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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两岸交流措施调整新闻参考资料

  • 发布日期:106-12-23

106年12月23日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张小月主委在与媒体互动场合中,对於外界关心的两岸事务,说明了近期的具体措施与规划,包括:

一、推动放宽小三通规范及简化便民措施

近期政府规划放宽小三通多项措施,在预告中的「试办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修正草案中,包括︰增订补贴小三通航运业者亏损之法源依据、放宽107年1月18日前设籍金门、马祖之渔船,得向当地县政府申请许可从事金马与中国大陆两岸间之水产品运送、将「小三通」大陆团客最低人数限制从为5人降为3人。

另陆委会协调内政部移民署规划小三通陆客入境作业的便捷化措施,包括︰「简化小三通个人旅游申请应备文件(不需G签注)」、「小三通艺文商务交流审查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放宽小三通旅行事由得从事活动之范围」等,刻正由相关机关处理相关行政程序及配套作业中。

上述小三通相关新措施实施後,将可促进陆客经小三通来旅游、增加小三通交流便利性,有助於离岛地区产业发展及增加观光收益。

二、研议放宽陆配亲属来台探亲的亲等及持续关照陆配生活权益

对於已取得身分证陆配(目前其三亲等内血亲已可申请来台探亲),已积极研议放宽三亲等内血亲之配偶(如舅妈、侄媳)也可以来台探亲。另有关尚未取得身分证之陆配(目前仅开放父母亲来台),也在研议开放二亲等内血亲及其配偶(如兄弟姊妹、兄嫂、妹夫)可以申请来台探亲。因近来陆续接获到陆配朋友提出的建议,例如陆配的三亲等血亲来台,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同行、父母亲来台可否多次签证,以方便安排行程等,为了符合陆配朋友们的期待,陆委会及移民署都纳入考量整体规划,刻正积极推动研修许可办法事宜。

政府一向关心中国大陆配偶在台的生活权益,且认为「实质照顾更重要」,政府将优先解决渠等融入台湾社会所迫切面对的经济、家庭、子女等需求问题,让中国大陆配偶在台生活更加便利。

三、积极推动「台湾与澳门避免航空企业双重课税协议」及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29条之1相关事宜

「台湾与澳门避免航空企业双重课税协议」於104年12月10日在澳门完成签署,并经立法院於106年11月7日审议通过。本协议由台澳官方代表签署,不但彰显协议的官方性质,且建立长期制度化之相互减免税捐机制,有助我空运业者发展及优化台湾投资环境。同时,基於「租税法律主义」,陆委会及财政部共同推动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增订第29条之1,业经立法院於同月28日三读通过,并奉总统令於12月13日公布,及行政院令发布定自12月21日施行,可明确我行政部门与港澳政府洽签租税互免相关协议之法源依据。

上述措施成果,都和两岸人民权益息息相关,也呼应总统各项施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纵使面对陆方紧缩两岸官方互动交流及不放弃武力犯台等负面作为,政府致力维持和平稳定现状、坚持台湾民主和民意及维护台湾核心利益与价值的主张与承诺坚定且一贯;为维护国家尊严与利益,政府动态评估情势变化采取必要作为,呼吁两岸共同寻求两岸互动新模式,对台海与区域稳定安全作出积极贡献,有助於两岸和平稳定及为民众创造更大的福祉。

类别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