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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2009.1.1)
  馬英九總統主持中華民國98年開國紀念典禮暨元旦團拜時表示,維護台海和平與引導兩岸關係良性發展,應該是朝野政黨共同的努力方向。「大三通」之後,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將日益密切,兩岸民間交流也將更為頻繁,這對台灣而言,既是機會,也是挑戰。台灣不僅應藉此提升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也要在兩岸經貿關係日益深化之際,積極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台灣的尊嚴,同時也要有效發揮自己在政治、社會與文化的特質,讓台灣對兩岸關係的長期發展,發揮正面的引導作用。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2009.1.1)
  針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發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談話,總統府發言人回應表示,自520之後,我們始終堅持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並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以及「九二共識、互不否認」的基礎上,與大陸開展協商與交流,共同追求兩岸人民的和平繁榮與進步。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2009.1.1)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上表示,在新的一年要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不斷開創兩岸關係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2009.1.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研討會表示,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是新形勢下指導對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涉外交往乃至軍事安全等諸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主張,是把對台工作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新世紀新階段國家發展總體戰略,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使對台工作與更為有效地貫徹,和推進對台工作大政方針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把對台工作與兩岸關係的現實需要,和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既體現了對發展兩岸關係的戰略思考,又對當前對台工作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日(2009.1.2)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根據海基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的規劃,今年上半年的協商議題仍以技術性、經貿性議題為主,暫時不會涉及政治性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日(2009.1.2)
  中共駐美國大使周文重接受《僑報》專訪時指出,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任何外來干涉,這是中方的原則。我們要求美方繼續恪守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反對「臺獨」、反對臺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的承諾,妥善處理涉臺敏感問題,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四日(2009.1.4)
  福建省工商局制定《進一步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提出要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擴大閩臺貿易合作,促進閩臺建立市場監管和執法協作互動機制。《意見》指出,工商總局將支持台灣企業、台灣同胞以各種方式到福建投資興辦企業。本著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積極支持福建吸引臺商投資;放寬台灣地區投資者來福建投資主體資格條件限制,台灣地區經濟類社團法人組織視同經濟組織,可以合資、合作、獨資形式投資設立企業。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七日至十日(2009.1.7-10)
  海峽交流基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團前往深圳、東莞、廣州及南京等地探訪台商,並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會面。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七日(2009.1.7)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例行新聞發佈會指出,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框架。 在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希望進一步就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方面的議題作進一步協商,爭取年內取得明顯進展。對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2009.1.8)
  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廣州舉行台商座談會,聽取台商在大陸生產經營的問題,以及對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意見和建議。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2009.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英國國會台英國會小組共同主席福克納勳爵(The Lord Faulkner of Worcester)
一行時指出,目前兩岸關係進入「互不否認」階段,雙方亦有共識擱置政治上的爭議、優先協商解決經濟議題,透過良性互動,逐步累積兩岸的互信。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2009.1.8)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提出珠江三角洲地區與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進一步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合作的規劃,要依託珠江三角洲地區現有台資企業,進一步擴大對台經貿合作,拓展合作領域。加強與台灣在經貿、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現代農業、旅遊、科技創新、教育、醫療、社保、文化等領域合作。加強海峽西岸農業合作,推進珠海金灣台灣農民創業園和佛山海峽西岸農業合作實驗區建設。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2009.1.8)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會見美國常務副國務卿內格羅蓬特時表示,胡總書記提出的六點意見在堅持既定對台大政方針基礎上,指明兩岸關係今後發展方向,具有三個明顯特徵:一是就兩岸關係涉及的所有領域明確提出一系列重要政策主張;二是構成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本框架和實質內涵;三是盡可能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合理願望與訴求,充分顯示了大陸方面的誠意與善意。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2009.1.9)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會見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時表示,為解決台商融資難題,他願意提供台灣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成立和運作機制資料,協助大陸各地方政府成立類似擔保機制,解決兩岸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目前已有上海、昆山願意成立擔保公司。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2009.1.9)
  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發佈公告,推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新措施,將旅遊團人數下限,由「十人以上」改為「五人以上」;將旅遊團在臺停留期間,由「不超過十天」改為「不超過十五天」。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日(2009.1.10)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南京召開長三角地區台商座談會,瞭解台商對當前台資企業生產經營的情況和加強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意見和建議。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等出席。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日(2009.1.10)
  福建省省長黃小晶在「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表示,順應兩岸「三通」基本實現新形勢,2009年福建將在擴大「三通」效應、提升閩台經貿合作水準、促進文化交流雙向互動等三方面繼續先行先試,不斷推進閩台交流合作。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六日(2009.1.16)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2008年兩岸關係峰迴路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臺灣局勢發生積極變化。「台獨」分裂勢力的種種圖謀遭到挫敗。二是兩岸初步形成良性互動。雙方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精神,妥善處理一系列問題。三是兩岸協商取得重要成果。四是兩岸直接「三通」基本實現。五是兩岸交往邁上新臺階。大陸居民赴台旅遊順利啟動,實現兩岸人員往來新突破。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2009.1.17)
  馬英九總統出席「2009亞太國際領導者會議」(2009 Asia-Pacific International Leadership Conference)開幕典禮時表示,新政府上任近8個月以來,恢復兩岸已中斷10年的協商,實現三通,已使得兩岸關係進入新紀元,此舉應有利於此一區域及世界的和平。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八日(2009.1.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政府當前的兩岸政策是在衡酌整體的情勢發展、考量各項主客觀條件、堅持台灣整體利益、維護國家與社會安全的前提之下,按照既定的步驟推動兩岸間各項開放措施。在實施的過程中,也一定會同步啟動各種必要的監控及配套作為,並不存在所謂「沒有建築防火牆,無法保障台灣安全」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八日(2009.1.18)
  馬英九總統出席「2009年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暨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第53次會員代表大會」致詞時表示,上任之後,恢復與大陸中斷10年的協商,逐步減低海峽兩岸的緊張,真正用和解消除對抗、用談判取代對立。如果海峽兩岸沒有戰爭,充滿和平與繁榮,相信兩岸的政府都會有更大的勇氣推動自由民主。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2009.1.19)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鄭立中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迎春茶話會表示,大陸方面根據胡錦濤提出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十六字方針開始了一系列新的工作,其中最突出的是兩岸恢復協商,六項協議的簽訂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產生巨大推動。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日(2009.1.20)
  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胡昌明在「二00八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台灣問題涉及到民族根本利益和國家核心利益。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肩負的神聖職責,也是憲法賦予軍隊的重要職責。「我們進行有限的軍事部署,完全是根據國家的安全利益,維護民族根本利益、國家核心利益的需要。什麼時候調整,也將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而定。」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一日(2009.1.21)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例行新聞發佈會指出,今年的「兩會」協商仍然應該圍繞兩岸關係發展的迫切需要,兩岸民眾、兩岸同胞最關心的經濟議題來展開。希望經過協商爭取簽署一批協議,推動兩岸經濟關係實現正常化,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二日(2009.1.22)
  大陸海協會宣布,河北等12個省(自治區)
成為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第二批開放區域。加上首批開放的區域,大陸目前共有25個省、直轄市的居民可申請赴台旅遊。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二日(2009.1.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陸委會正式授權海基會,去函海協會,表達希望協商包括金融、定期航班與陸資來台三項議題。其中金融議題方面,主要是銀行、證券期貨與保險監理備忘錄(MOU)。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三日(2009.1.23)
  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發表題為《兩岸同胞共同譜寫和平發展新篇章》的新春賀辭表示,希望兩岸雙方加強善意溝通,不斷累積共識,進一步促進兩岸關係改善和發展。希望兩岸協商取得新的成果,在直接「三通」基本實現基礎上,深化產業合作,啟動金融合作,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合作制度化。希望兩岸同胞加強交往,廣泛開展社會各界大交流,增進了解,加深感情,凝聚起共同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強大動力。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廿四日(2009.1.2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完善保障大陸配偶在臺生活權益」新聞稿表示,為落實保障大陸配偶基本權益,本會業與相關機關會商,並參採民間團體之意見,擬具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為6年,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的限制等,以使大陸配偶在臺生活權益獲得完善保障。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日(2009.2.2)
  馬英九總統出席總統府新春團拜時表示,政府秉持謀求和平、促進雙贏、擱置爭議的政策,不僅在兩岸關係上已發揮效果,更延伸到國防與外交上。兩岸大三通不只是縮短往來時間、節省資源,也讓兩岸和解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日(2009.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表新聞稿表示,政府堅守中華民國為一主權國家的立場從來沒有改變,未來也不會改變。對於國內多元民主的聲音,將給予尊重,並將持續溝通,以期望在共同努力及展現智慧、理解與包容之前提下,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開創新局。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三日(2009.2.3)
  馬英九總統參加「2009年大陸台商春節聯誼活動」時表示,兩岸實施「大三通」使得台商往來兩岸更為方便,今年上半年有第三次的「江陳會談」,將就定期航班、金融監理備忘錄、共同打擊犯罪等議題作進一步協商。並強調,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經濟的正常化是政府的既定政策,這也帶來了我國對外關係及國防等其他領域的重要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四日(2009.2.4)
  經濟部邀請台企聯及北京、東莞、武漢、重慶、廣州、中山、上海、汕頭、廈門、深圳、花都與成都等地大陸台商協會代表進行座談。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五日(2009.2.5)
  馬英九總統主持國防部高階將領授勳暨授階典禮時表示,儘管兩岸要改善關係,但政府仍將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雙方在互動中可以「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目的是希望有效因應中國大陸這個極特殊與複雜的因素,把「威脅極小化、機會極大化」。而在改善兩岸關係的過程中,國軍絕不能有任何鬆懈,我們不畏戰,但也不求戰,我們希望止戰但不懼戰。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五日(2009.2.5)
  蕭萬長副總統主持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第9次會議,提出改革方向:善用兩岸經貿新契機、循序開放資本市場,重點包括兩岸主管機關儘速簽訂合作備忘錄、兩岸交易所加強交流與合作、繼續吸引台商回台上市、開放兩岸證券業投資,以及發展兩岸籌資及資產財富管理業務。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六日(2009.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表示,對於大陸安利13000名直銷商來臺旅遊案,只要安利能夠取得大陸核可,臺灣願意專案放行。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六日(2009.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對台工作座談會」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對台工作的重要任務,要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循序漸進的步驟,紮實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兩岸協商進程。要鞏固兩岸雙方共同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要大力加強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全面落實兩岸直接「三通」,努力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促進經濟合作制度化。要大力推動兩岸全方位交流,著力促進文化教育交流,不斷拓展交流領域,讓更多的臺灣民眾參與到兩岸交流中來。要通過推動兩岸大交流、大合作,促進兩岸關係大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一日(2009.2.11)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指出,希望臺灣方面以實際行動營造有利於兩岸合作打擊犯罪的氛圍和條件。對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同時,為儘早實現兩岸的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一日(2009.2.11)
  廈門市市長劉賜貴表示,要加強與台灣在產業合作方面的「十項對接」,促進廈台經濟共同發展,包括:先進製造業、軟件業、金融保險業、外包服務業、旅遊業、航運業、文化創意產業、商貿業、郵政通信業、農業種苗加工業。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四日(2009.2.14)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並指出,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的講話,是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對臺工作的典範。在對臺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最廣泛地團結台灣同胞,形成兩岸同胞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強大力量。而按照科學發展觀,把握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循序漸進的步驟,做好對臺協商工作,積極穩妥地推進兩岸協商進程。同時,繼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抓住機遇,突出重點,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2009.2.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提出「2008年兩岸關係國內各界民意調查綜合分析」報告,指出民眾樂見兩岸關係趨於緩和,不僅對政府維持兩岸和平穩定深具信心,也對未來兩岸的發展表示樂觀。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九日(2009.2.19)
  中共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強調,三次江陳會確定由大陸舉辦;暫時不會觸及簽訂CECA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日(2009.2.20)
  馬英九總統接受《TAIPEI TIMES》專訪時強調,兩岸將來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一定要考慮國內產業的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不開放大陸勞工、不開放大陸農產品、不開放陸生來台考證照。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日(2009.2.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聯合報」發表「捍衛生存,細緻對待經濟協定」專文表示,兩岸經濟交流正常化的進行,未來不管以哪一種協議的形式出現,台灣都不可能向中國大陸「全面開放」。 不管是FTA、CEPA、CECA還是政府擬議中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若與對岸簽署此類協定,政府會就產業項目逐一評估。涉及主權的部份,台灣的生存是兩岸交流的前提,兩岸經貿正常化的過程中,不容許台灣主權有絲毫的損害,力求在主權與繁榮兩方面「人財兩得」。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日(2009.2.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必須以兩岸經貿正常化為前提,海基會與海協會已經針對部分經濟議題展開多次協商,為「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定下基礎。未來該協定也會以兩岸經貿正常化為前提,往前推動。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日(2009.2.20)
  經濟部投審會統計,98年1月份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件數23件,核准投資金額為2億8,286萬9千美元。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一日(2009.2.21)
  馬英九總統主持當前總體經濟情勢及因應對策會議並裁示: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是政府兩岸關係的重點。我們應正視兩岸經貿現實,建構合理框架,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前提之下,簽訂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並就名稱、方式及內容,廣徵各界意見,並歡迎在野黨參與討論。尋求台灣社會最大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二日(2009.2.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主任委員賴幸媛指出,「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是不牽涉主權問題的經濟交流事務,並沒有公投的需要。未來政府將就名稱、方式及內容,廣徵各界意見,尋求社會各界共識。兩岸簽署相關的經濟協定,一定會經過立法院的審議。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三日(2009.2.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兩岸農業交流產生之問題,以及隨著大陸農產品在中國內地及國際市場與台灣農產品競爭,農委會已持續加強採取各項因應措施。未來亦將透過兩岸農業協商方式,在中國大陸申請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之機制,以防止我國有研發成果在中國被違法侵權使用,以確保臺灣農業技術之發展優勢,維護我國農業之永續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三日(2009.2.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趙建民副主委出席「兩岸經貿交流與台灣競爭力」座談會時表示,目前對兩岸間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共識尚待建立,政府相關部門目前正在進行研究,第三輪江陳會談不會納入談判,和大陸與香港之間的CEPA(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的安排)必定不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而CEPA則是「一國兩制」下的產物,而且產業在台灣經濟活動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此與香港以金融服務業為主的經濟也不同。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四日(2009.2.24)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自2月26日起開辦「大陸郵政匯入匯款業務」。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四日(2009.2.24)
  海基會發布「對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之基本態度」一文指出,目前主管機關經濟部刻正根據我國產業政策發展需要,會同陸委會積極研議中,尚未形成具體的協商策略與方案,更未授權海海基會展開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五日(2009.2.25)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公告,香港澳門居民來臺臨時入境停留(落地簽、電子簽),停留期限由現行14日放寬為30日。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五日(2009.2.25)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表示,行政院有兩岸簽訂CECA的規劃,不過,現在並無簽訂的時間表。兩岸將來要簽訂的CECA,其實是屬於廣義的FTA(自由貿易協定)的一種,因為兩岸關係非常的特殊,所以將來其簽署的內容,以及要如何運作,一定有別於一般的協議。至於最後名稱、內容,以及運作部分,現在正由內部積極的在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五日(2009.2.25)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指出,大陸有關主管部門已經專案批准香港中旅社組織安利公司10000名營銷人員乘坐郵輪赴台旅遊。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具體內容和形式都需要兩岸進行協商,最重要的是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的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實現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而今年上半年的兩會協商的議題,基本上要就兩岸的空中定期航班、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等議題進行協商。兩岸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方面的議題,或者如何協商,怎麼協商,內容是什麼,具體是什麼,這些方面都還要通過兩會協商才能確定。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五日(2009.2.25)
