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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两岸体育交流之处理原则及争取办理国际体育竞赛或活动之原则为何?

  • 发布日期:112-08-11

答:(一)政府支持健康有序的两岸体育交流活动,希望维持体育交流单纯性、专业性并展现两岸社会的活力,不受任何政治干扰。两岸体育交流,如有助於增进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与认识,提升双方体育竞技专业,政府乐观其成,惟须符合「对等尊严、相互尊重」原则,并遵守两岸条例及教育部体育署订定的「两岸体育交流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二)政府一向主张我参与或主办国际性的体育活动,应享有与其他国家一样的平等权利,并依照国际组织的规定,积极争取平等参与国际活动的权益。在台湾所举办属国际奥会体系之国际体育活动,均应依我中华奥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所签署协议「奥会模式」或各单项国际体育运动组织之规定办理(我参与国际奥会辖下运动赛事之名称为「Chinese Taipei」)。至於非属国际奥会体系的国际体育活动或赛会,则依相关国际组织之规定办理,并争取以正式国名、旗歌及团体正式全衔来参与。

类别

文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