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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一向重视中国大陆配偶在台生活相关权益

  • 发布日期:107-08-10

107年8月10日

8月10日上午,大陆委员会及海峡交流基金会与彰化地方法院共同举办「中国大陆配偶法院参访及座谈活动」,院方特别安排参观法院、家事事件解说等活动,让陆配朋友更加了解如何运用台湾司法资源,与会的陆配朋友们也相当感谢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与照顾。

在座谈的过程中,陆委会针对陆配朋友所关心的议题,说明如次:

(一) 为进一步保障陆配朋友之工作权益,本会自105年10月27日本会发布两岸条例第21条函释,放宽居留阶段之中国大陆配偶可担任各机关(构)、学校之临时人员。另近期外界关心之放宽陆配朋友参加导游、领队等专技考试,以及投资经营小生意等问题,陆委会及相关机关都在积极研议评估,希望能解决陆配朋友在台生活上所面临之困难。

(二) 至於陆配亲属来台探亲之问题,因涉及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之修正,本会已会同主管机关内政部移民署召开多次研商会议,目前该署正进行相关修法作业程序。

(三) 针对中国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之年限问题,基於两岸关系之特殊性,目前社会大众对於缩减陆配取得身分证之年限仍有不同看法,社会共识尚有不足,为使中国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达到实质平等,政府未来将进一步完整检视中国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权益上之差异,而陆委会未来在法令及政策推动上,会逐步推动保障陆配朋友之权益。

陆配朋友与台湾人民共组家庭,成为台湾社会之一份子,也为台湾注入更多元的文化风貌与活力,任何族群都应该被重视,这是政府的基本立场,未来陆委会将与各相关机关共同努力协助解决陆配朋友在台生活所面临之困难,让台湾成为陆配朋友们最温暖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