  大陸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率大陸各省、市、自治區旅遊局領導人和各大旅行社負責人共462人赴台參訪。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六日(2009.2.26)
  國務院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會見參加「第五屆海峽兩岸信息產業技術標準論壇」台灣代表時表示,要大力開展兩岸經濟合作,繼續歡迎台灣企業到大陸經營發展,鼓勵大陸企業赴台投資,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合作制度化,並商談簽訂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七日(2009.2.27)
  馬英九總統接受年代新聞台專訪時強調,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時會平等、互惠、有尊嚴,協議內容是經濟合作,有共識的部分先簽署,是一個「架構性的協議」。而和大陸簽經濟的協議,不是只為大陸,也是全球布局的一部分。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八日(2009.2.28)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網友線上交流時表示,通過協商進一步研究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機制;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兩會」恢復協商,「三通」也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海峽兩岸的關係進入和平發展的新階段。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四日(2009.3.4)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出席全國政協大會時對記者表示,由於兩岸兩會協商已經制度化,預計下半年將再次前往台灣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進行會談。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馬英九總統應邀在「美國商會謝年飯」發表演講時指出,台方與大陸洽談ECFA的目的,在於避免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特別是明年「東盟加一」生效之後,臺灣經濟將面臨更嚴重的挑戰;希望兩岸三次「江陳會」能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納入對話內容。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在憲法架構下推動「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維持兩岸現狀,正視現實。大陸應該給予台灣參與國際空間更大善意,排除軍事威脅,將和平繁榮的理念推動到各個層面。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行政院院會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之2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隨著「大三通」的啟動,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日益密切,但也因無完整的租稅規範,不利台商與其他國家廠商在大陸的公平競爭。本案的提出將可解決相關問題,並提供稅務協助,為日後簽署兩岸租稅協議,提供明確的法律根據。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表示,要持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海協會將以繼續完善兩岸直接「三通」、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為今年協商的工作重點,進而推動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逐步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今年上半年,兩會將就開通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加強兩岸金融合作暨建立兩岸銀行、證券、保險及貨幣領域合作機制、共同打擊犯罪以及兩岸雙向投資問題展開協商與對話,爭取上半年在大陸舉辦的第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中簽署一批新的協議。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福建漳州市中級法院成立大陸首個「涉台案件審判庭」,受理案件範圍包括訴訟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台灣地區居民、台灣地區法人、台資企業的一審、二審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全國人大會議」作「政府對台工作報告」時表示,大陸要繼續全面加強兩岸經濟合作,積極推進兩岸金融合作,加強兩岸雙向投資和產業合作,拓展和深化農業合作。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加快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逐步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要加強兩岸人員往來,擴大社會各界交流,大力弘揚中華文化,鞏固兩岸精神紐帶。並強調,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努力增強兩岸雙方政治互信。在此基礎上,大陸願意通過協商對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探討兩岸政治、軍事問題,為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創造條件。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2009.3.5)
  中台辦、國台辦主任王毅接受記者採訪時強調,無論是「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還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具體的名稱問題上,大陸持開放態度。並表示,「兩岸有兩岸的特點,雙方應該商談一個符合兩岸特點,能夠推動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協議。具體內容和形式會參考各種模式。只要是有利於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都會考慮。」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六日(2009.3.6)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立院答詢及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將來針對ECFA的談判原則是「三不三要」,三不是「不矮化主權、不擴大開放農產品、不開放大陸勞工」,三要則是「要透過協商解決關稅問題、要同時與東協或其他貿易夥伴洽談自由貿易協定、要在WTO精神架構下擱置爭議」。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六日(2009.3.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接見大陸配偶會面時表示陸委會將會站在反歧視、人權的角度,積極為大陸配偶爭取基本工作權、財產權與相關權益。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六日(2009.3.6)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第三次江陳會高層對話中將針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交換意見,若取得對方同意,再討論是否納入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目前能確定的是,將會針對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定期航班、金融合作3項議題進行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七日(2009.3.7)
  馬總統出席成大EMBA管理論壇,並發表「金融海嘯後之兩岸經濟與商務發展」演講時表示,我國要和大陸簽署ECFA,理由有三:第一,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第二、避免台灣被邊緣化;第三、促進台灣對外經貿關係的國際化。

 ECFA的內容並非一次到位,可以先談雙方有共識部分,簽署的最大好處是讓我們有緩衝的時間,不會因為其他國家加入了這個區域經濟整合的行列而將台灣排除在外。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八日(2009.3.8)
  廈門加強對台產業「十個對接」包括:先進製造業、軟件業、金融保險業、服務外包業、旅遊業、航運業、文化創意業、商貿業、郵政通信、農業種苗和農產品加工等十個方面。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八日(2009.3.8)
  福建計劃從今年起,在5年內引進1000名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帶動產業發展高層次、創業型、創新型的台灣IT退休人才。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九日(2009.3.9)
  海峽交流基金會舉辦成立18週年慶祝活動,董事長江丙坤表示,海基會未來將繼續推動兩岸制度性協商,希望今年上半年能完成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以及定期航班和金融等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九日(2009.3.9)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接受中新網專訪時表示,今年將以繼續完善兩岸直接「三通」、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為協商工作的重點,進而推動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逐步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根據兩會制度化協商慣例,今年上半年將在大陸舉辦的第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雙方初步確定此次會談重點商談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加強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暨司法聯繫與協助等議題,並就兩岸雙向投資問題進行對話,爭取簽署一批惠及兩岸同胞的新協議。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2009.3.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趙建民副主委接見韓國國會議員訪問團時表示,政府上任以來與大陸方面所簽署的六項協議,以及未來將簽署的任何協議,都是秉持對台灣有利的原則,且絕對不會對中華民國的主權造成絲毫損傷。並強調,政府在推動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同時,亦將持續尋求與其他國家商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可能性。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2009.3.11)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會見大公報總編輯賈西平時表示,大陸提出堅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就是要通過加強兩岸人民的交流和往來,進一步加深彼此了解,增進互信,擴大共識,團結更多的兩岸同胞共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努力,為中華民族復興而奮鬥。我們歡迎廣大台灣同胞來大陸交流訪問。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2009.3.11)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接受接受中央電視臺記者專訪時表示,在推進兩岸關係時,是要遵循先經濟後政治、先易後難的基本思路。可以先由專家學者就國家尚未統一前的政治關係以及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等開展學術交流,也可以從兩岸退役軍人交流開始啟動兩岸軍事問題的接觸。關於二00九年的兩岸關係,王毅表示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期待:一是加強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二是大力開展兩岸文化和教育交流。三是開展兩岸各界,特別是基層民眾之間的大交流。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2009.3.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為凝聚國內對兩岸重大經貿政策的共識,政府將會深入基層,與產業界與勞工界共同討論,讓政策可以反映大多數人民的聲音,真正落實「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大陸政策目標。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2009.3.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表示,在目前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協商當中,若務實累積、奠定互信的基礎,可以為兩岸長遠的共同發展有更堅實的基礎,有了這個基礎之後,相信進一步探討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是比較容易的。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2009.3.12)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表示,第三次「江陳會」的四項議題,包括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合作、定期航班與陸資來台等,政府將在對等尊嚴、務實穩健、對台灣有利的原則及基礎上,完成協商簽署協議。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2009.3.12)
  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通過政治決議指出,要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繼續堅持發展兩岸關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積極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繼續全面加強兩岸經濟合作,擴大兩岸人員往來與文化交流,努力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四日(2009.3.14)
  總統府發言人針對三一四「反分裂國家法」四週年發表聲明指出,馬總統上任九個多月以來,兩岸關係由緊張走向緩和,雙方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行對話與合作,逐步增加互信,使台海出現了和平共榮的曙光,並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肯定,可見「反分裂國家法」制訂的時空環境已有重大改變。我們認為大陸當局應慎重考量台灣人民的感受,對該法做出適當的處理。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四日(2009.3.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推動兩岸政策始終堅持捍衛國家主權與尊嚴,對於中國大陸4年前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中共當局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當前兩岸情勢的轉變,排除對台灣的武力威脅。兩岸應以「正視現實、互不否認」態度,共同開啟和平共榮的歷史新頁。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2009.3.17)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2009年第5期「求是」雜誌,發表題為「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的文章,表示,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是兩岸協商談判的政治基礎,堅持「九二共識」就是堅持雙方對於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認同。有了這一政治基礎,兩岸雙方就能夠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兩岸協商就能夠有效推進。「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是兩岸關係發展和兩岸協商談判的最大破壞力量,必須堅決予以反對和遏制。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八日(2009.3.18)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發布新聞稿表示,已簡化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臺手續,並持續配合政府政策,放寬現行各項來臺許可辦法;現行入出國及移民署對於大陸地區專業及商務人士申請案,除有黨、政、軍背景者須提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參觀訪問聯合審查會」討論外,大多數案件均可於5至10日內許可發證。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八日(2009.3.18)
  馬英九總統出席「2009台灣投資論壇」午餐會時指出,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不涉及政治,不會討論主權,也不會談到統一或是獨立,完全是純粹經濟上的努力;並強調「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以及「不會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的立場。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九日(2009.3.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AIT理事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時強調,兩岸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關係,當前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目標,就是要長期維持台海現狀,這個現狀就是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之國家,以及兩岸間「不統、不獨、不武」的和平狀態;而現階段藉由兩岸間經濟、文化、社會等之互動增加,建構一個長期和平穩定之環境,以尋求對台灣社會與經濟最大的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日(2009.3.20)
  馬英九總統與媒體茶敘時表示,要重返國際社會或是加入國際組織,當然不會是以中國大陸團一部分的身分,否則就是主權矮化。名稱上最優先的當然是「中華民國」,如果做不到,「台灣」是可以接受的,再做不到,「中華台北」也可以接受,不會為了參加而犧牲主權和尊嚴。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一日(2009.3.21)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出席「第三屆海峽兩岸客家高峰論壇」時指出,目前陸委會已授權海基會協商的議題有兩岸金融合作簽署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監理三項了解備忘錄(MOU),以及定期航班、陸資來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三日(2009.3.23)
  海基會發表新聞稿表示對「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之基本態度指出,海基會的角色,主要是聯繫安排工作,至於實質協商內容,則由政府相關部會官員與大陸對口部門的官員面對面直接商談。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五日(2009.3.25)
  海基會召開董監事會議,江丙坤董事長表示,4月開始,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將有一連串的互動,包括海協會副會長安民將率經貿訪問團來台參訪,落實兩會常態化交流;以及兩會將舉行第三次「江陳會談」,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定期航班、金融合作與陸資來台等四項議題進行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五日(2009.3.25)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宣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台辦等部門將於2009年5月15日至22日在福建廈門、福州、泉州、莆田等地舉辦首屆大型「海峽論壇」,主題是「擴大民間交流、加強兩岸合作、促進共同發展」。關於臺灣的民間行業組織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應該按照大陸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經過批准以後開展業務。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六日(2009.3.26)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完全有能力解決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這項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的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八日(2009.3.28)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廣東對台工作會議表示,廣東要發揮優勢,突出重點,研究部署好新形勢下全省對台工作,穩定和發展現有台資企業,加快推進粵台兩地「三通」全面開展,加強粵台文化交流,充分發揮作為對台工作大省的地方優勢,貫徹落實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努力開創廣東對台工作的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八日至四月一日(2009.3.28-4.1)
  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在江蘇無錫開幕,四月一日論壇在臺北閉幕。這是繼2006年在中國浙江杭州、舟山舉辦的第一屆世界佛教論壇之后,首次以民間形式、跨兩岸共同舉辦的大型國際性宗教多邊論壇。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廿九日(2009.3.29)
  馬英九總統到雲林縣訪視時指出,政府研議與大陸簽署ECFA,除了希望有助於與美、日及東南亞等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也是要避免台灣被邊緣化。政府的原則就是「三要」,即「要凝聚共識」,「要循序漸進」、「要廣結善緣」,希望最終能和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卅日(2009.3.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已經確定納入第三次陳江會談的協商議題,兩岸司法機關希望調整金門協議內容,不只包括通緝犯的遣返,還希望涵蓋一般性司法互助與證據交換、相互協處與受害情境說明等,徹底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一日(2009.4.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第三次江陳會談相關問題說明」新聞參考資料,指出「第三次江陳會談」將在今年上半年舉行,協商議題包括: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及陸資來台投資等四大項。ECFA是否列入第三次江陳會談的對話議題之一,將與對方交換意見,若有共識,不排除進行相關的安排。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六日至十二日(2009.4.6-12)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安民率「海協會經貿交流考察團」抵達台灣,進行為期七天的訪問。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六日(2009.4.6)
  福建省提出25條具體措施,從四個方面加大吸引台商投資力度,包括:推進台資企業融資工作、促進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支持科技轉化以及產業發展、建立聯繫機制、做好台商權益保障工作等。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2009.4.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逢甲大學參加「大陸政策暨兩岸協商」座談會時表示,政府大陸政策的立場是,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不統、不獨、不武」、「維持現狀」的前提下,積極改善兩岸關係,維護台海的和平穩定。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以台灣為主」就是馬總統提到的要捍衛台灣主體性,「對人民有利」就是政策措施要符合台灣老百姓的利益,務實促進兩岸的協商與交流,希望開創「互利雙贏、共存共榮」的兩岸新局。推動與大陸協商簽署ECFA,可以為兩岸經貿正常化訂出基本規則,各國政府也會更積極和台灣洽談FTA,讓台灣可以避免「邊緣化」的威脅,進而讓台灣經濟與世界市場接軌,擴大台商發展的空間。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八日(2009.4.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相關說明」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將就重點打擊的各類型犯罪、偵查合作、資訊交換、人犯遣返等,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建構民刑事司法互助的機制,以確保兩岸人民權益,提升司法案件的處理效率;並在偵查合作、資訊交換、人犯遣返等方面建立制度化合作機制。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八日(2009.4.8)
  第十三屆台交會4月8日至11日在廈門舉行。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2009.4.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主持「大陸政策」宣導短片首映記者會時表示,為增進國人對政府大陸政策的支持與了解,陸委會將積極推動一系列的宣導活動,堅定的向國人宣示,政府始終堅持中華民國主權、維護台灣尊嚴;陸委會推動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及簽署各項協議,都是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及堅持捍衛國家的主權與安全。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2009.4.9)
  12所福建省高職院校將與台灣高校展開合作辦學,合作期暫定3年。參加的每所學校將招收300名學生,採用「拼盤式」教學模式,課程由合作院校聯合製訂,師資分別來自大陸和台灣。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2009.4.9)
  中共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會見聯合報系訪問團一行時表示,希望兩岸雙方繼續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按照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的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兩岸協商談判進程。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日(2009.4.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會見傳統產業的代表時指出,ECFA的本質是公平貿易。ECFA是個與統獨無關、與主權無關的經濟協議,不會有、也不須要牽涉到政治。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仍須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以平等的制度性協商為平台,積極為台灣的產業與消費者權益爭取公平的待遇。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日(2009.4.10)
