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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对「南海仲裁案」之严正声明

  • 发布日期:105-07-12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46号

有关国际仲裁庭公布「南海仲裁案」结果,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12)日发表声明:

一、总统府已发表声明,对外说明政府对仲裁结果立场与坚持南海主权之严正主张。

二、本案仲裁庭於审理过程,并未正式邀请中华民国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主动徵询我方意见。此一仲裁结果已经严重损及我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之权利,政府绝不接受,相关仲裁判断对中华民国不具法律拘束力。

三、中华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之权利,根据1947年政府公布「南海诸岛位置图」明示中华民国领土及海域范围以来,坚定扞卫南海诸岛主权及相关海域权利,没有任何改变;并主张中华民国应被纳入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式处理南海争端,与相关各方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

四、南海仲裁案公布後,总统立即召开国安高层会议,政府各部会也将持续密切关注後续情势发展,对相关事态发展保持警备,妥适应处,以扞卫我国家最大利益。

新闻联络人:胡薰丹
电话:23975589分机7031

类别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