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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因应香港变局,强化风险控管,扞卫民主自由普世价值

内容:因应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时表达我方严正立场,并全力维护国人安全,赓续支持港人自由民主。

绩效:

1、中共制定「港版国安法」,罔顾港人自由权利,已引发国际广泛关切;该法第43条实施细则所规范之强制措施,更遭质疑扩张警权,恐严重侵犯人民权益。针对相关事态发展,本会均秉持国家主权与民主原则,即时表达严正立场,与国际一同谴责中共背弃「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承诺。

2、因应香港变局,本会依总统及院长指示规划「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针对求助个案,政府相关机关依据《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与相关法规,并参照国际做法及考量香港情势,订定明确、严谨之审查标准,且已制定具体之处理程序,兼顾人道原则与国家安全,依据相关法规,审慎考量每一个案状况後做成适当决定。另针对同意给予协助之个案,本会协调内政部移民署、教育部及劳动部分别提供居(停)留申请、就学及就业之协助,并视渠等需要提供生活、租屋、医疗、保险、急难救助及生活关怀金等相关生活照顾。

3、为强化风险控管,全力维护国人安全,本会多次发布相关情势警示新闻资料,吁请国人审慎评估前往或过境陆港澳之风险,如有疑虑,建议避免前往;并於官网建置「政府因应港版国安法专区」,提醒国人可能触犯「港版国安法」之行为态样,及提供港澳国安法修订情形、国人赴港澳动态登录、港澳紧急服务等资讯;另考量我政府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之人身自由及公务资讯安全等可能遭遇风险大幅增加,本会特研订「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报请行政院於109年12月23日核定及函颁,除提醒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务机密外,同时规范相关人员赴港澳均应至本会「国人赴港澳动态登录系统」进行登录,完成通报作业,以保障自身及公务安全与国家利益。

4、此外,政府亦修法强化相关国安措施,包括内政部於109年8月17日完成「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及第30条修正,对於原为大陆地区人民之港澳居民申请居留及定居,须经跨部会联审,且得不予许可;经济部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本会修订两岸条例第40条之1、第93条之1、第93条之2,严控陆资透过香港来台。未来政府也会持续精进相关审查作业,确保我国家安全。

5、香港自今(113)年3月23日起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第23条立法),本会已提醒国人注意前往或过境香港可能风险,将持续密注其执法情形,妥慎因应进行风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