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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 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修正新闻参考资料

  • 发布日期:109-08-17

一、 政府为强化涉陆港澳人士移居来台之管理,以防范中共利用中国大陆人民转换为港澳居民身分来台定居,对我社会进行渗透、统战、骚扰,甚或从事间谍行为等,已由内政部完成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第30条之修正。

二、 未来原为中国大陆人民以及现(曾)任职中国大陆党政军之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时须经跨部会之联合审查,以加强安全查核,维护国家安全,这项修法作业,内政部将於8月17日发布。

类别

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