  行政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第三次江陳會所規劃簽署的各項協議,根據兩岸條例第5條的規定,協議內容涉及修法的部份,一定會送立法院審議;如未涉及修法的部份,會送立法院備查。陸委會再次強調,對於協議的處理程序,行政機關會嚴守立法權與行政權之應有分際,也會與立法院作最好的溝通,依法展現行政受立法監督之負責任態度。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一日(2009.4.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出席由民進黨主辦的第二階段「台灣民間國是會議」時表示,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戰略目標,就是在面對雙方諸多條件懸殊差異下,要確保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的社會、繁榮的經濟,以及主權獨立的現狀,並且成為一個國際認同的實質國家,永續發展。並強調,ECFA是公平貿易的實踐,也是兩岸經貿正常化的路線圖,無涉主權,也毫無主權退讓疑慮。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2009.4.12)
  馬英九總統出席「台灣關係法30週年:回顧與前瞻」國際學術研討會致詞表示,政府的施政將依循主張維持現狀的主流民意,在與中國大陸改善關係的同時,絕不會犧牲任何主權。也指出,為了要與世界接軌,我們必須要與中國大陸發展更為正常的經濟關係,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則應擱置,如果經濟、文化以及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尚未紮下穩健的基礎,雙邊還不能達到更互惠的信任與自信,政治談判是不可能進行的。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2009.4.1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兩岸簽署 ECFA ,仍將繼續管制 830 項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絕不會進一步擴大開放項目。未來 ECFA 諮商時,包括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兩岸動植物檢疫檢驗機制等,均將列為優先諮商議題。農委會將在維護我國農業發展及農民權益之前提下,妥善處理 ECFA 的農業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四日(2009.4.14)
  馬英九總統接見「台灣關係法30週年回顧與前瞻」國際研討會美國學者時表示,兩岸的主權議題無法於短期內獲得解決,但仍可尋求務實處理,而「九二共識」就是最好的基礎與起點,雙方可先尋求互不否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的會談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橋樑,讓具有急迫性的事項透過合作機制獲得解決,進而使兩岸都能互蒙其利。而「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不僅有助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避免我國在區域內被邊緣化,也可使我國更進一步全球化。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四日(2009.4.14)
  馬英九總統接見泰華僑團首長訪問團時表示,希望與大陸就經濟合作簽訂一個架構性的協議,此協議可以分好幾年、有彈性地來完成。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2009.4.15)
  馬英九總統接見「2009博鰲亞洲論壇」代表團時表示,希望能將「同舟共濟,相互扶持;深化合作,開創未來」理念,傳達給包括大陸代表在內的所有人們。我們所採取「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是「要做和平的締造者,而不做麻煩的製造者」。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2009.4.15)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中表示,對簽訂兩岸綜合性經濟協議,對建立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始終是積極的。如果臺灣方面希望通過兩會的渠道初步就此問題交換意見,也是持開放的態度。關於兩岸的軍事交流,是兩岸之間的事情,可以先由兩岸專家學者就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問題開展學術交流,也可以從兩岸退役軍人交流開始,來啟動兩岸軍人問題的接觸。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2009.4.16)
  馬英九總統接見全美安良工商會回國參訪團時表示,為促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我們正推動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該協定除可幫助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也可避免台灣在東亞區域整合過程中被邊緣化,並可推動台灣的國際化。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2009.4.16)
  國台辦主任王毅會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訪問團一行時表示,將繼續本著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主張,採取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方式,不斷開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七日(2009.4.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說明「第三次江陳會談」相關情形,指出第三次「江陳會談」涵蓋四大議題,包括: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及陸資來台投資等,亦將針對兩岸已簽署六項協議的執行情形進行檢討及提出策進建議,同時,也將就第四次兩岸會談的主要議題,交換意見。為表示對立法院之尊重,陸委會賴主委將會同參與本次議題協商之相關機關首長或副首長,向立法院王院長非正式說明有關第三次「江陳會談」之相關事宜。此外,陸委會將率同海基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正式的專案報告,展現行政部門與立法院溝通的誠意,並爭取立法院對第三次「江陳會談」所簽協議的支持。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七日(2009.4.17)
  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接待錢復所率領參加「博鰲論壇」的代表團時表示,2009年兩岸關係的發展,根據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透過兩岸兩會協商,儘快實現兩岸經濟合作的正常化,推行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同時也願意探討兩岸經濟合作的機制。若台灣想在江陳三次會談針對ECFA交換意見,大陸方願進行初步探討,以啟動兩岸商談經濟合作的進程。除了經濟領域之外,還希望在教育、文化等各領域開展兩岸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八日(2009.4.18)
  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在兩會「預備性磋商」致詞時表示,今年兩會進行的第三次「江陳會談」,將就定期航班、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陸資來台四項議題進行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八日(2009.4.18)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見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09年年會的臺灣代表錢復一行時表示,大陸將從五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二是擴大對台產品採購;三是鼓勵台資企業到大陸開拓市場;四是增加大陸遊客赴台旅遊;五是協商建立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我們希望台方為大陸企業到台投資提供便利條件,為大陸商品入島開放市場。並強調,我們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按照先經濟後政治,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把握兩岸協商進程,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務實探討和解決政治和軍事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八日(2009.4.18)
  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表示,福建將採取四大措施推進閩台交流合作,包括:對台商投資股比等方面給予國民待遇;組織客源,拓展貨源,擴大「三通」效應:推動台灣旅遊業推出經由「小三通」中轉福建赴大陸旅遊的線路;組織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等重大涉台商貿活動,推動兩岸實質性合作。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九日(2009.4.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有七成的民眾認為有必要和大陸政府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六成的民眾認同簽訂ECFA有助於促進台灣的國際化,以及提升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半數以上(55.9%)的民眾認為ECFA對台灣經濟發展有「好的影響」。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日(2009.4.20)
  有關中國大陸總理溫家寶在博鰲論壇上要求開放大陸貨來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申,未來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時,農委會將堅守繼續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之立場,不會進一步擴大開放項目。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日(2009.4.20)
  經濟部投審會98年3月份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投資件數8件,核准投(增)
資金額為2億4,404萬1千美元。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日(2009.4.20)
  國臺辦副主任孫亞夫在「2009豫台經貿合作洽談會」上致辭時表示:當前將重點做好「支持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推進兩岸金融合作、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和產業合作、擴大兩岸空運直航、推動解決關係兩岸經濟交流秩序和保護兩岸同胞權益的問題、推動協商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等6方面工作。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一日(2009.4.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邀集內政部移民署、警政署、交通部觀光局、民航局、航政司、海基會等相關機關,就大陸旅客來台人數增加有關問題,會商後續因應方式。陸委會指出,對違規登機闖關的陸客,移民署及各相關機關皆依境管規定嚴加把關;航空及船舶業者若搭載未具備入境許可的大陸旅客來台,亦將依規定處罰。政府已要求業者嚴守規定,亦已透過管道知會對方相關部門,要求大陸業者遵守規定。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二日(2009.4.22)
  馬英九總統出席「『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台灣關係法30週年研討會」視訊會議致詞時表示,兩岸和解的核心就是「九二共識」。也就是兩岸認知到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但雙方的定義有所不同。在這個新基礎上,我們重新開啟了中斷超過十年的協商管道。並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就是要將台灣建設成國際企業的創新與物流中心,這能強化與保障台灣在大陸市場,也有助於台灣全球市場的競爭優勢。而參加國際衛生大會(WHA)是我們不放棄的目標,台灣人民一定要能夠享有和世界其它國家相同的醫療資源與資訊。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二日(2009.4.22)
  福建省政府制訂「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動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融資,台資企業申請上市可享受福建各級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三日(2009.4.23)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通過「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親及停留期間、探病或奔喪之親等、增加以探親事由來臺之親屬亦適用延期照料、縮短大陸配偶逾期停留管制期間、核發入出境許可證及取消入境代保管之大陸證照等;另增列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接受醫療服務常態化等規定。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四日(2009.4.24)
  馬英九總統接見由江丙坤董事長所率領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商代表團時表示,政府一向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兩岸政策,而且都有完整的構想與理念,絕無任何地方犧牲台灣的主權或出賣台灣的利益。關於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議題,希望海基會能與對方先進行對話,彼此交換意見,期能形成雙方的初步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四日(2009.4.24)
  經濟部投審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經濟部已研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草案,並經行政院完成審查。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項目係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立場,依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效再擴大之原則,逐步開放。未來陸資來臺投資在經濟上如果有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或在政治、社會或文化上具有敏感性地位者,或其他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政府得禁止其投資。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五日(2009.4.25)
  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和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共同主持工作性磋商,就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三項議題,以及大陸資本赴台投資等事宜進行最後溝通。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2009.4.26)
  法務部檢察司發布新聞稿表示,第三次江陳會談中,有關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議題,可望藉由協議之簽訂,有效追訴犯罪、遣返罪犯,解決困擾兩岸的跨境犯罪問題,為維護兩岸交流秩序、社會安定及人民福祉立下基石。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2009.4.26)
  第三次「江陳會談」在大陸南京正式召開。海基會江董事長丙坤與大陸海協會陳會長雲林代表雙方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3項協議,雙方並就共同推動陸資來台投資獲致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2009.4.26)
  海基會在南京會談協議簽署儀式後舉行記者會,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將來可通過兩會安排,讓相關部門討論,只要兩岸有共識,隨時都可以作為新的兩會會談議題。而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則指出,關於陸資赴台投資問題,台灣方面會在未來1到2個月內公佈陸資赴台的相關規定和配套措施,內容包括投資項目及投資方式。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2009.4.26)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南京會見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一行時表示,兩岸關係本著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思路穩步推進,推進兩岸關係應「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互信為重,逐步破解難題」。經濟合作是當前和今後一段的優先方向和工作重點。希望在實現兩岸經濟往來正常化基礎上,儘快推進兩岸經濟關係的制度化和機制化,包括簽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同時還要不失時機地加強文化、教育、科技、青少年等各方面交流,不斷為兩岸關係的發展匯聚動力。而兩岸關係還重要的就是建立互信,互信的基礎就是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兩岸應繼續加強合作,共渡難關。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七日(2009.4.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的制度化協商,從去年第一次的江陳會談到第三次江陳會談,所有技術性的業務溝通都是由兩岸官員談判。將來簽訂整體性的協議之後,我方主管機關和對岸主管機關,就可以針對後續技術上所需洽簽的協議(或其他任何形式),展開協商或談判。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七日(2009.4.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重大經濟犯為一般刑事罪犯,當屬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對象。陸委會強調,兩岸簽署本項協議,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之下,建立制度化的合作機制,對於我方依據協議所提出遣返罪犯之請求,大陸方面有責任本於協議,協助追緝並遣返該等不法之徒,以共同維護兩岸的交流秩序。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八日(2009.4.28)
  為儘速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設立機構,商務部已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商務部將按辦法及有關規定,促進兩岸早日實現直接、雙向投資。同時,商務部將積極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大陸企業赴台考察,瞭解投資環境、尋求合作商機。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九日(2009.4.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接受海基會協商代表團「第三次江陳會談」成果報告時指出,政府對於兩岸協商的立場,就是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最高原則下,循序漸進的推動,政府的兩岸政策自去年520後一路走來,就是以「成熟、穩健、有節奏」的步伐在進行。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九日(2009.4.29)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宣布,本屆海峽論壇的主題是「擴大民間交流、加強兩岸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海峽論壇的主要特點是民間性、廣泛性、社會性,性質是兩岸民間交流的大平臺。論壇已廣泛邀請兩岸各界人士參與並歡迎民進黨人士參加海峽論壇。並指出,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是兩岸之間的事情,至於什麼時候開展,當然需要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卅日(2009.4.30)
  世界衛生組織致函邀請我方派員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今年的世界衛生大會。就此,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應詢表示,去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表示,對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兩岸雙方自去年以來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通過協商,妥善解決臺灣方面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三日(2009.5.3)
  福建省教育廳公佈「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台灣省籍考生參加高考,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由學校擇優錄取。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2009.5.5)
  馬英九總統接見「紐約中華公所回國訪問團」致詞時表示,過去將近一年的時間,政府積極改善兩岸關係,目的是希望讓兩岸長期以來的對立與衝突逐漸減少;也希望這種和解的氣氛能夠延伸到國際社會,在外交關係上相互尊重、互相合作。政府從去年開始推動活路外交,包括外交休兵,也就是在雙邊的外交關係上,我們不再去爭取大陸的邦交國與我們建交。兩岸關係應該是逐步地建立友誼、求同存異、共創雙贏。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2009.5.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民調顯示,有超過70%以上的民眾支持透過兩岸制度化的協商,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超過60%以上的民眾滿意第三次江陳會談整體結果,同時認為所達成的3項協議及一項共識,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好的影響」。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2009.5.5)
  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企圖製造「台灣歸屬未定論」的圖謀,都是對中國核心利益的挑釁,都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絕對不能接受的。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2009.5.5)
  國務院通過《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指出,福建省大力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要重點做好七個方面的工作。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七日(2009.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目前兩岸條例以及新簽定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的「認可」,不代表中華民國司法機關將照單全收、完全接受大陸法院的判決。並強調,司法互助最重要的一個機制,就是中華民國的法院會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來保障中華民國國民的權益。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七日(2009.5.7)
  湖南即將推出「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台資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從用地保障、財稅金融等方面全方位扶持台企。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2009.5.8)
  馬英九總統前往海基會訪視致詞時表示,兩岸關係的改善帶動外交有活路、經濟有活水、國家有活力。兩岸協商是「三先三後」,就是「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再來是「先經後政」。真正能夠做到「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就不需擔心外界批評矮化、主權或尊嚴流失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2009.5.8)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出席第六屆「湖北武漢台灣週」,致詞時表示,台灣方面提出希望商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對此持積極和開放的態度。王毅表示,兩岸關係需要全面發展,我們將加強兩岸在文化、教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不斷充實和擴大兩岸交往的內涵,希望不斷擴大深化兩岸人民之間的大交流和大融合。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八日(2009.5.8)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福建考察時表示,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要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吸引台商到大陸來投資,要繼續堅持「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建設兩岸文化交流基地,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向更廣領域、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九日(2009.5.9)
  馬英九總統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和《海峽時報》專訪時表示,台海兩岸方面還是先經濟、後政治;但如果2012年能夠連任,政治議題有迫切需要協商的話,不排除觸及。為避免台灣被東南亞國協(ASEAN)加一、加三等區域合作組織邊緣化,有必要推動和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個別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和大陸簽署ECFA是愈快愈好。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九日(2009.5.9)
  行政院長劉兆玄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經濟性議題,不涉及主權,因此不需要動用公投。但如果未來有涉及台灣的主權、國安的議題,當然是可以考慮進行公投。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日(2009.5.10)
  福建省正式印發「關於做好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台灣學生來閩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台生在福建省內就業,將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三日(2009.5.13)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明確規定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即將舉辦的「海峽論壇」的主題是「擴大民間交流、加強兩岸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對於臺灣方面提出的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框架協議的問題,我們的態度是積極的,也是開放的。「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互信為重,逐步破解難題。」表明我們對待經濟議題和政治議題的基本態度。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2009.5.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愛台灣、護主權,政府完全做到了」新聞稿表示,馬政府上台後,恢復制度化協商,與對岸簽訂九項協議與一項共識,規範交流秩序,讓兩岸經貿交流正常化。政府透過兩岸和解,更帶動兩岸在國際上的和解,使我們的主權不但沒有被矮化、被掏空,台灣能見度反而更為提升。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五日(2009.5.15)
