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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17)日通過本部「大陸投資金額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

  • 張貼日:97-07-17
  • 發布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為落實新政府「深耕臺灣、連結全球」的施政理念,今(17)日行政院第3101次院會通過經濟部「大陸投資金額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相關方案內容如下:

(一)未來廠商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上限將依下列原則辦理:

1、個人:

由現行新臺幣8,000萬元,放寬為每年500萬美元。

2、中小企業:

新臺幣8,000萬元外或採淨值或合併淨值之60%(較高者)。

3、非中小企業:

由現行淨值或合併淨值之40-30-20,一律放寬為淨值或合併淨值之60%,但下列企業不受限制:

(1)取得工業局核發之營運總部證明文件。

(2)跨國企業在臺子公司。

(二)未來大陸投資便捷化的審查方式:

大陸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申請案,可於投資實行後6個月內申報;個案累計金額逾5,000萬美元,始進行專案審查,其餘均以簡易審查方式辦理。另將對國內經濟影響重大及產業發展所需之關鍵技術,建立關鍵技術審查機制,以確保關鍵技術不外移,維持臺灣產業競爭力。

大陸投資金額上限的鬆綁,是兩岸經貿動態調整重要之ㄧ環,對已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的企業,給予更彈性的資金運用空間,有助企業「根留台灣」,並持續擴大在國內的投資及致力於技術的提升;另針對跨國企業的台灣子公司,完全取消其對大陸投資金額的限制,可以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前進亞洲和中國大陸的門戶,藉著台灣和跨國企業所建立綿密複雜的關係,提升台灣在國際和亞洲區域經貿體系的地位。此外,可以彰顯台灣經濟的高度自由開放,讓國際投資人對於台灣市場具有更大信心,確保國際資金持續挹注國內市場,有利國內經濟永續發展。

上述方案後續須配合修正的相關法規,經濟部將於2週內完成,預計8月份據以實行。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