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特别报导
一、稳定与互惠─中华民国对「九九」澳门情势的立场提要
▓我对葡萄牙政府结束在澳门的统治表示欣慰:
葡萄牙政府将在今年十二月二十日结束在澳门四百多年的统治。中华民国政府对此表示欣慰。但对於澳门回到中国大陆专制政权手中,我们则感到遗憾。除继续维护澳门居民的权益与福祉外,我将发展与澳门间的各项交流关系。我希望澳门能保持稳定发展,也希望大陆当局能遵守其对澳门的承诺。
▓「九九」後我与澳门之往来以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为规范:
「九九」後我与澳门间的各项往来系以「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相关办法作为规范。在该条例及相关办法中,涉及澳门之部分将自民国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开始施行。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亦将於同一天正式成立,以统筹处理我与澳门间之相关事务。除强化在当地之服务功能外,并将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之联系。
▓我将在尊严与务实的前提下处理参加澳门移交相关活动:
关於参加澳门移交仪式或活动与否,我方人员不仅应避免受到矮化,并应争取适当之礼遇。对於在澳门当地或海外地区所举办的各项庆祝活动,我方人员虽不加排斥,亦不须主动参加。
▓大陆实施民主有助於两岸统一:
在大陆一党专政的统治下,港澳所实施的「两制」或许是一种进步。但是若将所谓的「两制」强加於已经民主化的台湾,则是一种退步。大陆若实施民主、自由及均富社会的制度,两岸统一自然会逐渐水到渠成。
(一)我乐见葡萄牙政府结束在澳门的统治
澳门在葡萄牙政府四百多年的统治之後,将於今年十二月二十日重回中华民族的怀抱。对此一结果,中华民国政府表示欣慰。但对於澳门回到中国大陆专制政权手中,我们则感到遗憾。
我政府希望「九九」後的澳门能继续稳定发展,也希望大陆当局能遵守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承诺,让澳门更加进步与蓬勃。
「互惠、务实、尊严」是政府处理对澳门关系的原则。「九九」後,我们将继续维护澳门居民的福祉,并进一步强化与澳门的各项交流与发展。任何不当干预或限制,都会对双方的互动关系造成损害。
(二)现阶段密切的台澳关系
政府於一九八九年在澳门设立「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专门负责我与澳门的各项交流与发展业务,而其他国家则均仅由驻港领事馆兼管澳门事务。「九九」前我驻澳门办事处是唯一一个由其他国家派驻澳门的机构。在我设立办事处之後,双方民间交往亦逐渐频繁。
根据澳门政府最新的统计,澳门现有约四十三万人。近十年来澳门赴台升学之学生累计约六千人左右,来台就业的澳门居民亦约三万人。此外,一九九五年台澳通航後,以「一机到底」及免签证之优势,澳门成为继香港後另一重要之两岸中介地。一九九七年自台湾赴澳门或经澳门转赴大陆之旅客超过九十万人次;一九九八年因受治安恶化影响,赴澳旅客较少,约八十二万余人次;而台澳航线旅客量亦占赴澳门旅客的百分之五十四点七七。
目前我在澳门的投资,除台北国际商业银行、长荣航空和复兴航空外,经由澳门赴珠海投资之台商计三百一十五家,中山一带约四百家。双方经贸往来一九九二年仅九千七百万美元,至一九九八年增为三亿六千万美元,其中我对澳门出口金额为三亿一千九百万美元,自澳门进口金额为四千一百万美元,出超两亿七千七百万美元,为澳门在亚洲的第四大贸易夥伴。
由以上所陈可知,台澳关系向来极为密切,期在「九九」後两地的关系能持续成长。
(三)建立稳定与互惠的台澳关系新架构
台澳关系虽不如台港关系引人注意,但彼此间仍能维持适当程度的互动。「九九」後双方更应在目前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台澳关系的新架构,期使澳门能展现其在两岸关系及东西方文化上的独特中介地位,让「九九」後的台澳关系能够继续有所进展。
监此,为因应「九九」後澳门地位的改变,政府已早为筹谋。兹将政府之相关作为与安排说明如下:
1、政府已落实之作法: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之立法及施行:
「九九」後澳门地位改变,成为大陆的「特别行政区」。基於维持并拓展我与澳门间各项关系之必要,台澳间各项往来关系将比照「九七」後的台港关系,以「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相关办法作为规范。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及相关办法中涉及澳门之部分将自民国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九九」後我与澳门间的往来,包括居民入出境、航运往来、经贸交流及来台就学等,基本上均将依循原有方式进行,以促进双方之关系。
应注意者,由於现有为数不少的澳门居民来台打工,依该条例规定,应於事先申请工作许可,否则将会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遭强制出境。
▓澳门事务处之成立与运作: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将於民国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正式成立,下设综合、联络及服务三组,分别办理文书认证、旅行证件、经贸投资及学术文教交流等事项。未来该事务处将继续推动我与澳门间的往来,并统筹处理台澳间相关事务,加强服务功能。
2、政府之具体主张
▓台澳间服务功能应更方便、更有效:
自民国八十八年七月开始大陆人士经澳门来台者已可直接赴我驻澳门机构领取入台证。此安排较之以往须赴香港领证之作法,为大陆人士提供更方便、更迅速的服务。政府希望「九九」後澳门事务处能发挥更大的服务效率,对澳门、台湾,甚至大陆人士提供更为便捷之服务,也希望澳门能发挥作为两岸中介角色的功能,以利推展我与澳门间的关系。
▓台澳沟通管道应更畅通、更正常:
目前我驻澳门机构可就相关事务与澳门政府部门直接联系,「九九」後澳门成为大陆地区的一个特区,我希望与澳门间之沟通方式不致於较葡萄牙政府统治之时期倒退。 为有效解决我与澳门间往来之各项实质问题,宜维持目前之直接联系方式,俾使双方沟通管道持续顺畅。
▓台澳交流应更全面、更宏观:
澳门由大陆接管後,我们希望其在两岸关系中能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台澳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情况下持续及加强彼此的交流与合作,并希望透过各项实质关系的维持,进一步增进双方人民的信任与了解,藉由此种通思维及通情感的方式,深化两地间的关系。
(四)我将在尊严与务实的前提下处理我方人员参加澳门移交相关活动
由香港移交之经验,可推知在澳门移交前後,不仅在澳门当地将由特区政府及各有关团体举办各项庆祝活动,在大陆及海外地区亦会办理类似活动,藉以营造热闹气氛。
对於是否参与上述各项官方仪式及庆祝活动,我方人员应避免受到矮化,并应争取适当之礼遇。对於在澳门当地或海外地区所举办的各项庆祝活动,因具有庆贺大陆接管之意涵,我方人员虽不加排斥,亦不须主动参加。如参加时,亦宜以庆祝澳门重回中华民族的心态对待。
(五)大陆加速民主化方有助於统一
1、「两制」强加於已经民主化的台湾是一种退步
港澳实行所谓的「一国两制」,其本身即具有矛盾性、过渡性及压制性。逻辑上,「一国」和「两制」在本质上存有冲突及不调和;时间上,「两制」亦终将趋向於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上,「两制」是以大陆为主体,两岸并未立於对等的地位。因此,不论「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施情况如何,都不适用於两岸统一。大陆当局与其一味推销对台湾民众毫无吸引力的「一国两制」模式,不如致力於各项民主化的改革开放措施。
相较於大陆共产党专政的统治,港澳所实施的「两制」或许是一种进步。但是若将所谓的「两制」强加於已经民主化的台湾,则是一种退步。我们希望未来大陆在澳门除了要落实「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承诺外,更应以务实的态度,在澳门进行民主与法治的实验。
2、大陆实施民主有助於两岸统一
我与港澳地区皆为自由的社会,对於自由与民主均有很深的期望。我们非常企盼大陆同胞也能享受民主和自由,并以大陆民主化作为商议统一的基本前提。统一若缺乏民主化的基础,将是脆弱而不实际的。对於两岸统一问题,我们仍将依循国家统一纲领的进程规划,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识,则两岸统一方能水到渠成。
(六)附录
1、澳门基本资料
(1)历史
西元1152年中国设立香山县,管辖澳门。1535年葡人来澳贸易。1849年葡人趁鸦片战争後清廷势弱,逐渐蚕食占领澳门。1974年葡萄牙政变,新政府承认澳门属中国领土。1979年大陆与葡萄牙建交。1987年双方签订联合声明,明定澳门於1999年12月20日移交。