  馬英九總統就職一周年接受電視專訪時強調,中國對台灣是威脅、也是機會,必須擺脫鎖國心態;以「中華台北」參與國際組織,是委曲求全,但是是為了更高更大的目標。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六日(2009.5.16)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首屆「海峽論壇」致詞時表示,海峽論壇以「擴大民間交流、加強兩岸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為主題,突出交流互動、平等參與、親和熱烈,側重促進兩岸民間交流,體現民間性、廣泛性、社會性。只要是贊成兩岸加強交流合作的,不分黨派、不分界別,都可以平等相處、友善交流。希望不斷增強論壇的吸引力和影響力,努力把海峽論壇辦成吸引廣大台灣同胞積極參與的兩岸交流著名品牌。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七日(2009.5.17)
  商務部和國台辦公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鼓勵和支持大陸企業赴台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赴台大陸企業應認真瞭解並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風俗習慣,注重環境保護,善盡必要的社會責任。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七日(2009.5.17)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首屆海峽論壇大會宣佈八項具體方案,包括:一、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二、擴大對台產品採購。三、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市場。四、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五、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六、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七、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平台建設。八、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九日(2009.5.19)
  馬英九總統接見香港7大台灣社團時表示,我們一方面推動兩岸和解,一方面也將和解氣氛擴大到國際關係。未來準備和大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其目的是讓台灣和其他地區在中國大陸市場競爭時不會被歧視。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九日(2009.5.19)
  馬英九總統舉行就職週年中文記者會致詞時表示,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台灣是中華民國,應該從歷史、從憲法,把這一點講清楚,不要有任何讓所謂台灣地位未定的問題,來困擾我們的國民。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日(2009.5.20)
  馬英九總統舉行就職一週年英文記者會時表示,政府單方面宣布「互不否認」政策,也宣示要與中國大陸在國際舞台上「外交休兵」,此等政策促使兩岸恢復和平協商,並結束兩岸在國際社會的外交惡鬥。兩岸的和解也跨越台灣海峽而延伸至附近整個區域,使各利害相關國家獲益,這一年我們把台灣海峽從一個危險的引爆點,轉變成一條和平與繁榮的通道。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一日(2009.5.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主持「新時代台灣人-陸配篇」宣導短片首映茶會時表示,要開放大陸配偶工作權,是因為工作權不是只給予陸配,而是要給26萬個台灣家庭的,陸配的工作權也就是26萬個台灣家庭的生存權。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二日(2009.5.22)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務實與開展』大陸工作研習會」致詞時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一個政策都必須要能捍衛主權及全民利益。儘管兩岸關係已獲大幅度改善,未來政府對於兩岸政策,仍會更加小心謹慎,步步為營,絕不會用任何國家的主權去交換經貿的利益,希望大家要對政府有信心。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二日(2009.5.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現階段大陸政策」專題演講時表示,政府大陸政策的目標,就是要長期維繫臺海和平和東亞區域安定,以及確保台灣的生存、安全和繁榮。在兩岸經貿交流正常化的過程中,中華民國的主權不但沒有損傷,只有更加鞏固,只有捍衛人民的生存權,才是真正捍衛主權,這也是過去一年兩岸關係的推動與政府大陸政策的精髓。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二日(2009.5.22)
  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宣佈,已正式邀請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參展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四日(2009.5.24)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暨大陸參訪團成員時表示,兩岸要繼續發展更密切的關係,一定要有多重溝通管道,不同部門間要有定期溝通協商平台。海基會與海協會是扮演政府授權的單位,可簽署協議,但簽署後應視其性質依法送立法院審查或備查。而政黨也可扮演溝通的橋樑,並保持適當分際,使之運作順暢。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五日(2009.5.25)
  福建公布施行「福建省促進閩台農業合作條例」規定,台灣民眾投資閩台農業合作項目,需要使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土地的,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通過流轉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需要使用其他農村集體土地的,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荒山、荒灘等土地承包經營權。閩台農業合作項目需要使用海域的,可以依法申請取得海域使用權。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六日(2009.5.26)
  海基會公佈民調顯示,兩岸協商事務性議題有7成以上的支持度,其中有76.7%民眾贊成兩岸互設辦事處,82.6%民眾贊成制度性協商輪流在兩岸舉行;對於兩岸協商過程與制度性協商模式,亦有超過5成的支持度。在涉及主權議題方面,將近5成民眾認為協商成果無損臺灣主權及尊嚴;在問及兩岸整體協議結果是否符合「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時,約有5成6的民眾表示贊同。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六日(2009.5.26)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會協商議題必須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偕同相關部會凝聚共識,才會向大陸方面提出。因此,目前第四次「江陳會談」僅針對避免雙重課稅、漁業勞務合作、農產品檢驗檢疫、產品標準化檢測與認證合作等四項議題,民眾關切的互設辦事處不在議題中。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六日(2009.5.26)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與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會面時發表六點意見中,提出:關於增進兩岸政治互信。需要逐步破解一些政治難題,鞏固和增進雙方的政治互信尤為重要。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是關鍵所在。雙方應該共同推進商簽協議準備工作,爭取今年下半年談起來。關於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兩岸可以就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問題、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進行務實探討。兩岸協商總體上還是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但雙方要為解決這些問題進行準備、創造條件。雙方可以先由初級形式開始接觸,積累經驗,以逐步破解難題。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七日(2009.5.27)
  海基會公布川震重建我方捐款使用情形,去年9月12日已將政府機關所開設之「中國大陸四川震災捐款專戶」所募得的新台幣12億元,轉贈大陸海協會,並指定用於「社區重建」及「校園重建」項目。海協會亦函告我方捐款使用情形,並表示我方捐款多用於校園重建,援助項目或已完成規劃,或已進入施工階段。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七日(2009.5.27)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中指出,凡是贊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臺灣各界人士,我們都歡迎他們以適當身份來大陸交流訪問,包括民進黨人士在內。中方將積極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對台交流與合作中,採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先行先試,取得經驗,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關於開放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包括再次調低組團人數下限等問題,兩岸有關方面將視情適時進行溝通協商,在時機成熟後,再做安排。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八日(2009.5.28)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出席首屆「重慶‧台灣週」致辭時表示,正在加緊研究建立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並且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爭取在下半年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商談;鼓勵並支持有條件的大陸企業入島考察,尋求投資機會、發展項目合作。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廿九日(2009.5.29)
  馬英九總統在貝里斯演講時表示,基於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理念,致力於改善兩岸關係,以「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之兩岸政策,協商解決歧見,順利推動兩岸重啟制度性協商。為開啟台海兩岸和平共榮的歷史新頁,政府並提出「活路外交」政策,停止與中國大陸在國際上惡鬥,以改善兩岸緊張情勢,對東亞地區和平穩定與繁榮做出積極貢獻。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2009.6.1)
  行政院長劉兆玄出席大陸台商端午節聯誼餐會致詞時表示,希望台商了解台灣的優勢與政府的努力,考慮回台投資發展,政府將持續規劃優惠與便利的措施。政府將與台商一起攜手努力,共同創造新的契機、新的經營模式。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2009.6.1)
  海基會邀集大陸各地台協會長、台企負責人、政府相關部會首長等參加大陸台商端午聯誼活動,行政院長劉兆玄也出席晚宴。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2009.6.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會見中國國民黨吳伯雄主席率領的大陸訪問團時表示,增強互信和共創雙贏是兩岸雙方始終堅持的理念,也是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基本經驗。王毅表示,鞏固和增進雙方的政治互信對今後兩岸關係的前景尤為重要,就是要維護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不斷增強和深化互信。也只有繼續鞏固和深化互信,才能擱置爭議、求同存異、破解難題,不斷開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日(2009.6.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次邀請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局長一行來台訪問,主要是就成立台港新的雙邊合作組織,加強雙方經貿、文化交流等各項議題進行商討、溝通,期待未來台港之間有能更多的正式交流與互訪,以進一步提升雙邊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日(2009.6.2)
  中共國家質檢總局推出《關於進一步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持閩台產業對接,支持閩台擴大農業合作等支持海西建設的20條具體措施。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日(2009.6.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高雄所舉辦的「大陸政策暨兩岸協商南部說明座談會」表示,現階段兩岸間尚不具備解決主權爭議的客觀條件,因此,我們主張兩岸間應本於「擱置爭議,互不否認」的態度,務實面對兩岸現狀,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管道,優先解決攸關兩岸人民利益,以及因為兩岸經貿、文化、社會各方面互動所產生的問題,尤其是民生經濟的各項議題。新政府也揭櫫「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協商原則,舉凡協商議題設定、協商腹案及底線研擬、協商程序及相關安排,均以能否彰顯台灣主體性,維護2,300萬台灣人民的利益作為最優先考量;在任何一項談判均能做到堅持兩岸對等,捍衛國家主權及尊嚴,不以損傷主權或矮化國格來交換經貿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四日(2009.6.4)
  馬英九總統發表「六四事件」20週年感言表示,「六四事件」傷痛的歷史,必須勇敢面對,不能刻意迴避。任何一個政府,面對不幸的歷史,要「就事論事」;面對沈痛的家屬,要「將心比心」。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悲劇重演。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四日(2009.6.4)
  馬英九總統訪問中美洲友邦返抵國門發表談話表示,這一年中,兩岸關係從過去的對立、鎖國,到現在的和解、開放,對外關係,也從過去的烽火惡鬥,到現在的休兵共存;僑務方面,也開始推動僑務休兵,希望兩岸僑胞在海外和諧相處,共同促進僑社發展。在外交政策上也做了重大調整,將外交政策回歸憲法對於外交工作的要求,即在自主、尊嚴、務實和互惠的精神下,達成外交工作的正常化、合理化和國際化。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2009.6.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傅棟成副主任委員與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舉行工作會議,達成多項共識並發表聲明指出,為進一步促進台港的交往和加強彼此之間的經貿及其他方面的合作關係,雙方同意推動成立民間性質的新組織,構建台港新的溝通平台,並就相關組織的成立原則及合作方向達成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2009.6.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發布新聞稿強調,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往來及合作事項,完全無涉統獨等政治問題。未來與中國大陸協商時,我方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的原則,絕對不會自我矮化,亦不可能因為經濟利益而犧牲國家主權。未來政府所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也一定會依法送立法院審議,接受國會監督。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六日(2009.6.6)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因應開放兩岸專業與商務交流活動持續擴大發展,提供更便捷之申請程序,內政部已發布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另公告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等部分條文修正案。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七日(2009.6.7)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葉克冬在「2009海外台商湖南行」表示,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對台工作的優先重點,希望在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的基礎上,儘快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和機制化,包括簽署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尋求兩岸共同發展繁榮。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2009.6.8)
  內政部發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親及停留期間、探病或奔喪之親等;另增列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接受醫療服務常態化及大陸地區人民因繼承遺產由機關管理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申辦領取遺產及停留期間等規定。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九日(2009.6.9)
  大陸海協會理事周寧率領的大陸司法交流參訪團拜會海基會,並就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有關業務問題,與台灣方面專家進行座談。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2009.6.10)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就馬總統「識正書簡」概念提出說明表示,「識正書簡」是針對大陸13億使用簡體字的人而建議的,目的是希望大陸民眾逐漸認識代表中華文化特色的正體字,因此印刷體應儘量使用正體字,在書寫上可寫簡體字。由於台灣人都認識正體字,因此在台灣沒有提倡「識正書簡」的必要。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2009.6.10)
  國台辦新聞發布指出,簽訂兩岸經濟合作協議,關鍵是協議的內容要有利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雙方應該共同推進商簽協議準備工作,爭取今年下半年談起來。目前推進兩岸關係,主要是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這其中就包括大力推動兩岸的文化教育交流。就政黨交流而言,只要民進黨改變「台獨」分裂立場,我們歡迎民進黨人士來大陸參訪交流,增進瞭解。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一日(2009.6.11)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理監事及各縣市理事長時強調,我們看待大陸,不能只靠大陸的市場,這只是我國所有市場的一部份而已,我們希望把市場擴展到新興國家,因此我們應該設法把這部分當成努力的重點,分散市場及外銷產品,藉以降低風險。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2009.6.16)
  立法院審查兩岸條例第25條之2修正草案,未能完成立法程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該條文修正內容係尊重立法院決議,讓海運協議稅收互免之執行依據更為明確,同時也考量兩岸後續協商可能涉及空運「稅收互免」及兩岸避免雙重課稅等議題,故本次修正特參考我國執行與外國簽署租稅互免協定之相關法律規定,訂定法源依據,讓修法更為周延完備。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2009.6.16)
  大陸東莞發生台商2死1重傷事件,海峽交流基金會經貿處長陳榮元表示,已去函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請求協助,目前也正協助家屬前往大陸處理後事。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2009.6.17)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宣布,福建已開考的178個職業技能鑒定項目,全面向台灣民眾開放。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2009.6.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嘉義市舉辦「大陸政策暨兩岸協商南部說明座談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表示,推動兩岸關係最高原則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不會犧牲國家主權換取經濟利益,ECFA是單純兩岸經貿交流事務,不涉主權、政治,沒有公投必要。
  賴主委表示,兩岸已建立制度化協商機制,保障台商人身、財產安全及工作權益,未來將列入兩岸協商優先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2009.6.18)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舊金山兩岸僑胞招待會上表示,希望兩岸僑胞在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框架下,團結互助,共創未來。
  王毅表示,當前將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二是大力開展兩岸文化和教育交流。三是積極推動兩岸各界特別是基層人民之間最廣泛的交流。
  王毅表示,推進兩岸關係有兩個重要著眼點:一是繼續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基本思路,但這並不意味著回避複雜和敏感問題,而是要未雨綢繆,為最終破解難題開闢道路,創造條件。二是不斷鞏固和深化雙方的政治互信。增進互信的關鍵,在於雙方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框架,並在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更為鮮明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2009.6.19)
  馬英九總統參加「第六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開幕典禮」時強調,要想與中華文化接軌,勢必要認識正體漢字,「識正書簡」是對中國大陸說的,不是針對台灣,台灣並不需要作任何的改變,我們希望大陸有更多使用正體漢字的機會,讓他們與中華文化接軌,從正體漢字來理解中華文化的精髓。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2009.6.19)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學者謝淑麗(Susan Shirk)教授一行時表示,希望能與大陸完成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談判,這其實是類似各種不同形式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有助兩岸貿易與投資的正常化;此外,他也倡導「外交休兵」,不排斥友邦與大陸發展經貿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2009.6.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就「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提出說明,陸委會表示,兩岸條例第74條以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10條規定,是在體現國際司法互助「不違反己方法律原則」、避免裁判歧異、減省民眾訴訟耗費等精神而制定與簽署。我國法院並非照單全收,也不會完全接受大陸法院的判決,而是由我國法院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並在不違背我方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下,經過「認可」程序之後,大陸法院的判決才有可能在我國進行執行程序,大陸法院之判決如果有違反我國法律規定或有違我方公序良俗的情形時,法院將會不予認可,絕不會有「讓中國不公不義的法院判決效力延伸到台灣境內」情形發生。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2009.6.19)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與南加州僑界座談時強調,「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是兩岸雙方一年來始終堅持的重要精神,其中建立互信是關鍵,是基礎。建立互信的核心,在於堅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框架。兩岸關係越向前邁進,雙方的政治互信越應深化,這樣兩岸關係才能行穩致遠。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二日(2009.6.22)
  馬英九總統接見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理事長林康夫時強調,政府推動與大陸洽簽ECFA協議,不會談判台灣的未來,也不會觸及統一或獨立等問題,純粹只是經貿協議,目的就是希望讓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有利於強化台灣的經貿實力,並盼望能進一步與其他國家進行類似協商,促進經貿往來的自由化與正常化。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二日(2009.6.22)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與美國大華府地區兩岸僑胞舉行座談時表示,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不存在過快或是過慢的問題,而是從過去長期的不正常狀態恢復到正常。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也不存在只談經濟不談政治的問題,而是需要把握輕重緩急和優先順序。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三日(2009.6.23)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華盛頓與美國智庫學者座談時表示,臺灣問題本質上是中國內政,應由海峽兩岸通過協商共同解決,同時臺灣問題也是中美關係中最敏感的問題。美國尊重中國在臺灣問題上的核心利益,有助於兩國增強戰略互信與合作,也將為兩岸關係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四日(2009.6.2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目前沒有與對岸協商政治議題的規劃。兩岸應該透過制度化協商,以務實態度,深化交流,累積互信基礎,才能往前推進,討論更為複雜、困難的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四日(2009.6.24)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在第七屆董監事第三次聯席會議致詞時表示,對於兩岸協商,總統指示應秉持「三先三後」的原則,即「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第三次江陳會談,已將「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及兩岸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等四項議題,列為第四次會談優先協商議題,但是若主管機關有實際需要,並且和對方達成共識,也可隨時增加。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四日(2009.6.24)
