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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交周年报告

  • 发布日期:87-08-15

香港移交周年情势之评析

目次

提要

壹、一年来香港情势简析

贰、香港情势发展对两岸三地关系之影响

一、对我及台港关系之影响

二、对大陆及香港之影响

参、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之看法

一、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之观察

二、香港「一国两制」模式无法适用於处理两岸统一问题

肆、政府政策方向

一、发展以和为贵的关系,并循序推动两岸交流与协商

二、持续推动台港关系正常化

三、加强台港交流增进双方实质关系

四、积极掌握香港情势发展,强化政策研析能力

伍、总结

陆、附录 香港移交周年情势研析报告

一、政治情势

二、经济情势

三、社会情势

四、国际关系

五、「中」港关系

六、台港关系

柒、香港移交後之争议事件

捌、香港移交周年大事纪

 

提要

香港移交一年来,大体情况比许多人之预期为平顺。但一些问题已经浮现。政治上,特区政府机制运作平稳,港人对驻港之大陆「解放军」印象有所改进。然而行政效率约略下滑,在危机处理上尤为明显。港人对特首评价落至新低。大陆当局未明显干预特区自治。但大陆当局在事先已透过立法会架构的设计,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安排掌控香港事务。首届立法会投票率创历届纪录,显示港人对民主的殷切期待。

经济上,受亚洲金融风暴影响,股市、房地产下挫,贸易投资、旅游业受严重冲击。一九九八年第一季首度出现十三年来的经济负成长。

社会上,失业率上升,在一九九八年第一季达十五年来之新高。与大陆关系密切之商人逐渐掌握媒体经营权(如亚视)。新闻媒体自我审查、人权受限,皆陆续引发争议。灾变层出不穷,如禽流感、红潮、猪瘟、霍乱等。并非皆为首次。但因行政效率下滑,不良效应未能如以往及时遏止。

国际上,各国对香港移交後评价多为「大致平顺」,但认为香港在自由、民主、法治上的发展存有隐忧。

台港关系上,双方经贸、民间交流继续成长。但港府对官方交流设限,未能反映处理实际交流事务之需要。

「一国两制」能否落实?「五十年不变」的承诺能否实现?香港情况一年来已有变化。未来四十九年会如何?仍待观察。

观诸「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情况,「一国」仍重於「两制」,而所谓高度自治权实偏重於非政治层面。监於大陆对港政策向采「政紧经松」,因此香港自由、人权、民主与法治有可能渐受侵蚀,进一步发展有困难。

香港作为两岸中介地位的角色未变,香港情势的发展对於两岸三地均有密切的影响。

因此,未来我将密切观察香港情势发展,持续推动以和为贵的两岸关系及台港关系正常化,加强台港交流增进双方实质关系,交换双方可资借镜的发展经验,以厚实互利互惠的根基。

无论「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或「一国两制」香港模式实施的成效如何,此种强调「中央对地方」制度安排,绝无适用於台湾的可能。因为台湾不是香港。未来,中国的统一应尊重民意,统一在民主、自由、均富的目标之下。我们期望大陆当局摒除不切实际的意图及单方面所持私见,以中华民族的前途为念,采取前瞻务实的作法,再次开启两岸协商,共创两岸三地三赢新局。

 

壹、一年来香港情势简析

香港在举世关注与疑虑下渡过主权移交後的第一年。一年来,香港历经热闹的移交仪式、股市上升万点、面对香港抗议人士活动不断、国际性重要会议及活动接连在港召开、东亚金融风暴的重击、经济增长不断下调、楼市股市持续低迷,以及禽流感及红潮的侵袭,尽管若干影响稳定问题已浮现出来,但截至目前,大致情况尚称平稳。

谨将香港一年来的重要情势简述如下:

一、香港政治运作大体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运作。

以行政为主导的特区政府机制,大体均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使其自治权。如「港区人大」的产生、首届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地区议会委任议席的恢复,莫不依基本法相关规定为之。

二、大陆当局对香港内部事务未有明显过当的干预,大陆驻军形象有所改进。

在移交前,大陆当局透过主导行政长官的产生及临时立法会的成立,已充分掌控香港特区在其所设定的框架下。因此,在移交後已无需做过度的干预,以免引起港人的疑虑及国际对港之信心。民意调查结果亦显示,港人对大陆驻港「解放军」之印象已有所改进。

三、香港特区政府在政治事务上仍依大陆当局旨意处理。

大陆当局对港策略向采「政紧经松」。观察家认为,特区政府因而在政治事务的处理上,仍不免揣摩大陆当局的旨意为之。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让包括「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内的部分大陆驻港机构,可不受香港法令的约束;以及对於「新华社香港分社」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不予检控的决定,均可反应出特区政府此种倾向。

四、港人对政治事务参与要求增强,对民主政治发展步伐缓慢呈现不满。

在结束英国殖民统治後,港人有逐渐浮现当家作主的心态。对於政治事务参与的要求渐强。因此,对特区政府在推动香港民主进程的保守作风,以及通过倒退民主的法例,感到不满。这次立法会港人踊跃的投票行为,充分反应对民主的渴求。

五、港人对「一国两制」具一定信心,但对特区政府之满意度明显下降。

由於大陆当局的刻意低调与克制,并淡化其驻港机构的「中央」色彩,成功地降低港人对「一国两制」的疑虑。根据历次民意调查显示,港人对於「一国两制」的信心始终维持在六成左右,可以看出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不低。然而特区政府对於禽流感、红潮、猪瘟、霍乱等事件之处理,却因行政效率下滑,不良效应未能如以往及时遏止,致使港人对特区政府处理重大事件的能力及政府行政效能之满意度明显地较港英时期下降,而对特首董建华个人的支持度较之移交初期亦略有下滑,且在今年五月降至新低,仅五成六港人表示满意。

六、香港经济受亚洲金融风暴及自身经济体质影响严重冲击。

香港经济情况受去年下半年亚洲金融风暴、主权移交後经济过热及本身经济体质影响,令旅游业、股市、楼市备受打击,失业率逐步上升,在一九九八年第一季达十五年来之新高,经济增长并首度出现十三年以来的负成长,其经济前景不甚乐观。

七、香港新闻自由大体维持,但大陆势力进入媒体及媒体对大陆批评之自我审查情形日增。

在「九七」前香港新闻界对大陆之批评已存有自我审查的倾向。移交之後,对港府之批评虽不受影响,但外界认为新闻审查确实日趋增加。尽管如此,新闻自由仍大体维持,未有政府直接加诸压力的情事发生。不过陆资企业收购媒体的情形,亦略有升高,此将使原已有的新闻自我审查更加严重。

八、司法独立大抵维持,惟存有隐忧。

整体观之,司法并未明显受政治因素干扰,仍维持独立运作。惟对於港人在大陆非婚生子女拥有居留权是否违反基本法的反覆不同的判决,以及如前所述对「新华社香港分社」违反个人私隐条例不予起诉,并将该社定位为国家机构,可豁免香港若干法例的适用,皆令人怀疑大陆当局有影响香港法制体例的企图。

九、大陆与香港互动紧密,香港「大陆化」倾向渐强。

移交後两地高层互访活动频繁,双边经贸关系持续成长,特区政府与大陆驻港机构互动和谐,双方关系甚为密切。惟随着大陆移居香港总人口比重日渐增加的同时,大陆对香港社会的影响亦在潜移默化中进行,预料香港大陆化的倾向将渐趋明显。

十、台港关系维持不变,但进展缓慢。

台港间往来关系维持不变,双方并已建立沟通管道,大部分问题均获致解决,惟受两岸关系与特区政府自我制约,台港关系进展不易。

十一、国际对香港整体情势大致肯定。

国际对香港情势及大陆所谓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承诺,大体表示肯定。

 

贰、香港情势发展对两岸三地关系之影响

香港向为两岸间之中介地。自去年七月以後,台港关系成为两岸关系的一环,因此香港情势的发展更牵动两岸三地的互动关系。以下兹将香港情势对两岸的影响,析陈如下:

一、对我及台港关系之影响

(一)香港基本情势并无重大变化,我可肆应此一客观情势,加强台港双边关系,并以更弹性灵活作法,促使两岸三地关系更加和谐。

(二)大陆持续以「一国两制」的香港模式对我遂行「和平统一」的策略

自香港移交後,大陆当局处理香港事务刻意保持低调,企图以「一国两制」香港模式套用於我方,以遂行其「以彼为主」、「一国一制」的最终目标。由於香港情势运作平稳,以及特首任内多次的外访,加强了「一国两制」的国际宣传效果,大陆遂藉此向我进行统战。此种作法在国际上似亦有逐渐发酵的作用。

(三)大陆当局与特区政府联合压缩我方国际活动空间

由於香港的外交及国防事务系由大陆掌管,台港间涉及国际性事务,仍由大陆指导,因此大陆除可利用香港对我方参加之国际组织施压外,更可因为英、美、日及其他国家顾及在港经济利益,而阻挠我拓展与彼等的关系。因此,在两岸关系未能顺利开展的情况下,不仅台港关系无法进一步推动,我方之国际活动空间亦将受到相当之限制。

(四)台港关系受限大陆当局与两岸关系仍无法正常开展

两岸关系低迷与香港自我制约的影响,使台港关系在「九七」之後虽仍继续维持,却进展缓慢。由於特区政府处理对台事务缺乏机制,往往无法正常的反映台港两地密切交流之现况与解决各项衍生问题,致使台港关系始终难有开创性的发展。此外,两地政府间互信基础仍嫌不足,亦是关系裹足不前的重要因素。

二、对大陆及香港之影响

(一)民主派的胜选将产生对特区政府的制衡功能

民主派人士早在竞选期间已扬言要求修改基本法中不符民主进程的规定,如要求第二届立法会全面直选及重新检讨临立会通过的具争议性的法例。此外,香港经济状况恶化、失业率节节升高、股市严重下挫,已使香港人民对特区政府渐感不满,未来民主派可能藉机加强在经济、民生问题的质询,间接挑战特区政府的统治权威,届时大陆是否续保目前不直接干预香港事务的作法,及落实「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承诺,值得关注。

(二)「中」港经济互动密切,华南经济圈的效应日显

「九七」前大陆与香港在经济上就已经逐渐形成「前店後厂」的分工模式,「九七」後为有效运用及整合双方之资源及制度,不仅深圳、广东及福建更加强与香港的各项融合,香港也积极寻求大陆广大腹地及科技专才的奥援。如果大陆的经济改革能持续稳定发展,华南经济圈的效应恐将日益凸显。未来大陆各大城市与香港的合作关系将更形明显。

(三)有助於大陆的改革开放

香港固然是大陆的经贸窗口,但也是西方思想对大陆传播的前哨站。香港移交後,透过香港与外界之频繁接触,可将民主自由思想及多元社会制度引进大陆,并加速其改革与开放的步伐。以此次首届立法会选举为例,虽然直选名额及选举方式仍不尽理想,但港人要求民主政治之理念反而藉由高投票率得以彰显。惟因大陆资讯流通未能开放,其效果有限。

 