(2)地理位置及面积
位於广东省珠江口西岸。三面环海,北与广东省珠海市相接,东北距广州145公里,东距香港61公里。
澳门由澳门半岛(9.1平方公里)与两个由大桥相连的离岛乙水仔(6.33平方公里)、路环(8.07平方公里)组成,总面积为23.5平方公里(约等於台北市南港区之面积)。
(3)人口及语言
▓总人口:至1999年6月30日,为435,300人(略等於新店市与芦洲乡的人口总和)。
▓以国籍区分:中国籍(68.7﹪);葡国籍(27.2﹪);其他(4.1﹪)。
▓以语言区分:使用中文人口(96.1﹪);使用葡文人口(1.8﹪)。
(4)教育状况
计有幼稚园69所、小学80所、中学40所、大学4所(澳门大学、澳门高等警官学校、澳门理工学院、亚洲公开国际大学)。
据澳门政府1991年的统计,在三岁以上的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学历的有4.3﹪。高中学历的有8﹪,国中学历的有21.4﹪,小学毕业的有26﹪,小学未毕业的有21.4﹪,无任何学历的有18.9﹪。换言之,澳门总人口中,只有小学程度或无任何学历的居民所占比重高达66﹪以上。
(5)经济状况
▓旅游业尤其是博彩业收入占政府收益的三分之一。
▓1998年国民所得为16000美元;经济成长为-4﹪。
▓今年第三季失业率为6.9﹪。
▓目前澳门有22间银行。(台北国际商银在澳门设有分行)
(6)对外关系:
▓「九九」前澳门政府的外交关系由葡国总统掌管,并无驻外之外交机构,仅在各国若干大城设立经济或旅游等代表处。「九九」後则只有葡萄牙在澳门设有领事馆。
▓澳门与欧洲联盟於1992年签订了贸易和合作协议,订定了双方在培训、商务合作及文化保存等领域的合作关系。欧盟并将於1999年底委派一名协调员长驻澳门,以利於在治权移交後继续与澳门保持紧密的合作联系。
(7)对外交通
▓澳门国际机场於1995年启用。
▓港澳:可搭直升机、定期船班往来。需办理入出境手续。
▓台澳:台湾旅客可免签入境20天。目前台澳航线由澳门航空、长荣航空、复兴航空共同经营。每天二十余个航班往来。由於采「换航班号、一机到底」直飞两岸模式,使澳门成为国人赴大陆的重要中介地。另自1996年至1998年六月,我国人由澳门经拱北海关进出大陆已达120余万人次。
▓「中」澳:澳门与珠海陆地相连,水路贯通。未来将以莲花大桥连接澳门与珠海。广珠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亦将延伸至澳门。由澳门国际机场至拱北海关或港澳码头约需20分钟。
(二)澳门大事纪
(二)澳门大事纪
日 期 |
事 例 |
1152 |
中国设立香山县,管辖澳门(旧称香山澳、濠镜澳)。 |
1277 |
中国居民开始定居澳门。 |
1535 |
葡人开始来澳进行贸易。 |
1557 |
葡人在澳长期居留。 |
1573 |
居澳葡人每年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五百两白银。 |
1584 |
居澳葡人组议事局,管理葡人的行政事宜。 |
1685 |
清政府在澳门设立「关部行台」(位居当时中国四大海关之一) |
1849 |
葡人趁鸦片战争後清廷势弱,逐渐蚕食占领澳门。 |
1887 |
中、葡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明文「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惟中国并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中葡亦一直未勘订澳门界址。 |
1922.5.29 |
葡澳政府镇压工运,下令戒严,取缔工会。 |
1928.7.6 |
国民政府外交部正式照会葡萄牙公使,声明终止1887年签订之「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
1928.12.19 |
中葡签定「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
1952.7.25 |
粤澳边境发生武装冲突。经何贤协调,葡方致歉。 |
1966.12.3 |
葡国军警镇压抗议民众,引起大规模群众骚动,华人罢工、罢市,通称为「一二.三事件」。 |
1974.4.25 |
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属中国领土。 |
1975.12.31 |
最後一批葡萄牙驻军撤离澳门。 |
1979.2.8 |
「中」葡建交,双方共同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至归还时间与细节将在适当时间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 |
1984.10.3 |
邓小平接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指出,澳门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一国两制」。 |
1986.6.30 |
「中」葡关於澳门问题的第一轮谈判在北平举行。双方再次确认中国对澳门拥有主权。 |
1987.4.13 |
经过九个月共四轮的谈判,「中」葡两国总理在北平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於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明定澳门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廿日起移交予中共。 |
1987.9.21 |
「新华社澳门分社」成立,周鼎出任首任「社长」。 |
1988.1.15 |
「中葡联合声明」生效,澳门正式进入过渡期。 |
1988.9.5 |
中共第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共四十八人,其中澳门各界人士十九人。 |
1988.10.25 |
「全国人大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澳门基本法起草工作开始。 |
1989.4.9 |
澳门特区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名单公布,共九十人。 |
1990.5.25 |
郭东坡抵澳任「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 |
1991.2.22 |
中共「外长」钱其琛访问葡萄牙,与葡外长达成协议,中文即日起成为澳门官方语言。 |
1993.1.15 |
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通过澳门特区基本法草案。 |
1993.3.31 |
中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暨附件: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的全国性法律。 |
1995.5.19 |
王启人抵澳任「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 |
1996.9.22 |
澳门选举产生第六届立法会。 |
1998.4.29 |
中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组成名单。 |
1998.5.5 |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於北平成立并举行首次全体大会。 |
1998.5.6 |
- 筹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中通过筹委会工作规则;设立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四个工作小组。
- 江泽民会见筹委会委员表示,「邓小平创立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是我们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澳门回归祖国,将为『一国两制』再次创造一个光辉的范例,有利於最终解决台湾问题」
|
1998.7.10-12 |
- 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会中通过四个意见文件及一项决定:「关於加快澳门公务员本地化的意见」、「关於二000年度澳门财政预算草案编制问题的意见」、「关於澳门社会治安问题的意见」、「关於澳门邮票过渡性安排的意见」、「关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澳门公众假日安排的决定」。
