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19号
一、针对媒体报导港方指派之香港壹传媒清算人拟委任我国内公司负责人进行香港商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之清算及业务处理事宜,政府表达严正关切。
二、香港壹传媒高层於去年分别遭受拘捕清算,主要是源自於「港版国安法」此ㄧ恶法。而港方依此恶法所为之相关判决或作为,依据港澳条例第42条及民事诉讼法第402条等相关规定,显有悖我国之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且迄未经我方法院裁定同意,依法应不认其效力。任何行为如属香港清盘令在台效力之延伸,依法无效。
三、倘港方执意将恶法黑手伸入台湾,我相关机关将依法立即采取相关作为,阻止恶法之效力渗透来台;本会亦正告相关国人不应配合执行恶法,以免触犯我国法律。
新闻联络人: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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