参、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之看法

一、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之观察

「一国两制」是大陆当局用以处理香港问题的模式。此一政治公式原本是大陆当局为处理两岸关系而设计的。大陆当局欲藉「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而移殖於台湾,以谋求以大陆为主的两岸统一。「一国两制」有三项特质:

矛盾性---逻辑上,如果「一国」很好,为何要「两制」?「一国」和「两制」在本质上存有冲突及不调和。「一国」总是优先於「两制」。

过渡性---时间上,不是永恒的。终将趋向於「一国一制」,即一党专政下的社会主义制度。

压制性---实行上,「两制」并不对等。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目的是把台湾、香港、澳门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在「一个中国」的大原则下,才能享有「高度自治」。

短期内或不致有重大变化,但长期来看,则很难骤下定论。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赫姆斯在看过美国国务院本年四月二日向国会所提出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案报告」後即明白地表示:「北京未直接插手香港事务,是因为已事先通过『傀儡』的立法机构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操控香港事务」。因此,大陆当局是否具体落实「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及「五十年不变」的承诺,似应由赫姆斯先生所指的「港前中後」(香港台前、大陆幕後)的运作机制来加以检视。

以下兹将香港施行该制的观察所得,析陈如次:

(一)「一国」仍重於「两制」

这一年来,香港在政治上的「一国」仍大於经济上的「两制」。大陆当局透过单方面操控临时立法会的成立及主导行政长官的产生来确保「一国」机制,期使「两制」的运作不致脱离「一国」的框架。例如允许港人进行某些示威活动,但却以「国家安全」作为禁止示威或取缔社团的根据;通过不公平及不符民主法则的立法会选举制度,以维持行政主导的模式及限制民主派的发展,以及执意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草案」,让包括「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内的部分大陆驻港机构,可不受香港法令的约束等举措,皆反映出「一国」重於「两制」。

(二)高度自治权偏重於非政治层面

香港基本法虽规定香港特区具有高度自治权,但「中央」与地方未明确划分剩余权的归属,对香港高度自治发生影响。且由香港移交大陆近一年来的情势观之,港人的自治权限实仅限於非政治层面。由确立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主导产生非直接选举出来的行政长官、钦定具有基本法解释权的「基本法委员会」及掌控具有基本法修改权的「全国人大」,并执意成立临时立法会以取代具有民意基础的原立法局等情事来看,港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设定条件的,是有限度的,并偏重於非政治层面。

(三)特区政府揣摩大陆旨意处理政治事务

有关台港官方往来、双十国庆挂旗问题、民运人士的入境处理及立法会选举条例的立法等涉及政治性的事务,特区政府被认为明显反映出揣摩大陆旨意行事的心态。

(四)香港自由、人权、民主与法治可能渐受侵蚀发展不易

移交後的香港在自由、人权、民主与法治等方面遭致批评与抗争的情事,时有所闻。以本年五月二十四日香港首届立法会的选举来说,虽有选举的形式,但在其选举制度安排并不公平,并违反民主法则,因此香港举行选举是否即意味落实民主,不无疑问。根据去年九月三十日香港中文大学在临立会通过选举条例所发布的民意调查,显示有百分之四十一点八的受访者认为,临立会通过选举办法是「民主倒退」的现象。在「一国」的框架下,香港的自由、人权、民主与法治的维护与发展,并不乐观。

二、香港「一国两制」模式无法适用於处理两岸统一问题

「一国两制」原是大陆当局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之阶段性方案。随着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的主权移转,「一国两制」进入了实践阶段。国际间因关注香港情势的发展,「一国两制」香港模式遂受到高度的重视,大陆当局及特区政府首长亦顺势在国际上大肆宣传「一国两制」适用於「台湾问题」的论调。最近有少数人士就认为、香港「一国两制」模式似乎运作得还不错,台湾似应接受此种安排。

「一国两制」不适用台湾,因为台湾不是香港,不同之处有四。

(一)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香港原是英国殖民地。

(二)我们在国际上有自主的外交,国防上有自卫的能力,香港都没有。

(三)我们是民主国家,国家前途由人民决定,香港人民无法决定自身的前途。历年民调显示,约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台湾人民,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港人认为「一国两制」不适用台湾。

(四)我们和大陆统一没有时间表,而香港主权移转在历史里已决定。

中华民国政府认为:

(一)「一国良制」优於「一国两制」。台湾、香港、澳门和大陆统一的「良制」是民主、自由和均富。我们尤其希望「良制」早日在大陆实现。

(二)「一国两制」无论其在香港实施情况如何,都不适用於两岸之统一。目前中国处於分离、分治的状况,台湾与大陆是对等的政治实体,分别统治互不隶属的两个地区。

(三)「一国两制」是一矛盾性、过渡性、压制性之设计,其目的是把台湾并吞在一党专政之大陆当局之下。「一国两制」不能确保台湾能永远享有目前自由、民主、均富的生活。实行「一国两制」,台湾民主自由将倒退三十年。

(四)中华民国坚持未来中国应统一在民主的制度下。只有统一在民主的制度下才能确保两岸双方达成的协议被严格遵守。也只有统一在民主的制度下,大陆、台湾、香港与澳门的联合力量才不会对亚洲的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

(五)我们所关心的不只是统一的形式。我们更重视统一的内涵:民主、自由、均富。这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肆、政府政策方向

一、发展以和为贵的两岸关系,并循序推动两岸交流与协商

我大陆政策目标是依循国统纲领,在相互尊重、对等互惠的原则下,循序推动两岸交流,追求双方和谐互动。我们希望大陆当局也能秉此务实态度,以民族大义为念,在不预设前提条件下,恢复协商,并以诚意与善意共同积极推动两岸关系,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创造契机。

二、持续推动台港关系正常化

我们认为台港关系不应较香港殖民地时代倒退,台港交流应该制度化以反映台港实质交往的现况,而双方人员的往来也应有可预测性。因此,需有更制度化的关系架构、更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更完整的机构功能及更便利的交流程序,俾利台港关系朝正常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台港交流增进双方实质关系

台港往来虽密切,但彼此间了解不足及隔阂仍存,乃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未来在推动台港交流活动时,宜提升交流的品质及深度,并加强双向合作,相互学习。未来台港间可在文化艺术、打击犯罪,及公共建设等各方面,交换经验,以厚实互利互惠的根基。

四、积极掌握香港情势发展,强化政策研析能力

密切注意及分析香港政治、社会、经济等状况,委托学者专家或学术机构探讨香港政经发展情况,定期办理民意调查,掌握香港情势与民意趋向,以供厘订政策时的参考。

 

伍、总结

香港情势在主权移交後尚未发生出人意表的发展,但经济衰退,政治与社会面也出现隐忧,值得关注。我们希望香港在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後能维持自由、繁荣与民主。由香港首届立法会香港人民热烈参与投票的行为,充分展现出港人对民主的渴求。我们期望大陆当局与特区政府能重视港人的意向,使香港的民主发展有更进一步的拓展。

台港关系因受制於两岸因素,尚无法进一步开展。如何怯除特区政府对我之疑虑,改变自我设限的态度,并突破大陆当局干预的阴影,实有赖双方互信根基之建立及耐心努力,始得有成。

追求中国在民主、自由、均富的目标下完成统一,是我们一贯的大陆政策。两岸间基本的不同在於制度与生活方式。我们主张在国家统一之前,两岸人民都应该逐步享有民主、自由、均富的制度与生活方式;未来中国统一时,应该由全体中国人民透过民主的方式,共同决定国家统一之後的政治体制与生活方式。基此体认,我们认为「一国两制」无论其在香港实施的成效如何,这种强调「中央对地方」的制度安排,绝无适用於台湾的可能。我们期望大陆当局摒除不切实际的意图及单方面所持私见,以中华民族的前途为念,采取前瞻务实的作法,再次开启两岸协商,共创两岸三地三赢新局。

 

陆、附录 香港移交周年情势研析报告

一、政治情势

香港移交以来未有迹象显示中共公然干预香港特区自治。港人对特首的支持度虽因经济问题而下降。但对「一国两制」落实有信心者则略有增加。首届立法会投票率创历年纪录,民主派人士得票率超过五成,显示港人对民主的渴求。但在法治基础的维持上则有些令人担忧的变数存在。

(一)特区政府机制运作表现平顺

留任的港英时期的高级官员对特区政府的平稳过渡奠定良好基础。虽然特首与司级官员、文官体系与行政会议之间关系不顺畅的传闻时有所闻(苹果日报,1998.2.12),一项亚洲地区国家政府服务品质调查报告指出,香港官僚体系在移交後仍能维持其效率及品质,其排名仅次於新加坡(政治及经济风险顾问社,1998.3.4)。民众对港府表现感到满意的亦多於不满意者。港人对特首的整体评价时受个别事件影响,呈现起伏,五月间降至新低点56.2%(最高点为71.3%)。对於落实「一国两制」有信心者则略有回升。

市民对董建华评价变化

港人对香港前途的信心

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

(二)「临时立法会」休会,遗留诸多争议

「临时立法会」为中共与英国争拗下的产物,自始其法理地位即备受争议。在其成立十六个月中,共处理六十三条法案及三百多项附属法案,曾三次遭港人向法院控诉其法理地位不足,所通过的法案不具合法性。特别是修订法例令地区议会恢复委任议席;通过公安及社团修订条例,收紧市民游行、示威及结社自由的尺度;废除前立法局通过的人权法部份条文,减弱市民在人权方面的保护;一日之内三读通过入境修订条例,剥夺「基本法」赋予港人在大陆所生子女的居港权;废除前立法局通过的劳工条例,令劳工阶级失去集体谈判权及参与工会权;更在休会前,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使大陆驻港机构包括「新华社香港分社」凌驾香港法律的约束。「临立会」因而遭致「橡皮图章」的讥讽。根据民调,港人对欠缺民意基础的「临立会」议员的支持度远低於对前立法局议员的支持(香港经济日报,1998.4.9)。

(三)首届立法会成立,港人展现追求民主意愿

首届立法会选举於五月廿四日举行,计有一百四十九万选民冒暴风雨投票,投票率达53.29%,创香港历年投票率的纪录。大陆「副总理」钱其琛与「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均赞扬立法会选举顺利、成功(大公报,1998.5.26;1998.5.27)。在国际反应上,美国政府对选举结果欢迎,认为破纪录的投票率与民主派人士以高票当选显示港人对民主的渴求。惟柯林顿总统表示,在新选举制度下产生的立法机关并不能完全反映港人的选择(星岛日报,1998.5.28)。欧盟驻香港办事处主管骆一德(Etienne Reuter)称赞立法会选举运作良好,对高投票率更是印象深刻(亚洲周刊1998.6.1)。国际媒体对选举结果多认为是港人对民主需求的表示,也期许立法会不再扮演「橡皮图章」的角色(LosAngeles Times,1998.5.27),但亦批评选举制度造成民主党得票率达43%,但却只有十三个席位的不公平结果(Far East Economic Review,1998.6.4),认为是大陆「有限度民主」的产物(Hannoversche Allgemeine Zeitung,1998.5.26)。