- 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於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特区第一任长官将由一个二百人的推选委员会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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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9.18-19 |
- 筹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会中通过决定在澳门特区设立廉政公署、审计署和海关;对解决澳门公务员退休金问题提出意见;对澳门二000年公众假日作出安排。
- 钱其琛於开幕致词指出,澳门移交後,中共将在澳门派驻「适量、精干」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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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1.6-7 |
- 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於珠海举行。会中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关於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解释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成立澳门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
- 钱其琛闭幕致词指出,尊重葡萄牙後裔居民的意愿,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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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5-16 |
- 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会中通过「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基本法第廿四条第二款的意见」、「特区区旗区徽使用的暂行办法」
- 钱其琛於开幕致词中宣布关於处理「九九」後澳门涉台问题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钱氏称此七原则将有利於继续发挥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两岸关系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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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24 |
参选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报名截止。共有二千二百九十一人递交报名表。 |
1999.3.2-3 |
- 筹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钱其琛开幕致词指出,「未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关系,也是两岸关系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澳门特区的涉台问题,凡属涉及国家主权和两岸关系的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处理,或者由澳门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处理」。
- 本次会议通过「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候选人的建议名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
1999.4.9-10 |
- 筹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
- 会中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一百八十五名推委会委员,连同「全国人大」澳门地区「人大代表」四人为当然委员,及由「全国政协」澳门地区「政协」自行投票产生的十一名代表,共计两百名。
- 会中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具体产生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设立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机构的徽记、印章、旗帜问题的决定」。
|
1999.4.12 |
区宗杰宣布参选第一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 |
1999.4.15 |
何厚铧宣布参选第一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 |
1999.4.23 |
- 推委会第一次会议於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投票提名特首候选人,何厚铧与区宗杰分获一百二十五及六十五票,获得提名。
- 钱其琛强调澳门特首既无「内定」亦无「钦定」。
|
1999.5.7-8 |
|
1999.5.15 |
推委会选举特首。何厚铧当选首任行政长官。 |
1999.5.16 |
- 筹委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於珠海举行。
- 会中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报请国务院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报告」。
|
1999.5.19 |
葡国外长伽马与大陆「外长」唐家旋於北平会商後表示,江泽民将於年底前访问葡萄牙。但对大陆军队进驻澳门未达协议。 |
1999.5.20 |
朱熔基主持「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签署第264号令,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区首任特首。 |
1999.5.23 |
何厚华携夫人赴京接受任命。并会见江泽民、李鹏、朱熔基、廖晖。 |
1999.6.27 |
何厚铧表示考虑由香港协助培训澳门特区的公务员。 |
1999.6.28 |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
1999.7.2-3 |
- 筹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
- 会中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展开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人员就职宣誓事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具体产生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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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7.28 |
何厚铧委任杨允中等人成立独立委员会,负责向特首推荐各级法院法官。 |
1999.8.9 |
澳门特区筹委会办理现届立法会经选举产生议员,过渡为特区立法会议员的申请手续。 |
1999.8.11 |
大陆正式任命由何厚铧提名的七名主要官员及一名检察长。 |
1999.8.18 |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特区筹委会经济小组召集人」、「澳门立法会议员」吴荣恪遭歹徒袭击受伤送医,澳门各界对治安恶化表示忧心。 |
1999.8.20 |
澳门现任立法会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申请结束,除陈继杰议员因遭通缉未提出申请外,其余十五位经直(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均提出申请。 |
1999.8.28-29 |
