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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月報085期

壹、 本月專題
「一國兩制」在澳門實施之可能發展-兼論港澳情勢之異同
貳、 情勢分析
一、葡國總統與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於澳門會談
二、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順利赴港參訪
三、香港立法會否決律政司司長不信任案
四、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開始運作
參、 台港澳交流短訊
肆、 台港交流答客問
伍、 統計資料
一、台灣地區對香港貿易統計表
二、台灣地區對澳門貿易統計表
三、台海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金額統計表
四、兩岸、台港暨兩岸三地貿易依存度統計表
五、台灣對大陸、香港及全球貿易順差統計表
六、台港相互投資金額統計表
七、香港對大陸地區貿易統計表
八、台港澳往來人數統計表
九、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趨勢圖
陸、 每月大事

壹、本月專題

「一國兩制」在澳門實施之可能發展 ──兼論港澳情勢之異同

邢國強(本會研究員)

「一國兩制」的內涵

中共的「一國兩制」,從政治構想,形成政策方針,與法律條文,有幾個階段:(一)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共「第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修正通過「憲法」,在第卅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二)一九八四年九月廿六日,中共與英國簽訂「關於香港前途問題聯合聲明」,以及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中共與葡萄牙簽訂「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中,均載有基本方針政策各十二條,將「一國兩制」各項構想,形成為政治性協議。(三)一九九○年四月四日中共「七屆人大三次會議」及一九九三年三月卅一日,中共「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最後,確立了「一國兩制」政策方針之法律化。

一般人,論及中共「一國兩制」時,概括地是給予港澳兩地資本主義五十年不變,即中共大陸地區實行社會主義,而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引伸為香港、澳門兩地「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這是大概的說法。事實上,尚有若干具體的內容,包括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自由區地位不變;國際貿易、金融中心地位不變,(港澳)可以繼續同其他國家和地區保持和發展經濟關係,以及不干涉以上地區之內部事務等等,內容的涵蓋面是很廣泛的。

其間,中共在與澳門方面商談「聯合聲明」時,曾經就澳門的特殊情形,提出「三化」的問題,即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化,作為對澳門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先決條件,亦是形成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澳門主權由中共接收時的重要問題。

至於澳門「基本法」與香港「基本法」兩者之間不同之處,包括結構(章節)、內容(駐軍、人身權利、土生葡人、委任議員、公務人員權益、退休效忠)等問題,因不屬於本文主題,恕不評論。

港澳情勢之異同與發展

澳門與香港雖然同為資本主義社會,為兩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中共「一國兩制」的政策方針,原則上均可適用,惟自其歷史沿革、人文地理、法律制度等各方面觀察,港澳兩地有甚多相異之處,將會影響「一國兩制」與過渡時期政策的遂行,茲分述之:

一、

就歷史沿革來看:

 

葡萄牙人佔領澳門,與英國佔領香港,具有基本上的不同點。雖然,早在中國明朝年間,葡人已開始進入澳門,從事貿易,但直至清朝道光年間,英人佔領香港以後,葡萄牙女王才悍然宣布澳門為殖民地自由港,派遣總督。民國十七年,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廢除光緒時期簽訂之中葡通商條約五十四條,改以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五條代替,惟在該約中並無提及澳門主權問題。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五日,葡國政府更迭,新政府宣布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葡國管理的中國領土。一九七九年二月八日,中共與葡萄牙建交,雙方重申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將在適當時期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澳門問題。一九八二年六月,葡國修改憲法,規定澳門為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於是,雙方進入澳門前途問題之談判。從上述歷史沿革來看,中共在澳門實施「一國兩制」之有關主權問題,較香港容易解決,這是很明顯的事實。

二、 就人文地理來看:
 

港澳兩地差距甚多,根據現有資料,香港(包括本島、南九龍、新界及離島)土地總面積為一千零七十五平方公里,人口約六百餘萬,而澳門(珠海以南之澳門半島、仔及路環兩小島)土地總面積祇有約二十一平方公里,人口祇有約四十餘萬,此項人口、面積之差距,或許成為中共實施「一國兩制」的樂觀條件。不過,澳門人口雖少,但其中除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華人外,尚有百分之三的葡人,以及其他四十七個國家的外籍人士(約佔百分之零點五),並不單純。尤其是澳門有「土生葡人」一萬多人,這些因父親或母親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土生葡人,按照葡萄牙之「國籍法」,允許葡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另一方面,按照中共「國籍法」,亦因為其父母為「中國」公民,亦無法不承認其為「中國」國籍。渠等組織有「根在澳門」社團,參加公職選舉,目前已有三千多「土生葡人」為該社成員。同時,在澳門中級以上公務員中,大部份亦為「土生葡人」,通曉葡文,這是澳門較香港複雜的地方。

