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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涉嫌电信诈骗之国人遭遣送至中国大陆,陆委会表达抗议,并呼吁陆方应与我方共谋解决之道

  • 发布日期:105-11-29

陆委会新闻稿编号第086号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表示,根据我外交部通报,今(29)日中国大陆拟将我在马来西亚涉嫌电信诈骗犯罪之21名国人强行押往中国大陆,陆委会随即透过两岸联系管道,向陆方提出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让本案21名台湾民众,交由我方接返回台依法侦审处理,不可强押至中国大陆。

在今日确认21名国人遭强押带往中国大陆後,陆委会随即再向陆方提出严正抗议,并表达深切遗憾,认为陆方此一片面作法,无视於我方多次呼吁应由双方各自带回己方人员依法处理,损害两岸治安机关合作侦办的默契与基础,更对台湾人民情感造成严重伤害。

陆委会说明,已向陆方要求,在涉案国人被押至中国大陆後,陆方应依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规定,尽速完成人身安全通报,并保障国人在陆相关司法权益、履践正当法律程序;并本於人道关怀立场,协助安排家属探视相关事宜。

陆委会再度重申,政府为有效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已组成跨部会平台,并实施相关强化作为;在11月初我警方更破获一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洗钱水房,展现我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之成果,但要能有效遏止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之发生,仍有赖双方的持续合作。

陆委会说明,希望陆方能够摒除成见,在既有的合作基础上,透过双方良性沟通与对话,赓续向前迈进、相向而行,共谋妥善因应之道,只有持续透过双方治安机关的合作,才有助於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与福祉。

陆委会表示,对於过去已被遣送至中国大陆的涉案国人,政府也持续努力与陆方进行沟通,争取将相关人员接返回台後依法侦查、审判。

新闻联络人:洪伯昌
电话:23975589分机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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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