香港本地舆论方面,亲大陆媒体虽宣传高投票率代表港人支持「一国两制」,但更提出「当前全港最大最主要的社情和民意,并不是一人一票直选,而是协助政府解决失业问题」以及「民主性质不仅限於地区直选」等论调(大公报,1998.5.26;文汇报,1998.5.26)。然而大部份媒体对於高投票率及民主党获胜,认为代表港人对「临时立法会」不满的表现(苹果日报,1998.5.26)、港人对民主需求的增加及选民希望选出对特区政府具有制衡作用的立法会(信报,1998.5.27),监督港府改善民生及经济环境(香港经济日报,1998.5.27)。但也指出根据「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对议员提案采分组表决(议案需分别经功能团体议员和分区直选、选举委员会议员两部份出席议会议员各过半数通过)对议员的提案能力造成限制(明报,16998.5.28)。惟港人对立法会则寄予厚望,据民调显示,港人对「临时立法会」的表现均维持在八十二到九十一之间(以一百点作为基点),但对未来立法会的表现的信心则升至一百四十七点(香港政策研究所,1998.5.27)。

至於选举结果对未来政党发展的影响上,论者以为民主党与民建联或将成为两大对抗力量的领导者(郑赤琰,信报,1998.6.1)。

(四)法治基础的隐忧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香港成为亚洲金融中心的主因,香港移交後,原港英时期的法律架构及效力仍延续,但前上诉庭副庭长、首届行政长官候选人李福善指出,移交後因为行政主导,法官受到掣肘,司法独立已丧失(快报,1998.2.8)。近期律政司对两案件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更引起关注。律政司长於本年二月廿七日决定不起诉「新华社香港分社」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以惯例为由不对外说明理由。特首董建华亦称「新华社」仅属「技术犯规」。而在「临时立法会」通过「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将「新华社」视为大陆「国家」机构,不受五百项香港法律约束(明报,1998.4.8),更增添大众对「新华社」享有特权的疑虑。

律政司司长亦在三月十七日决定不起诉涉及诈欺案的香港星岛集团主席。虽然在起诉书中指明该主席串谋诈欺,但律政司司长决定不起诉并且依惯例未说明理由。传媒认为该主席与大陆当局及特首间良好的关系是其不被起诉的主因(亚洲周刊,1998.3.30)。

二、经济情势

香港移交大陆後,两地间之经济互动更趋紧密,并且在制度上企求整合。然而,港人对经济前景的忧虑,在东南亚金融风暴发生後,便逐渐升高。特首董建华亦在今年五月初公开表示香港的经济成长率在未来一段长时间会大幅下调。特区政府亦於五月底公布今年首季本地生产总值出现十三年来首次的负成长,并罕有的不发表全年经济预测,显示香港目前所面临的经济情况极为不利。

(一)香港经济短期内难以复苏

在去年爆发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後,由於香港当时的房地产及股价已被炒高,加上国际投机客利用港币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抛售港币,致使香港股市及楼市下挫,观光旅游业亦受到严重冲击(薛琦,1998,1,7,东南亚金融危机及其对两岸三地的影响,「台、沪、港经贸关系」研讨会,页十六)。特区政府於六月中旬所公布之失业率已飙升至百分之四点二,创十五年来的最高点(1998,6,16,星岛日报)。

香港恒生指数趋势图

近年香港失业率变化图

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港人对经济前景的忧虑,由去年九月的最低点逐渐攀升,至今年一月达到最高点,虽然在二、三月有回跌的现象,可是在四月份又几乎上升到一月份的水准(1998,4,28,苹果日报),至六月中旬公布失业率後,港人对经济前景的信心再告下跌(1998,6,18,苹果日报)。特首董建华在五月九日公开发出警告,指出香港的经济成长率在未来一段长时间会大幅下调(1998,5,21,东方日报)。特区政府亦於五月二十九日公布今年首季本地生产总值较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二,是十三年来首次出现负成长,并罕有的不发表全年经济预测。

为求稳定楼市、舒缓银根,以及振兴旅游业,财政司司长曾荫权乃宣布七项挽救香港经济的措施,惟舆论对上述措施均认为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且不排除第二季与第三季的经济连续出现负成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之定义,连续两季经济出现负成长,便是属於经济衰退。虽然财政司司长在六月三日又宣布将动用超过三十二亿元的港币,推行十二项新措施以舒缓失业情况,但短期内仍无解决失业问题的良策(1998,6,4,新报)。行政会议成员梁锦松更预期香港在本年度可能出现财政赤字(1998,6,8,东方日报)。

(二)扞卫联系汇率致利率提高而不利香港市场

有论者将这场经济危机归咎於港币与美元的联系汇率,但是改变联系汇率将可能有下列两项风险:

1.任何汇价的重大调整均有可能造成市场的信心崩溃;

2.港币如大幅贬值可能促使亚洲主要地区的货币另一次的竞争性贬值潮,导致金融风暴进一步恶化(王家英,1998,5,28,香港的经济危机与对策,商报)。

港府为扞卫港币对美元之联系汇率制度,以提高利率打击投机客来稳定金融之举措,对银行部门、股票、房地产及观光旅游等市场均产生不利影响。

1.房地产业及银行业:

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後,香港房地产业首当其冲受到冲击。近来房地产市场交易持续萎缩,又因香港房地产贷款占银行业贷款及垫款总额比例甚高,银行业房地产贷款呆帐将持续攀高。占香港贷款市场百分之四十至五十之日资银行,因日本经济危机纷纷撤走,不仅无助於香港银行大幅降息,并将加深在港商人之营运成本,不利香港经济之复苏。

2.股市:

银行利率攀升,将使得原投资股市大众转而取向高利率储蓄方式保有其资产,股市交易减少,股价下跌,亦间接影响消费者消费意愿;另由於贷款成本增加亦将影响投资人之贷款投资意愿。

3.观光旅游业:

亚洲金融危机致使亚洲诸多国家通货相对美元大幅贬值,惟因港府坚守港币对美元联系汇率制度,使得亚洲各国通货亦相对港币贬值,赴港旅游成本大幅提高,赴港观光客因而锐减。

近期日元持续贬值,港币币值因盯紧强势之美元而不能调整,必须靠股价、房价、工资与一般物价向下调整来舒缓币值高估的压力,但此举可能又促使经济衰退更加严重(1998,6,9,联合报,社论)。虽然特区政府多名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均一再强调香港必须维持联系汇率政策,否则有百害而无一利(1998,6,10,苹果日报),然而美林证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三成受访的亚太地区基金经理认为,港币的联系汇率会在两年内脱钩(1998,6,9,香港经济日报)。

(三)香港仍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及区域营运总部的地位

虽然科尔尼国际管理顾问公司(A. T. Kearney)於六月一日发表的调查结果亦显示,香港的投资吸引力有轻微减退的现象,但仍有八成受访者认为香港的投资前景与一年前比较并无改变(1998,6,2,苹果日报)。根据日本驻港领事馆的一项调查结果,近五百间在港日资机构中,有六成没有计画要扩充规模,有一成将缩减经营规模,个别区域性银行则已陆续撤走(1998,5,31,苹果日报)。特区政府工业署一九九七年对在港外商公司所做的调查结果也显示,有百分之九十一的作答厂商认为香港作为区域总部或办事处的整体吸引力已有改善或保持不变(The 1997 Survey of Regional Representation of Overseas Companies in Hong Kong, the Industry Department)。然而,金融管理局所公布之六月十二日银行体系结余预测为负四十一亿港币,反映有资金外流的情况。近日港股亦出现外资基金之洗仓行动,此举是否表示外资认为香港的投资价值已有所降低,仍尚待观察(1998,6,12,香港经济日报)。

虽然从短期看来,香港在移交後并未损及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惟长期而言,英语地位的下降、政治稳定的降低、新闻自由及资讯流通受到干预、金融稳定度因受大陆影响而降低、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加、大量港币滞留大陆、其他海内外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香港经济易受大陆经济波动所影响,以及国际保障的降低等因素,有可能导致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日渐褪色(麦朝成,1998,大陆暨两岸经济情势报告,页二五九至二六二)。

在整体竞争力方面,虽然在世界经济论坛的报告中,香港仍在经济竞争力蝉联全球第二位(1998,6,4,明报),同时亦在今年四月的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对国家整体竞争力的评估中名列第三(1998,4,22,苹果日报),但在经济学人集团所作之评比中,由於特区政府可能出现质素下降和偏袒亲大陆人士的迹象,加上竞争对手的实力不断加强,未来香港可能由第一位退居第九位(1998,4,23,明报)。因此,如何在金融风暴後提振香港的经济发展并保持香港的竞争优势,将是未来特区政府所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香港汇市趋势图

(四)陆资对香港经济之影响力不容忽视

香港移交前,大陆国企已透过在港上市来达到集资的目的,陆资在港势力亦不断壮大,至一九九六年九月,以陆资在港的总资产已达四百二十五亿多美元,在香港外来投资中,仅次於英资。香港移交後,经大陆当局批准至港的陆资企业已有一千八百多家(1997,10,21,大公报),其中包括三十九家H股国企上市公司和六十多家红筹股上市公司。在港陆资银行、保险及贸易公司约占香港市场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二十五,上市公司的数目和市值约占香港股市的百分之十五,建筑公司占香港市场的百分之十二,旅游公司则占香港市场的百分之五十(香港中国企业协会,1998,1,26,商报)。

然而,早在「九七」之前,港人便担心陆资在移交後将享有特权,破坏香港市场的游戏规则。廉政公署在今年首四个月共接获约千件的贪污举报,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七,其中有九十件涉及公共机构,较去年多出四成半(1998,5,22,星岛日报)。虽然大陆当局对在港陆资企业已三令五申,不准另设公司进行炒卖,私人亦不能以任何名义利用公款炒股票、地产及外汇期货,然而陆资企业在港违纪违法仍有所传闻(黎自京,1998,3,争鸣月刊)。

(五)大陆与香港的经济互动日趋紧密

「九七」後大陆与香港为加强彼此的经济互补作用,并提高国际竞争力,不仅加强深化双方的经济合作关系,更召开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及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备忘录,以加速双方之经济整合,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大陆窗口的中介角色。虽然国企H股及红筹股在香港移交後成为香港股市的焦点,然而在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後,国企H股及红筹股亦随之暴跌。大陆「国务院证券委主任」兼「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表示,受东南亚金融风暴影响,港股市盈率已较风暴前降低很多,企业上市筹得的资金也大为减少,因此虽然一些国企已做好至港上市的准备工作,但仍须等待市场气氛好转才再做打算(1998,3,9,星岛日报)。

在转口贸易方面,香港大多数的转口贸易均与大陆有关。一九九七年大陆仍为香港转口贸易的最主要市场,转口金额达四千四百三十九亿港币,占香港转口总值的百分之三十五点七。大陆也仍为香港转口货物的最大来源地区。一九九七年来自大陆的转口货值达七千二百三十四亿港币,占有百分之五十八点二的比重。然而,随着大陆港口及相关设施的逐渐改善,以及大陆制造业之日渐成熟,未来大陆产品可能就不经香港转口而直接出口,不利於香港的转口贸易(麦朝成,1998,大陆暨两岸经济情势报告,页二五九至二六二)。