三、 就文化特色來看:
  香港使用的是英語和英文,民間則為粵語和中文,基本上是以「中華文化」為基礎的,但一般忽略的是澳門具有另一種文化──葡語文化,亦就是拉丁文化。歷經四百多年的葡人統治,澳門除了在官文書方面使用葡文外,尚有百分之三的人口,通曉葡文,形成一種特殊的語文形態,「回歸」中共以後,葡文繼續使用,改用中葡雙語,這是過渡時期不可缺少的條件──中文官方化。問題是,文字的使用與文化的傳承是有區別的,即使過渡以後的澳門,使用中文為官方文字,但長期遺留的拉丁文化,可能會繼續存在,引伸在各項葡式事物方面,而獲得保留。魏美昌教授、霍啟昌教授等成立「中華拉丁基金會」,認為「澳門獨特的文化特色是人口中的百分之三能掌握不同程度的葡語,在華人中葡語列為英語外的第二外語,而且『回歸』後仍保留其為澳門的官方語言。這是非常寶貴的文化遺產,是中國其他城市所沒有的,是將來發展同拉丁世界的經濟文化往來不可缺少的工具。懂了葡語就容易掌握法、西、意、羅等拉丁語,便於同歐、美、非各洲的拉丁語系國家、地區和城市的十億人直接溝通,利用葡國的現有渠道加強和他們聯繫」,這項意見是值得重視的。證諸澳門總督韋奇立在施政報告中所說的話,更為明確,韋奇立說「文化交融是澳門活力的泉源之一,應予以維持,不僅為保存歷史,亦為加強有深遠根源和澳門自主賴以為基礎的獨特性。因此,一切為保留澳門文化基礎,尤其是葡萄牙文化基礎的政策和活動,不應視為對葡萄牙單方面利益的保障,而是保留經過數世紀相處後構成澳門本身獨特的一種方式。體現於澳門的文物及教育和生活方式的葡萄牙文化,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都為澳門其居民及其聯繫世界各地的能力注入朝氣」,又說「加強澳門的本身特色,讓居民有歸屬感;並使本地區一如既往,繼續成為文化交融的城市;又令葡萄牙人及文化成為廣義的澳門人及澳門文化的一部份」。基於上述看法,「一國兩制」在澳門實施以後,澳門的文化發展,很可能有特殊的反映。
四、 就法律的觀點來看:
  澳門在司法的法律體系方面,與中國大陸同樣為大陸法系,與香港採用的英美法系有別,過渡時期較為困難的重點有二:一為成文法典的翻譯問題,因為澳門的法律,均為葡文,如欲過渡為特別行政區,則必須將法律條文轉譯成中文,此項工作相當艱鉅。目前似已在數百個法律中優先處理「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商法典」等五個法典,現已審定及頒布生效的有「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兩大法典,其餘尚在修訂中。另一個問題是對於法律人才的培養,過去,澳門的法官、律師均為葡人,訴訟時雙方為華人,而律師則為葡人,目前情況略有轉變,惟「基本法」中規定澳門終審法院的院長,必須由華人出任,人選須由法官中產生。但澳門亦有法律規定,法官的晉升需達到某一年限才行,照目前進展來看,在一九九九年前不可能找到一位合適人選,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究竟如何解決,值得注意。同時,在北京方面的司法人員,對澳門在法律文字上的特殊性,似有相當不滿,認為「一國」之內,不宜有不同的法律,鑒於近期內香港終審法院判例引致中共不滿的情況來說,在澳門過渡以後的法律態勢,可能會有進一步更動。
五、 就內部事務來看:
  澳門的經濟、政治、市政廳的過渡,澳門居民的國籍、預算的盈虧、檔案之移交等內部事務問題,在現階段祇有二百廿天的時間內亟待研究解決,這是一個大問題,特別是經濟與治安問題。就經濟言,連續三年的衰退之後,本(一九九九)年整體經濟的發展,並不樂觀,困難重重。澳門的本地生產總值中,私人消費約佔百分之三十,淨出口額(出口減入口)佔百分之三十六,資產增減總值佔百分之二十,非企業性公共消費佔百分之十,一九九九年澳門整體經濟仍得受外部環境、內部需求、固定資產投資和公共消費的制約。至於如何發展,根據香港政策研究所主席葉國華在澳門演講時表示,認為澳門應該根據本地特點和優勢,著重發展娛樂、康體和會議的綜合式旅遊,爭取成為中國的拉斯維加斯,其他由「澳門經濟發展的若干策略」研究報告中,則提出澳門未來的經濟定位和發展路向,是應該成為區域性的商業貿易服務中心。「一國兩制」的目的,是在維持澳門的繁榮安定,除了經濟上期求發展外,對治安問題,更應注意改善,這段時間,澳門內部因幫派問題,導致暗殺、搶劫、暴力、恐嚇等事件層出不窮,如何在後過渡時期恢復澳門社會應有的寧靜、安定,當為澳人全力完成的目標。香港政治評論員黃文放認為中共對澳門的政策失誤,將收「爛攤子」,即指經濟、治安而言。
六、 就公務員本地化來看:
  「三化」中最為重要的是公務員本地化,澳葡政府的態度,是主張穩步進行,不必操之過急,中共方面則認為必須加速完成,時不我予,認為澳葡政府是在採取拖延政策。事實上,在澳門政府內部,由於五十六個司級部門二百一十三位司、廳長中不懂中文的葡人,仍佔了一半以上,所以行政運作仍以葡人為主,招考公務員仍沒有雙語的要求,居民用中文填寫的表格,未能與葡文同一速度處理,中文官方地位的法令無法真正落實。政府工務、經濟、治安、金融、文化等重要部門的司、廳長中,依然由葡人擔任主要職務。即使在未來不到一年的時間中,能基本完成司、廳長本地化,但對行政管理是一場嚴峻的考驗。中共方面對此提出的重點,是逐步提高以中文為母語的當地中國居民在中高級公務員中的比例,以司、廳級本地化為關鍵,問題是,一方面澳門葡籍人士懂得雙語的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一般人士在主觀上對公務員本地化的涵義認識分歧,形成思想上的障礙,形成「一國兩制」過渡以後「澳人治澳」的困難。
七、 就台灣與澳門兩地關係來看:
  香港主權「回歸」中共以後,按照中共發布的「錢七條」,台灣與香港之間的關係,得在和諧的氣氛下,塑造良好的交好模式。澳門情勢改變前,本(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中共「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開幕式中,亦同樣的正式宣告澳門「回歸」後澳門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一共七條,與在香港「回歸」前所說的同樣成為「錢七條」。就條文的內容言,大致上相同,惟在第七條「台灣機構」留存問題中,增加「可以適當名稱」一語,是否有特別涵義,值得探討。目前,我方已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代替原有外交部機構,強化與澳門今後的連絡問題,深信今後當會在和諧平穩的情況下,繼續保持台灣與澳門之間經貿、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
結語  
  澳門過渡問題,中共已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配合雙方「聯合聯絡小組」加緊辦理過渡事宜,同時,正在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產生未來治理澳門之「行政長官」,在未來的二百多天時間中,預期會按照香港模式,完成澳門主權之移交事宜。惟由本文上述各項情況來看,其發展過程中,可能會有若干意想不到的困難產生,有人說,中共接管香港是「先難後易」,而接管澳門可能是「先易後難」,難在「三化」及經濟、治安等具體問題。為了使台澳關係進一步發展,希望在一九九九年以後看到一個繁榮安定的澳門,而不是經濟蕭條,治安混亂的澳門,這是作者的期待。

