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七、关於陆生在台就学与生活便利措施(以放宽时间排序)

(一)购车:陆生可持许可停留期间6个月以上之入出境许可证、驾驶执照及学校在学证明等文件,办理车辆登记。【放宽时间:101年2月】

(二)入学文件简化:金融机构出具之财力证明有疑义时再进行文书公验证程序。【放宽时间:101年7月】

(三)学历证明文件简化:简化办理中国大陆高等教育毕业学历采认程序,如查证有疑义时,才进行公、验证程序。【放宽时间:101年11月】

(四)毕业就职辅导:针对在台就学陆生毕业後的就业问题,目前陆生联招会已於该会网站建置台商企业徵才平台,由海基会协助向台商推介,提供就业徵才资讯。【放宽时间:103年5月】

(五)增进学习多元:【放宽时间:103年12月】

1.开放陆生得降转。

2.开放陆生得迳读博士班。

3.删除陆生学杂费报教育部备查规定,以与外籍生一致。

(六)入出境程序简化:【放宽时间:103年12月】

1.比照外籍生换发「多次证」。

2.不仅能由学校代办换证,陆生亦可个别申请。

3.简化申请延期应备文件。

(七)身分转换:原本陆生在学期间如改以其他身分在台停居留,即须退学(例如与台湾民众结婚,仅能就陆生或陆配身分择一)。政府已开放陆生在学期间,如改以其他身分在台停居留,则仍可在台完成学业(意即不受转换为陆配身分所影响)。【放宽时间:103年12月】

(八)探亲便利:来台就学陆生(含学士班、硕士班或博士班学生)之配偶或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可依规定申请来台探亲。【放宽时间:1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