三、社会情势

香港移交大陆之後,除爆发禽流感及红潮等攸关民生的事件外,大陆与香港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更加密切,相对於「九七」之前,大陆当局对香港社会的影响也就越发明显。尤其在新闻自由、人权及入出境管制方面,更可看出大陆因素在香港移交後所产生的效应。

(一)社会稳定促使外流人数大减

香港的对外移民潮多与政治前景不明朗有关。根据保安局的资料,八十年代初期每年约有二万、三万人移居海外,九十年代逐渐增加到五、六万人,一九九二年更是港人移民潮的高峰,但是在香港移交的前几年,外流人口已有减少的趋势。根据副保安局局长方志伟的说法,香港移民潮正持续下降,究其原因,除了「回归大限」已过之外,由於全球不景气的影响,加上外国又收紧入境政策,因此短期内港人外流之数目将会降低。

(二)施政报告重视民生

特首董建华於去年十月八日发表首份施政报告,对於房屋、教育、老人服务等民生问题,提出中、短期的解决措施。在房屋方面,主要是增加土地供应,务求达到每年最少兴建八万五千个住宅单位的目标,并将成立新的置业贷款计画;在教育方面,承诺拨款五十亿元成立优质教育发展基金,大量增建学校及提高师资水准,并推动资讯科技应用於教育方面;在老人服务方面,增加老人住屋、鼓励与长者同住、增设老人中心及老人健康中心,加强老人住院及老人服务,并将原为每月二千零四十元的老人综合援助金额增至二千四百二十元(1997,10,9,联合报)。在上述施政目标中,尤以房屋问题最受港人关注。未来如何在促进经济繁荣及满足民众购屋需求中达到平衡点,将是对特首的一项重大考验。

(三)新闻自由之前景不乐观

香港新闻界在「九七」前之自我审查倾向,在「九七」後仍然存在相当的阴影。除了片商不愿购买有关达赖喇嘛之电影外(1997,10,20,联合报),与大陆关系密切之商人亦逐渐掌握媒体经营权,亚视就是其中之一(1997,5.27,新报),加上报业间的减价战亦促使更多报社倒闭,从而削弱社会多元化的声音。

除了上述主、客观环境的变迁外,亦爆发两件严重妨害新闻自由之事例。其中之一是大陆「全国政协常委」徐四民於今年三月四日在北平之「政协」分组会议中,批评香港电台由特区政府出资却公然反对政府政策,并要求特首对香港电台加以控制(1998,3,5,香港经济日报)。此举立即引起香港舆论之强烈不满,咸认已明显损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原则。特首董建华在徐四民事件後曾提及香港不能成为「反中基地」(1998,3,9,快报),并言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关於分裂、叛乱及颠覆罪等的立法工作,将待第一届立法会选举後再谘询港人意见(1998,3,10,信报)。

另一件引起新闻界喧然大波的事件是发生於今年四月六日,在法国访问的大陆「总理」朱熔基遇到「无疆界记者组织」示威,有香港记者询问朱熔基的感想,却遭到中共驻法国官员苏旭恶言恐吓,并威胁要断绝合作。事後香港记者协会表示将去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马毓真,要求澄清苏旭的言论是否代表「中国政府」对香港记者的立场;而无线电视新闻部亦去函大陆「外交部新闻司」及「国务院新闻办」,要求有关官员解释及道歉(1998,4,8,信报)。此外,稍早前香港廉政公署起诉英文虎报三名职员,起诉事实为夸大报纸发行量欺骗广告客户,但起诉书中列为被串谋对象的星岛集团主席胡仙,却获得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决定不予起诉(1998,3,18,苹果日报),亦引起香港舆论的强烈质疑。

由上述种种不利新闻自由之情势变化可知,未来如果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不是从宽松的角度来订定相关法律的话,香港新闻自由的前途恐将面临相当不利的情况。

(四)香港人权发展以负面居多

香港移交後,特区政府便透过临时立法会对香港的人权加诸许多限制。在去年七月十五日,临时立法会通过「九七年法律条文(暂时停止实施)条例草案」,连续冻结关於集体谈判权、放宽组织职工会的限制、保障职工会不受歧视及人权法等四条条例(1997.07.16,快报)。「人权监察」并在去年年底公布香港十大人权事件,其中除第十项是爰例之外,其余事件的评价均是负面的(1998,12,26,苹果日报))。特区政府并於今年一月十六日正式在公报中建议,废除前立法局通过的人权法案部分修订条例,限制人权法只能约束政府和公共机构,不能适用於私人之间的关系。香港人权组织认为此举已违反国际人权公约(1998.01.17,快报)。临时立法会复於二月二十五日通过废除前立法局议员刘千石对人权法之修订案,刘千石表示将正式向联合国投诉特区政府剥夺人权。民主党亦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此举损害特区的民主、法治及人权(1998.02.26,信报)。藉由临时立法会上述一系列之立法限制,未来香港人权发展势将更加艰难。

(五)大陆居民赴港之居留问题时有争议

香港移交大陆後,特区政府就主动修订入境条例的部分条文,规定港人在大陆所生子女均须获发居留权证明书後,才可到港定居(1997,7,10,联合报)。经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港人在大陆的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香港居留权後(1997,10,15,明报),香港上诉庭又裁定以「回归」日为界线,判定於去年七月前已在港之港人所生无证儿童,毋须遣返即享有居港权(1997,4,4,星岛日报)。然而,上诉庭於今年五月二十日又裁定,入境条例规定港人在大陆子女出生时,父母须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始可享有居留权的规定,并未违反香港基本法(1998,5,21,信报)。

另一方面,虽然曾在海外留学而目前在港工作之大陆专业人才,已成为香港社会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1997,4,24,澳门日报及1997,5,3,自立早报)。但是,民意调查结果亦显示,港人对大陆新移民抱持既爱又怕的矛盾心态,一方面认为新移民为香港带来房屋及失业问题,有与港人「争饭碗」之嫌,但另一方面又认为特区政府应为新移民增拨资源,以助其适应香港生活(1998,3,30,星岛日报)。由於新移民至港是以已婚妇女为最多,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受访的新移民妇女表示居住问题最难解决,并有六成受访者认为在香港找工作相当困难,甚至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对到香港的决定感到怀疑及後悔(1998,3,2,星岛日报)。

由上述有关大陆居民至港之种种问题可知,未来如何处理「防范偷渡」与「家庭团聚」的问题,以及如何积极辅导由大陆至港定居之人民做到安居乐业,将是特区政府所须面对的难题之一。

四、国际关系

特首董建华在香港移交後,便积极出访美国、英国、日本、东南亚、欧洲及纽澳等地,进行推销香港之国际宣传。在大陆市场的吸引力之下,「九七」前尚侈言香港人权、自由及民主的国际社会,在香港移交後纷纷改口称许香港的「平稳过渡」,显示「九七」前各国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对港政策,在「九七」後将更加凸显。由於维持香港的稳定、繁荣是各国与大陆的共同利益,预料未来国际社会的对港政策应不致有太大的转变。

(一)棒子与胡萝卜交替的美国对港政策

一九九六年美国在香港的投资已达一百四十亿美元,香港也是美国第十三大贸易夥伴。美国对大陆出口有百分之四十二及大陆对美国出口有百分之六十是通过香港转口。特区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显示,至今年二月份为止,美国是香港第三大进口国,也是第二大出口国及转口国。

在香港移交前,美国为保护其在香港的政经利益,先在一九九二年制定「美港政策法」,并於一九九七年通过「香港回归法」。美国一方面积极透过政府企图与大陆改善关系,另一方面又藉由国会表达对大陆处理人权及民主问题的不满。「九七」之後,由於大陆当局对香港事务保持克制的态度,且美国军舰亦能如常停靠香港进行补给,故美国基於务实的考量,已降低对香港问题的批评声调,此由美国众议院亚太小组委员会的报告内容,便可看出端倪。

美国众议院亚太小组委员会「香港移交专责小组」,系由八位分属两党的众议员组成,於去年十一月、今年三月及六月间就香港移交後情势提出报告。综观上述报告内容可知,该小组认为除对意见表达自由、司法独立、民主机制发展及智慧财产权保护等问题仍须关注外,原则上香港移交後的情势是大致尚佳。该小组指出,不仅大陆当局避免直接介入香港事务,政治抗议及示威亦未受限制,在例行事务上,特区政府官员乐於行使自治权,更有证据显示,港府官员甚至意图影响大陆当局的政策。

但是在较敏感的事务上,该小组认为香港可能试图揣测大陆高层心意来行事,如此恐将腐蚀香港的自治权。对於立法局遭非民选的临时立法会取代、首届立法会选举大幅削减选民数目以遏制民主派、「新华社香港分社」是否享有特权,以及媒体的自我审查等问题,则令人忧心。此外,由於受到区域经济不景气影响,香港联系汇率制度亦遭遇严厉考验,利息上升,股市动荡,不动产业绩下挫,旅游业收益减少,大型公司纷纷倒闭,失业率亦告上升,致使众多经济指数仍未回复金融风暴前的水准。在港上市的陆资公司亦因未能符合国际经营标准,且缺乏透明度,又将增加股市动荡的变数。但是港府扞卫港币的决心坚定,香港银行规范严格,货币市场亦表现平稳。美国商会民意调查结果也显示,多数美商对香港经济前景看好,仍愿将区域总部设在香港。

(二)逐渐好转的「中」英关系

特区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显示,至今年二月份为止,英国是香港第八大进口国,也是第三大出口国及第五大转口国。虽然英国在「九七」之前曾因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与大陆交恶,然而为维护英商在百余年中所累积多达七百亿英镑的投资(1996,1,10,信报),英国政府已意识到与大陆修好是维持其在港利益的要件。早在香港移交之前,在港亲英势力已经急速向大陆靠拢,「九七」後英国对香港事务的发言权便仅限於普遍的人权问题及香港基本法的执行状况,且因大陆当局已同意向联合国提交有关香港人权的报告,促使英国对香港问题更难有置喙的余地。

依据「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应就香港移交後情况是否符合「联合声明」,每半年发表一次报告。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郭伟邦在今年一月间,便向国会提交香港移交半年情势报告。英国政府指出港府处理经济、金融和货币等事务,并未受到大陆的干预,即使在金融危机中亦然。英国政府对香港未来经济表现亦表信心,并愿在香港过渡期中扮演建设性角色,加强与特区的合作,协助特区成长。然而,有关特区政府处理港人在大陆所生子女至港定居问题,英国对普通法是否能继续奉行感到忧虑;中华民国国旗在国庆日被拆除一事,亦令人关切警察权之未来发展;此外,传媒自我审查亦恐将影响新闻自由。报告中并呼吁特区政府对於香港基本法有关颠覆和分裂国家的解释,能持开放的态度,以维护香港人权。

(三)日本与西欧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对港政策

日本在港利益主要是在经济方面。一九八○年代以来,日本在香港的投资便逐渐增多,其中一个主要因素便是以香港作为前进大陆的跳板。特区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显示,至今年二月份为止,日本是香港第二大进口国,也是第五大出口国及第三大转口国。然而,日本一向不参与西方国家对大陆人权问题的批评,对香港民主自由的发展也多持保留的态度。在目前日本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预料日本的对港政策将更集中在保护其经济利益上。

