次,协调相关单位实施电信设施专案侦检1次,期以发现缺失立即改进;另配合港澳处办理民国93年归国侨胞国庆酒会及10月庆典活动期间安全维护工作,计划周详严谨,有效防杜危安事件发生,确实维护本会安全。

(五)协助处理陈情请愿事件

为有效机先处理民众来会陈情事件,结合业务相关单位主动积极疏处避免危安事件发生,民国93年计协办民众陈情案6件。另为落实执行紧急事件通报,积极协调本会法政处、港澳处、秘书处、驻卫警及海基会等相关单位,建构本会与海基会紧急服务专线联系机制,民国93年计协处民众紧急事件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