- 筹委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於北平举行。
- 钱其琛於致开幕词中批评李登辉总统有关「特殊国与国关系」的言论。
- 现届十五名经直(间)接选举产生的澳门立法会议员获确认可过渡为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
- 会中并通过「关於澳门特区首届立法会在十二月十九日前展开工作的决定」、「关於对原澳门最後一届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区首届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确认和缺额补充的决定」、「关於澳门市政机构问题的决定」、「关於处理澳门原有法律问题的决定」、「关於增加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问题的建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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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9.20 |
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由推委投票选出一位特区立法会议员,填补陈继杰放弃过渡後的议席空缺。结果容永恩当选。 |
1999.9.24 |
何厚铧宣布特区第一届立法会委任议员名单。特区立法会廿三名议员确定。 |
1999.9.25 |
何厚铧委任十名行政会议成员。 |
1999.10.7 |
何厚铧任命各级法院法官。 |
1999.10.12 |
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第一次会议在澳门举行。选举曹其真为主席,刘焯华为副主席。 |
1999.10.26-27 |
- 江泽民访问葡萄牙。
- 葡国同意大陆於澳门移交前派遣一支「技术性及非武装部队」进驻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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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0.30 |
何厚铧任命23位特区检察官。何氏并表示特区政府的筹组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开始运作。 |
二、台港澳交流活动纪要
(一)、参访活动
(一)、参访活动
起迄时间 |
团名或人员 |
团长 |
人数 |
参访目的 |
主要行程 |
八月一日至四日 |
香港童军总会新界区来台交流团 |
胡锦辉议员 |
一O四 |
参加国内童军露营活动,以了解团体生活之互动性 |
拜会台北市政府、立法院 |
八月一日至六日 |
香港小学教育研究会、香港童军总会南区访问团 |
陈锦棠 |
廿一 |
促进台港两地文化交流,增进彼此之认识与了解 |
拜会教育部、台湾省国民教师研习会、中国童子军总会、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等 |
八月十一日至十七日 |
澳门电视台采访团 |
张惠琴 |
三 |
制作有关国内政经、文化、农村等现况及台澳关系之系列报导与特辑 |
拜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侨务委员会、新闻局、经济部国贸局、交通部观光局、劳委会职训局、国、民、新等三大政党 |
八月十六日至廿日 |
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赴港参赛团 |
张宏玮 |
四 |
彼此切磋球技 |
参加「一九九九年香港青少年高尔夫球公开赛」 |
八月廿四日至廿九日 |
前线成员来台访问团 |
前线召集人刘慧卿 |
八 |
了解我中医中药发展之现况,作为今後香港中医药改革之参考 |
拜会行政院卫生署医政处、中医药委员会、中央健康保险局、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护理师护士公会、台北市立中医医院、台北市长马英九等 |
八月卅日至九月三日 |
台湾渔农业访问团 |
该会主席李熙瑜 |
四 |
了解我农渔业发展概况 |
拜会农委会、养猪科学研究所、台中农业改良场、宜兰养鸡场、屏东水产研究所、水产养殖协会、亚洲蔬菜研究中心及福昌企业等 |
十月九日至十二日 |
立法委员赴香港参加双十节 |
关沃暖 |
一 |
加强两地相互交流 |
国庆日当天与港各界人士赴「青山红楼」向 国父铜像献花致敬,并参加双十节庆祝大会 |
十月十三日至十五日 |
香港各界来台致赠捐款团 |
官锦坤 |
六 |
关怀「九二一」大地震,该团代表香港各界来台致赠捐款 |
拜会行政院萧院长致赠捐款并前往震灾现场,了解灾後救援工作 |
十月十六日至十八日 |
香港民主党来台访问团 |
该党主席李柱铭 |
二 |
关怀「九二一」大地震,代表该党来台慰问 |
拜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苏主任委员,并带来港人关怀台湾震灾签名布条及该党慰问卡并拜访台北市长马英九 |
(二)合办活动或研讨会
(二)合办活动或研讨会
活动期间 |
活动名称 |
活动地点 |
合办单位 |
参加人数 |
活动目的 |
八月四日 |
「澳门世界醒狮精英邀请赛一九九九」 |
澳门新口岸综艺一馆 |
澳门武术总会主办、澳门体育总署协办(邀请台湾飞鸿馆龙狮团参加) |
包括我中华台北、日本、印尼等共十团 |
推动世界各地醒狮运动之发展,增进彼此之联系 |
八月十一日至十三日 |
台、沪、港、澳青少年朗诵大赛 |
台北市 |
台北市中华青年交流协会主办(邀请上海、香港、澳门等地区组团参赛) |
共四团 |
加强青少年交流学习,促进彼此之友谊 |
八月廿九日 |
「第七届元朗柔道公开赛」颁奖礼 |
香港 |
海华服务基金元朗服务中心、元朗柔道会联合主办(邀请海峡两岸、香港及东南亚国家) |
三十余人 |
加强台、港、大陆及东南亚国家之文化、体育交流 |
九月十六日至十八日 |
「中国东南亚国协」 圆桌会议 |
香港大学 |
香港大学研究中心主办(邀请海峡两岸、香港及东南亚国家) |
三十余人 |
加强台、港、大陆及东南亚国家之文化交流与联系 |
十月二十日至廿三日 |
第七届海峡两岸、港、澳地区职业安全卫生学术研讨会 |
澳门凯悦酒店宴会厅 |
澳门劳工暨就业司主办,台湾工业安全卫生协会、香港职业安全卫生协会、大陆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等协办 |
二百五十余人 |
促进两岸四地职业安全的发展、推动职安文化的建立及技术与经验相互交流 |
(三)九二一大地震香港地区来台参与救援团体
(三)九二一大地震香港地区来台参与救援团体
起迄时间 |
单位 |
领队 |
人数 |
救灾项目 |
救灾地点 |
九月廿三日至廿五日 |
香港消防局 |
郑德泉 |
十六 |
参加救援工作 |
新庄灾区 |
九月廿九日至十月二日十月十六至廿一日 |
自行参加 |
刘文钦医师 |
二 |
参加医疗救援工作 |
先後两次来台第一次:南投中寮灾区 第二次:南投埔里灾区 |
十月二十一日至廿五日 |
自行参加 |
尹淑芬护士 |
三 |
参加医护救援工作 |
南投埔里基督教医院 |
贰、情势简析
一、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第三份施政报告之研析
▓报告以环保及人才培育为施政重点。
▓强调与大陆加强经贸及人才交流。
▓舆论反应只见蓝图不见措施。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於本(八十八)年十月六日提出就任以来第三份施政报告,在名为「培育优秀人才,建设美好家园」的报告中,特首将环保及人才培育列为施政重点;将加强与大陆的联系(尤以经贸及人才交流),目标是将香港建设为亚洲的纽约、伦敦般的世界级都会。报告公布後,虽有部分政党及传媒表示有限度支持报告,但大都认为与民众需求有落差并缺乏实际措施。(有关特首前後三次报告之摘要,请见附表)。
(一)施政报告提出的背景
过去一年来香港逐渐从金融风暴冲击中复苏,但是经济依旧不景气,失业率高达6.3%,港人在大陆子女居港问题动摇香港司法独立基石,亦造成社会分化。诸多问题致使董建华声望在九月间下滑至历史低点(见附图)。
(二)施政报告重点
1以往成果之回顾
▓落实「一国两制」,运作良好。
▓克服金融风暴冲击。
▓经济已逐渐复苏。
2香港目前所处情势
▓全球经济一体化。由於贸易自由化与资讯科技兴起,只要香港的产品及服务水平高,并掌握灵通的资讯,全世界都是香港的市场。
▓大陆发展迅速。由於大陆改革开放,廿年来高速发展。若香港积极参与此一过程,当大为受惠。
▓香港内部经济转型。必须提高知识密集的经济活动的比重,加强竞争力。
3香港未来的定位
▓成为世界级都会,亚洲的纽约和伦敦,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中,发挥重要的枢纽功能,成为跨国集团总部的集结地。
4香港目前欠缺的条件
▓高科技专业人才缺乏。
▓环境污染严重,生活环境不理想。
5克服的方法
