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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輔導協助在陸之臺商學校,並增進臺商子女對臺灣的認識、連結及向心力?

  • 發布日期:112-11-08

答:(一)為協助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持續接受臺灣教育,依據私立學校法第86條規定,教育部會同本會訂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目前已依法輔導設立三所臺商學校(「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教育對象為臺商子女,教材與主要師資均來自臺灣,與臺灣教育體制接軌,學校學制自幼兒園至高中部,就讀臺商學校學生可直接返臺銜接就學。

(二)另為落實政府關懷照顧臺商子女教育政策,維護臺商子女完整受教權,及鼓勵臺商子女日後返臺升學,本會持續補助臺商學校及海基會,透過接受返臺補充教育課程、夏令營、研習營等活動,讓臺商子女藉由團隊學習、體驗活動等課程,增進臺商子女對臺灣歷史文化、社會民主多元發展及教育體系之瞭解,深化對臺灣的向心力

類別

文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