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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西班牙法院判决将我涉嫌在该国从事电信诈骗之 国人引渡中国大陆乙事新闻参考资料

  • 发布日期:106-12-16

一、针对西班牙国家法院15日同意中国大陆要求,将基於「一 中原则」把台湾籍诈骗犯引渡到中国大陆一事,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深表遗憾与不满。陆委会强调,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中国大陆必须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中共在国际上透过各种手法打压台湾,只会引起台湾民众更大的愤慨,台湾人民也绝不接受。全案目前仍在西国 司法程序中,外交部及相关机关将持续进行了解掌握。

二、在本案刚发生之际,陆委会即与外交部、刑事局等机关保持联系,也向陆方表达希望就本案展开合作侦办,并 将我涉案国人带回依法侦办、审理之立场。外交部也积极参与西国法庭程序,并与西国政府多方交涉。

三、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为我国重要政策,自去年520以来,陆委会即与法务部、外交部、内政部警政署、通传会、台湾高检署等机关,共同召开8次跨部会平台会议,并且针对国际加强合作、国内持续打击、两岸进行沟通等不同面向,推动相关作为,也有效在东南亚国家查获机房及车手,并在欧洲、中南美洲等地,阻止设置诈骗犯罪据点。

四、陆委会要再次呼吁陆方,两岸已签订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只有双方尽早展开合作,才有助於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抓住幕後黑手,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