▓加强与大陆的联系。香港特区除协同发展珠江三角洲,并将与大陆「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设立「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贸易联系委员会」,加强经贸事宜沟通。
▓培育和汇聚优秀人才。包括改革教育制度、增进两文三语能力(英、中文及广东话、普通话、英语)、输入大陆人才。
6其余重点
▓居屋及旧市区之重建
(1)成立「市区重建局」取代土地发展公司。
(2)减建居屋,改为增加置业贷款名额。
(3)放宽大陆人民来港定居之规定及福利。
▓环保
(1)编列未来十年达三百亿元的工程费用。
(2)设立高层次委员会推动环保工作。
(3)加强汽车排气污染的管制与提高罚锾。
▓旅游
(1)在港兴建迪士尼乐园。
(2)兴建综合体育馆、大型演艺中心。
(3)考虑对台湾旅客发出「电子旅游许可证」。
(三)各界反应
1政党(团)方面
除自由党、民建联、港进联、新论坛表示有条件支持外,其余各主要政党(团)多表失望。
各政党(团)对施政报告之评论
政党 |
评语 |
民主党 |
脱离群众,不理民间疾苦,经济方案交白卷,漠视失业艰困。 |
前线 |
内容空洞无物,漠视人权,漠视失业,漠视民主,漠视基层,未提及人权、妇女政策。 |
民权党 |
对环保问题轻轻带过,没有提出具体方法。 |
自由党 |
整体上支持报告,但对经济过分乐观,只字不提改善营商环境,令人失望。 |
民建联 |
理念清晰,方向正确,措施不足。 |
港进联 |
不预期会有很多具体经济政策,对报告其它内容认同。 |
新论坛 |
稳中求进,但缺乏令人兴奋消息。 |
工联会 |
未解经济转型危机,忽略低教育失业大军。 |
绿色和平 |
在环境政策上无突破,并制定自相矛盾的政策,且回避东江水污染问题。 |
资料来源:明报、苹果日报,1999.10.7
2传媒方面
香港十月七日主要报社对特首第三份施政报告的评论如下:
▓董建华的治港蓝图是由上而下,有自己的议程,然後有条不紊的逐年宣读,令人觉得民意的感觉与政府的知觉总有一段距离(信报社论)。
▓回归平实可取,改革不宜松懈(明报社论)。
▓不求特效药,需用固本方(星岛日报社论);有总结有展望惟缺新猷(星岛日报专文)。
▓沾沾自喜,自吹自擂,有害无益(苹果日报社论)。
▓有窗外,没有窗;见砖石,不见庙堂(东方日报社论);看远不看近,施政报告罔顾民困(东方日报专文)。
3学者及时事评论员的意见
▓重返港英时期,扮演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基建和提升竞争力的基本角色,反映董建华意识到政府能力有限(刘兆佳,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副所长,明报,1999.10.7)。
▓报告缺乏对两年施政的反省与总结;施政报告成为例行性报告,而非施政的行动纲领与风向仪(洪清田,时事评论员,明报,1999.10.7)。
▓对旧社区重建有构想,但对重建後的市区却没有提出任何概念和蓝图,是一盲点(何国良,理工大学应用社科系副教授,明报,1999.10.7)。
4民调方面
▓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有36%受访者对报告的整体印象尚算满意;不满意者为29%。同项调查发现,有50.2%的人不同意特首所说经济好转看法;同意的有29.4%(苹果日报,1999.10.8)。
▓苹果日报电访结果:45%的港人认为本报告不及格,只有5%认为及格(苹果日报,1999.10.7)。
▓港府委托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75%的受访者愿意接受今年的施政报告。但亦有53%的港人表示不满意政府的工作表现(明报,1999.10.20)。
二、香港各界对台湾震灾的义举与反应
▓香港数十个民间团体主动发起赈灾募款、捐赠物资活动,以表达对灾民关怀之情。
▓港府派遣由十六人组成之拯救队来台协助救灾工作,惟发挥功能有限,香港舆论多认为系我方刻意冷落。
(一)各界反应
1、民间方面
▓香港华青联会暨各属会等数十个团体发表致台湾灾民慰问函。
▓香港民间计有数十个团体发起赈灾募款、捐赠物资活动,据估计,包括个人或团体之捐款高达港币数千万元,除亲我团体外,亲中共团体亦踊跃参与,其中亲中共团体所募集之捐款,均透过「新华社香港分社」转中国大陆红十字会後再转交我方。
▓香港医护人员刘文钦医师、尹淑芬护士等分三梯次来台协助医疗工作。
2.港府方面
▓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均发表声明表达慰问(大事纪如附表)
▓派遣拯救队来台协助救灾工作
九月廿二日港府宣布将派遣由十六位消防员及救护员组成之拯救队来台协助(此为香港首次派遣拯救队至外地协助救灾工作)。次日,港府拯救队由消防处高级区长郑德泉领队来台,惟因当时已有十余个国家计派遣数百位人员来台协助救灾,为避免资源重复浪费,我方乃告知香港拯救队实际情况後,由该队於新庄「博士的家」灾变现场进行搜救工作,并与我救灾中心联系後,自行决定於九月廿五日撤离台湾返回香港。该拯救队十六位队员於九月廿七日由港府消防处颁发二级嘉许状,本会亦以主任委员名义致函特首特别顾问叶国华先生代为转达感谢之意。
▓港府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捐助八百六十二万港元
由政务司长陈方安生担任主席之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成立於一九九三年,成员为行政、立法、司法界代表),分别於九月廿四日、九月廿八日、十月四日批准香港救世军、香港宣明会、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及香港红十字会之赈灾捐款申请,计八百六十二万港元,作为对台湾赈灾之捐款。(9.24港府新闻公报;9.29文汇报;10.4港府新闻公报)
3.媒体方面
自九月廿一日台湾发生地震以来,香港媒体均大幅报导,报导重点包括:
▓我震灾情形
▓两岸对地震救灾的态度
部分媒体认为两岸因敌意尚未化解,致在救灾问题上态度仍然对峙,并对大陆在救灾问题上仍不脱其惯有之政治思维,则有所批评。
▓港府派遣拯救队来台时机是否过迟
▓拯救队来台协助救灾是否遭我方刻意冷落问题
部分媒体对拯救队来台协助救灾方面相关报导如下:
▓港拯救队遭台湾政治考量而刻意冷落(9.25星岛日报; 9.25香港经济日报;9.25香港商报;9.27新报「两岸救灾被政治完残」;9.28信报「香港拯救队成为政治牺牲品」;民主党议员李华明9.29发表於太阳报「港援兵遭冷待」)
▓港府派遣拯救队象徵意义大於实际意义(9.28,苹果日报「李怡专栏」)
▓台湾地方的地震救援中心安排不佳,而非台湾当局怀有政治目的,故意冷淡对待港拯救队(9.26,明报刊载特首顾问叶国华之谈话)
▓港府救灾决策机制过於迟缓(9.25天天日报;9.26新报;9.28苹果日报;9.28明报)
▓港拯救队设备是否足敷所用(9.27香港媒体记者访问本会港澳处长)
(二)综合研析
1.民间反应热烈有助增进台港民众情谊
香港近年因亚洲金融风暴等因素,经济普遍不景气,失业率更高达6.3%,值此之际,香港居民仍慷慨解囊,提供灾民相关经济及物资之援助。香港居民对台湾民众之关怀,已增进台港民众情感,应可为日後台港正常交往减少阻力;惟媒体对於拯救队来台协助却无功而返有泛政治化及过度推测之报导,恐将不利於台港关系发展,监此,我宜适时对外澄清此一误解,以免伤害两地民众情谊。
2.有利港府建立快速决策机制并提供其相关救援经验
与台湾近在咫尺之香港,却於台湾地震发生後之三十六小时才决定派遣拯救队来台协助,相较於其他国家确实决策较为迟缓,且香港媒体亦对此有所批评,对港府造成无形之压力,可促使港府建立快速之决策机制;港府署理保安局长黄鸿超於机场欢迎拯救队返港时曾表示,此行对香港消防和救护员在处理其他灾难性事件,将有些帮助(9.25,港府新闻公报)可见港拯救队来台协助可提供其本身之救援经验。
附表 香港各界对台湾震灾之反应大事纪
日期 |
纪要 |
资料来源 |
9.21 |
- 行政长官董建华对台湾震灾表示关注。
- 保安局长叶刘淑仪表示,特区政府将尽量提供一切可行的协助,包括签发紧急旅游证件和在口岸作出适当安排,使身在台湾的香港居民可尽早返港,并将透过中华旅行社作入台的安排,以利港人赴台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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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港府新闻公报 9.21港府新闻公报 |
9.22 |
- 港府宣布将派遣由十六位消防员及救护员组成之拯救队来台协助,并由港府消防处高级区长郑德泉担任领队,此为香港首次派遣拯救队至外地协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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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港府新闻公报 |
9.23 |
- 香港拯救队抵台,并带备二套生命探测器、二套气体探测器、爆破设备及救援工具。
- 民主党等八个团体发起赈灾募款活动。
