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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倘就读中国大陆当地学校(非台商子女学校),如何返台升学?

  • 日期:113-02-06

答:

(ㄧ)就读国中、国小学:陆校学籍证明文件完成学历采认後(各级学校学历采认方式见Q2),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中小学申请编入适当年级就读。

(二)就读高级中等学校:陆校学籍证明文件完成学历采认後,依台湾高级中等学校转(入)学方式入学。

(三)就读大专校院:陆校学籍证明文件完成学历采认後,依大学多元入学方案升读大学。高三在学生报考时,得以检附高中在学证明先行报考。

(四)就读硕博士者:倘原就读之高校为台湾采认之学校,则可迳依台湾各大专校院硕博士简章报考;民国81年9月至99年9月间取得陆方高校学历者,应通过教育部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办理之学历甄试,取得教育部核发相当学历证明;惟若已取得台湾各大专校院硕博士班入学考试录取证明,可依该录取证明向教育部申请核发相当学士或硕士学历证明,惟透过录取证明所取得之学历证明仅限当学年度升学之用,不能做其他用途。

(五)相关返台升学疑问可参考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台生专区网页,或洽(02-7736-6703或02-7736-5874)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