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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净瑜女士拟亲自前往中国大陆营救李明哲先生一事新闻参考资料

  • 发布日期:106-03-31

有关李净瑜女士关心其先生之人身安危,希望前往北京探视李明哲先生一事,政府对家属焦急的心情感同身受,对於李明哲先生目前安危及应有权益是否受到保障,政府也关切甚殷。本会对於李女士赴陆,会提供必要协助,同时也吁请陆方於李女士赴陆时给予便利及保障其人身安全。

国人在中国大陆涉犯相关法令遭限制人身自由时,陆方依据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第12条规定,应及时通报我方。我政府相关机关倘接获讯息,也都会在第一时间内透过协议管道向陆方相关部门提出交涉。惟截至31日止,我方尚未接获陆方有关李明哲先生案件之通报。

政府要再度呼吁,本案为台湾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大陆国台办日前只说明李明哲先生涉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其他细节都没进一步说明,已加深台湾民众对於大陆方面的疑虑。陆方应即就李先生遭关押之地点、涉及法令,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等内容,尽快公开说明,并依两岸协议通报机制向我方通报,尽速安排家属探视,以保障其应有权益。另为利本案能尽快圆满解决,我方再次呼吁,两岸应就本案尽速进行沟通,妥适处理,避免影响当前复杂敏感的两岸关系。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