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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业务

民国八十九年年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陆工作业务成果

十、政风业务

依据「政风机构人员设置条列」及相关规定,政风室司职关於本会端正政风、公务机密及设施安全维护等事项,一年来推动之重要工作如下:

(一)召开政风督导小组会议

为配合澳门事务处成立,修订本会政风督导小组设置要点;定期召开政风督导小组会议,检讨本会政风工作执行情形,以有效发挥政风防弊功能。

(二)加强重大采购营缮案件监办作业

为贯彻「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及「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会同会计室、事务及劳务采购等承办单位加强办理采购业务监办事宜,本八十九年计办理一百三十余案,适时提醒作业疏失,有效防止弊端发生。

(三)办理采购作业问卷调查

为了解本会招标采购作业之行政效率及有无弊端,并向民众宣导政府推动便民之决定,针对曾参与本会招标采购作业之厂商进行问卷调查,提供业务防弊及策进之参考。

(四)受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

八十九年本会同仁依法向政风室申报财产者,计有秘书处、会计室及澳门事务处主管人员六人,均依法按期办理申报,财产申报资料并整理列册,供人查阅。

(五)落实保密安全检查工作

检讨修正本会相关公务机密法令,落实不定期保密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同仁保密警觉,以确保本会公务机密安全。此外,针对本会电气、消防及防盗等设施,适时办理扩大安全检查,以维护办公场所及人员之安全。

(六)协处陈情请愿事件

依据预防危害或破坏事件实施计画暨相关规定,适时研修本会门禁管理安全要点,并结合有关单位,协蒐预警资料,俾利先期因应,有效化解陈情请愿事件,以维机关公务正常运作,确保机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