  國台辦新聞發布指出,推進兩岸關係,一是要繼續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基本思路。二是要不斷鞏固和深化雙方的政治互信。簽訂兩岸經濟合作協議,關鍵是協議的內容,要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並表示贊成兩岸專家學者通過民間的方式,合作編纂「中華大辭典」,把存在差異的詞彙比較陳列,供海峽兩岸、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學習使用。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五日(2009.6.25)
  馬英九總統主持陸海空軍將官晉任布達暨授階典禮時表示,政府致力於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正常化,進行多次對等協商,簽訂九項協議,有效降低台海緊張。儘管我們追求兩岸和平,也相信台海間發生戰事的可能性愈來愈小,但面對中共對台部署超過1000枚的短中程飛彈,台海安全的成脅呈現多元化,國軍仍不可鬆懈建軍備戰,還是要貫徹「固若磐石」的策略,打造一支小而精、小而強的國防勁旅,以保衛台灣人民的身家安全,為亞太和平創造條件,並在國際上爭取更佳的發展機會。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五日(2009.6.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宣布,經過和大陸協商,確定第三次江陳會達成的三項協議,正式生效。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廿七日(2009.6.27)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在會見美國常務副國務卿斯坦伯格和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高級主任貝德時表示,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應由海峽兩岸中國人通過協商加以解決,而維護臺灣和平穩定,則符合包括美國在內的各方利益。希望美方在臺灣問題上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繼續反對和遏制「台獨」,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卅日(2009.6.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傅棟成副主委表示,大陸138家國有企業中,9家軍方投資企業不得來台投資外,其他的129家國有企業,若涉及敏感性問題,主管機關可禁止來台投資,原則禁止,視個案審查。在開放項目的考量原則上,以有助於國內產業發展、帶動投資、增強外國人對台灣投資環境信心,以及配合兩岸簽署的協議中,雙方承諾先開放的投資項目,包括航空運輸業與船舶運送業等為優先開放。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2009.7.2)
  馬英九總統在巴拿馬國會發表演說時表示,在去年五月就職時宣布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採取「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維持台海的現況,並且基於「正視現實、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相互尊重、共創雙贏」的原則,重啟兩岸停滯多年的制度性協商,簽訂九個協議,現在計劃與對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一步把雙方關係正常化。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2009.7.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有關航路的協商,必須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基礎上進行,國家安全是必要考量,我方已在第三次江陳會談中明確表示,海峽中線航路不在協商規劃之內。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2009.7.2)
  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接見我方兩岸金融MOU觀察團時表示,必須先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軍事互信做好後,撤彈的事就不難解決。兩岸直航的航班不足,但往北飛航線已飽和,建議開放海峽中線。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2009.7.2)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回答中國是否有意願跟與台灣有「外交關係」的國家建立經貿辦事處關係時表示,中國政府願意在國際社會普遍公認的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按照聯合國大會有關決議,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世界各國開展友好合作,發展正常的國家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日(2009.7.3)
  馬英九總統在巴拿馬與媒體座談時表示,希望下一步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對於海峽中線問題,第三次「江陳會」前,對方也有類似建議,但海峽中線是空軍演訓場所,實在無法開放,已多次向對岸說明。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日(2009.7.3)
  經濟部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自98年6月30日施行。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日(2009.7.3)
  國台辦主任王毅發布新聞稿表示,大陸方面已多次提出希望開闢一條橫穿台灣海峽、直通兩岸的中部航路,以緩解目前北部航線高度飽和的壓力,增進兩岸同胞福祉。也瞭解雙方對這一問題仍有不同意見,願意通過兩會渠道繼續就此進行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四日(2009.7.4)
  福建省人事廳表示,台生來閩就業與大陸同類畢業生享同等待遇,碩士及以上學位台生可到事業單位就業。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五日(2009.7.5)
  馬英九總統在尼加拉瓜僑胞午宴致詞時表示,自從去年5月就任以來採取「活路外交」政策,台海兩岸外交休兵,過去一年多來台灣與邦交國及非邦交國的關係逐漸擴大,也增強許多。兩岸外交休兵,僑務也應休兵,讓僑胞們能在僑居地共同努力,維護權益及共謀福祉。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五日(2009.7.5)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率團前往青島,進行環渤海灣的探訪臺商之旅,並向大陸官商界人士說明臺灣開放大陸資金赴臺投資方案。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七日(2009.7.7)
  國臺務副主任葉克冬出席2009年兩岸「互聯網發展論壇」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年來兩岸初步形成良性互動,推進兩岸邁入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時期。在兩岸關係改善與發展進程中,兩岸互聯網業界架起兩岸同胞溝通交流的橋樑。兩岸互聯網界應該進一步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2009.7.8)
  針對近日以來,新疆烏魯木齊發生嚴重流血衝突及人員傷亡事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政府對於在此一事件中出現的暴力行為,嚴厲譴責;對於因此造成的傷亡,表示高度的關切與遺憾。陸委會呼籲,相關方面均應該儘量保持冷靜與克制,以和平、理性的溝通方式處理後續問題。對於因為此一事件遭受逮捕的民眾,政府也呼籲大陸當局在司法的調查、審理過程中,給予他們人道、公平、公正的待遇,以期儘快還給無辜的人自由與清白。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九日(2009.7.9)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代表團致詞時表示,「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交流,以後不妨稱為「兩岸論壇」;此外,大陸政策如果只有國民黨參與制訂,而沒有其他黨派的意見,力道不夠強、代表性也不足,因此國民黨一定要能謙虛與包容。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九日(2009.7.9)
  馬英九總統接見工商建設研究會代表致詞時表示,政府正積極籌劃與大陸進行有關「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協商工作,理由就是避免台灣在東亞區域經濟整合過程中被邊緣化;其次則是加速正常化,因為許多政治的問題讓兩岸無法進一步洽談,透過ECFA的簽訂排除政治上的障礙,將有利兩岸經貿正常化。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九日(2009.7.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關懷大陸配偶」網站專區正式啟用,賴幸媛主任委員表示,網站專區的啟用標誌著政府關心陸配權益的努力已經獲得階段性成果。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九日(2009.7.9)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出席長春台協座談會時指出,兩岸在洽簽雙向投資保障協定前,不妨可先將過去國、共平台上的「台商權益保障工作會談」,移往海基、海協平台,以便即時回應大陸台商需求。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一日(2009.7.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紐約表示,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岸政策戰略目標就是要「保障台灣安全、彰顯台灣主體性、促進台灣繁榮與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去年520以來,政府就是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以「成熟、穩健、有節奏」的步伐循序推動兩岸政策。政府推動ECFA絕不會涉及統獨與主權問題,也不會有任何政治前提,至於ECFA的推動時程,預計今年內兩岸將有機會就此議題進行商談,並可望在明年簽署。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一日(2009.7.11)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在「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表示,應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當前,兩岸雙方可以組織人員先就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進行研究和規劃,就其具體內容、形式、步驟等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如時機成熟,可將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納入協商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一日(2009.7.11)
  中共文化部、教育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在「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公佈多項促進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政策措施。包括:大陸文化主管部門正在制定並將適時出台惠及台灣演藝界的政策;參加台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且考試成績達到台灣一流大學錄取標準(頂標級)的台灣考生,可直接向大陸高校申請就讀;將把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作為兩岸出版交流試驗區,並支持兩岸業者以版權貿易形式合作出版科學技術類期刊等。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二日(2009.7.12)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閉幕式致詞表示,論壇的共同建議,提出加強兩岸文教交流的總體思路,為推動兩岸文教交流邁上新臺階描繪了藍圖,也為今後兩岸協商文化教育交流打下基礎。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2009.7.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表示,推動ECFA涉及兩岸個別研究及共同研究,目前經濟部、陸委會等相關部門正針對ECFA積極進行嚴謹的評估及研究工作,等到雙方完成各自研究及準備後,將進行技術層面的共同研究及先期溝通。劉副主委強調,如果能夠建立一定的共識,預期在今年內兩岸應有機會就此議題進行商談。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2009.7.14)
  行政院長劉兆玄參加工商協進會早餐會致詞時表示,兩岸工作不能一廂情願,必須以謹慎、有智慧的做法與對岸進行互動。不管是簽訂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府一方面要積極準備,另一方面也會步步為營,腳踏實地把工作做好。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2009.7.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要邀出席美國華府布魯金斯研究所研討會致詞表示,中國大陸針對台灣的軍事部署仍是兩岸關係發展中,必須袪除的最大障礙;高政治性的兩岸議題包括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及兩岸和平協議,都需待互信累積更為紮實後再行探討。現階段仍將藉由擴大兩岸經貿及文化交流,深化兩岸合作,俾強化雙方未來政治談判的互信基礎。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2009.7.14)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關懷川震重建暨台商訪問團」,到四川汶川地震災區訪問。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六日(2009.7.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趙建民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由於立法院尚未完成「承認大陸學歷」三讀立法程序,所以現階段仍然「不承認台灣學生在大陸高等院校所修習的學分」。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八日(2009.7.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華府向僑界說明兩岸政策時指出,兩岸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必須尊重彼此存在,在國際社會也應落實「互不否認」的精神,以「對等、尊嚴」開創兩岸在國際合作的新局。賴主委強調,中國大陸必須尊重中華民國的生存空間與國際尊嚴,充分理解台灣人民的感情與期待,才能為兩岸關係的永續發展,建構穩固利基。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八日(2009.7.18)
  海峽交流基金會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深圳共同舉辦台商座談會,就加強兩岸經濟合作、協助台資企業紓困與發展,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問題,聽取在大陸投資的部分台商和台資企業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九日(2009.7.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受華盛頓時報(Washington Times)國際版專訪時指出,儘管兩岸關係有所改善,我國仍然極為關切中國大陸持續針對台灣擴張軍備所造成的威脅。並呼籲,台灣是一個民主高度發展的國家,如果中國大陸期盼贏得台灣的民心,就必須解除對台灣的軍事威脅,以利兩岸關係獲得更進一步的改善。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2009.7.21)
  國務院台辦副主任葉克冬在首屆「兩岸鄉村座談活動」表示,兩岸鄉村座談活動,是進一步推動兩岸農業基層合作組織之間交流與合作,希望兩岸鄉村之間建立長期、穩定的對話交流機制,為進一步發展兩岸的農業產業分工。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一日(2009.7.21)
  上海世博會與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簽署2010年上海世博會臺灣館參展協議。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2009.7.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一事仍需兩會商談,雖然雙方曾各自表達過意見,但還沒有確認的方向。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三日(2009.7.23)
  海協會長陳雲林出席「華晶科技新品發表會」時表示,「第四次江陳會」「地點不重要,重要的是雙方共同準備好討論的題目。」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七日(2009.7.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崔世安先生當選澳門第3屆行政長官表示祝賀之意,並希望未來台澳關係能更進一步開展。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七日(2009.7.27)
  馬英九總統當選國民黨主席,回覆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的賀電中指出,希望今後雙方仍須順應民意,繼續在「正視現實、建立互信、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下,不斷努力,以鞏固海峽和平、重建區域穩定、促進兩岸持續發展與繁榮。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八日(2009.7.28)
  海協會新聞交流參訪團拜會海基會,並參加兩岸新聞資訊交流座談會。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會談中表示,兩岸要進一步邁向和平發展,不僅要靠兩會正式的協商機制,也要靠兩岸媒體發揮正面報導的力量,才能不斷擴大良性循環的效果。
  國台辦新聞局局長楊毅則表示,希望兩岸雙方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推動兩岸新聞交流實現正常化,推動儘早實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2009.7.29)
  馬英九總統接受「聯合晚報」專訪時強調絕大多數台灣人民都是支持維持現狀,統、獨兩者目前都不可行,對台灣發展沒有必要,現在我們只要維持現狀,但加強對大陸交流;兩岸已透過非正式管道溝通ECFA,未來將加速協商簽訂事宜。也指出,ECFA純粹是經濟問題,不涉政治層面,未來的協議裡,「不會提到一個中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字眼。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2009.7.29)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自從台灣公告兩岸間接貿易投資辦法以來,雙方還有很多經貿事項需要商談,等談完經貿議題後,文化教育等交流是未來兩岸協商的課題。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廿九日(2009.7.29)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第二屆津台投資合作洽談會」開幕式致辭表示,兩岸經濟關係日趨正常化,並正在向制度化和機制化邁進。將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積極穩妥地推進兩岸關係進程;將繼續鞏固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並致力於不斷增強和深化彼此的互信;將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思路加強兩岸各領域互利合作,同時為逐步破解兩岸關係的難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

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卅日(2009.7.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政府研議中的ECFA,是一個整體架構評估,不會從區域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ECFA能否放到第四次江陳會來談,要看屆時第四次江陳會舉行時,ECFA是否已經談得夠成熟,只要夠成熟,就可以隨時放進來。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日(2009.8.2)
  由大陸國台辦新聞局長楊毅所率領的海協會新聞交流參訪團結束在台參訪行程,返回大陸。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日(2009.8.2)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將強化涉台文物保護,鼓勵台灣同胞投資涉台文物。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日(2009.8.3)
  大陸海協會新聞交流團結束訪台行程,團長國台辦新聞局長楊毅表示,兩岸雙方應本著「先易後難」原則,循序漸進,盡快推動實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以達成新聞交流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日(2009.8.3)
  福建省銀監局將推動閩台銀行業互設機構、加強閩台銀行業股權合作、加強兩岸銀行業業務協作、推動對台離岸金融業務、加強對台資企業金融服務、暢通閩台銀行業溝通渠道等六方面著手,深化閩台金融合作。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四日(2009.8.4)
  大陸「第十八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在江蘇南京舉行,主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機遇與挑戰」。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四日(2009.8.4)
  福建官方發布「福建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提出,要推進閩台高科技園區交流合作,鼓勵和支持台灣科技界、企業界參與高新技術園區建設。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五日(2009.8.5)
  馬英九總統出席「2009世界和平大會」開幕典禮時指出,我們一方面促進兩岸和平發展,一方面也將兩岸和解的作為延伸到國際社會,他3次出訪中南美洲友邦,向國外友人及僑胞說明「活路外交」政策;也很明確的向友邦說明,不反對友邦和大陸發展非官方經貿關係的立場。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六日(2009.8.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眾議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金格瑞先生等一行時表示,兩岸關係逐漸改善,應持續溝通、對話以及協商,逐步累積互信,為未來的永久和平奠定基礎。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六日(2009.8.6)
  中共全國政協副主席王剛在會見台灣各界人士訪京團時表示,要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努力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作為促進社會各介入團結、大聯合的組織,人民政協希望進一步擴大與台灣各界人士的聯繫與溝通,為推動兩岸同胞深入交流、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九日(2009.8.9)
  國務院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第八屆冀台經濟合作洽談會」開幕式致辭時表示:將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增進兩岸互信、保持良性互動;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的思路推進兩岸協商,同時為逐步破解兩岸關係的難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全面推動兩岸交流合作。並強調,將繼續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爭取今年下半年談起來,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和機制化。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日(2009.8.10)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兩次致函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向遭受颱風「莫拉克」侵襲的台灣同胞表示誠摯慰問,並願意根據台方需要,提供必要援助。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日(2009.8.10)
  海基會回函向海協會來函對於莫拉克颱風造成我方損害表達慰問表示致謝;另並就莫拉克颱風造成大陸方面之損害表示深切關懷與慰問。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一日(2009.8.11)
  馬英九總統出席「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 (APPU)第40屆年會時強調,致力改善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讓台灣成為國際的和平締造者,也會繼續加強我國與邦交國及非邦交國的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2009.8.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就大陸對我「莫拉克」水災給予慰問及捐輸表達誠摯謝忱並表示,為有效運用大陸地區之捐助資源,我政府部門已協調成立專責聯繫窗口。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2009.8.12)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大陸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時間由8年縮短為6年,並取消團聚結婚須滿2年始得申請依親居留之規定。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2009.8.12)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向受「莫拉克」颱風影響的台灣民眾捐款人民幣一億零六百萬元,港幣五百萬元。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四日(2009.8.14)
  馬英九總統接見東莞台商協會代表時表示,下一步我們要跟大陸談的是「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內容是「就經濟論經濟」的架構協議,希望能夠針對一些需要儘快解決的部分,如關稅減讓,訂定「早期收穫條款」(Early Harvest Clause),讓台灣產業不要受到傷害。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四日(2009.8.14)
  海基會代表政府感謝大陸海協會捐助組合屋安置災民。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八日(2009.8.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委表示,「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重大災情,中國大陸及港澳各界持續向台灣表達關切及慰問,並以積極行動提供救援物資及捐款,陸委會代表政府及受災民眾表達謝忱。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八日(2009.8.18)
  在海基會的聯繫協調下,大陸捐贈的首批救援物資運抵高雄。海基會發言人馬紹章副秘書長表示,對於大陸方面的愛心與關心,海基會代表政府及人民表達誠摯感謝。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2009.8.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感謝大陸捐贈組合屋的人道關懷與善意的表現。大陸方面對南台灣受災民眾的關心與即時的人道協助,讓我方充分感受到溫暖與善意。陸委會再次表達衷心感謝之意。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2009.8.19)
  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接見大陸海協會馬曉光副秘書長,代表政府和災區民眾對大陸方面積極協助賑災表示感謝。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2009.8.19)
