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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中國大陸公布31項對臺措施,包括多項對臺文化、影視、圖書的放寬,請問陸委會的看法?

  • 發布日期:108-10-22

答:(一)對於中國大陸公布31項對臺措施,有關兩岸文化、影視、圖書等之對臺放寬規定,關鍵仍在於陸方並未放寬審批制度和意識形態審查。在此情形下,臺灣影視、圖書、文化相關產業進入大陸,仍受到政治干預,不確定性的風險相當高。

(二)為維護臺灣影視、文化、圖書相關產業之多元性,並吸引人才留臺,政府相關部門已積極推動提升文化內容產製能量、提高投融資動能、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開闢影視、圖書之國際市場多元通路等政策,期提升臺灣文化產業競爭力。

(三)陸方長期以來反覆推出多種類似對臺放寬措施,均旨在提升其單方獲益的經濟發展目標、吸納臺灣的資源,並期以利益換取我方的政治認同,為其整體對臺政策之一環。本會提醒兩岸在制度、法規、影視市場環境及理念價值等有所差異,民眾在參與前應謹慎評估其可能存在的成本風險與效應,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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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