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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业务

民国九十二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九、会计业务

(一)完成本会及中华发展基金九十三年度预算案

本会九十三年度预算案,系依行政院核定岁出概算额度,审慎评估检讨各工作计画,贯彻零基预算精神,务期落实年度施政重点,适切分配有限财源,使有限资源能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并配合行政院「推动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发展实质外交,保障国家和平安全」之施政重点,编列各项推动计画计6亿5,858万8,000元,中华发展基金编列业务费用7,554万3,000元。

(二)加强现金收支、财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为确保公款、财产安全及加速支付时限,不定期对出纳及财物业务实施抽检,查核有关现金、财物库存收发、及各项收支帐簿登载情形,提供改进方法;按月核对银行及公库帐目,严格控管与核对各项单据及凭证,一切收支均透过国库或国库代理银行办理,确保公款安全;派员赴香港事务局及澳门事务处就其内部控制及会计业务进行年度查核及辅导,健全财务控制机制。

(三)紧急筹编本会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特别预算

为办理防治SARS疫情相关事宜,紧急办理本会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特别预算案3,700万元之提报,赴行政院主计处说明预算需求,并准备各项拟答题库赴立法院审查等相关作业,争取特别预算之顺利通过。

(四)修正中华发展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

因应「中央政府特种基金管理准则」及「国库法」等法令之修订,配合修订中华发展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第六条及增订第六条之一条文,明订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储应依国库法及其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倘应业务需要,得购买政府公债、国库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五)修正不合时宜之统计表件

为显示两岸社会交流之长期趋势及交流现况,修正「两岸社会交流统计」等表件;另配合决算报表格式修正本会岁出机关别决算统计表件;此外,为即时反应行政资讯,修正本会网站有关「两岸贸易统计」预告统计资料发布时间表和统计资料背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