日本内阁就香港移交後之情势观察显示,在经济上,香港移交後之经济活动仍如常进行,大陆并未干预特区的经济事务。在政治上,特首董建华之施政系以大陆当局之意向为主轴。大陆对香港媒体及反政府示威行动之限制,表面虽趋缓,但实际上是密切严控。

就英国以外的其他欧洲国家而言,香港移交促使他们能扩大在香港的影响力,特别是在经贸方面的交往与合作。香港作为西欧国家进军亚洲(特别是大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因此以德、法为首的国家均以经贸作为其对港政策的主轴。

(四)东南亚国家之经济情况与香港攸戚相关

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泰国与香港具有密切的贸易往来。特首董建华在去年访问新加坡时曾表示,香港邻近地区十个主要经济体系的本地生产总值已超过七千亿美元,而大陆与东南亚国家的发展亦将使营商的机会增加,香港与新加坡具有不同的背景和政策方针,毋须忧虑竞争的问题(1997,9,6,文汇报)。然而,自去年七月泰铢遽贬後,立即造成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及新加坡汇市与股市大跌,香港亦不能幸免(薛琦,1998,1,7,东南亚金融危机及其对两岸三地的影响,「台、沪、港经贸关系」研讨会,页五),迄今香港经济的复苏仍有赖区内各国改善其经济状况。

五、「中」港关系

大陆「中央」目前在香港设有「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并派有驻军负责香港防务。此外在移交前,已有「新华社香港分社」及中(共)英联合联络小组的设立。这些驻港单位与港府间的权责划分,并无先例可循,惟至目前尚未有冲突发生。两地高层人士互访活动频繁,双边经贸成长,虽有部份人士因政治立场被大陆拒绝入境,但两地人员往来热络,港人对代表大陆的标志的接受度亦较为提高。双方关系甚为密切。

(一)「驻香港特派员公署」与特区政府尝试建立合作模式

根据大陆「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马毓真的说法,「驻香港特派员公署」主要任务是协助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和经授权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和特区政府间并无隶属关系,而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关系」(新华社,1997.12.22)。但他也坦承,目前在工作上的确存在基本法未规定的灰色地带(信报,1998.4.29),「一国两制」又是新事务,公署的工作也无先例,使得「在工作中既要非常谨慎,又要解放思想、敢於开拓」(新华社,1997.12.22)。依此原则,为落实「一国两制」,大陆当局作了些特别安排,如允许香港外籍人士代表大陆出席国际会议及提供人权公约在港执行情况报告给联合国、协助香港与相关国家签定民航协定、处理涉港领事保护案件及外国军舰和国家航空器在港停靠、过境、停降的申请。

马氏表示与特区政府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机制,与行政长官及各级官员合作愉快(新华社,1997.12.22)。特首董建华呼应马氏说法,认为公署对香港特区的对外交往和联系给予很大帮助,对协助香港稳定和繁荣发挥很大作用(大公报,1998.2.21)。

(二)「新华社」职权缩减惟仍有影响力

「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卅日接受访问时指出,大陆「中央」将移交後的「新华社香港分社」定位为「中央授权的工作机构」,明显有别於以前的「中央派驻机构」,并在职务上取消发言人制度、外事部业务转交「驻港特派员公署」、仅担任「香港工委」、协调陆资机构、负责新闻宣传及对台统战(明报,1997.10.31)。

表面上,该社不再代表「中央」政府介入香港政务,但「香港工委」的角色仍可能因大陆驻港机构及涉港事务的增加而更形重要。另外、由於保留「台湾事务部」,其权力亦可能因对台统战工作需要而增强。「临时立法会」於休会前所通过的「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中,亦明定「新华社香港分社」为「国家机构」,预计可不受五百项法律约束,使得该社未来发展殊值关注。

(三)驻港军队低调行事

大陆「解放军」自进驻香港後,采低调行事,驻军多留驻营区中,减少在市区出现的次数,降低民众恐惧(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1997.8.7)。驻军并设立「香港驻军对外新闻发言组」,加强与公众沟通(明报,1997.8.1)。另根据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的民调结果显示,有四成五的港人对驻港「解放军」表现感到满意(明报,1997.8.1)。

特区政府与驻军间联系尚属正常(明报,1997.12.24)。惟「驻军法」中对司法管辖权归属的规定仍受争议。自移交以来,共发生九件涉及驻军的交通意外,已知的部份案件只由驻军作内部审查及处分,而不交予香港法院审理。前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批评此举将立下不良先例(苹果日报,1998.5.21)。

(四)双方高层人士互访频繁,港府将设驻北京办事处

自香港移交以来,大陆领导人来港次数比起港英时期英国领导人访港要来得频繁,此由江泽民与李鹏出席移交典礼、李鹏与朱熔基参加世银年会、鲁平及五批前「国家领导人」陆续访港,显示大陆对香港的重视。江、李、钱等人更多次公开肯定董建华政绩,透露中共对董氏的信任。港府特首、政务司长陈方安生、财政司长曾荫权、律政司长梁爱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等港府高层人士亦先後访问大陆对口单位,协议合作事宜。

特区政府并已着手进行驻北京办事处的筹备事宜,由香港特区政府在三月底提交临时立法会的文件内容可知,未来「驻京办事处」主要是负责两地间之经贸及入出境事务。惟其职权是否与「国务院港澳办」、「新华社香港分社」发生冲突,则仍待观察(香港经济日报,1997.12.22)。

(五)民间人员往来热络,惟仍有「政治黑名单」

自移交以来,大陆与香港民间往来热络。大陆近期更放宽多项管制大陆居民来港措施。例如来港观光旅行团数目由每天廿一团增至廿四团,每团人数最多可达四十八人。来港探亲的每天配额,由八二四个增至九七0个。因私来港的大陆商务旅客停留期限,由七天增至十四天。香港方面,除推动两地学术单位合作计划,亦成立青少年基金会,组织香港青少年学生赴大陆参访。惟亦有多位政界人士表示,原可自由进出大陆,在香港移交後,突然被拒绝入境。「新华社」更曾「劝告」部份民主党人士不要到大陆访问。据推测被拒人士应与其政治立场有关(苹果日报,1997.12.27)。

(六)双边贸易成长

以往十多年来,大陆大部份出口货物都经香港输往各地,以一九九六年为例,即达47%。据大陆海关统计,一九九七年一至十一月间,两地进出口贸易总额为四百五十点八五亿美元,占大陆进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点七,较上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廿七。目前,香港是大陆的第二大贸易夥伴及最大的出口市场。在投资方面,香港亦是大陆吸收境外投资的首要来源地。在大陆开设分行的香港银行已达三十家,大陆也有三十五家银行在港开设机构。一九七九年到一九九六年,大陆从香港吸收的银行贷款有四百四十七亿美元,经香港流入大陆的外国直接投资达九百三十七亿美元,占大陆吸收外资的五成七。经大陆有关部门批准的驻港陆资企业已达一千八百五十六家,在一九九六年总资产达一万四千四百三十三亿港币。上述资料显示两地经贸关系密切。

六、台港关系

「九七」後台港关系并没有重大的变化。我驻港机构之运作及功能,仍得以维持,并与特区政府建立联系沟通的管道;台港间之经贸、投资及旅游关系维持不变,各项往来也持续进行。惟囿於两岸关系因素及特区政府自身的考量,台港间始终无法全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往来,双方官方的接触仍受限,制度化的沟通管道及互动模式,尚待逐步建立。兹将过去一年来双方互动情形、影响台港互动的变数、我方已完成之重点工作及未来对港工作重点,析陈如次:

(一)经贸关系密切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台港贸易首次突破三0七亿美元,创历年新高,同期台商对港投资亦高达一亿四千万美元,为近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香港更成为两岸资金最主要的调度中心,目前国内各银行在香港设有分行七家、设办事处有两家。以上显示两地经贸关系仍至为密切。

台湾海关统计台湾地区对香港贸易趋势图

香港海关统计台湾地区对香港贸易趋势图

台湾对香港投资金额趋势图

香港对台湾投资金额趋势图

(二)民间交流如常

台港往来人次在去年全年高达二0七万,其中国内赴港旅客计一八九万人次,占至港旅客的百分之十七点一,仅次於大陆赴港旅客,消费支出达一二六亿港币;而香港来台旅客去年全年达十七万七千人次,占来台旅客的百分之十点九。双方人民往来人数逾二0七万,较前年的二00万人次为高。其他如文化、新闻、艺术、学术及专业等层面的交流活动,亦未稍减。

台港团体交流统计表

类别

团数

人数

政团

4

42

艺术界

8

271

社团

14

341

学生团

6

160

文化界

8

136

官方单位

16

88

新闻界

12

188

商界

21

616

个人

12

其他

23

合计

89

1,877

资料来源: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

台湾人民赴香港人数趋势图

香港人民入境台湾人数趋势图

(三)官方往来仍受限制

台港非官方的正式沟通管道,在过去一年来的运作还算顺畅;我与特区政府官员非正式的接触,亦较以往便利。以移交後我首次在港办理国庆活动乙事来看,双方的沟通层次较以往改善很多。然而受限於两岸关系的制约、董特首行事的谨慎及特区政府过於自律的心态,使台港关系及官方往来的步伐至今仍甚缓慢。虽然本年五月中旬本会张主委获准前往香港访问,象徵台港关系有较好的发展,但如我官员赴港签证手续繁复及本会官员仍无法派驻香港工作等问题,仍有待克服。我们认为台港间每年有三百亿美元的贸易额及一百七、八十万名旅客相互往来,应有更正常的管道及更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

(四)影响台港互动的变数---两岸因素

「九七」後的香港已是大陆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台港关系与对港工作自将受到限制,与两岸关系间错综复杂的关联性必更密切,亦更受到两岸关系的影响。两岸关系良好时,台港官方往来受限的问题或得以解套;反之,两岸关系紧张,特区政府可能将原略弹性宽松处理涉台事务的作法加以限缩,甚至我驻港机构的功能及运作亦受影响,使台港关系停滞不前,并损及双方的利益。由此观之,两岸因素实乃台港关系发展最具关键的影响。

(五)我方已完成之重点工作

1.因应香港主权移交,成立香港事务局。

去年七月一日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下成立香港事务局,整合各驻港单位,统筹处理相关事务,增进服务功能,促使台港关系进一步发展。

2.建立台港关系架构与沟通管道。

为持续「九七」後台港关系,在「九七」前我方即多方与港方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并就维持「九七」後台港关系若干运作模式获致共识。去年七月三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更指派其特别顾问叶国华先生代表特区政府就台港交流连系工作,与我香港事务局局长郑安国先生沟通,台港间正式建立非官方的沟通管道。双方大部分问题均透过此管道获致解决。

3.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暨其十三种子法的顺利施行,使台港澳居民的权益得以确保,并使台港间有关经贸、文化、交通运输及人员往来关系,更加顺畅。

4.完成台港空运与海运的协商。

在空运方面,台港早於八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完成航约的签署,达成「多家指定、跨越九七」的目标。在海运方面,亦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由海基会与香港船东协会签署协议,达致继续通航的共识。

5.开办快证服务,便利港人来台手续,并进而促使港府简化国人赴港措施。

为强化服务功能,便利香港居民来台,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本会香港事务局於本年元月起开始受理「香港、澳门居民快证申请」服务。开办以来,各方反应良好。特区政府亦透过管道了解我方之作法。经研议後,为刺激香港经济成长,港府也决定自本年六月一日起,简化国人入港手续,并提供快证服务缩短对我旅客签发证件的时间。此种互惠的作法足以作为日後处理台港事务的参考。

6.积极推动台港交流以增进双方实质关系。

过去一年来我们持续推动台港交流活动,加强与不同背景、立场、层次的人士沟通往来,增进台港人民相互了解,并强化我驻港机构的服务功能,充分展现我方诚意及善意的态度,以增进双方实质关系。

(六)未来对港工作重点

1.持续推动台港关系正常化。

我们认为台港关系不宜较香港殖民地时代倒退,台港交流必须制度化以反映台港实质交往的现况,而双方人员的往来也应有可预测性。因此,实须有更制度化的关系架构、更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更完整的机构功能及更便利的交流程序,俾利台港关系朝正常化的方向发展。

2.充分掌握香港情势发展,以供厘订政策的参考。

3.提升台港交流的品质与成效,增进双方实质关系。

在未来推动台港交流活动,提升台港交流的品质与成效。促成台港间的合作,并使两地政府能相互交流有关社会、经济、文化艺术及公共建设方面的经验,期使台港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展现更密切和谐的合作关系。

4.针对台港间快速成长的经贸、投资、旅游等各种关系,加强提供各种往来所需的便利与服务。

 

柒、香港移交後之争议事件

香港九七之後

自由?人权?法治?五十年不变?