備註:本文為本年四月二日由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在台北市舉行之「第五屆台澳關係研討會」發表之論文。

貳、情勢分析

一、 葡國總統與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於澳門會談
 

一、葡國總統與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於澳門會談

葡萄牙總統桑帕與錢其琛於三月十九日在澳門會晤,會後雖召開記者會,但並未透露會談內容,兩人談話究否論及駐軍及移交之實質性問題,引起各方高度的關切。

葡國總統桑帕由司法、教育部長等陪同,於三月十八日抵達澳門作為期五天之訪問,期間曾主持新建「文化中心」及「司法大廈」揭幕儀式。與此同時,中共「副總理」錢其琛亦於三月十八日由「外交部副部長」王英凡等陪同自與珠海交界之關閘進入澳門。在澳期間,曾勘查將作為移交典禮場地的文化中心,及興建中的「中共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大樓」。

桑錢兩人在三月十九日上午會談一個半小時,會後共同對記者發表談話,桑帕總統談話要點為:

(一)雙方重申未來的共同目標,葡萄牙並將致力於澳門後過渡期的圓滿成功,也致力於加強「中」葡兩國關係。

(二)雙方應藉著聯絡小組,推動各種問題的解決。

(三)希望與錢其琛再次見面,並邀請江澤民再次訪問葡萄牙。

錢其琛的談話重點為:

(一)雙方滿意「聯合聲明」簽署以來的工作進度,期待澳門移交後,「中」葡關係翻開新頁。

(二)重申「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政策。

(三)希望澳門「特區」繼續保留澳門中葡文化並存的特色。

桑錢兩人在記者會上,並未透露兩人會談之任何內容,亦不回應記者之提問。至於備受關注之駐軍問題有無談及,眾說紛紜,但桑帕總統事後否認兩人在會晤中曾談及此事,並稱此問題留待日後由葡國外長與中共協商。惟錢其琛在另一場合答覆記者詢問是否會派駐先遣部隊時,則稱「當然」。中共於上年片面宣布於澳門駐軍,里斯本則一直對此問題有所保留。

至關於澳門司法終審權問題,桑帕總統表示已於三月十八日簽署總統令,自本年六月一日起,將完整和專屬的終審權交予澳門法院。惟中共方面指出,籌組「特區」司法機關是「人大」賦予「澳門籌委會」的權力和任務,目前聯絡小組正在研究葡方提出的「修訂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及「司法通則」,雙方尚未就有關問題達成共識。

桑錢兩人對本次會談結果,只願重申強調友好合作的「大原則」,對移交實質問題不是避而不答就是各自表述立場,顯見雙方仍存歧見。

二、 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順利赴港參訪
 

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於本(八十八)年三月四日及五日赴港訪問二天,隨行人員包括局處首長及隨團記者等多人。渠等訪港期間,除參加台北銀行香港辦事處開幕酒會,並經由本會香港事務局安排,參觀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土木工程署、香港地下鐵路公司、與香港政策研究所成員座談,並出席各界舉辦之歡迎餐會。

馬市長等一行於本(八十八)年三月四日抵達香港時,香港特區政府特別安排馬市長禮遇通關,使用港府機場貴賓室,本會香港事務局鄭局長安國及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先生並一同進入機場內迎接,場面極為熱烈。

馬市長訪港期間,因媒體記者緊追不捨,不得不舉行記者會對外表示,此行純粹係希望能為台港市政交流起帶頭作用,建立日後台(北市)港聯繫機制,藉此定期舉辦研討會,互相觀摩;同時建議香港政策研究所能扮演與台北市定期聯繫的角色。

綜觀馬市長此行,不僅獲得港府禮遇通關、協助相關參訪行程之安排,同時所到之處皆受到當地人士熱情歡迎,及媒體爭相報導,茲將其主要意義略述如下:

(一)獲得官式禮遇通關:馬市長等係自香港特區政府成立後,首次我方官員獲得官式之機場禮遇通關。顯見,港府對馬市長之造訪非常重視,有助台港關係之良性發展。

(二)有助加強與當地菁英之聯繫:我駐港機構藉由安排與馬市長一行訪談及餐敘,得以擴展接觸層面,加強與當地社會主流人士之聯繫,如行政會議議員梁振英、恆生銀行總裁鄭海泉、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等多位政黨主席及政、商、學界重要人士,與馬市長晤面及交換意見。

(三)公開拜會官方機構:馬市長等一行在港曾拜會香港官方機構,如環境保護署主任、土木工程署木力工程處副處長、香港地鐵公司運作總監等,對未來台港官員交流互訪具指標性意義。

(四)媒體熱烈且正面報導:此次馬市長訪港期間,當地媒體不但爭相採訪,且多為正面報導,不僅增加港人對我正確了解之機會,並反應出港人對我民主選舉及政府官員素質多所肯定。

(五)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針對馬市長訪港一事曾表示:「馬英九以『私人身份』訪港,並不需要由中央審批:::」,事實上已獲北京方面之認可,對兩岸關係具有正面意義。

