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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业务

民国九十三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五、港澳业务

(一)整体业务

1.掌握港澳情势,研拟因应对策

针对「人大」就香港政改问题解释基本法、第2次「七一 」游行、香港立法会选举等议题撰拟研析报告,并定期召开港澳研究小组会议,就港澳重要议题进行讨论;补助学者专家或民间团体办理专案研究、座谈会或研讨会,俾广泛谘询学者专家意见,以供决策参考;定期汇编港澳移交後有关自由、人权、法治等方面之争议事件,编印「港澳」季报,并就港澳移交後之情势发表研析报告;修订「台港澳交流手册」,俾供海内外参考,有助於各界对港澳情势及政府政策之认识与了解。

2.推动台港澳交流,增进互动与了解

为加强台港澳经贸、学术、社会、文化等专业团体之双向交流,研订交流推动计画,促进台港澳三地之联系互动。93年度邀访及接待港澳政界、学界、工商界及重要社团人士计2,179人次。其中文教专业团体计1,333人次;社会团体计463人次;经贸传媒团体计86人次;党政人士计297人次。

93.10.9本会办理「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律动台湾心团结港澳情国庆酒会」

93.10.9本会办理「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律动台湾心团结港澳情国庆酒会」

3.改善港澳人士来台措施,吸引港澳金融及科技专业人才

为吸引港澳金融及科技专业人才来台,推动修正「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延长外籍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之港澳配偶及未成子女在台停留时间,不以3个月为限,并於民国93年11月 22 日发布施行。

4.推动港澳居民网上取得入台证措施,便利港澳居民来台

推动修正「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9条核发签证方式,增订第6项「港澳居民网路申请许可」规定, 自民国94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以网路申请入台证者,其有效期间自核发之翌日起3个月,在有效期间内可入出境2次,对促进台港澳往来有实质助益。

5.务实推动台港澳司法互助,加强实质交流合作

台港澳民间往来频繁,为务实处理三地间司法互助事务,积极推动司法互助,民国 93 年安排香港律政司人员及律师来台参加研讨会,拜会本会、司法院及海基会,就台港双方司法文书送达等事项交换意见,有助加强双边交流合作。

6.鼓励港澳青年来台就学,加强服务在台港澳学生

政府重视对在台港澳学生之照顾及服务,并鼓励港澳青年来台就学。本年度持续协助在台港澳学生社团例如「中华全国在台港澳大专学生联合会」等办理港澳在台学生干部研习营、新生研习营等交流活动,加强联系与服务,有助港澳学生适应在台求学生活。

7.强化国人在港澳急难救助服务,协处港澳人士在台紧急事故

为协助国人在港澳意外事故处理、紧急就医服务及协寻证照等紧急事件之处理,赓续强化急难救助机制。民国93年协处国人急难救助事故,借予救助金,使渠等顺利返台案件计38件。另民国93年10月18日香港一旅游团在九份发生重车祸,造成5死33伤,本会於事发後即成立紧急应变中心,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抢救及善後事宜,并协助家属来台探视。

(二)香港事务

1.推动台港各项事务与交流

在文教方面: 加强与香港各大学互动交流,继续办理「中华旅行社奖学金」, 与香港各大专院校推动学术合作计画;推广我国教育,积极在港推介我国教育现况,争取香港青年来台就学;增进香港教育界对我国现况之了解,广邀香港中五至中七学生组成「港澳青年台湾观摩团」,计3梯次172人来台参访; 筹组「香港大专院校行政主管访问团」、「香港中学辅导老师访问团」及「香港优秀青年访问团」来台,总计全年邀请及协助香港各级学校60余团,1,300余位师生来台访问。 在经贸方面: 强化对旅港台商与台乡之联系与服务,提供资讯并协助解决经营相关问题;加强与香港重要工商团体保持联系,建立良好关系;协助澎湖县、嘉义县等赴港举办观光展,推展台湾观光产业。 在社会工作及事务方面: 办理第13届海华盃10公里长跑活动,举办港澳生来台升学辅导讲座,协助港澳青年学子适应在台求学生活;协助香港各社团,如九龙总商会、崇正总会、耆康老人福利会等相关之社团来台访问。

2.强化往来台港旅客便捷服务及国人在港急难救助服务

除推动台港间紧急事件之联系与合作,强化紧急或急难事件协处机制外,办理各类案件统计如下:

(1) 港澳居民来台方面,申办入出境证案(含初次、再次、延期、加签及紧急签保案件)计 35,951 件,专人解答之电话查询计 82,671 件。

(2) 中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方面,香港验证、受理之中国大陆地区人民旅行证件计43,156 件。

(3) 受理外籍人士签证计11,177件,文书验证计8,354件,国人护照申请1,143件,国人急难救助1,616件,代送达国内诉讼文书493件,处理国内机关协查事项15件,国人遗失护照、逾期及紧急回国案1,490件,协助国人解决突发事件13件,其他1,426件。

(三)澳门事务

1.积极推动民间双向交流 推动澳门各界人士及团体来台参访,计有12团376人,期透过实地参访,增进对我政经情势之了解,并进一步扩大双方具体事务之合作;协助我政府官员、民意代表及民间社团重要人士赴澳考察访问计有14 团178 人;规划及协助民间团体於当地办理文化展览及赴台升学说明活动,促进澳门人士对台湾之认识与了解,及当地青年来台就学之意愿。

2.办理签证及急难救助服务

(1) 澳门居民申办入出境证(含初次、再次、延期、加签)及其他业务(含居留证、日期证明书)计4,754件。

(2) 受理中国大陆地区人民旅行证件计1,446件。

(3) 受理外国人签证计798件。

(4) 国人急难救助(含突发事件之解决)计604件。

(5) 受理国人申请入国证明书计677件。

(6) 受理国人申请换发护照计2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