邓小平於一九八四年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表示:「我们在香港问题上,首先提出要保证其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九九七年後五十年不变。」(邓小平论香港问题,1993年11月,页九) 基本法第二条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基本法,1992年4月,页三) 在香港移交将近一年的今天,大陆当局是否真正落实对港人的承诺呢?它是否确实维护香港既有的自由、人权及法治呢?

兹将香港移交後与大陆有争议事件共二十六项,依时间先後排列如下。敬请 卓参。

民国87年6月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地址:台北市济南路一段二之二号十六楼

电话:23975589 传真:23975286 WWW URL: www.mac.gov.tw  E-mail: macst@mac.gov.tw

香港九七之後

自由?人权?法治?五十年不变?

香港移交後之争议事件(1997.7-1998.6)总计:26件

次数

时间 纪事要点 来源

1.

1997.07.04 「中央电视台」拥有独家录影: 董建华七月四日与驻港「解放军司令员」刘镇武在前港督府会面。所有香港媒体均不获采访通知。而大陆「中央电视台」却於次日晚上独家播出会面情况的录影。 1997.07.11联合报

2.

1997.07.09 「中央电视台」享有特别安排:董建华七月九日拜访驻港「解放军」。在场记者发现「中央电视台」的摄影队及一些穿着制服的「记者」享有特别安排,可以在预先划定的记者区以外采访。 1997.07.11联合报

3.

1997.07.09 非法居留之大陆小童全须遣返:临时立法会三读通过港人在大陆婚生子女来港定居的新措施,并追溯至七月一日起生效。在港逾千名非法居留小童全须遣返,再循大陆法律途径至港。 1997.07.10明报

4.

1997.07.10 特首办公室对记者采访限制多:香港记者协会致函特首董建华,指其办公室对记者的采访安排,远比港英政府的限制为多,又让大陆媒体有采访特权,记协认为这会侵害香港新闻自由及媒体的自由运作。 1997.07.11联合报

5.

1997.07.15 临时立法会冻结劳工权利之法律:临时立法会通过「九七年法律条文(暂时停止实施)条例草案」,连续冻结关於集体谈判权、放宽组织职工会的限制、保障职工会不受歧视及人权法等四条条例。 1997.07.16快报

6.

1997.08.15 新增功能组别恢复一会一票制:特区政府公布第一届立法会选举细则,将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取消一人一票制,而恢复一会一票制,令选民人数由一百零五万多,剧减至不足四万,下跌幅度为九成七。 1997.08.16快报

7.

1997.08.21 「立法会条例草案」不符基本法:香港「立法会条例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获提名的候选人须宣誓效忠特区政府。此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议员在就职时才需要宣誓效忠」的规定不符,惹起政界争论。董建华被指忽视行政、立法之分立。 1997.08.22快报

8.

1997.08.29 香港退出「亚洲生产力组织」:由於我政府以中华民国名义加入香港之「亚洲生产力组织」,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自七月一日起,已中止与该组织的一切关系。 1997.08.29信报

9.

1997.09.21 我官员未能出席世银年会:准备至港出席「世银年会」会外联谊活动之我财政部部长邱正雄及中央银行总裁许远东仍未取得港签。两人表示不满,并决定取消行程。 1997.09.21苹果日报

10.

1997.09.28 「立法会选举条例草案」通过:临时立法会通过「立法会选举条例草案」。十一名议员三读时投弃权票,九名投反对票,抗议民建联及港进联互相支持通过两项扩大功能组别选民资格的修订。 1997.09.29信报

11.

1997.10.10
  • 警方在双十节拆除我国旗:香港特区成立後首次双十国庆,香港警方拆除挂在香港街头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
  • 特区政府无法可管公开悬挂我国旗:至於公开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违反哪一条香港法律,特区政府官员及警方发言人均未说明。
  • 特首指公开悬挂我国旗有违「一国」原则:特首董建华表示,在公众地方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违反「一个中国」原则,而此一处理方式纯属他个人的决定,事前并未徵询大陆当局的意见。
1997.10.11新报及1997.10.12明报

12.

1997.10.19 片商不买有关达赖的电影:香港片商决定不购买三部有关达赖喇嘛及西藏的电影。 1997.10.20 联合报

13.

1997.10.29 临时立法会废除劳工权利之法律:临时立法会通过废除及修订前立法局通过的三条劳工法例,期间数名「四五行动」成员在场高呼「废法可耻」,并与保安人员发生冲撞。 1997.10.30信报

14.

1997.12.19 「公众聚会与游行上诉委员会」被批评代表性不足:特首董建华委任新一届「公众聚会与游行上诉委员会」之成员。人权组织批评该委员会成员之代表性不足,且不熟悉公众示威、请愿活动之运作模式。并认为将影响未来香港的公民自由。 1997.10.20 苹果日报

15.

1997.12.25

「人权监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权事件:「人权监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权事件,其中负面事项包括:

  • 特区政府拒绝成立独立组织以调查警员滥权。
  • 特区政府以「国家安全」作为禁制示威和取缔社团的根据。
  • 有关平等机会问题之立法进展缓慢。
  • 台湾老兵遭特区政府错误遣返大陆後不知去向。
1997.12.26 苹果日报

16.

1998.01.16 特区政府建议废除人权法案部分修订条例:特区政府正式在公报中建议废除前立法局通过的人权法案部分修订条例,限制人权法只能约束政府和公共机构,不能适用於私人之间的关系。 1998.01.17 快报

17.

1998.02.25
  • 临时立法会废除刘千石对人权法之修订案:临时立法会通过废除前立法局议员刘千石对人权法之修订案。刘千石表示将正式向联合国投诉特区政府剥夺人权。
  • 民主党强烈谴责临立会:民主党亦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此举损害特区的民主、法治及人权。
1998.02.26 信报

18.

1998.03.01 「九七」後对政治性示威活动的监控增加:「四五行动」成员梁国雄表示,「九七」後警方对政治性示威活动的监控不断增加,包括窃听电话及跟踪示威人士。 1998.03.02 苹果日报

19.

1998.03.04 徐四民指摘香港电台公然反对特区政策:大陆「政协常委」徐四民在北京公开指摘香港电台空言编辑独立,却公然反对特区政府政策,徐四民并要求董建华对香港电台应有所处理。 1998.03.05 香港经济日报

20.

1998.03.17 律政司不起诉星岛集团主席胡仙:香港廉政公署起诉英文虎报三名职员,起诉事实为夸大报纸发行量欺骗广告客户,但起诉书中列为被串谋对象的星岛集团主席胡仙,却获得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决定不予起诉。 1998.03.18 苹果日报

21.

1998.03.30 「新华社香港分社」可享有不受法律监管的特权:香港「法律适应化修改(释义条文)条例草案」中以「国家」取代「官方」一词。自由党副主席夏佳理质疑,若草案获得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於宪制上的地位,将会提升至等同於以往英国政府的地位,甚至享有同样不受法律监管的特权。 1998.03.31 明报

22.

1998.04.06
  • 大陆驻法官员恶言恐吓香港记者:在法国访问的中共「总理」朱熔基遇到「无疆界记者组织」示威,有香港记者询问朱熔基的感想,遭到大陆驻法国官员苏旭恶言恐吓,并威胁要断绝合作。
  • 香港记者协会要求马毓真澄清立场:香港记者协会去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马毓真,要求澄清苏旭的言论是否代表「中国政府」对香港记者的立场。
  • 无线电视新闻部要求有关官员解释及道歉:无线电视新闻部则去函「外交部新闻司」及「国务院新闻办」,要求有关官员解释及道歉。
1998.04.08 信报

23.

1998.04.07
  • 临时立法会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草案」:在大律师公会及舆论的强烈反对下,临时立法会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草案」,以「国家」取代「释义及通则条例」第六十六条中的「官方」一词,促使包括「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内的部分大陆驻港机构,在按照「中央政府」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范围行事时,可以不受部分香港法例的约束。
  • 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呼吁不要签署法例生效: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发表深感遗憾的声明,并呼吁特首董建华不要签署法例生效。
  • 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人权监察」认为港府此举违反基本法:美国总领事馆发言人表示:将研究此举对香港法制的影响。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人权监察」均认为,港府此举在法理上已违反基本法,且修例影响深远,实应交由第一届立法会来处理。
1998.04.08 信报、星岛日报

24.

1998.04.30
  • 刘慧卿控「新华社香港分社」违反私隐条例:前线召集人刘慧卿获法庭批准向「新华社香港分社」提出私人检控,控告该社未在法定期限内回覆外界就个人资料查询,有违反私隐条例之嫌。
  • 法庭须裁决「新华社香港分社」是否属於「国家」之定义:东区法院已为此案排期作提讯,届时「新华社香港分社」须派代表出庭答辩,预料法庭将须对该社是否属於「国家」之定义作出裁决。
1998.05.01 信报

25.

1998.05.25
  • 全民直选只占第一届立法会总议席的三分之一:第一届立法会选举结果揭晓,只有地区选举是全民直选,只占总议席的三分之一。
  • 今年功能组别选举恢复间接选举:一九九五年的功能组别选举是采直选方式,而一九九八年则恢复间接选举。
  • 香港民主党获得高票却只有少数议席:香港民主党在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中获得百分之四十三的选票,却只获总议席的百分之二十一点六七。
1998.05.26综合香港各报报导

26.