整體而言,此次馬市長訪港,是一次成功的親善訪問,除拉進台港間之密切關係外,亦有助於台港官方交流之推動。台港關係發展應係互利互惠,如能擺脫兩岸關係之侷限,對雙方均有利。期望往後台港間之交流互動能更加密切與制度化。

三、 香港立法會否決律政司司長不信任案
 

香港立法會於本(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一日歷經四個多小時辯論後,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之不信任案進行表決。結果議案在地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以及功能組別的分組計票中,均未獲多數通過。提案人吳靄儀稱「有人以為贏了,但實際上卻是失敗的」,自由黨副主席夏佳理於退席抗議前的發言中表示「無論這次的投票的結果如何,唯一的輸家只會是香港」。

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基於下列理由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提出不信任案:

(一)梁氏在英文虎報虛報發行數量案中以「考慮到『公眾利益』不起訴星島報業集團主席胡仙,令人質疑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二)梁氏請求終審法院澄清「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在港定居」案件之判決,並事前不恰當地私下接觸首席大法官,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

為表支持律政司,港府全體司級官員均出席會議,立法會議員亦分持正反意見熱烈討論。歷經四個多小時辯論後進行表決,結果廿一人贊成、廿九人反對、八人棄權,本案未獲通過。

行政長官董建華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動議的結果反應議員對香港法治投下信任的一票,他並承諾港府會竭力公平及公正的執行法律,及堅守法治。並表示他和港府將繼續對梁氏予以充分信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亦表示,希望透過這次辯論,令市民對律政司司長捍衛法治的堅持,以及絕對肯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再抱有懷疑。而作為首位被立法會動議不信任議案的高層官員,梁愛詩表示,對議員提出不信任案深表遺憾,但不認為這次事件,是她個人或政府的重大勝利,亦不認為事件會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因為這次的辯論令人看到香港是個自由開放的社會,什麼問題均可在立法會中討論。

香港各大報之社論大多數均評論是次表決結果,惟信報、明報、星島日報、東方日報、成報等均以否定態度評論之。由「香港政策研究所」亦就本事件進行民意調查,結果有百分之五十一的受訪者對不信任的動議表示贊成,持反對意見者佔百分之廿二,無意見者佔百分之廿七。

據報紙評論指出自由黨對議案的態度影響此次動議表決結果頗鉅。該黨原表態支持不信任動議,惟據報載,港府及該黨所代表的功能界別團體對其進行強力遊說及施壓,結果在投票表決前夕,黨主席宣布雖然梁愛詩對「公眾利益」的理解是嚴重的判斷錯誤,但鑑於目前香港經濟低迷,不好破壞香港形象,因此該黨轉投棄權票。惟副主席夏佳理並未依隨該黨的路線投棄權票,而逕自在表決前發言後退席抗議。自由黨的「轉態」影響該黨的形象,而副主席退席抗議亦引發黨內的分歧,核心黨員黃英琦在致黨主席公開信中批評在本事件中,自由黨的公信力已「蒸發」了。本事件對自由黨的影響仍需觀察。

本次動議雖遭否決,但據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劉兆佳表示,今次事件表露出法律界及民意代表中,對政府維護法治信心不足,對香港國際形象的損害亦難以挽回。

四、 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開始運作
 

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於今年三月二日開始投入服務,並於三月四日正式開幕。「駐京辦事處主任」梁寶榮表示,「駐京辦事處」將以「一個使命,兩個兼顧,三個工作重點」作為服務的目標。

「一個使命」是指要作為香港與大陸「中央」及各省市聯繫的重要溝通橋樑;「兩個兼顧」則是只要加強向大陸「中央」及省市機構提供香港的準確資料,同時要向香港特區政府匯報大陸最新情勢;「三個工作重點」則由「駐京辦事處」已成立的經濟貿易事務組、入境事務組、新聞及行政組負責。

茲將「駐京辦事處」之職能、角色及架構簡述如下:

  (一) 八項具體職能:
   

1、向大陸「中央」及各省市提供有關香港特區的資料。

2、向香港特區政府彙報大陸之最新發展。

3、經徵詢「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之意見後,按香港特區政府指示,就具體問題與大陸部門進行商討。

4、聯繫大陸「中央」各部門及各省市「駐京代表」。

5、為香港特區政府赴大陸之代表團提供後勤支援。

6、處理與香港特區有關之出入境業務。

7、聯繫香港特區在大陸之非政府機構。

8、為在大陸之港人提供協助。

  (二) 扮演大陸與香港之間的橋樑角色:
   

