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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对「南海仲裁案」之立场

  • 发布日期:105-07-12

针对「南海仲裁案」,中华民国政府立场如下: 有关菲律宾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起的仲裁,目前仲裁庭已对「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断。 我们在此强调,中华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之权利。本案仲裁庭於审理过程中,并未正式邀请中华民国参与仲裁程序,也从未徵询我方意见。现在,相关仲裁判断,尤其对太平岛的认定,已经严重损及我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之权利,我们在此郑重表示,我们绝不接受,也主张此仲裁判断对中华民国不具法律拘束力。 我们再次重申,南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主权属於中华民国所有,这是中华民国的立场与坚持,我们绝对会扞卫国家的领土与主权,也不让任何损害我国家利益的情形发生。 我们主张,关於南海的争议,应该透过多边的协商,共谋争端的和平解决。我们也愿在平等协商之基础上,与相关国家共同促进南海区域之和平与稳定。 【总统府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