1998.06.15 传讯电视搁置新疆分离运动的报导:一个由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香港外国记者协会及香港记者协会合办的「人权新闻奖」日前在香港举行第三届颁奖典礼。传讯电视制作的得奖节目「天山狼嗥---新疆分离运动真相」却遭搁置播出。传讯电视前总编辑林达指出,没有相关新闻发生而播出该节目,会被视为挑战大陆当局。 1998.06.16自由时报

 

捌、香港移交周年大事纪

香港移交周年大事总评

香港移交以来,特区政府之机制运作比一般之预期平稳,亦未有迹象显示大陆公然干预香港特区自治。特区政府与大陆驻港机构间的联系尚属平顺,但在法治基础的维持、新闻自由及入出境管制方面,可看出大陆因素在香港移交後所产生的效应。

「九七」後香港与大陆间之经济互动更趋紧密,并且在制度上企求整合。然而,港人对经济前景的忧虑,在东南亚金融风暴发生後,便逐渐升高。特区政府亦於五月底公布今年首季本地生产总值出现十三年来首次的负成长,并罕有的不发表全年经济预测,显示香港目前所面临的经济情况极为不利。

港人对特区政府的支持度因经济问题及行政效能不彰而有所下降。首届立法会投票率创历年高纪录,民主派人士得票率约为五成五,显示港人对民主的渴求。

特首董建华在香港移交後,便积极出访争取国际支持。由於维持香港的稳定、繁荣是各国与大陆的共同利益,预料未来国际社会的对港政策应不致有太大的转变。

「九七」後台港关系并没有重大的变化。我驻港机构之运作及功能,仍得以维持,并与特区政府建立联系沟通的管道;台港间之经贸、投资及旅游关系维持不变,各项往来也持续进行。惟囿於两岸关系因素及特区政府自身的考量,台港间始终无法全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往来,双方官方的接触仍受限,制度化的沟通管道及互动模式尚待逐步建立。

民国8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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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交周年大事纪(1997.7-1998.6)

