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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业务

民国九十二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未来展望与努力方向

五、港澳业务

(一)整体业务

1.密切关注港澳情势发展 港澳政经情势持续有所变化,展望未来,香港政制改革、立法会选举、澳门特首选举、港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CEPA後续效应等问题,将是各界关注焦点。本会将密切掌握各项情势发展,并举办座谈会及研讨会等,适时研提建议供参。

2.研订台港澳交流计画,主动规划、积极办理策略性交流活动 九十二年在交流之「量」与「质」上虽获致重要绩效,且多数为具文教与专业性交流意义之互访活动,惟监於台港澳经贸交流频繁,为期使台港澳关系能於经济发展之共同利基下,逐步迈向正常化,本会将主动结合民间资源,积极推动经贸文化方面之交流,以提升交流层级与成效。

3.建立港澳台商联系机制,成立合作服务网路 「九七」、「九九」後港澳政经情势已产生变化,台商在两岸三地间扮演之角色亦随之有所转变,将规划建立港澳台商联系机制,加强服务在港澳之台商,包括增进与港澳经贸团体之交流、协助解决港澳台商之经营问题,促成港澳台商服务网路之建构等。

4.改善港澳人士来台相关措施,增进良性互动 协调相关单位研议予港澳居民核发电子签证之可行性,方便其来台。协调机场、旅馆、观光景点配备具广东会话能力人才,俾提供便利、即时之服务。

5.密切关注SARS疫情发展,研订因应措施 为防范SARS疫情变化,续与相关部会密切联系,研订各项应变措施,以有效阻绝SARS於境外。

6.赓续推动司法互助事宜,促进台港澳实质交流合作 为务实解决台港澳三地司法相关问题,建立正常化司法互助联系管道,未来将续透过规划相关学术研讨会议,以及法律专业团体或人士邀访、互访活动,促进双边司法交流。

(二)香港事务

1.继续加强推动台港交流,厚植台港关系基础 推动台港两地各个层面的交流、了解与合作,建立稳定和谐的台港关系,向为政府既定及持续推动的政策。未来一年,本局仍将秉持政府务实与前瞻的香港政策,续致力推动台港交流,并扩展及深化与香港各个阶层的联系与互动关系,特别是香港各界精英与重要社会团体的接触,期进一步厚植并巩固推动台港关系的基础。

2.加强对在港台商暨台乡社团的服务与联系 加强对在港台商之联系服务是政府重要政策之一,今後仍将续推动「加强服务台商计画」,致力服务在港台商暨台乡社团,期在资讯上、服务上做到「解台商之困、助台商之需」。

3.加强台港经贸交流与合作 两岸先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在CEPA的框架下,在港陆资及台商企业以香港基地,进军大陆市场的情况会加快及扩大,是故加强台港的经贸合作,不仅有助我经济发展,亦与我现阶段对大陆经贸政策相配合;另加强与在港台商之联系,扩大对香港经贸之影响力,亦是本局未来重点工作方向。

4.续推动改善服务品质,便利往来 台港两地人员及经贸往来至为频繁,随著经贸、旅游及文化等层面交往的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建立良好形象,亟有必要。对港人、在港国人、大陆及外籍人士之证照服务,不单是本局的第一线工作,亦是我国形象的窗口;因此,持续推动简化港人来台之相关规定,相信仍有可发展空间。此外,国人急难救助亦为本局重点工作之一,过去一年在陆委会协助下,有关机制已逐步有所改进,如何进一步提高急难救助的时效与便捷性,亦为本局未来之重点工作。

5.加强对香港政经社会情势的研析 香港是一国际城市,国际媒体云集,资讯颇为发达。另一方面,鉴於两岸局势之发展,香港作为两岸中介地之角色,更显得掌握香港政经社会情势之重要性,特别是随著香港与大陆的互动关系日趋紧密的情况下,香港的政经发展与大陆有密不可分之关系,香港的种种政策、陆港两地的发展动向或若干举措等,应可提供研析大陆政策之参考;事实上,随著大陆加入世贸组织後,透过香港的国际资讯,对研析大陆情势,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澳门事务

1.继续加强对过境国人之服务与急难救助 国人入出境澳门高达100余万人次,除例行验发护照外,属紧急救助之借贷、旅行纠纷、违警与司法诉讼、受非法禁锢等案件急速增长,除备有紧急联络电话,全天候提供国人紧急救助,以维护及保障国人权益外,预期来澳之国人将稳定成长,当继续秉持积极服务之精神,提供国人最佳的服务。

2.赓续推展台澳间良性互动,加强台澳经贸交流,服务台商 继续努力提昇台澳交流层级并充分运用国内民间资源,促进台澳间良性互动。此外,澳门与大陆签订CEPA後,澳门大力向外引资,台商系澳门最重要之对象,除即时研提相关资讯供国内参考,亦协助国内重要经贸团体来澳考察,与本地重要商业团体座谈研讨,俾深入了解相关产业讯息,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