- 新闻统筹专员林瑞麟表示,考虑透过民间机构申请动用港府赈灾基金的方式,赈助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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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港府新闻公报 9.23港府新闻公报 9.24文汇报 |
9.24 |
- 保钓行动委员会等八个团体发起赈灾募款活动。
-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由议员梁智鸿代表发表声明,对台湾地震灾民表示慰问。
- 港府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拨款二百五十万港元予香港救世军,以援助台湾地震灾民。
- 香港拯救队至新庄「博士的家」协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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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港府新闻公报
9.24立法会新闻稿
9.24港府新闻公报 9.26明报 |
9.25 |
- 香港派遣来台协助之拯救队返港,并於离台前捐赠六个帐蓬及十六个睡袋。
- 署理保安局长黄鸿超於欢迎香港拯救队由台北返抵香港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香港此次派遣拯救队至台湾协助救灾工作,对香港消防和救护员在处理其他灾难性事件会有些帮助,并已达到用实际行动表达政府和市民对震灾灾民关心的最大目的。
- 香港拯救队领队郑德泉表示,并无受奚落之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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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星岛日报 9.25港府新闻公报 9.26明报 |
9.26 |
- 行政长官特别顾问叶国华接受媒体记者访问时表示,此次港拯救队无功而返,系因台湾地方的地震救援中心安排不佳,而非台湾当局怀有政治目的,故意冷淡对待港拯救队。
- 无线电视发起「送暖到台湾」赈灾筹款活动,筹得约一千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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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明报 9.27星岛日报 |
9.27 |
- 港府消防处颁发嘉许状予来台救援之队员。
- 陆委会港澳处蔡处长表示,陆委会负责接待香港来台拯救队伍,完全无政治考量,而是以救难为主,希望香港媒体不要泛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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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苹果日报 9.28工商时报 |
9.28 |
- 港府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拨款三百一十二万港元予香港世界宣明会,以援助台湾地震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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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文汇报 |
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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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电视报导 |
10.4 |
- 港府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拨款一百万港元予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二百万港元予香港红十字会,以援助台湾地震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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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港府新闻公报 |
10.14 |
- 由香港九龙乐善堂、无线电视、台湾工商协会组成之「香港各界来台致赠捐款代表团」,送交赈灾捐款五千六百六十余万港币,并由我行政院长亲自接见并代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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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新报 |
10.16 |
- 香港医护人员刘文钦医师等二人来台协助医疗工作。
- 香港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副主席杨森来台访问,代表该党表达对我九二一震灾之关怀,并携带香港居民关怀我震灾的签名布条、该党的慰问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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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电视报导 10.19星岛日报 |
10.21 |
|
10.21电视报导 |
参、答客问
中华民国政府为因应澳门「九九」後地位之转变,已务实地将「九九」後的澳门定位为有别大陆其他地区之特别区域,并制(订)定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暨相关子法规范台澳间经贸、投资、交通及人员往来等各项关系,其中涉及澳门部分自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施行。为使澳门居民切实了解「九九」後台澳间各项往来规范,并保障澳门居民应有之权益,特以答客问方式,就澳门居民切身及关注之问题,如华侨身分证明书申办、来台入出境、就学、就业、兵役等问题,逐一说明。此外,并提供各项业务主管机关联络电话、地址,若有未尽之处,欢迎迳洽(至)各机关查询。
一、「九九」後台澳各项往来关系是否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答:「九九」後的澳门与「九七」後之香港定位均为有别大陆其他地区之特别区域。故「九九」後台澳间各项往来关系自本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将与香港一体适用「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各项规范。除该条例明文规定者外,台澳关系并不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二、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四条所称「澳门居民」如何界定?
答:系指具有澳门永久居留资格,且未持有澳门护照以外之旅行证照,或虽持有葡萄牙护照但是在葡萄牙结束治理前於澳门取得者。澳门人士若具有其他国国籍或持有前述二项证照以外之旅行证照,即不属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中所称之澳门居民。
三、「九九」後,澳门居民可否再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
答:「九九」澳门地位转变後,已不再是侨区,中华民国政府也就不得再核发华侨身分证明书,故澳门居民不得再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故若有需要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者,务请於本年十二月二十日前迳向侨委会提出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
四、「九九」前澳门居民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之手续及所需证件为何?