「駐京辦事處」作為香港特區在大陸之代表機構,其聯繫對象除在「北京」之「中央」部門及各省市「駐京單位」外,亦將廣泛接觸各省市之地方機關及民間團體,建立高層次的溝通管道。其主要工作在於分別就大陸當局與特區政府的政策進行資料的蒐集、分析與解釋,做好溝通雙方的橋樑角色。但大陸「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如須與特區政府聯繫,則仍要透過「國務院港澳辦」。

「駐京辦事處」主任之層級高於香港駐美國、倫敦及東京之經貿辦事處處長,直接向特首董建華及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匯報日常工作,以及依事務性質與特區政府各政策局保持聯繫,任期二至三年。原香港特區政府政制事務局與大陸的聯繫工作將由「駐京辦事處」來接手,惟各項具體工作(例如兩地間基建措施之配合事項等)仍將由特區政府各政策局與大陸相關單位進行溝通。

  (三) 以經貿及入出境業務為主要架構:
   

「駐京辦事處」之組織架構包括經貿組及出入境組兩個專責組別。經貿組負責經濟、貿易、投資、財經、電訊、基礎建設、公共財政、教育及科技等相關業務;出入境組則負責與出入境相關之業務;另設新聞及行政組,處理傳媒事務及一般行政工作。

入境事務組已於今年三月二日開始服務,處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入境事務,例如在大陸的外國公民申請赴港旅遊、工作、投資、接受培訓、就學或居住等事項。但大陸居民因私務赴港的入境安排則仍由大陸當局負責,例如大陸居民如欲赴港定居,須向大陸機關申請通行證;其他各類訪港計畫(包括雙程通行證計畫、團體旅遊計畫及商務探訪計畫),亦仍繼續由大陸機關負責安排。

參、台港澳交流短訊

一、 香港教師會於三月十一日至十四日舉辦「邁向廿一世紀優質教育|海峽兩岸暨港、澳、星、馬、泰、菲等八地區教育學術研討會」,研討主題分「資訊科技」、「專業管理」、「公民教育」、「學校與社會」等項目,我方學者有十四人應邀出席該會議。
二、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於三月十三日假青洲美居大酒樓舉行「校園消費者教育座談會」,來自大陸、台灣、香港等專家,各自介紹當地如何推動學校消費者教育工作,我方出席代表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趙義隆。
三、 由澳門中華拉丁基金會、澳門基金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澳門海上絲綢之路研究中心等單位聯合舉辦「澳門與海上絲綢之路」國際研討會,於三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假澳門置地廣場會議展覽室舉行開幕典禮,隨後轉赴凱悅酒店進行分組討論,共有來自台灣、香港、澳門、大陸、日本、美國、法國、英國等國學者約六十人與會,相繼發表論文,我方代表出席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楊開煌。
四、 「九龍樂善堂常務總理台北訪問團」一行二十九人,由該堂主席江焯開率領,於三月十四日至二十日來台參訪,在台期間,曾赴行政院晉見蕭院長,並拜會本會、僑委會、台北市長馬英九,參觀建國中學及北一女中等機構。
五、 台灣大專入學考試澳門考區試務委員會,為使有志來台就讀大專的學生能充份掌握資訊,特主辦「九九台灣大專教育巡禮展覽」,於三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假澳門青洲聖若瑟教區中學舉行座談,我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厲處長威廉亦應邀出席並致詞,大會並安排多名台灣大專院校畢業生回答學生各項提問、如報名手續、獎學金、學費、生活費、各大學科系概況及風土人情等。
六、 八十八學年度大學(僑大先修班)海外僑生(港澳生)聯合招生委員會袁主任委員頌西等七人於三月廿二日至廿六日赴港澳參與來台升學輔導說明講座,本會香港事務局安排中學校長、主任、教師約一百五十餘人參與座談。
七、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一行二十九人、由團長黃光漢率領,於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三日來台參訪,以瞭解我政、經、社團發展近況,在台期間,先後拜會本會蘇主委起、海基會辜董事長振甫、經濟建設委員會、台北市長馬英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華民國工商企業聯合會,並參觀台北世貿中心、新竹科學園區,隨後轉赴台中、高雄,與當地工商團體及民間社團聯誼。
八、 「澳門留台大專校友會」一行十一人由團長區金蓉率領,於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四日來台訪問,期間曾拜會本會、台北市議會、中央研究院、資策會等機構。
九、 香港「花生木偶劇團」為瞭解我方小型兒童木偶劇團在資源不足之情況下,如何開發其它收入的途徑,由該劇團召集人章佩佩率領一行五人於三月中來台訪問。期間曾參訪九歌兒童劇團、紙風車劇團、丫丫兒童劇團、小青蛙劇團及元布偶劇團等團體,並與各劇團負責人商討劇團的內部行政組織、發展策略等,以作為該團今後發展之借鏡。
十、 香港「珠海大學學生會台灣學術交流團」一行二十六人由會長龔偉基率領,於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六日來台參訪。該團在台期間先後拜會教育部及本會,及參訪東吳大學、輔仁大學等學術機構。