时间
纪事要点
1997.07.01 英国与大陆完成香港政权移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
1997.07.01 香港事务局成立,负责统筹「九七」後我驻港机构。
1997.07.04 巴拿马、贝里斯、多明尼加共和国等三个与我有邦交之前驻港领事馆人员先後主动表示,该国原设的驻港领事馆,已改为贸易及商务办公室,并於七月一日起生效。
1997.07.08 特区政府成立後首次行政会议八日举行,决定了一九九八年立法会选举的模式框架,其重点包括:
  • 当局决定采用「比例代表制」方式,选出二十个地区直选议席,代替彭定康提出的「单议席单票制」。
  • 在彭定康政改方案中被视为最大突破的九个新增功能组别界定及变相直选选民基础,则全面被推翻。
  • 建议在三十个功能组别选举上,恢复一九九一年采用以法团为单位的投票模式,此举将令原有近一百三十万的功能组别总选民人数大幅下降。
1997.07.09 临时立法会三读通过港人在大陆婚生子女来港定居的新措施,并追溯至七月一日起生效,在港逾千名非法居留小童全须遣返,再以合法证件至港。
1997.07.11 成立一年半的「筹委会」在举行最後一次大会後结束。香港学者批评其成员均系亲「中」人士,在重要问题决议上被动且毫无独立性。
1997.07.16 临时立法会通过「九七年法律条文(暂时停止实施)条例草案」,连续冻结关於集体谈判权、放宽组织职工会的限制、保障职工会不受歧视及人权法等四条条例。
1997.07.18 特区政府发出指引,列明港警如果认为港人申请集会游行,挑战到大陆的领土完整与独立自主时,包括「鼓吹台湾或西藏独立」,便可以「国家安全」的理由予以禁止。
1997.07.23 特区政府公布首届立法会九个新增功能界别的选民画分及选举委员会内七个指定组别的选民画分办法,民主党批评新九组选民基础大幅收窄是民主倒退。
1997.07.22 挑战临时立法会合法性之案件首次开庭。
1997.07.29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临时立法会是按照「中国」宪法成立的合法团体,是为免香港主权移交而出现法律真空,有实际需要而成立的临时立法机构,特区法庭无权质疑临时立法会的合法地位。
1997.08.05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马毓真表示,特区成立後首个双十国庆挂旗安排,应按基本法处理,但无法说明按第几条原则。
1997.08.07 香港金融管理局「九七年会筹划处」处长伍展明表示,台湾方面可能不会有官方代表或以访客身分出席在港举行的「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
1997.08.07 特首董建华表示,特区政府正在研究,是否容许在公众地方悬挂我国旗,但他强调以「一个中国」原则办理。
1997.08.15 特区政府公布第一届立法会选举细则,将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取消一人一票制,而恢复一会一票制,令选民人数由一百零五万多,剧减至不足四万,下跌幅度为九成七。
1997.08.20 由於忧虑港币受到狙击,香港股市遭遇一九九六年三月以来所未有过之严重下挫,恒生指数下跌619.62点。
1997.08.28 由於东南亚股市重挫,香港股市亦告下跌,恒生指数下降657.85点。
1997.08.29 由於我政府以中华民国名义加入「亚洲生产力组织」,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自七月一日起,已中止与该组织的一切关系。
1997.08.30 大陆「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晖与特首董建华在深圳进行首次官方会晤。
1997.09.02
  • 由「文达出版社」出版的香港中学三年级历史课本,於「九七」後自动改版,删除原有自一九四九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後至今的政局、经济、文化及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内容。
  • 民主党青年组最近就香港中学「中史科」及「经济及公共事务科」新旧版作出比较研究後,认为该二科目在「九七」年新出版内容有很大修订,使人怀疑其学术的中立性,以及可能因「九七」後而作出自我「政治审查」。
1997.09.02 香港恒生指数由13,425.65点降至12,899.81点,终场以13,735.33收盘。特首董建华表示,虽然近期香港股市有下跌趋势,特区政府仍不会介入,惟呼吁小额投资者要小心。
1997.09.03 由於华尔街股市大涨及「中国概念股」反弹,香港股市上涨978.66点。
1997.09.03 特首董建华於九月三日至五日访问马来西亚及新加坡。
1997.09.05 美国驻港领事包润石预期,特首访美时所面对的挑战包括要解释香港是否真正享有「高度自治」,以及为何在立法会选举采取看来是倒退的方法,大幅缩减功能组别的选民人数。此为首次有美国官员公开质疑首届立法会的选举模式。
1997.09.08 特首董建华於九月八日至十一日访问美国。
1997.09.12 特首董建华在白宫与美国总统柯林顿会面半小时,董建华表示香港将按照基本法来发展民主,并强调「中」美发展关系对香港的重要性,但无法说服柯林顿改变将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安排视为民主倒退的观点。
1997.09.14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我国代表可用访客身分申请参加在港举行的「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年会」之研讨会,惟最後决定仍在主办单位。
1997.09.20 大陆「总理」李鹏抵港出席九月二十三日举行的世界银行年会。
1997.09.21
  • 准备至港出席「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年会」之我财政部部长邱正雄及中央银行总裁许远东仍未取得港签,两人表示不满,并决定取消行程。
  • 特首特别顾问叶国华表示,他们未获港签与参加「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年会」无关,他强调所有获邀出席的代表均可获发港签。
1997.09.27 临时立法会通过「立法会选举条例草案」,但有十一名议员三读时投弃权票,九名投反对票,以抗议民建联及港进联互相支持通过两项扩大功能组别选民资格的修订,破坏组成功能团体的原则。
1997.10.01 在「六四」事件後,香港民主党首次获邀参加「国庆」酒会,民主党十多名成员包括李柱铭、张炳良及杨森等人均有出席。
1997.10.08 特首董建华在临时立法会发表首份施政报告,强调解决民生问题。其中以楼价最受港人关注。
1997.10.08 我驻港机构与特区政府协议,在双十国庆期间,户外活动不挂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
1997.10.09 香港高等法院就港人在大陆子女非法至港居留案作出裁决,判决香港特区政府胜诉,港人在大陆之子女须凭证赴港,入境条例并未违反基本法,非法偷渡香港者须被遣返。
1997.10.10
  • 香港特区成立後首次双十国庆,香港警方拆除挂在香港街头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
  • 至於公开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违反哪一条香港法律,特区政府官员及警方发言人均未说明。
  • 行政署发言人日前亦表示,香港目前没有法律处理与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有关的问题。
1997.10.13
  •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特区政府是按「公安条例」第三条,若警方认为在任何公众地方展示旗帜,而可能导致破坏公安,警方有权作出干涉。此说法与日前民政事务局局长蓝鸿震所称,港府是引用「官地条例」拆旗的说法不一。
  • 特首董建华表示,在遵守「一国」的原则下,警方必须阻止任何引起社会不安的情况。
1997.10.15 香港股市下挫,恒生指数下跌452.32点,H股及红筹股受创则更严重。
1997.10.16 特首董建华在日本会晤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及商界领袖。
1997.10.19 特首董建华起程访问欧洲五天,除会晤比利时官员及欧盟成员外,亦将於二十二日会晤英国首相贝理雅。
1997.10.21 恒生指数下挫567.78点,终场以12,403.1点收盘,降至半年来新低点。
1997.10.21 香港西片发行商为避免引起中共不满,已决定不购买三部涉及批评大陆当局法治及西藏独立的电影。特区文康广播局局长表示,影片没有政治审查。
1997.10.22 恒生指数下挫765.33点,终场以11,637.77点收盘,降至十三个月以来新低点。股市下跌也使联系汇率制度能否维持又成为话题。
1997.10.24 「人权监察」发表有关大陆宗教自由状况之报告指出,部分香港宗教领袖忧虑大陆当局可能引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严格限制香港宗教团体与国际联系而遭受迫害。
1997.10.28 临时立法会通过废除及修订前立法局通过的三条劳工法例。
1997.10.29 香港股市上扬,恒生指数上涨1,705.41点,以10,765.30点收盘。
1997.10.31 选举委员会主席胡国兴提交有关首届立法会选区划分之建议,他承诺委员会做决策时,不会屈从任何政治压力。
1997.11.01 大陆当局宣布一个由四百二十四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以便能在十二月选出三十六名港区「人大代表」。亲「中」的民建联与港进联是该推选委员会的两大政党。
1997.11.11 行政会议同意有关首届立法会选区划分之建议。
1997.11.22 大陆当局宣布将向联合国提交有关香港人权的报告。
1997.11.23 特首董建华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中表示,香港将会第一个从东南亚金融风暴中复苏。
1997.11.28
  • 「全国人大」香港区代表之选举提名结束,香港民主党的三名参选人因未能获得足够之提名支持,故未能取得候选资格。
  • 现任「人大常委」曾宪梓表示,民主党的参选政纲违反要求,不适宜参选。
1997.12.08 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完毕,共有三十六人当选,其中以「港人」身分参选引起争议的「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在五十四名候选人中,以最高票当选。带有民主派色彩的参选者,早已在提名及初选阶段,便遭封杀而全部淘汰出局。
1997.12.09 特首董建华首次赴「北京」述职。
1997.12.19 特首董建华委任新一届公众聚会与游行上诉委员会之成员,人权组织批评该委员会成员之代表性不足,且不熟悉公众示威、请愿活动之运作模式,恐将影响未来香港的公民自由。
1997.12.22 大陆「外交部特派员公署特派员」马毓真表示,特区政府官员负责起草及向国际说明提交联合国的人权报告。
1997.12.25 「人权监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权事件,包括:
  • 香港「回归」後人权法制前景受威胁。
  • 香港法院维护成立临时立法会。
  • 港人在大陆出生子女之永久居留权提起诉讼。
  • 「立法会条例」不利民主派。
  •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之代表性存疑。
  • 特区政府拒绝成立独立组织以调查警员滥权。
  • 特区政府以「国家安全」作为禁制示威和取缔社团的根据。
  • 有关平等机会问题之立法进展缓慢。
  • 台湾老兵遭特区政府错误遣返大陆後不知去向。
  • 大陆当局承诺为香港向联合国提交人权报告。
1997.12.26
  • 因前往珠海度假被拒入境的民主党成员黄仲棋表示,民主党会要求特首董建华及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对入境「黑名单」的疑虑,并就拒发、没收回乡证,以及拒绝入境的事件向港人作出交代。
  • 民主党亦批评「九七」後不仅没有放宽民主派人士的入境限制,反而将「黑名单」的范围扩大。
1997.12.28 特区政府决定扑杀一百二十万的鸡只以避免禽流感的疫情蔓延。
1998.01.01 在支联会所办支持民主的示威活动中,有参加者手举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并污损大陆「国旗」及特区区旗。
1998.01.05 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於一月五日至七日首次在「回归」後正式访问大陆。
1998.01.07 由於东南亚股市持续下跌,香港股市亦告下挫。恒生指数下降596.9点,为一九九七年十月以来的最低点。
1998.01.09 特区政府宣布终止香港作为难民第一收容港的政策。
1998.01.15 特首董建华在临时立法会答询时表示,将坚守联系汇率制度。
1998.01.16 特区政府正式在公报中建议废除前立法局通过的人权法案部分修订条例,限制人权法只能约束政府和公共机构,不能适用於私人之间的关系。香港人权组织认为此举已违反国际人权公约。
1998.01.16 特区政府公布由特首担任主席的策略发展委员会十四人名单,以便对香港经济、人力资源、教育、房屋、土地供应、环境、「中」港关系等项目进行长远方向的研究。
1998.01.23 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特邀香港人士界」委员共有一百一十五人当选,有九十三名连任,二十二名属新增委员。
1998.01.26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新移民成为永久居民前所生之子女,也享有基本法所赋予的香港居留权,他们可申请证明书轮候赴港,这裁决大大增加有权至港的大陆人民数目,估计将由六万人增至三十二万人,这数目并会随着单程证的批出而不断增加,由於裁决影响深远,特区政府已随即发表声明,表示会就裁决提出上诉。
1998.02.02 香港股市於农历新年後开市的第一天,恒生收盘指数为10,578.60点。
1998.02.10 大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於二月十日至十四日抵港访问。他表示港区「人大代表」并无监督香港特区的职责。
1998.02.13 特区政府库务局公布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特区政府开支预算案,其内容主要以打击高失业及挽救香港经济为重心。
1998.02.18 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公布特区政府成立後的首份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财政预算案,以二十四项减税措施来舒解民困,并刺激香港经济发展。
1998.02.23 财政司司长曾荫权於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首次正式访问大陆。
1998.02.25 临时立法会通过废除前立法局议员刘千石对人权法之修订案,刘千石表示将正式向联合国投诉特区政府剥夺人权。民主党亦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此举损害特区的民主、法治及人权。
1998.02.28 港府教育署已制订全新「修订课本基本原则」文件,作为出版商修订教科书内容用字之指引。文件强调必须尊重「一个中国」的原则,倘若引用一九四九年以前之历史文献,教科书可保留文献内「共匪」、「中华民国」等原有字眼,但谈及一九四九年後台湾现况,必须在台湾政府、民国年号等用字加上引号或注释。
1998.03.04 大陆「政协常委」徐四民在「北京」公开指摘香港电台空言编辑独立,却公然反对特区政府政策,徐四民并要求董建华对香港电台应有所处理。徐氏此举引起香港舆论强烈不满。
1998.03.06 特首董建华表示,香港电台享有编辑自主权,特区政府一定会坚持及维护言论与新闻自由,关於徐四民批评香港电台的言论,并不代表「中央政府」的看法。
1998.03.06 港区「人大代表」兼「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助理」李伟庭在「北京」批评「回归」後仍有人宣扬可以继续进行殖民统治时代所纵容及采取反对「中国」的活动,并指这是违反「一国」的原则。
1998.03.09 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表示,香港地区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只代表香港同胞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而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事务。
1998.03.09 特首董建华表示,基本法有关颠覆的条文将会在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之後,正式进行立法工作。
1998.03.10 特区政府发表向联合国提交首份人权报告的谘询大纲,人权组织批评大纲中并未提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禁止颠覆、叛国罪的条文。
1998.03.13 香港首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开始接受提名。
1998.03.15 创刊三十四年,在一九九五年因报章减价战中一度停刊再复刊十六个月的快报,因长期亏损而再次宣布停刊。
1998.03.16 特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最新劳动人口统计数字,由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之最新失业率为百分之二点九,是近十八个月来之新高点。
1998.03.17 香港廉政公署起诉英文虎报三名职员,起诉事实为夸大报纸发行量欺骗广告客户,但起诉书中列为被串谋对象的星岛集团主席胡仙,却获得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决定不予起诉。事件引起香港各界人士震惊,认为对香港法治制度及廉政公署的公信力具有极大负面影响。
1998.03.19 缠讼近九年的香港调景岭居民索偿案,由法官裁定其中五十三户合资格者,可获得较房屋署建议更优厚的赔偿。
1998.03.26 「全港发展策略检讨」经七年终获行政会议通过,决定以二○二○年香港人口达八百一十万的高增长指标,作为策划未来十三年的土地规划发展基础。
1998.03.30 关於香港「法律适应化修改(释义条文)条例草案」中以「国家」取代「官方」一词,自由党副主席夏佳理质疑,若草案获得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於宪制上的地位,将会提升至等同於以往英国政府的地位,甚至享有同样不受法律监管的特权。
1998.03.30 临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和副主席叶国谦举行记者会,总结临时立法会运作十六个月以来的工作。
1998.04.02 首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整体反应冷淡,投票率为百分之二十三点二。
1998.04.02 香港高院上诉庭确认特区政府推行的居留权证明书计画,并指出该计画之合法性兼有追溯力,但并不适用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在港或已至港的人士。
1998.04.06
  • 在法国访问的大陆「总理」朱熔基遇到「无疆界记者组织」示威,有香港记者询问朱熔基的感想,遭到大陆驻法国官员苏旭恶言恐吓,并威胁要断绝合作。
  • 香港记者协会去函大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马毓真,要求澄清苏旭的言论是否代表「中国政府」对香港记者的立场。
  • 无线电视新闻部去函大陆「外交部新闻司」及「国务院新闻办」,要求有关官员解释及道歉。
1998.04.07
  • 在大律师公会及舆论的强烈反对下,临时立法会通过法律适应化条例草案,以「国家」取代「释义及通则条例」第六十六条中的「官方」一词,令包括「新华社香港分社」在内的部分大陆驻港机构,在按照「中央政府」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范围行事时,可以不受部分香港法例的约束。
  • 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发表深感遗憾的声明,并呼吁特首董建华不要签署法例生效。
  • 美国总领事馆发言人表示,将研究此举对香港法制的影响。
  • 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人权监察」均认为,港府此举在法理上已违反基本法,且修例影响深远,实应交由第一届立法会来处理。
1998.04.08 临时立法会於四月八日举行最後一次会议後,正式宣布休会。
1998.04.15 特首董建华表示,特区政府十分理解和同情红潮对渔民所造成的沉重打击,亦非常关注此次灾害对环境生态的影响,除将尽快向受害养鱼户提供低息贷款以协助复业外,并将改善红潮监测及警报系统。
1998.04.20 特区政府公布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三月的失业率为百分之三点五,此乃香港过去十二年来第二高纪录的失业率月份。
1998.04.23 特区政府发表「金融市场检讨报告」,检讨结果认为联系汇率操作妥善,金融体制健全,证券市场运作亦大致没有问题。未来特区政府应时刻留意任何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并维持有效的监管架构,以及力求提高香港的长期竞争力。
1998.04.24 特区首届立法会选举於今日截止报名,参选人数共一百六十六人。
1998.04.30
  • 前线召集人刘慧卿获法庭批准向「新华社香港分社」提出私人检控,控告该社未在法定期限内回覆外界就个人资料查询,有违反私隐条例之嫌。
  • 东区法院已为此案排期作提讯,届时「新华社香港分社」须派代表出庭答辩,预料法庭将须对该社是否属於「国家」之定义作出裁决。
1998.05.01 创刊二十八年的香港政论月刊「九十年代」於今日出版最後一期後停刊,原因除杂志本身出现人事变动外,整个传媒形态的转变也是因素之一。
1998.05.10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京育於五月十日至十四日赴港访问,此乃香港移交後我方最高层级之内阁官员访港,并获特区政府礼遇。
1998.05.12 行政会议通过「区域组织架构及职能谘询文件」,就改组区域组织列出四个方案。
1998.05.18 特区政府公布最新失业数字,一九九八年二月至四月之失业率达百分之三点九,是十五年来之最高纪录。
1998.05.18 两名参加示威游行的港人因撕破及涂污「国旗」、区旗,被裁定侮辱「国旗」及区旗罪名成立。此项裁决是在一百三十多个引用「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地区中,首次有人因侮辱国旗而被定罪的案例。
1998.05.19 「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姜恩柱透过律师以三大理由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撤销刘慧卿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向姜恩柱所发的私人传票。
1998.05.20 特首董建华表示,香港一方面受到外围很多不稳定因素冲击,另一方面本身经济也正在调整,所以未来数季的经济成长将有较大幅度的下调。
1998.05.20 「全国政协委员」查济民拟动用七亿四千万元收购拥有六十年历史的星岛报业集团,如收购成功,将是香港移交以来最大宗的传媒收购案。
1998.05.20 上诉庭推翻高等法院的裁决,裁定大陆至港的新移民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前,在大陆所生子女不能享有香港基本法所赋予的居港权。
1998.05.24 首届立法会选举於今日举行投票,投票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三点二九。
1998.05.25
  • 第一届立法会选举结果揭晓,只有地区选举是全民直选,只占总议席的三分之一。
  • 一九九五年的功能组别选举是采直选方式,而一九九八年则恢复间接选举。
1998.05.29 为求稳定楼市、舒缓银根,以及振兴旅游业,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宣布七项挽救香港经济的措施,其中包括增加大陆赴港旅客名额及简化台湾旅客之入境手续。
1998.05.31 约二千七百名港人冒雨参加香港移交後首次「六四」纪念游行。
1998.06.03 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宣布将动用超过三十二亿元,推行十二项新措施以纾缓失业情况。
1998.06.04 约四万明港人冒雨参加香港移交後首个纪念六四烛光晚会。
1998.06.04 大陆当局及美国公布,大陆「国家主席」江泽民及美国总统柯林顿将於六月底至七月初陆续到港访问。
1998.06.14 特首董建华於六月十四日至十九日访问澳洲及纽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