答:(一)申请人亲自回国申办者:须检附澳门地区永久居留身分证明文件(如澳门身分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证副本或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居留证等证件正、影本,亲至侨委会办理。
申请人在澳门委任国内亲友代为申办者:由受任人持缴经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认证之委任书(该委任书申请截止日期为本年十二月十七日,申请人未成年时,必须由法定代理人於委任书上签名同意)、申请人之侨居证明文件(如经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验证之澳门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受任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如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及申请人之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境证副本或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居留证影本(如曾经来台者请并提出)等件,至侨委会办理。
申请人未成年在澳门而由父或母(即法定代理人)亲自来台代为申办者:请代办人(父或母)持缴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由澳门政府核发之申请人中葡文对照出生纪录,并经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验证)、申请人之侨居证明文件(如经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验证之澳门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代办人之澳门身分证及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境证副本及申请人之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境证副本或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居留证之影本(如曾经来台者请一并提出)等件,至侨委会办理。
(四)所有申请案均不得以邮寄方式办理;初次申请者,须缴交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五、华侨身分证明书申办地点、时间及受理截止时间?
答:(一)受理地点:侨委会证照室【台北市徐州路五号三楼;电话:(○二)二三五六六三九○、二三九七六九五六】。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无周休二日之周六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
(三)截止申请时间: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为止。当天适逢星期日,为服务侨胞,侨委会将指派专人负责收件。服务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
六、「九九」後澳门居民所持有华侨身分证明书之效期认定及使用方式为何?
答:(一)效期认定:比照现行香港作法,即证明书不受证上记载「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之效期影响,逾期仍可继续使用。
(二)使用方式:请持有人妥善保存证明书正本,於需用时出示正本供使用机关查验後,使用机关将退还正本而另以影本收执,若认定上有疑义,由使用机关向侨委会查证。
七、「九九」前取得华侨身分证明书之澳门居民,与未取得者间之权益差异?
答:
「九九」前取得华侨身分证明书之澳门居民,与未取得者间之权益差异
项目对象 |
一般澳门居民 |
取得华侨身分澳门居民 |
洽询机关、电话 |
工作 |
1准用就业服务法有关外国人聘雇、管理及处罚之规定。 2须向劳委会或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聘雇许可。 3有工作种类、工作期限及转换雇主之限制。 4须缴纳就业安定费及保证金。 |
1依「取得华侨身分香港澳门居民聘雇及管理办法」规范。 2须向劳委会或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聘雇许可。 3无工作种类、工作期限及转换雇主之限制。 4无须缴纳就业安定费及保证金。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二三八八六六八九 |
投资 |
准用外国人投资及结汇相关规定。 |
准用华侨回国投资及结汇相关规定。(投资种类、项目较为优惠) |
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 二三九五九五○五 |
担任公职、组织政党 |
须在台设籍满十年。 |
须在台设籍满一年。 |
|
取得或设定土地 |
准用外国人在我国取得或设定土地权利之规定 |
依照中华民国华侨取得或设定土地权利之有关规定。 |
内政部地政司 二三五六五○○○*五二六○ |
八、「九九」後澳门居民可否申办中华民国海外护照?
答:「九九」後,因澳门地位改变,澳门居民已非中华民国护照核发对象,依规定不再发给。但是在「九九」前已持有中华民国护照者,仍可依规定换发。
九、「九九」後澳门居民来台申请入出境应注意事项为何?
答:「九九」後澳门居民申办入出境证,系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施行细则」及「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之规定办理。有关申请来台短期停留、居留及定居手续,基本上系延续「九九」前之规定,并无很大差异。但应特别注意不可在台逾期停留及未经许可工作,否则将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强制出境,并限制一年内不得再入境。
十、「九九」後澳门居民若欲在台工作应注意事项为何?
答:「九九」後澳门居民欲申请来台工作,较一般外劳须先获得工作许可後方可入境为宽,可於入境前或入境後由雇主或本人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提出申请,获得许可之後,才可在台工作,否则即属违法,治安机关得迳行强制出境,并处以罚锾,而且申请再入境时,会受到影响。至於目前已在台工作者,则应自本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半年内,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申请许可,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未经许可。
十一、「九九」後澳门居民申请聘雇许可效期多久?期满如何申请延长?
答:
|
一般澳门居民 |
取得华侨身分澳门居民 |
法源依据 |
准用就业服务法之规定。 |
依「取得华侨身分香港澳门居民聘雇及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
聘雇效期 |
最长二年。 |
最长三年。 |
展延期限 |
期满雇主如有续聘之必要,雇主得申请展延,展延以一年为限。 |
同上。 |
其他 |
|
获准在台居留者,其工作期间与许可居留期间同。居留期间届满,如有继续工作之必要者,应於获准延长居留後,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
十二.大陆地区人民到澳门,但未取得澳门永久居民身分之人士,应如何申请来台?
答:大陆地区人民到澳门,若尚未取得澳门永久居民身分,或已取得澳门永久居民身分,但在澳门尚未连续住满四年,仍应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暨相关许可办法,以大陆地区人民身分申请来台,不得以澳门居民身分办理。
十三、「九九」後澳门学生可否申请来台就学?学生有无兵役问题?
答:澳门居民符合「最近继续居留澳门八年以上者」,且持有「澳门永久居留资格证件」两要件,即可申请来台就学。「九九」後澳门居民来台就学仍享有比照侨生之权益,且澳门生多系持凭居留证在台居留,原则上在学期间或离开学校未超过一年者,并无兵役问题。
十四、「九九」後在台设籍之澳门居民有无兵役问题?可否继续适用「归国侨民服役办法」之规定?
答:澳门居民在台设籍後之兵役问题,依澳门居民设籍时间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规定,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在台设籍者,仍适用「归国侨民服役办法」之规定,即回国连续居住满一年,或居住逾四个月达三次者,即须徵服兵役。惟适用前述规定者,须向侨务委员会申请其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原具有侨民身分之证明文件,以资证明。而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含十二月二十日)以後来台设籍者,则依「徵兵规则」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即於设籍满一年後并入年度办理徵兵处理。
十五、澳门居民如何进一步了解「九九」後台澳往来之各项规范?