肆、台港交流答客問

一、 問:國人欲處理家屬生前在香港銀行之存款或其他遺產,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

國人擬處理家屬生前在香港銀行之存款或其他遺產,其相關手續如后:

(一)透過香港之存款銀行或相關政府單位,查證在港遺產數額、項目等資料(包括動產,如銀行存款、不動產等)。

(二)向香港政府稅務局申報遺產數額,由稅務局核發應否繳納遺產稅款證明(遺產總值不超過港幣六百萬元者可免繳遺產稅)。

(三)向香港高等法院申領遺產承辦書,俾確認遺產承辦者(繼承人或受益人)身分。

(四)持憑相關文件取回除稅後遺產。

辦理上述手續須出示當事人親屬證明(如戶籍謄本)、死亡證明(以上各文件均須國內地方法院或外交部驗證)、存款憑證等。倘委託律師處理,按香港律師公會規定,律師處理一般申領遺產案,係以收取遺產額百分之四作為手續費(另加法院或相關政府單位行政規費)。

二、 問: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最近要求在台原有戶籍之香港居民來台後須辦理恢復戶籍,改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以國人身分進出台灣地區,其詳情如何?
答: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基於法令上之認知,自八十七年九月起要求在台原有戶籍之香港居民,需恢復戶籍,改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以國人身分進出台灣地區。針對境管局此項措施造成港人不便,本會特別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解決,並作函釋:基於政策上考量,在不增加香港居民來台申請手續不便之原則下,境管局要求在台原有戶籍之香港居民改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以國人身分進出台灣地區之措施,僅對於目前在台仍有戶籍者為限。

伍、統計資料

一、 有關附表統計資料說明如後:
 

(一)八十八年二月台港貿易額依中華民國海關統計,台灣對港出口金額為一三.二四三億美元,自港進口金額為一.三四五億美元,貿易總額為一四.五八八億美元,出超為一一.八九八億美元。(表一)

(二)八十八年一月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總額依香港海關統計為七.七億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轉口貿易總額減少百分之四.一二;其中台灣經香港轉口輸往大陸金額為六.二三八億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七.五五;經香港轉口自大陸輸入金額為一.四六三億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一三.九三。(表三)

(三)八十八年一月香港對大陸地區總出口(即出口+轉口)四六.三億美元,佔總出口總值百分之三三.八,進口為六○億美元,佔進口總值的百分之四三.五。(表七)

二、 港澳經貿情勢及重要統計資料:
 

(一)據港府統計處發表八十八年一月香港對外貿易統計資料顯示,八十八全一月進口貨值為一三、八六二億餘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衰退百分之五;轉口貨值為一一九.一一六億餘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六.二六;港產品出口貨值為一七.九○三億美元,較八十七年同期減少百分之八.八七;貿易總額為二七四.八八,較八十七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五.八一。

(二)據香港旅遊協會發表的統計資料顯示,八十八年二月到訪香港旅遊人數為七十八萬兩千六百四十人,較八十七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一七.二,其中升幅最大的旅客市場為大陸,其到訪香港旅客人數較八十七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六五.二。

(三)據港府金融管理局發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八十八年二月底,香港外匯存底共八百九十八億美元,居全球第四,僅次於日本、中國大陸及中華民國,較八十八年一月的九百零一億美元,減少三億美元。

