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陆客来台观光执行情形如何?

  • 发布日期:111-02-21

答:(一)97年6月13日两岸两会签署「海峡两岸关於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自同年7月18日起开放中国大陆团体旅客来台旅游,目前每日配额5,000人。100年6月21日两岸两会换函确认「海峡两岸关於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修正文件一」,正式开放中国大陆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目前共开放47个城市,每日配额6,000人。

(二)为因应陆客减少情形,政府已规划协助观光产业开拓多元巿场、创新产品稳固陆客、辅导旅游业者调整结构及转型、扩大鼓励国内旅游等措施,以促进观光产业永续发展,并持续辅导旅行业品牌化发展,提升旅行业经营体质,协助产业电商化、创造竞争力。

(三)政府同时透过积极办理辅导旅行业转型拓源计画活动,提升业者经营国民旅游与开拓东南亚、穆斯林市场之操作技巧与相关知能,并透过减少签证障碍、加强观光宣传、改善接待环境、增补东南亚语系导游人力等策略,辅导业者南向拓展来台客源。

(四)为防疫需要,疫情指挥中心於109年1月26日宣布,中国大陆除陆配回台外,中国大陆人士来台观光旅游、社会交流、专业交流等均暂缓。交通部观光局衡酌疫情发展与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防疫措施,持续暂停旅行业组团赴国外旅游及接待来台观光团体入境。

(五)两岸观光有助於促进双方人民交流及相互了解,对两岸关系稳定发展具正面意义,政府欢迎陆客来台观光的立场不变,并盼双方尽速在两岸旅游协议基础上,就两岸旅游相关议题进行对话或沟通,勿因非经济因素,影响大陆民众来台旅游意愿,以及两岸旅游业者的权益。

类别

经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