  大陸協會副秘書長馬曉光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會面時表示,希望海基會進一步提出救災物資需求,包括食品、物品、台灣救災急需的重型直升運輸機等,大陸方面將傾力提供。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2009.8.19)
  國台辦發言人在專題發佈會表示,大陸方面隨時可以提供臺灣救災和重建所需的物資和機械,也願意派遣救援隊、醫療衛生專家隊和工程搶險隊赴台參加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日(2009.8.20)
  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會見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時表示,今後大陸採購團赴台採購特別考慮島內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加強與生產企業的對接。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一日(2009.8.21)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柏曼(Howard Berman)眾議員等一行時表示,兩岸關係的改善使得台灣與美國在安全方面的關係變得相對更為單純。在政府提出不統、不獨、不武的政策下,我們可以同時維持與美國及大陸的友好關係,讓三方都可以在彼此的關係中找到雙贏或多贏的可能性。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一日(2009.8.21)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致函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告知首批三名大陸技術人員將於22日晚抵達高雄,並表示,大陸方面願意繼續向台灣受災人民提供各類救災物資與機械(包括民用直升機),以及通過適當渠道派遣醫療隊、救援隊、工程建設隊赴台協助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三日(2009.8.23)
  海基會已函告海協會組合屋檢測合格,並就海協會來函對於莫拉克颱風遇難民眾致哀、受災民眾慰問事回函致謝。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四日(2009.8.24)
  大陸海協會馬曉光副秘書長拜會海基會,代表該會捐贈三萬美元給受災嚴重的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六日(2009.8.26)
  國家工商總局通過「進一步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規定,允許在福建省登記的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以自然人的身分,在福建省內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允許在福建省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台灣居民,以農業生產資料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動產抵押登記。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七日(2009.8.27)
  國家民委推出「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重點支持福建開展少數民族對台交流合作、加強民族文化搶救與保護、加快民族鄉村經濟社會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七日(2009.8.27)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台灣民進黨部分勢力邀請達賴訪台一事表示:「達賴不是單純的宗教人士,他打著宗教的旗號,一直在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無論達賴以什麼形式和身分赴台,我們都堅決反對。」

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卅日(2009.8.30)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達賴抵台活動發表談話表示,民進黨策動長期從事分裂活動的達賴赴台灣,是別有用心的。「我們對此堅決反對,這一立場是明確的,也是堅定的。達賴赴台勢必對兩岸關係造成不利影響。我們將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2009.9.1)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新任處長司徒文(William Stanton)時表示,政府一方面改善兩岸關係,同時也改善與美國、日本及歐盟的關係,讓彼此間獲得平衡。一年多來,我們漸漸發現這種平衡的政策符合各方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一日(2009.9.1)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會見中共上海市委訪問團,代表政府和民眾對大陸方面積極協助賑災表示感謝。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日(2009.9.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交流過程中,我們特別強調民主、自由,這是兩岸交流重要的基礎,也是普世價值,大陸方面應該相當了解。達賴來台為宗教關懷之行,台灣人民接受、認同並感謝其關懷。如此單純的行程,希望不要影響到兩岸好不容易建立的互信基礎。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日(2009.9.3)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頒布實施「關於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政策,支持台資企業在廣西的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2009.9.4)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接見海協會理事李禮輝暨中國銀行台灣金融考察團時表示,兩岸金融業應加強合作;江董事長並代表災區民眾與我方政府感謝中國銀行台灣金融考察團代表捐助八八水災賑災款新台幣90萬元。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七日(2009.9.7)
  馬英九總統出席「八八水災全國追悼大會」致詞時表示,感謝中國大陸對「八八水災」災民提供的捐助、救援與關懷,希望兩岸未來在災難救助與重建方面,能相互學習經驗與合作,共同抵禦自然災害。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八日(2009.9.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比利時國會參眾議員訪問團時表示,政府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以溝通協商取代衝突對立,終將為台海永久的和平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賴主委進一步表示,除了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之外,政府「外交休兵」的政策,讓兩岸停止爭奪邦交國的零和遊戲,今年我國更首度以觀察員身分獲邀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顯見兩岸關係的改善,為我國爭取到更寬廣的國際空間。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2009.9.9)
  馬英九總統接見海地共和國外交部長尼古拉(Alrich Nicolas)時表示,自他上任以來,採取彈性外交策略,使台灣能在互信、尊重與責任的原則下,與世界其他各國相互交往,並與中國大陸改善關係,降低兩岸緊張局勢。總統表示,希望兩岸和解能延伸到國際社會,我國不再反對我們的友邦國家與中國大陸建立經貿往來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2009.9.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新任處長司徒文時強調,兩岸推動制度化協商,以溝通協商取代衝突對立,終將為台海永久的和平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賴主委表示,兩岸關係是一種動態發展的過程,在過程中難免遭遇若干波動,但在兩岸雙方有智慧、相互理解的溝通、處理下,兩岸關係必然會朝和平、穩定的正確方向繼續發展。
  賴主委表示,未來兩岸政策仍舊是以「成熟、穩健、有節奏」的方向循序漸進積極推動,也將符合兩岸、區域及美國的共同利益,她呼籲台美能持續提升雙邊關係,增強兩國堅實的友誼。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2009.9.16)
  國務院台辦新聞發佈會要點內容:

  •  
  • 希望兩岸雙方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精神,創造條件,早日促成實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
  •  
  • 按照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的要求,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對台交流和合作中,採取更加開放靈活的政策,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  
  • 希望兩岸進一步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的正常化,經濟合作制度化。對商簽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以及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積極態度是一貫的。
  •  
  • 大陸衛生部門將進一步與臺灣有關部門加強聯繫,密切合作。一是保證密切溝通傳染病信息,採取有效措施,實現聯防聯控;二是鼓勵兩岸專家在疫苗研製和實驗室技術等方面開展交流。
  •  
  • 兩會協商已形成制度化安排。關於第四次兩會協商,雙方正按照初步商定的議題,各自進行準備。至於何時舉行會談,目前尚未商定。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2009.9.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ECFA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主權問題,更不會是「一國兩制」下,大陸與港澳簽署的「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賴主委表示,在簽署前,陸委會將廣徵民意,並向立法院充分說明,簽署後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送請立法院審議,落實國會監督,但似乎沒有必要耗費社會資源辦理公投。
  賴主委表示,現在兩岸官員可在兩岸兩會的架構下,同坐談判桌進行協商,她不排除有一天與國台辦主任王毅坐下來,共商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這也是兩岸關係正常健康發展的一環。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七日(2009.9.17)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2009南京臺灣名品交易會」開幕時表示,兩岸雙方一直在就ECFA議題接觸協商中,第4次「江陳會」只要準備好了就會談。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八日(2009.9.18)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時表示,我們將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基本原則,穩健、循序地推展兩岸關係,逐步完成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簽署;未來任何兩岸重要協議的簽署,也都必須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及「國會監督」的原則下進行。以國人非常關心的ECFA為例,未來兩岸在協商的過程中,我們所秉持尋求臺灣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的基本立場絕不退讓,同時我們也將透過相關鼓勵與輔導措施,因勢利導,協助相關產業轉型升級,有效降低對特定產業的不利影響。
  吳院長表示,我們一向秉持「尊嚴、自主、務實、靈活」的原則,持續推展「活路外交」,促使兩岸和解休兵,務實處理實質議題。未來,我們將加強拓展與非邦交國家的實質關係,並積極參與有助臺灣發展的功能性國際組織。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八日(2009.9.18)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施政方針報告中表示,將稟持下列原則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一、遵循對等尊嚴原則,持續規劃推動兩岸協商互動,鞏固臺灣優勢,厚植臺灣政經實力;擴大凝聚共識,團結內部力量,促進兩岸繁榮發展,維繫臺海和平穩定。
  二、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持續推動兩岸經貿協商,建立兩岸經貿互動新架構,促進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因應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強化對大陸臺商聯繫與服務。
  三、檢討現行法制及規劃推動研修工作,完善配套管理機制,提升交流品質,建立兩岸交流新秩序。
  四、強化大陸政策整體文宣作為,增進與社會各界溝通工作,擴大宣導對象與層面,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國際宣導,爭取海內外認同與支持。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日(2009.9.20)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就高雄市決定播放熱比婭影片一事發表談話表示,熱比婭是民族分裂分子,高雄市一些勢力執意放映影片,我們對此堅決反對。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一日(2009.9.2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出席「2009贛台經貿合作研討會」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年多來,兩岸雙方在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開始建立並積累互信。兩會協商形成制度化安排,已達成九項協議和一項共識。兩岸經濟合作日益緊密,兩岸民間交流交往蓬勃發展。
  王毅表示,我們願繼續加強兩岸經濟合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正常化、制度化和機制化;我們願推動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MOU),深化金融、保險、證券等領域的合作;我們願在雙方各自做好準備後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工作,實現優勢互補、互利雙贏;我們願加強兩岸產業交流,探索建立兩岸產業合作機制。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三日(2009.9.23)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於第七屆董監事會聯席會議致詞時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預定今年年底在我方舉行,目前雙方均按既定的時程進行規劃,相關議題也陸續展開業務溝通。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四日(2009.9.24)
  內政部公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數額、實施範圍及實施方式,自即日生效。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七日(2009.9.27)
  福建省常務副省長張昌平在新聞發布會表示,福建將積極推動閩台院校學生互招、學歷學分互認、師資互聘:鼓勵台灣民眾來閩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張昌平說,福建將積極引進台灣金融機構來閩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企業,推動福建地方性金融機構赴台設立分支機構,促進兩地金融機構互設。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九日(2009.9.29)
  馬總統視導金門國軍官兵部隊時表示,兩岸關係愈來愈緩和,但中國大陸對我們的部署並沒有改變,迄今仍有約1000多枚飛彈對準台灣。總統表示,儘管發生戰爭的機率非常小,政府也用一切力量防止戰爭的發生,相關建軍備戰的努力都不能鬆懈,所謂「毋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我們必須「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維持應有的戰備。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廿九日(2009.9.29)
  馬總統出席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5屆年會時表示,我們不只將大陸視為工廠,應進一步作為產品銷售市場,增加我們的經濟利益,這是政府要和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原因。
  總統也指出,改善兩岸關係,不只改善兩岸間的貿易關係,更重要的是,也擴大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空間,政府未來仍會繼續努力爭取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卅日(2009.9.3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指出,六成民眾贊成今年年底前在台灣舉行第四次兩岸協商;有近五成五的民眾支持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此外,台灣國際參與的議題,多數(60%)認為兩岸關係改善有助於擴大台灣的國際空間,而贊成政府優先爭取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民眾,亦高達七成以上。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卅日(2009.9.30)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中共中央統戰部等聯合舉行的國慶招待會強調,我們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最廣泛地團結臺灣同胞,反對任何「台獨」。我們將繼續貫徹對台工作大政方針,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增進互信,排除干擾,促進兩岸協商,深化經濟合作,拓展文化教育交流。通過加強兩岸各界往來,促進兩岸同胞增進感情融合、擴大共同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2009.10.1)
  行政院長吳敦義於院會中表示,為搭建兩岸產業合作平台,經濟部自97年12月啟動「搭橋專案」,至今已促成80餘家企業進行合作及簽訂合作意向書,成功促成兩岸產業初步的交流互動。未來應繼續擴大並深化兩岸在市場、標準、技術、法規等面向合作,並視產業需求繼續推動兩岸試點的合作計畫,逐步建立起兩岸經貿合作關係。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2009.10.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表示,政府將穩健開展、加速推動,儘量爭取與中國大陸及早完成ECFA協商工作,而在過程中,行政部門將接受「高度國會監督」,就ECFA議題與立法院隨時溝通、隨時磋商,讓國會充份了解協商的進度,等兩岸協商完成,並經立法院完成審查程序後,ECFA才會正式生效及施行。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2009.10.1)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週年大會表示,將堅定不移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推動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而奮鬥。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四日(2009.10.4)
  海基會江董事長在「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會」晚宴致詞時表示,年底第四次會談即將登場,將聚焦在通商的議題上,包括漁業勞務合作、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檢測與合作、避免雙重課稅等四項議題,未來兩岸還有很多議題。另外最受關注的就是ECFA,如何讓台灣在國際區域經濟整合的潮流下免於邊緣化,讓台灣的產品在全世界各地有公平的待遇,這是政府積極規劃推動的政策與目標。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五日(2009.10.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國立政治大學舉辦的「中共建政60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中,以英文發表「現階段兩岸關係與政府大陸政策」專題演講。賴主委強調,兩岸彼此間長期累積的問題,有賴雙方擱置爭議、逐步解決。政府推動兩岸協商,始終是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從未在堅持兩岸對等及國家尊嚴上有任何妥協;在協商的優先順序上,也是採取「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後政」的作法,以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及維護交流秩序作為最優先的考量。對於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等政治議題,政府各相關單位皆有研究,但兩岸就此談判的條件仍不成熟,我們對兩岸政治談判尚無預設推動的時間表。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五日(2009.10.5)
  廈門市公布「金融服務產業集群2009-2015年發展規劃」,重點吸引台資金融機構來廈門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打造海峽兩岸區域金融服務中心。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2009.10.8)
  馬英九總統接見「2009年美國新銳政策菁英訪華團」時表示,在兩岸關係上,政府的基本態度是以經濟關係為優先,主要是因為經濟攸關民生,因此政府會優先處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這類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2009.10.8)
  行政院長吳敦義接見全美臺灣同鄉聯誼會回國訪問團時表示,在朝向兩岸和平發展的同時,臺灣也會與美國、日本、歐洲、東南亞等國家,維繫更好、更密切的關係,並且台灣也會發展小而精、小而強的國軍,以確保捍衛國土,保全人民最基本的國防力量。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2009.10.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智庫「新美國安全中心」訪團時表示,目前包括軍事互信機制、和平協議等議題協商的主客觀條件尚未成熟,現階段兩岸需要累積更多的互信,對於政治性議題的協商我們並不排斥,但也未預設時程表。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2009.10.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全美州檢察長協會」訪問團時強調,兩岸在今年4月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下建立制度化的打擊犯罪合作機制,共同維護兩岸的交流秩序。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九日(2009.10.9)
  福建制定「《福建省新聞出版業2009-2012年發展規劃」,將實施閩台出版交流合作工程,建立健全閩台出版交流合作機制,把福建建設成為兩岸出版交流試驗區,推動形成海峽區域新聞出版產業帶。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九日(2009.10.9)
  福建省政府發布「福建省八個重點產業調整與振興實施方案」,加強台商投資集聚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著力推進與台灣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的對接,拓展傳統產業的合作空間,促進閩台產業深度對接。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九日(2009.10.9)
  中國農業銀行與中國銀聯聯手推出大陸首張台灣旅遊主題信用卡-金穗銀聯台灣旅遊卡。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日(2009.10.10)
  馬英九總統主持「中華民國建國98年國慶典禮」時表示,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簽署了9項協議。將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仍需雙方抱持信心,正視現實,循序漸進,以擴大互信,求同化異。如今兩岸關係雖然大幅改善,我們卻從未輕忽對岸的軍事威脅。我們積極尋求海峽和平,但絕不會犧牲臺灣的國防安全。因此,「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國防戰略仍是我們的堅持。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二日(2009.10.12)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表示,福建新台幣現鈔與人民幣兌換業務試點範圍,由福州、廈門等地區擴大至全省。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三日(2009.10.13)
  海基會發佈新聞表示,該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於10月13日在杭州,針對第四次江陳會談的各項事宜,進行程序性的商談。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三日(2009.10.13)
  工信部制定《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意見》,提出要發揮福建省的地緣優勢和產業優勢,加快福建省通信業發展,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助推閩台產業交流與合作。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三日(2009.10.13)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南開大學、對外經貿大學聯合研究組發布報告指出,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特別是區域經濟合作趨勢不斷加強的大背景下,簽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加快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在現有基礎上迅速、全面地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有利於在世界經濟中更加有效地配置兩岸經濟資源,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不良因素的挑戰。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2009.10.14)
  行政院長吳敦義出席98年行政院「穩健與繁榮」大陸工作研習會時表示,大陸政策應掌握「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不論外交、經貿、文化及國防等政策的推動,均應以維護中華民國,確保臺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依歸;政府所推動的兩岸政策,將會稟持和平發展的路線,以確保國家主權的完整。並強調,在與大陸發展兩岸關係的同時,我們也要維持及加強我國與美國、日本、歐洲等全世界愛好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關係;台灣也必須要能夠確保自我防衛的能力,絕不能將臺灣人民的安全福祉及國家的安定,完全寄託在兩岸關係的改善上。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2009.10.14)
  國台辦記者會宣佈: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在杭州初步商定,12月中下旬在台中市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關於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問題,希望兩岸雙方共同努力,早日促成。同時,希望兩岸進一步加強交流,以便早日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軍事問題就可以在其中得到一些妥善的安排。並強調,大陸積極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態度是一貫的,希望在雙方各自做好準備以後,爭取年內啟動這項商談。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2009.10.14)
