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为协助中国大陆台商子女能够持续接受台湾的教育,依据私立学校法第86条的规定,教育部会同本会订定「大陆地区台商学校设立及辅导办法」,目前已依法辅导设立三所台商学校(「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华东台商子女学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学校」)。教育对象为台商子女,教材与主要师资均来自台湾,与台湾教育体制接轨,学校学制自幼儿园至高中部,就读台商学校学生可直接返台衔接就学。
(二)本会针对台商学校提供相关协助事项如下:1.补助台商学校相关经费,协助中国大陆台商子女返台研习,协助学生返台参加校际交流活动、辅导台商学校学生返台接受补充教育等,使台商子女能与台湾教育体系衔接及连结,以利日後返台升学。 2.协助台商学校办理认识台湾相关活动,深化台商子女学习内涵,凝聚台商及其子女对台湾向心力,增进台商子女对台湾历史文化、风土民情及社会多元发展情形的认识与了解。 3.协助海基会办理中国大陆台商子女暑期返台夏令营、认识台湾相关参访活动,以及建置「来湾家PK」线上学习平台,透过影音数位教材与线上PK题库之方式,弥补台商子女因疫情无暇亲自返台前往各地体验之限制,落实照顾台商子女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