一、台灣地區對香港貿易統計表
二、台灣地區對澳門貿易統計表
三、台海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金額統計表
四、兩岸、台港暨兩岸三地貿易依存度統計表
五、台灣對大陸、香港及全球貿易順差統計表
六、台港相互投資金額統計表
七、香港對大陸地區貿易統計表
八、台港澳往來人數統計表

陸、每月大事

 

三月一日

△中共「副總理」錢其琛在「澳門特區籌委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開幕式表示,澳門地區的涉台問題,與台港澳關係一樣,凡屬涉及主權和兩岸關係的事務,均由「中央」安排。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公布「市民對中國政府治港政策滿意程度變化」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市民對中共治港之滿意度急劇下降,跌幅達百分之十八.九,為一九九七年九月以來的最低點。  

三月二日

△「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主任」梁寶榮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香港未來發展規劃必須打破以深圳河為界限的局限,應積極考慮香港在整個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如何定位,並強調行政長官與「中央」有直接的溝通渠道,但「駐京辦」不會涉及。  

三月三日

△港府財政司長曾蔭權發表題為「強本節用,共創新猷」的一九九九至二○○○年度財政預算案,案中分析下年度香港經濟仍然艱難,須在部分範圍加稅,並相信資訊科技將可推動經濟復甦。  

三月四日

△「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在北平恆基中心成立,成立典禮計有香港特首董建華、「港澳辦主任」廖暉、「港區人大代表」等約五百多人出席。

△台北市長馬英九赴港參加台北銀行香港辦事處開幕典禮,並參觀香港的市政建設。  

三月八日

△港府公布公務員體制改革諮詢文件,建議以合約制聘請基層員工、開放職位予外界競爭取代內部晉升、薪酬福利向私人機構看齊、以公積金取代長俸等。  

三月十一日

△香港立法會通過「區議會條例」草案;惟否決由議員吳藹儀提出之律政司長梁愛詩不信任案。  

三月十四日

△二十位「港區人大代表」聯署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建議書,要求「中央」在審批內地居民赴港定居之單程證部分,允許港府一定程度之參與,由雙方共同制定內地居民移居香港之資格、條件計分辦法。  

三月十五日

△港府統計處公布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失業率為百分之六,較上一季上升百分之○.二。  

三月十八日

△葡國總統桑帕赴澳門,展開為期五天之訪問,為澳門「文化中心」及「司法大廈」主持開幕典禮;中共「副總理」錢其琛由「副外長」王英凡等陪同赴澳門,並勘查澳門「文化中心」及興建中之中共「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大樓」。

△香港「就業專責小組」召開第十次會議,會中建議發展數碼港及降低船舶註冊費,以創造就業機會。  

三月二十三日

△香港特首董建華宣布留任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與其任期同時屆滿,以保持政府及社會穩定。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香港主權移交後,由臨時立法會制訂之「國旗國徽條例」及「區旗區徽條例」中,有關禁止民眾塗污國、區旗之規定,係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亦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章有關言論自由之保障,原被控展示毀損之國、區旗之二人獲判無罪;惟港府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布思義要求上訴終審法院,其申請並獲上訴庭批准。

△大陸「解放軍駐港部隊」宣布,原「司令員」劉鎮武業升任「廣州軍區副司令員」,遺缺由原「駐港部隊政治委員」熊自仁接任。  

三月二十四日

△港府保安局長葉劉淑儀率領保安局、律政司、政制事務局及警務處代表一行十一人,赴北平展開為期四天之訪問。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草案,該草案賦予行政長官在「中央」或特區與國際組織簽訂國際協議時,可發布行政指令之權力,使該組織在香港享有協議內之特權及豁免權。  

三月二十五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針對高等法院上訴庭「毀損國旗案」所作判決發表聲明,強調「國旗國徽條例」及「區旗區徽條例」純屬特區法律,與「中央」和特區關係無關,不需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  

三月二十八日

△「澳門特區籌委會」宣布,首屆行政長官報名參選自本年四月十二日起至四月十七日止,並預計於五月下旬產生首屆行政長官。  

三月三十日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撤銷十七名持雙程證逾期停留之港人內地子女人身保護令及司法覆核申請,並重申惟有在內地申請居留證明書,始為其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合法途徑。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以加強兩地司法協助。  

三月三十一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新界區議會「當然議員」產生,其係由二十七個鄉事委員會(屯門、新田、沙田等)各選舉一名主席擔任。

△香港立法會通過「一九九九年撥款條例」草案,以支付下年度港府財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