  中俄總理第十四次定期會晤後簽署聯合公報,俄方重申其在台灣問題上的一貫原則立場,認為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諾不與臺進行任何官方接觸和往來。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2009.10.14)
  世界規模最大的書展法蘭克福書展登場,今年首度選定中國作書展主題國,中國書區內另設台灣地區圖書,在每本書封貼上綠色標誌「本書中任何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和內容詞句一律不予承認」。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2009.10.14)
  福建省發改委制定「福建省鼓勵台商投資的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台商到福建省投資信息,機械,石化,冶金,紡織製鞋,農、林、牧、漁業及其深加工,新材料,生物與醫藥,金融業和服務業十大產業。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2009.10.16)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大平洋論壇代表團時表示,兩岸休兵的緩和氛圍不僅為兩岸帶來有利發展,也延伸到國際舞台,包括台灣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政府採購協定(GPA)、世界衛生大會(WHA)等也有進展。未來台灣的國際參與將優先考慮與台灣安全及便利相關、且不具政治性的聯合國專門機構及其活動,包括「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對於重返聯合國則採取務實的做法,這也就是「活路外交」中道而務實的精神。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2009.10.16)
  行政院長吳敦義出席98年「高階領導研究班」第1期開訓典禮時表示,政府的兩岸政策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掌握「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以維護中華民國權益,確保臺灣2300萬華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台灣目前出口貿易中有40%是與大陸、香港地區有關,單是從大陸外貿獲得的順差,就高於政府每年總預算,因此必須要審慎處理兩岸關係。
  吳院長並強調,在與大陸發展和平關係的同時,我們也要加強與美國、日本、歐洲等愛好和平國家的關係;台灣必須要能夠確保自我防衛的能力,包括小而精、小而強的國軍,我們絕不能將臺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及國家安全寄託在兩岸關係的改善上。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日(2009.10.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佈最新的民調顯示,46.3%民眾贊成與大陸簽訂MOU,60%民眾認為MOU有助於健全兩岸金融交流秩序,53%的民眾認為對台灣的金融業發展將有好的影響。未來與大陸洽談開放金融市場時,有七成的民眾認為應該採取比國外銀行更嚴格的限制。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一日(2009.10.21)
  交通部令:訂定「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來臺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許可辦法」,自即日施行。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一日(2009.10.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接見美國堪薩斯州州長柏金森夫婦時表示,目前政府大陸政策是以「溝通協商取代衝突對立」,循序漸進的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也透過制度化協商逐步累積互信。推動兩岸協商最重要的基礎,即是擱置爭議,務實面對兩岸現狀,優先解決攸關人民利益的事項,包括兩岸經貿、文化、社會等各層面交流互動所衍生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一日(2009.10.2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澳門出席「澳台關係10週年研討會」時強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之勢已不可阻擋,不容逆轉。只要兩岸同胞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共同努力,排除干擾,就能夠繼續強化兩岸關係改善的好勢頭,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王毅表示,大陸方面將繼續本著「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累積政治共識,增強良性互動;要繼續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並將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實現兩岸經濟關係的正常化、機制化和制度化。」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二日(2009.10.22)
  民政部與福建省政府就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民政事業發展簽署合作協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民政事業發展,為增進兩岸交流發揮更大作用。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三日(2009.10.23)
  行政院新聞局公告:修正「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映(送)之數量、類別、時數」,並修正名稱為「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自即日生效。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五日(2009.10.25)
  馬英九總統在金門參加古寧頭戰役六十週年紀念大會時表示,希望兩岸都能夠為人民著想,為人民找出和平相處之道,也希望金門的建設能夠在兩岸和解之後大幅進步。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五日(2009.10.25)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2009年度兩岸關係研討會」致詞時提出三點意見: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深入挖掘合作潛力,以互補互利、共同發展為目標,大力推動兩岸新型產業合作;遵循經濟規律,優化投資環境,積極鼓勵大陸企業向臺灣投資;第三,兼顧各方利益,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確立兩岸經濟合作的長期穩定框架。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七日(2009.10.27)
  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在與美國國防部部長蓋茨會談時提出,要求美方解決美臺軍事關系、美國艦機在中國專屬經濟區活動等阻礙兩國關係積極發展的四大障礙。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八日(2009.10.28)
  由江丙坤董事長率團的「海基會新聞交流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八日(2009.10.28)
  國台辦記者會指出:大陸方面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大體完成,願意年內在兩會框架下儘早啟動正式商談。如果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在海協會和海基會第四次會談中可以就商簽協議問題交換意見。並宣佈從11月1日開始,國台辦將授權福建省、北京市等六個省市的台灣事務辦公室行使部分赴台管理審批權。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九日(2009.10.29)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北京會見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新聞交流團一行時表示,今後一段時間,經濟議題仍將是兩會商談的重點,同時也可逐漸增加文化教育方面的內容,從而不斷充實兩岸交流的內涵,保持兩岸關係發展的勢頭,希望兩會在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王毅表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首先需要雙方加強溝通,進而增進瞭解、累積互信。希望兩岸新聞媒體作為兩岸溝通的重要橋樑和紐帶,善盡職責,為此發揮更為積極和重要的作用。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一日(2009.11.1)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政府針對兩岸簽署 ECFA, 已多次重申不再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之立場,也未將農產品開放議題納入 ECFA 諮商,因此兩岸簽署 ECFA 並不會衝擊我國農業。另我國亦將在 ECFA 架構下,與中國大陸進一步建立兩岸農業智慧財產權協商機制,以順暢我農產品出口,保護國內農民權益。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2009.1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副主任委員指出,四項協議簽署將近一年,為兩岸經貿交流正常化帶來不少實質效益,在野黨的批評與媒體的報導與事實有很大出入,並表示:大陸旅客赴台灣旅遊並未排擠國際觀光旅客;兩岸空運協議簽署增加客運航點及航班,大幅縮短航行時間;兩岸海運協議適用對象亦包括兩岸資本權宜船;兩岸郵政協議有助資金匯回台灣;兩岸已建立制度化食品安全聯繫窗口及常態交流機制;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協議生效迄今,雙方相互提出之各式 請求案件共計2299件。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2009.11.2)
  中共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第八屆孫子兵法國際研討會」時強調,將繼續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不斷擴大兩岸交流與合作,進一步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同胞都是中華文化的傳人,應該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動,共同繼承中華文化優秀傳統,增進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三日(2009.11.3)
  行政院長吳敦義參加「工商建研會」午餐會致詞指出,我國從去年開始將烽火外交修正為活路外交,就是證明政府有心打開台灣的工商業通路,真正為台灣人民謀福利。政府的一切作為都遵循「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方針,包括簽訂ECFA、MOU等,一定都以此作為依據。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三日(2009.11.3)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針對第四次江陳會談準備事宜,舉行第二次程序性商談。雙方商定在本年12月下旬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前,並視實際需要再進行後續程序性商談之後,循例舉行正式的預備性磋商。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三日(2009.11.3)
  中共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會見「2009海峽兩岸工會論壇」的臺灣工會界代表時表示,兩岸應把兩岸交流合作推向民間、推向基層、推向更廣泛的領域。希望臺灣更多的工會界人士參與到兩岸交流合作中來。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四日(2009.1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參加「第13屆兩岸新聞報導獎」頒獎典禮致詞時表示,隨著兩岸交流活動的增加,兩岸新聞的範疇也更廣闊。期待不久的將來,大陸的網民們可以透過網路看到台灣記者的報導,對台灣的理解不再是只能透過大陸媒體的報導,而是能從台灣記者的報導中認識台灣,這才是兩岸新聞交流的真諦。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五日(2009.11.5)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2009APEC領袖會議」代表團時表示,新政府上任以來,一直積極推動擴大台灣國際空間的外交政策,未來我國除希望繼續維持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的成果,並盼能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聯合國氣候變遷架構公約」(UNFCCC),除可讓國際社會瞭解台灣希望回饋的用心,並可向國人展現新政府改善外交與兩岸關係的各項成果。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五日(2009.11.5)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湖南衡陽,會見包括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在內,參加「第五屆湘台經貿交流合作會」的台商代表。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六日(2009.11.6)
  國務院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在湖南衡陽出席「第五屆湘台經貿交流合作會」時表示,將繼續推進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產學研一起參加的新型產業合作。將繼續努力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國務院台辦將繼續努力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同時也鼓勵和支持大陸企業向台灣投資。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八日(2009.11.8)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兩岸農漁水利合作交流會」閉幕式表示,新形勢下推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需要統籌兼顧,使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成果更廣泛 。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日(2009.11.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花蓮縣的「開創兩岸新局、追求互利雙贏」座談會上表示,政府推動與中國大陸的制度化協商,不僅是要為兩岸經貿活動訂出基本規則,更是要規劃出一條讓台灣與世界接軌的護台路線。而堅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是當前兩岸互動的最高指導原則,以台灣為主就是捍衛台灣主體性,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的前途由兩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對人民有利,就是兩岸協商的成果要為全民共享、對全民有利,而不是只對特定財團有利。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2009.11.11)
  國台辦例行記者會指出,兩岸有關專家學者圍繞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各自研究和共同研究已基本結束,我們將和臺灣方面溝通,年內儘快在兩會的框架下啟動正式協商。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2009.11.12)
  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赴大陸委員會巡視時表示,在兩岸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據理力爭,為臺灣2,300萬人民爭取最大的福祉;在規劃與推動大陸政策時,要依據馬總統所提示「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作法要嚴謹、要有節奏、要有秩序,行穩才能致遠,要做大陸政策的推動者與把關者,必要時該踩煞車就要踩。兩岸政策國會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一環,依據憲法所訂行政、立法分際原則,相關機關在重大大陸政策或相關措施的形成與推動上,例如「ECFA」,都應該在適當的時候,充分地接受國會的監督與在野黨的鞭策,並與國會進行溝通及做完整的說明,以爭取支持,落實「國會高度監督」的原則。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2009.11.12)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訂鼓勵台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放寬台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條件,簡化準入審批程序;取消對台灣地區居民到福建購房的限制;全面對台開放福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市場,鼓勵台資企業投資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2009.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高長在「98年度兩岸政策論壇-ECFA南部地區會議」中表示,ECFA是架構性協議,對台灣並沒有立即性的影響,政府會守住不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及大陸勞工來台的承諾,也會盡力爭取我方最大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2009.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表示,會在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的架構下處理ECFA,劉副主委表示,ECFA將會符合WTO精神,同時兩岸兩會在過去一年已簽署9項協議,ECFA也會在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的架構下處理,與過去簽署兩岸協議的處理方式一樣。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2009.11.13)
  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赴台中拜會胡志強市長,感謝台中市對籌辦第四次江陳會談所提供之諸多協助。高孔廉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並率海基會人員,赴相關場所勘察。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2009.11.13)
  國務院台辦常務副主任鄭立中在「2009年台協會長座談會」表示,一年來的兩岸關係取得歷史性進展。大陸方面目前及今後施行的方針政策:一是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二是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三是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四是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五是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六是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2009.11.14)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新加坡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表示,希望國共兩黨和兩岸雙方加強交流對話,增強良性互動,增進政治互信,堅定信心,多做實事,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取得新進展。「要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步驟推進兩岸協商,爭取年內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商進程。同時,雙方也要為今後共同破解政治難題積極創造條件」。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2009.11.15)
  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會見海協會王在希副會長率領的「文化教育交流團」,雙方就兩岸文化教育交流事項廣泛交換意見。高副董事長表示,台灣在多年前提出「兩岸交流、文化為先」的想法,因為兩岸的經貿互補性雖然高,但文化互補性更高,在加強經貿交流同時,要多增加新聞、文化及教育的交流。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2009.11.15)
  全國政協副主席王剛在福建調研時表示,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要著力在構築兩岸交流合作平台上下功夫;努力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區,為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作出更大貢獻。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2009.11.16)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陳主任委員分別與大陸「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的正職首長,以互遞方式完成簽署兩岸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三項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簽署事宜。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2009.11.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歐胡會」後聯合聲明,發表回應表示:
  一、陸委會樂見歐巴馬總統對台海情勢和緩,表達肯定及稱讚,這與一年多來國際間對台海關係的反應是一致的。
  二、歐巴馬總統重申在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支持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與聯繫,這是美國長期以來的政策。陸委會表示,政府會在確保台灣安全的基礎上,持續改善兩岸關係。
  三、兩岸關係的改善,符合區域及兩岸利益,也與美中加深瞭解與交流的趨勢一致,政府會將繼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與交流。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2009.11.17)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同美國總統歐巴馬會見記者時表示,中方讚賞歐巴馬總統多次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在台灣等問題上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雙方重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根本原則,雙方均不支持任何勢力破壞這一原則的任何活動。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2009.11.18)
  教育部對於開放陸生來台及採認大陸學歷事宜,教育部表示乃是在秉持臺灣優先、維護臺灣整體利益、提升臺灣國際競爭力的前提下,基於「階段性、漸進開放、完整配套」原則,仍以「三限」及「六不」來規劃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將爭取在明年六月前開放台灣的大學院校招收大陸學生,每年名額約為二千人,但大陸生不能參與公務員考試。而台灣也將承認大陸學歷,初期將以北大、清華等「九八五工程」為主的四十一所大學學歷,並擬追溯至一九九七年;不過,中醫和西醫等醫院學歷則不在開放及承認的範圍內。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2009.11.19)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理事長及會員時表示, ECFA還在協商階段,政府一定會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原則,在適當時間公開內容,並向國會報告;簽訂後也會送交立法院審查,如果立法院沒有通過,就不會實施。談判及決策的過程中,政府也一定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捍衛台灣的利益。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2009.11.19)
  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金管會「兩岸簽訂三項金融監理合作暸解備忘錄(MOU)之過程、結果及未來影響」報告後表示,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有助於雙方金融業之交流,使金融業者得以佈局大陸市場,並可確保我方有效達成金融監理及維護金融穩定。未來各相關機關處理兩岸協商事務時,應發揮統合互助的力量,並特別注意加強與立法院、相關團體、社會大眾之溝通與宣導工作,爭取民意支持,使相關政策推動更為順利。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2009.11.1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英文全球資訊網全新改版正式上線。新版網站增列「專題報導」,以利重要大陸政策宣導;提供「民意交流」專區,含「民意信箱」、「答客問」、「民意調查」、「討論區」等,增進與各界的意見交流。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2009.11.19)
  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在西安出席「海峽兩岸(陜西)經貿科技合作大會」時表示當前和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就是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目前,兩岸專家已大體完成共同研究作業。雙方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擇機公布共同研究的結果,從而為兩岸在兩會框架下展開商談進一步鋪平道路。第四次陳江會上雖然不會將此作為正式的議題,但會交換意見,並加以推動。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廿日(2009.11.20)
  馬英九總統接見教宗特使團董高.若瑟樞機主教(JOZEF CARDINAL TOMKO)一行時指出,希望台海和平能持續下去,讓兩岸人民都能在和平環境中追求幸福。我們將繼續促進海峽兩岸和平,除經貿、文化外,與大陸也能在宗教方面進行交流,讓兩岸人民都能同享天主的福音,促使雙方社會繼續向前邁進與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廿日(2009.11.20)
  大陸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大陸高等教育有法可依,高校的設置、建設有章可循,並有嚴格的評審制度,對學歷的認證有規範的管理制度。承認大陸高校學歷、開放大陸學生赴台將有助於促進兩岸教育交流。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三日(2009.11.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會會見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必須有更多時間互相瞭解、建立互信,國內也必須先建立共識,目前談政治議題並不成熟。賴主委在會見中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岸互不隸屬是現狀。

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廿五日(2009.11.25)
  馬英九總統出席國軍98年幹部研習會時表示,我們一方面希望能夠化敵為友,但也不能排斥備戰。小而精的精是指品質要高,3S-Super、Strong、Smart是國軍未來的發展方向。這樣做並不是要反攻大陸、攻城掠地,而是要防衛固守,更重要是有效嚇阻。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2009.12.1)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政府對建交國與台灣進行民間性質的經貿文化往來不持異議,但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與台灣進行官方性質接觸的活動。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八日(2009.12.8)