答:鉴於我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主要功能之一系提供台澳两地人民便捷之服务,澳门居民若欲进一步了解「九九」後台澳往来之各项规范,可透过该处【地址:澳门殷皇子马路六○至六四号中央商业中心十五楼;电话:(八五三)三○六二八二】洽询各项问题,或迳向各业务主管机关查询。各机关洽询电话、地址如次:
各机关洽询电话、地址
各项业务 |
主管机关 |
洽询电话 |
地址 |
港澳政策 |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
二三九七五五八九*六○七--六○九;六一二--六一六 |
台北市济南路一段二之二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十七楼 |
申办入出境、居留、定居及相关业务 |
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
二三八九九九八三 |
台北市广州街十五号 |
申办聘雇许可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 |
二三八八六六八九 |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五十号二十六楼 |
就学 |
教育部中教司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大陆事务工作小组 |
二三五六五六四七 二三五六五八八一 二三二二二六三八 |
台北市徐州路五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 台北市爱国东路一○二号五楼 |
兵役 |
内政部役政司(中部办公室) |
(○四九)三二四七二八 |
南投市中兴新村光明路二一号 |
不动产取得相关问题 |
内政部地政司 |
二三五六五○○○*五二六○ |
台北市徐州路五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 |
申办华侨身分证明书 |
侨务委员会证照室 |
二三五六六三九○ 二三九七六九五六 |
台北市徐州路五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 |
肆、统计资料
一、据港府统计处发表香港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显示:
八十八年七月进口货值为一六三.七一五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三.七;转口货值为一三六.三九六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五.五;港产品出口货值为二○.八一三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一○.九;贸易额为三二○.九二四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三.三六。
八十八年八月进口货值为 一五六.三○九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一.七;转口货值为一三九.○六九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六.七;港产品出口货值为二○.三二八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九.五;贸易额为三一五.七○六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三.○三。
八十八年九月进口货值为一六○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七.九;转口货值为一三六.二八二亿余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八.三;港产品出口货值为一八.八四六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减少百分之八.四;贸易额为三一五.一二八亿美元,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六.九一。
二、据香港旅游协会发表的统计资料显示,八十八年一至八月到访香港旅游人数为六百九十万人次,较八十七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十一。
三、据港府金融管理局发布统计资料显示,截至八十八年八月底,香港外汇存底共九百零四亿美元,居全球第五位,仅次於日本、中国大陆、中华民国及德国,较八十八年八月的八百九二亿美元,增加十二亿美元。
四、据港府统计处发表统计资料显示,八十八年七、八、九月份香港通货膨胀率分较八十七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五、百分之六.一、百分之六,已连续十一个月出现负成长。
五、据港府统计处发表统计资料显示,八十八年七、八、九月香港失业率分别为百分之六、百分之六.一、百分之六.一。
六、根据香港经济日报八十八年九月十八日报导,香港金融管理局於同年九月十七日宣布放宽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之限制,准许外资银行最多可以设立三家分行(注:在此之前,香港金融管理局系实施所谓的「一家分行」政策,只准许外资银行在港设立一家分行)。
七、中国大陆证监会於八十八年十月十二日颁布「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版上市(类似台湾上柜股票)审批与监管指引」,规定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向中共证监会申请,到将於今年十一月创建的香港创业板股票上市。
八、根据香港经济日报八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报导,台湾最大外汇银行之一华侨银行,於十月二十七日在香港设立一间侨宇财物有限公司。
伍、每季大事
八月十一日
▓澳门候任特首何厚铧任命澳门特区政府八位主要官员,名单如下:
姓名 |
职称 |
陈丽敏 |
行政法务司司长 |
谭伯源 |
经济财政司司长 |
张国华 |
保安司司长 |
崔世安 |
社会文化司司长 |
欧文龙 |
运输工务司司长 |
张裕 |
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
蔡美莉 |
审计署审计长 |
何超明 |
检察院检察长 |
▓美国新任驻港总领事高乐圣抵港履新,其任期为三年。
八月十七日
▓港府金融管理局宣布成立「香港金融研究中心」,该中心之八位董事由财政司长曾荫权委任,并由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出任董事局主席,日後将针对香港亚洲货币政策、银行及金融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8.18香港商报)
八月十八日
▓中共「政协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吴荣恪於「新华社澳门分社」前遭歹徒袭击,身受重伤。(8.19大公报)
八月十九日
▓中共「副总理」钱其琛於北京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香港不能公开宣传、支持「两国论」,否则便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国务院的政策。(8.20联合报)
八月廿八日
▓「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於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澳门特区筹委会对原澳门最後一届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过渡为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确认和缺额补充的决定」、「澳门特区第一届立法会在十二月十九日前开展工作的决定」、「关於澳门市政机构问题的决定」。(8.30中央日报)
九月十三日
▓港府行政长官委任「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十七名委员,由谢志伟出任该委员会主席。(9.14文汇报)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委员会第五十届会议自本日起至十九日在澳门举行,议题包括:流行病的情况和本区域控制结核病的对策、贯彻「烟草与健康行动计画」进展报告等。(9.14澳门日报)
九月十六日
▓大陆「深圳特区报」收购「香港商报」49%股权,成为大陆媒体进军香港首例。(9.14苹果日报)
九月十九日
▓由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举行新闻界操守论坛,讨论如何提升香港媒体操守。四个团体并发表纲领,一致反对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委任评议会监察媒体,将自行成立联席工作小组,研究改善新闻业操守的方法。(9.20联合报)
九月廿二日
▓港府行政长官董建华宣布将派遣一支由消防员和救护员组成之拯救队,前往台湾协助地震救灾工作。(9.23大公报)
九月三十日
▓澳门政府与美国签署合作协议,依协议所定,美国政府将拨108万澳门元,作为澳门国际机场增强导航系统首阶段之费用。(9.30澳门日报)
▓澳门政府与葡国签署合作协议,以增进双方技术合作、职业培训及经验交流。(9.30澳门日报)
十月六日
▓香港特首董建华於立法会发表题为「培育优秀人才,建设美好家园」之施政报告,期望将香港发展为亚洲首要国际都会。(10.7信报)
十月十日
▓香港各界在九龙丽晶酒店举办「庆祝双十节暨辛亥革命八十八周年」庆祝大会,有近千人参与。(10.11联合报)
十月十四日
▓由香港九龙乐善堂、无线电视、台湾工商协会组成之「香港各界来台致赠捐款代表团」,送交赈灾捐款五千六百六十余万港币,并由我行政院长亲自接见并代表接受。
十月十六日
▓香港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副主席杨森来台访问,代表该党表达对我九二一震灾之关怀,并携带香港居民关怀我震灾的签名布条、该党的慰问卡等。(10.19星岛日报)
▓港府公布输入大陆内地专才申请方法,其中对该等专业人士作出相关限制:(一)该等人士之技能须为香港所缺乏;(二)该等人士须在大陆内地特定学院完成博士学位或工作经验。该输入专才计画将不设限额、不限行业、不设工资下限。(10.17信报)
十月廿八日
▓大陆「广东省国税局」负责人表示,自十一月一日起,外国居民和台、港、澳人士在大陆获得之储蓄存款利息,需缴纳20%之利息税。(10.29明报)
十月卅一日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会长张文光指称,该协会为台湾九二一地震筹集近百万元港币之捐款,预备转交我「中华民国全国教师会」时,遭港府以组织有「中华民国」字样,事态敏感而延後批准申请。(11.1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