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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业务

民国九十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二、文教业务

(一)健全两岸文教交流秩序

两岸文教交流持续增温,为加强交流品质之提升,维护我方地位、坚持对等、互惠之交流,将持续加强我方赴大陆及大陆人士来台进行交流时应注意事项的宣导工作,并强化部会间之横向联系,随时针对交流失序问题提出解决之道,同时加强对交流情形之了解与掌握,俾适时引导,健全两岸文教交流秩序。

(二)结合民间资源扩大办理两岸青年交流

为加强推动两岸青年交流活动,未来将继续结合相关机关及民间资源扩大办理青年交流,期能在政府通盘的规划下,促使国内财力雄厚或活动力佳之民间团体,配合政府政策,以出资或出力方式共同推动两岸青年交流活动。

(三)积极推动两岸新闻资讯交流

为使两岸大众传播媒体能更积极扮演「资讯共享、传播互通」角色,本会将以更前瞻务实的态度与作法推动两岸新闻资讯交流工作,除委托新闻团体办理邀请大陆新闻人员组团来台进行专题采访活动外;并将运用新兴传播媒体促进两岸资讯流通、鼓励台湾地区出版品在大陆地区发展、持续对大陆地区大众传播现况做调查研究,并加强两岸著作权保护措施,以促进两岸人民了解与互动。

(四)强化两岸艺文交流内涵

两岸艺文专业各具特色,有关创作的理念及人才培训的方式,颇值得相互学习。未来将继续鼓励民间办理两岸合作创作、联合展演、民俗技艺传习与艺术研习营活动,希望经由合作学习的过程使得两岸的艺术内涵更为丰富,两岸人民更可经由艺术作品的呈现了解彼此思维与价值,进行双向的社会沟通,达到良性的互动。而为了增进两岸实际负责文化行政推广工作之行政官员理念沟通,将持续推动两岸文化行政官员互访,促进渠等了解彼此的艺文环境发展与文化建设成果,交换文化工作推展心得。此外为加强推广台湾的艺术文化特色,也将结合民间资源共同推动具特色的表演艺术团体、艺术创作展品赴大陆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