  教育部針對研擬大陸高等教育學校採認名冊範圍提出說明,教育部表示,對於研議陸生來臺及大陸學歷採認事宜,教育部係基於「階段性、漸進開放、完整配套」原則,以審慎、嚴謹的方式進行規劃,並組成專案小組審議認可學校名冊,擬採認範圍以大陸較為績優之學校作為採認基準,第一階段將透過大陸高等教育學歷採認審議會研議以985工程之38所學校(扣除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及增加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及中央美術學院等體育、藝術辦學卓著之大學,作為採認範圍之可能性。至於是否擴充認可範圍,將視第一階段辦理情形,審慎評估,目前並無時間表。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九日(2009.12.9)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簽ECFA工作機會增加,本土資金、技術和台商根留台灣並深耕台灣」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會以「機會最大化,威脅最小化」的原則,推動洽簽ECFA。由於ECFA為架構協議,其漸進式開放的協議內容,不會有一般FTA立即且全面開放之壓力,未來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方式,對於目前有急迫性、獲共識的議題先處理,其他議題則俟兩岸獲致共識後再逐步推動。
  經濟部表示,政府推動洽簽ECFA,主要目的在因應當前嚴峻國際經貿環境,為台灣的經濟競爭力著想,並有助台灣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建立以台灣為在東亞地區的生產、行銷、研發與營運的基地,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並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2009.12.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農業議題新聞背景說明會」表示,「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讓雇用大陸漁工制度化,保障我漁船主的利益,使漁業人力補充和漁工管理更加安全、有效率;此外「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建立兩岸未來在動植物疫情通報與食品安全上的機制,對於動植物疫病防治、保障國人健康、拓展我農產外銷市場,以及維護我國生態安全都有重大意義。
  農委會也表示,政府保障農民與國人權益,800多項管制的大陸農產品絕對不會開放,而大陸漁工「境外雇用、境外作業、過境暫置」的原則也沒有改變,沒有開放陸勞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2009.12.10)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福建福州舉行海協會、海基會第四次副會長級預備性磋,商定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於12月21日至25日在台中市舉行;並對第四次「陳江會」議題及協議交換意見。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2009.12.10)
  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第四次副會長級預備性磋商中表示,海協會將向海基會轉交3億元人民幣捐款,用於台灣災區的橋樑、學校等公共活動設施重建。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2009.12.11)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時表示,「中方堅決反對美國對台售武,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我們敦促美方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原則,停止售台武器,以實際行動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中美關係大局。」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2009.12.1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就第四次江陳會談將簽署「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表示,兩岸「共通標準」主要係針對尚未形成國際標準之新興技術領域進行合作,只要技術領先,相關標準自然能引領國際標準發展趨勢,協助產業開拓商機,這是跟時間的競賽,關乎國際新興市場未來版圖分配,機會稍縱即逝,這也是政府積極推動兩岸合作制定共通標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標準檢驗局進一步指出,兩岸間產品往來因雙方檢驗程序有落差,導致廠商為將產品銷往中國大陸,必須重複檢驗,在金錢或時間成本耗費上均形成嚴重負擔,而「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即是希望能協助解決上述這些經濟事務技術層面的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2009.12.15)
  經濟部工業局發布「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產業競爭力之措施」新聞稿表示,政府洽簽ECFA,是兩岸經貿關係朝向自由化發展,台灣朝向國際化之好契機;透過開放或調降關稅,來創造兩岸產業優勢互補互利雙贏。我國除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外,未來將與其他主要貿易對手國陸續簽訂各項自由貿易協定,故貿易自由化的影響將持續發生。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2009.12.1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劉德勳副主委強調,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並不涉及開放陸勞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2009.12.16)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自98年2月宣布推動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以來,極力爭取民意支持,迄今僅經濟部即已舉辦超過200場次與各界溝通之宣導說明會,對象包括全國工業、商業、服務業等工商協會、各縣市工業會、中小企業協會以及勞工團體等。此外,經濟部亦已建置ECFA官方網站(網址:www.ecfa.org.tw)供各界查詢ECFA之內容及進展。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2009.12.16)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指出,對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態度,中方始終是積極的,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望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問題來交換意見。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2009.12.17)
  馬英九總統接見「全加傳統僑團回國參訪團」時指出,推動「活路外交」、「外交休兵」,除了希望改善兩岸關係,也能停止兩岸在國際間不必要的惡鬥,不必為了爭取對方的邦交國進行無謂的內耗。同時,政府也提出「僑務休兵」政策,希望大家以僑社發展繁榮為重,為中華民族和平相處找出解決之道。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2009.12.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佈民調顯示,有六成的民眾支持透過制度化的協商來處理兩岸交流的問題;針對這次4項協商議題,超過半數的民眾持正面肯定的態度。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2009.12.17)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洽談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係順應我產業界的需求。此外,兩岸標準合作重點是在尚未形成國際標準的新興技術領域,希望發揮我產業創新研發的技術優勢搶占國際標準先機,協助我國產業捷足先登深耕大陸,進一步為布局全球新興市場積極備戰。
  標準檢驗局重申,兩岸簽署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推動兩岸標準、計量、檢驗、驗證認證及消費品安全等5大領域的合作,是為了提升我產業競爭力,以及加強保護國內消費者的權益。政府絕對會堅守國家主權,並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來推動兩岸事務,請國人安心。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2009.12.17)
  海基會江董事長在第四次「江陳會談」會前記者會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的意義,可以用「對等協商,為民謀福,完善環境,永續發展」來形容。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2009.12.18)
  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民國98年非政府組織國際參與研討會暨成果展」時表示, 1年7個多月推動活路外交與外交休兵政策後,台灣與23個邦交國邦誼穩固,也有機會參與包括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WTO下的重要協定-政府採購協定(GPA),以及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WHA)。希望在兩岸關係改善過程中,對於民間NGO團體的國際參與也能相互尊重,彼此協助,如此兩岸關係才能更平和的發展。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2009.12.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於「第四次江陳會談」會前記者會,提出兩項呼籲:一、盼國人能在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下,藉由意見的表達以及尊重他人的過程讓國際社會看到台灣健康成熟的民主法治;二、希望中國大陸可正確了解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且多元的社會,政府必須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2009.12.18)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示,兩會領導人在台灣舉行的第二次會談,標誌著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已日漸成熟完善。兩會協商在大陸和台灣輪流舉行,充分體現了海協會與海基會是平等協商、互相尊重、善意溝通的。也表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旨在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提升兩岸同胞共同福祉,實現互利雙贏,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問題。我們願意通過兩會啟動專家級的協商,我們也充分尊重台灣方面的意見。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2009.12.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趙建民表示,國會與民意的支持,是兩岸制度化協商得以順利運作的關鍵,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陸委會將在既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各界的溝通,希望在包容與和解中尋求最大共識,也期待國內各界對政府推動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能理性、務實看待。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2009.12.21)
  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在兩會預備性磋商致詞時表示,對於未來兩岸協商,有三個希望,「希望」雙方能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不要過度政治化的引申;「希望」大陸能發揮仁者智慧,充分尊重台灣人民的想法;也「希望」大陸考量兩岸規模的差異,處處從大處著眼。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2009.12.2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為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送行時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原則是平等互利,希望這次兩會會商,能夠成為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契機,為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發揮積極的作用。並強調,兩會商談議題經雙方商定,不存在黑箱作業問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2009.12.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在台中接見大陸海協會陳雲林會長時表示,台灣人民要有尊嚴的參與國際社會的心聲,尤其NGO活動是民間性質,這類組織參與國際性的活動,如果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會讓民眾認為兩岸關係的改善,無助於台灣參與國際空間,並進而否定兩岸這段時間以來,在緩和雙方關係上所做的努力。
  賴主委並強調,兩岸的和解絕對不可能在軍事武力威脅的陰影下達成。相信兩岸有足夠智慧審慎地共同面對這個歷史的新局勢,好好掌握,讓兩岸關係向前穩健邁步,走得可長可久。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2009.12.22)
  第四次「江陳會談」雙方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3項協議。陸委會新聞稿指出,陸委會高度肯定這次會談的成果。並強調,未來在推動相關政策與協商時,陸委會都將秉持過程透明化、公開化的原則,充分尊重民意、擴大溝通,並且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各界說明具體內涵,讓政府大陸政策的推動能獲得更大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2009.12.22)
  第四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3項協議,累計兩會共簽12項協議,達成1項共識。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2009.12.22)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第四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會表示,現階段兩岸協商落實推動兩岸關係「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易後難」的原則,讓兩岸的交流與互動可以在更堅實的制度基礎上繼續往前邁進。有關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議題,將儘速透過兩會安排後續協商,以便適時達成協議,完成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列為下次會談重要推動的議題;另外,「智慧財產權保護」也列為第五次會談的協商議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二日(2009.12.22)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會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時表示,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經濟議題仍將是兩會商談的重點。海協會願與海基會一起,在推進兩岸經濟合作的同時,逐步增加文化、教育、新聞、科技交流議題的內容。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2009.12.2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完成「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的簽署,最大利益是將來我漁船主可僱用素質高、能適應海上作業之大陸船員,且漁船主與大陸船員有申訴管道處理勞資糾紛,我方之仲介機構由政府自行核准,船員工資及僱用管道明確,使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朝制度化及正常化發展。
  此外,「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係在務實基礎上,加強農產品檢疫檢驗交流,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雙方的業務交流機制,強化檢疫檢疫相關訊息的查詢,及時通報重大疫情及安全事件,定期通報不合格案件,建立證明文件查核機制,對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協處,以及建立農產品安全管理追溯體系,透過考察訪問,實施便捷檢疫檢驗措施等。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2009.12.24)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與中國大陸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絕對會援引GATT第24條,而非所謂《授權條款》,未來簽署後也會依規定通知WTO。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五日(2009.12.25)
  馬英九總統接見中國回教協會「98年回教朝覲團」一行時表示,與對岸簽署協議的過程中,都是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未來雙方將進一步洽商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為了避免台灣在東亞區域整合的趨勢中被邊緣化,降低我國產品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關稅,以提升我國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五日(2009.12.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幸媛主任委員協同海基會江董事長赴行政院向吳院長簡報第四次「江陳會談」後向媒體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是自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透明度最高的一次。秉持吳院長指示的「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原則,這次會談,每星期定期透過記者會的形式,藉由媒體向大眾報告協商的內容,可以說是「兩岸協商到哪裏,政府就向媒體說明到哪裏」;並且還主動向立法院王院長、各黨團報告,同時協議簽署後便立即向大眾公開協議文本,讓民眾一字一句的檢視。未來在兩岸兩會會談協議內容及時程的公布方面,將更有彈性,因時因勢有所調整,以滿足人民知的權利。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五日(2009.12.25)
  針對大陸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11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乙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希望大陸方面能加速推動落實這兩項公約的相關改革;並對以平和方式表達對政治、社會關心的大陸民眾,展現其對人權的尊重及普世價值的保障。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五日(2009.12.25)
  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表示,福建要推動與台灣資本市場合作,拓展兩岸金融合作的內容與空間,著力構建海峽西岸區域多層次資本市場。同時,以文化交流為重要紐帶,促往來、促合作;並辦好第二屆海峽論壇,進一步加大民間交流交往。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八日(2009.12.28)
  外交部沈政務次長向駐華使節及代表說明第四次「江陳會談」時指出,兩岸關係改善有助台灣推動外交工作。「活路外交」推動一年多來,兩岸停止長期惡鬥虛耗,使我對外工作可以恢復正常化、專業化,並獲致具體成果;例如「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袖會議、「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以觀察員身份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等,均為突破性的進展。在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活動方面,目前政府推案重點是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盼能獲得進展。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九日(2009.12.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趙建民副主委向駐華使節代表說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時表示,但目前兩岸之間並未累積足夠的互信與經驗,因此無論是就彼此的政治地位、台灣參與國際空間,乃至於軍事安全等議題,雙方進行政治協商的時機都尚未成熟。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九日(2009.12.29)
  馬英九總統主持「99年上半年陸海空軍將官晉任佈達暨授階典禮」時表示,兩岸關係和解並不代表就可鬆懈建軍備戰的工作,唯有居安思維才能有備無患,要堅持「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戰略構想,利用國防戰備的優勢,完成國防轉型的工作,將「固若磐石」的理念徹底發揮。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九日(2009.12.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調顯示,民眾對兩岸制度化協商維持高度支持,有68%的民眾認為制度化協商有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65%的民眾贊成兩岸要繼續協商;63%的民眾也同意兩岸建立主管部門間的溝通管道,對處理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有幫助。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日(2009.12.30)
  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在「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座談會」表示,在新的一年商務部將爭取在五個方面取得進展:一是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商簽進程;二是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三是促進兩岸貿易規模增長、結構優化;四加強兩岸產業合作;五是繼續擴大兩岸經貿人員交往,創新交流方式,充實交流內容,提高交流實效。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日(2009.12.30)
  國台辦新聞發佈會要點指出,雙方都同意將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作為明年第五次兩會會談重點推動的協商議題,並儘快安排兩會框架下的專家級的磋商,另一個兩岸第五次商談的議題是兩岸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關於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的專家已經完成各自的研究和共同研究。各自研究都已經公佈,共同研究什麼時候公佈,兩會協商來確定。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日(2009.12.30)
  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學習貫徹胡錦濤重要講話座談會」表示,胡錦濤總書記在講話中提出的6點意見,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涉外事務、軍事安全等方面,指明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努力方向。臺灣同胞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要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必須始終堅持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盡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團結的人越多越好。並表示,要繼續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推動兩岸雙方保持良性互動,努力擴大共識。要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思路,推進兩岸協商和兩岸關係發展進程。要積極推動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積極探討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全面拓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還應為今後兩岸協商政治和軍事安全等問題預做準備、創造條件。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日(2009.12.30)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座談會」上述表示,兩岸共同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是兩岸雙方建立政治互信、加強對話合作的重要基礎;「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是兩岸雙方實現良性互動、解決復雜問題的基本思路;先易后難、先經后政、循序漸進是推進兩岸協商不斷向前邁進的有效途徑。同時,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正全面展開,兩岸交往機制化和制度化進程日趨明朗。要不斷把各項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做穩,不斷解決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問題,不斷開創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2009.12.31)
  馬英九總統接受德國「國際政治」(Internationale Politik)期刊書面專訪「國際政治」專訪時表示,現階段兩岸必須先累積互信,並且以「對等、尊嚴」的民主方式來面對及協商解決。兩岸間如何早日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和平相處架構,是值得雙方共同重視的課題,惟目前相關的條件還不成熟。我政府堅持國家主權地位及推動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立場從未改變,也願就相關議題與中國大陸展開協商。但中國大陸政府必須尊重台灣的民主體制,不否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放棄預設的政治前提及撤除對台飛彈部署,在「對等、尊嚴、互惠」的原則下,相關協商才有可能進行。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2009.12.31)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行政院會聽取「第四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報告」後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簽署的3項協議,都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陸委會應會同相關機關,完整詳實向大眾公開,讓民眾清楚了解政府簽署這3項協議的理由。特別是下一階段的ECFA議題,除了朝野溝通外,必須強化政策、措施的論述,告訴民眾ECFA的具體內涵及政府堅持的立場,並持續對相關產業、勞工及農民加強說明、溝通與解釋,讓社會各界充分瞭解政府所做的是堅守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的事。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2009.12.31)
  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2010年第1期「兩岸關係」雜誌,發表題為「兩岸同胞繼續努力,再創和平發展新局」專文指出,即將到來的2010年,期待兩岸雙方增進政治互信;期待兩岸深化產業合作,推動雙向投資,簽訂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期待兩岸同胞擴大文化交流;期待兩岸各界特別是基層民眾開展更廣泛、更直接、更深入、更便捷的大交流,拓展交流領域,完善交流平台,豐富交流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