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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就「居住证」说明避重就轻、刻意混淆,陆委会表达强烈不满且无法接受

  • 发布日期:107-09-13

107年9月13日

针对中国大陆推出「居住证」事,陆委会13日郑重表示,中共企图以「居住证」提供的所谓「便民」口号,利诱拢络我在陆民众进行申领,同时刻意规避我两岸条例单一户籍法制,实际上是展开对我民众实质管控、操作所谓「两岸同属一中」的统一进行式,完全没有尊重台湾民意,我们认为其改变两岸现状的政治企图明显,我方非常不满,并且无法接受。

国台办一再片面宣传申领居住证的人数以及可享受的便利与好处,但是对於各界质疑申领居住证後的各种风险与困难,包括申领居住证可能增加税务、社会保险方面之负担,以及面临更多监控与暴露隐私之风险等,却从未清楚说明让民众充分了解。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只会加深外界的疑虑,我们表达强烈不满、失望遗憾。

陆委会强调,中国大陆国台办9月12日记者会有关「居住证」的说明,完全是混淆不清、避重就轻,其强调「同等待遇」,实则展开对台湾民众治理的开始,不排除後续在申领人权利义务的加码,更提高我方民众後续可能遭遇的政治与生活风险;其刻意以个人生活便利诱使,来打破台湾整体利益,将使两岸关系界线模糊化,冲击我政府对两岸交流互动的管理。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及民众权益,政府将积极研议更加严密的安全管理机制,在政策面及法制面将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线,以降低与防范中共对台操作的可能风险。

虽然国台办於9月12日记者会表示,居住证不同於大陆居民身份证,是台湾同胞在大陆使用的身份证件。但两岸交流30余年来,北京当局一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作为台湾民众进入大陆地区的旅行及身分证明文件,以往从未听闻在身分识别上有任何窒碍难行之处。因此中共有关部门公开宣称居住证是台湾民众在大陆使用的「身份证件」,加上中国大陆所核发的居住证采取与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相同的18码编码方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两者格式设计及图徽、揭露讯息等,几乎一致,搭配对申领者提供趋近已设籍之待遇,显示居住证明显已非陆方所谓单纯提供为了解决国人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便利化问题。鉴於取得居住证实质上与中国大陆公民身分已极度趋近,赋予政治权利和义务只凭北京当局一念之间,故居住证之发放实质上系有意冲撞我两岸条例有关「取得大陆地区户籍」之文义解释,企图挑战我方对於两岸人员身分区别的法律底线,我方无法容任其刻意混淆,破坏我方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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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