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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季報089期(89.7~89.9)

壹、特別報導

一、美國對港政策之研析 杜嘉芬(本會港澳處科長)

摘要

▓ 美國香港政策係植根於戰略考量及在港經濟利益,而維護之道首重香港國際地位的維繫及自由、民主改革的推進。

▓ 美國於一九八九起,對港政策轉趨積極。轉變的原因係對大陸管理香港的能力不具信心。美方憑其強大國力,透過制定國內法,來達到保護其在海外的利益,如一九九二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即是明顯的例證。

▓ 美國行政與國會部門對於香港事務不甚關切,在香港議題上較為重視的是高科技技術透過香港轉移大陸及武器輸出管制的問題。

▓ 美港關係的發展受制於「中」美關係。香港如何維持其獨特的國際化地位,避免成為「中」美的角力戰場,考驗著香港決策當局的智慧。

美國香港政策係根植於戰略考量及在港經濟利益,而維護之道首重香港國際地位的維繫及自由、民主改革的推進。以下茲從香港的國際特質來探討美國對港政策之內涵及相關問題,並進而分析其對我方之啟示。

(一) 香港的國際特質
  香港國際特質的形成:香港之所以能成為國際金融及服務中心,除其良好的地理位置之外,更重要的是其擁有完善的制度與優良的管理能力。再加上,近三十年來亞洲經濟逐漸的蓬勃發展,特別是中國大陸經濟的改革與開放,亦強化其在國際上轉口貿易的角色。
  香港的國際特質符合美方利益:從香港政府工業署每年所作海外公司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數目的調查來看,各國在港所設立之區域總部數目由一九九一年的五百八十一家到一九九九年六月的八百四十家,其中來自美國的區域總部,也由一九九一年的二百0五家到一九九九年的二百七十八家(香港特區政府資訊中心網站,香港統計處所提供之數據),足見香港國際化程度之深及其在國際經貿金融上的重要地位。且正由於香港此種「國際化」的特質,符合世界各國的利益,因此香港的存在,也獲得國際上的廣泛支持。
  「中」美可能因香港國際特質而引發角力:
    隨著香港的移交大陸,象徵著香港由以往服從西方國家利益的一員,轉化為中國的一部分。移交後香港的運作無疑將從屬於大陸之下,但是香港經濟的國際化,美國或西方國家基於既得利益而以政治勢力去加以影響之,亦勢所難免的。因此,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各國在移交後皆曾以不同形式的行動及言論,表達其對香港問題的立場,實則對大陸方面產生牽制,間亦期望繼續維持香港的自治與制度的不變。因此,在香港成為大陸的一份子後,如何保持其國際化地位,避免成為「中」美關係的卒子,將是香港續保其獨特性及其地位的關鍵因素。
(二) 美國對港政策
  戰略考量
   

1提高香港問題在對外政策的地位,促使國際社會監督香港事務:美國經由立法推動對香港及大陸採取較為積極及強硬的政策,如一九九二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及一九九七的香港回歸法。美方並試圖聯合世界主要國家充當「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仲裁者,共同對大陸施壓,冀將香港置於國際社會的監督之下,以續保香港原有國際化的特質。

2保持與香港經濟關係,擴大在港影響力:為維持在港的經濟地位及影響力,美國採取「香港問題」與「中國問題」區別對待,並保持既有對港的經濟政策。

3利用香港政治體制,推動對大陸民主之改革及體制之演變

  政策內容
   

由於在香港擁有持續增長的重大利益,美國對於香港情勢發展之關注,隨著香港移交大陸時程的趨近,由原先港英政府時的低調態度轉而積極的介入。轉變的原因在於美國對香港前途在大陸管轄下,不具信心。綜觀美國有關香港的政策文件,其對港政策內容的精神不外是:

1希望大陸方面在「九七」後確實落實「中英聯合聲明」各項條款及履行保持香港獨特自治權的承諾;

2保持及擴大美國在港經濟利益;

3要求保證香港民主與人權的發展;

4尋求保持及擴大美國與香港文化、教育、科學及學術研究方面之關係與交流;

5爭取美國軍艦能於「九七」後繼續使用香港的港口。

  美方各界對港政策的立場
   

1政府:重視香港的經濟利益,從「中」美關係全局戰略地位的角度考量其對港政策。

2國會:重視香港的民主及人權問題,並將該等問題列為對港政策的首位。

3輿論:重視香港的民主及人權問題,並關注香港高度自治落實的情形。

4學術界:重視香港高度自治落實的情形及香港在「中」美關係的戰略考量。

  美方各界對港前途的看法:
    美國對香港情勢定期所提的觀察報告及本次實地拜訪美國官員及學者專家的看法可知,美方對香港未來情勢發展大抵樂觀,且對「一國兩制」在香港順利施行亦表肯定。然而香港的法治與經濟是美國所關注的重點,如無法繼續維持這兩項要素,香港的未來無異於大陸其它城市時,其前景將顯黯淡,亦不符合美國本身的利益。
(三) 美港間現存問題及其關係發展
  美港關係現況:
    美國與香港間在經貿、人員、文教往來及司法合作等各方面,向極密切。茲列舉雙方各方面的交流情形,說明如下:

1經貿往來方面:以一九九八年為例,美國對港出口總值(包括經由香港轉口至大陸)達一百二十點九億美元。美國對港的直接投資至一九九九年三月為止,亦逾一百七十億美元,是在港投資的第三大國家(次於英國及中國大陸)。在港註冊登記的美國公司估計有超過一千一百家,這些公司約僱用了二十五萬名香港員工,佔香港勞動人口的百分之十之強。此外,美國亦有八個州在香港設立代表機構,而在港的美國僑民數目亦達五萬人之多。目前美國是僅次於中國大陸及日本,為香港的第三大貿易伙伴,同時也是香港第二大的出口及轉口國家。

2人員往來方面:一九九八年美國訪港旅客計七十七萬人,是香港第五大的旅客來源地。同年香港前往美國的人數亦有二十二萬人,美國成為香港旅客第五大前往的國家。在官方人員往來方面,雙方高層官員互訪頻繁。自香港移交以來,美國總統、國務卿、商務部長及代表,以及各州代表均曾造訪香港。在一九九八年,亦約有二十二位的美國國會議員及三十位的國會議員助理到港訪問(美國香港政策法年度報告,1999.4.1,p4)。香港特首亦於一九九七年九月中旬前往美國訪問。

3司法合作方面:為有效執行貿易管制制度(尤其是高科技及戰略品的管制,此乃美國國會最為關心的問題),香港與美國主要機關每年均依雙方協議互訪兩次,美國機構在貨運付運香港後亦可進行檢查。此外,按照香港與主要貿易伙伴的借調安排,美國商務部門官員亦曾於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貿易署工作。除了貿易管制的合作方面,美港間在非法轉運、偷渡、盜版、洗錢及走私毒品等打擊犯罪上,亦保持密切合作。

  美港現存的重要問題
   

1貿易問題:近年香港對美國貿易年年逆差,並享有美方給予的最惠國待遇,惟目前雙方在貿易的往來並無嚴重的矛盾。

2人權問題:在大陸方面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首度表明將向聯合國提交香港人權報告後,積極回應國際社會對香港人權問題的質疑,加上移交後香港人權狀況並無不良紀錄,美方亦無從異議。

3偷渡、盜版、洗錢、車輛偷竊分銷、走私毒品及電信通訊開放等問題:雖仍時有相關狀況的發生,但因香港政府與美方密切合作並嚴格執法,因此,該等問題對於美港關係的發展應不致有所影響。

4高科技及戰略物資的轉運及輸出等問題:

在香港移交大陸後,國際社會對香港在此類物資之輸出,並無從限制。因此,當前美方十分關切這類物資會藉由香港轉運到大陸,再經由中國轉運到其他危險國家及共產國家。根據一九九九年五月美國眾議院公布有關大陸竊取機密軍事技術的報告(亦稱「寇克斯報告」)中指控,大陸利用香港做為偷竊軍事敏感技術的通道,以在港陸資企業作為掩飾及利用大陸「駐港解放軍」毋需受檢的有利條件,從而取得戰略科技。此報告一出,美國一家國家科學實驗室即中止與香港的兩項學術交流活動(明報 1999.6.5)。不過,香港政府隨即於六月十一日正式回應,強調香港監管戰略品管制制度符合國際標準(文匯報 1999.6.12),並表示報告中有關「駐港解放軍」車輛在過關進出香港時毋需受檢乙事,是毫無根據的(香港政務司長在會晤美國國會議員寇克斯後的聲明,香港政府新聞稿1999.6.15)。

事實上,香港早於一九九五年通過「進出口戰略物資條例」,並於一九九七年審議通過「大型殺傷性武器」法案,為管制武器及核子生化物資的貿易提供法律依據;而且香港與美國過去在這個問題上一直合作良好,預料此一問題未來若未爆發相關港府無法監控的事件(如大陸方面以國防外交為由,拒絕港府介入的情形時),相信對美港關係的發展應不會產生多大的問題。

5美國軍機(艦)來港停靠補給問題: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大陸「駐南斯拉夫大使館」遭北約美軍炸毀事件之前,美國軍機(艦)如常來港停靠補給。但炸毀事件發生後,大陸方面曾拒絕十艘美國軍艦及六架軍機來港之申請,以為報復。由此觀之,有關美國軍機(艦)來港停靠補給問題,非香港單方面所能決定,大部分仍受「中」美關係的影響。預料此問題未來發生與否,仍將視「中」美關係的發展情況而定。

  美港關係中的大陸因素
   

香港的存在須符合大陸利益,如遭美國各國威脅或挑戰時,大陸方面可能將加速香港的「大陸化」。在移交後,香港之運作取決於大陸方面的意向,是無庸置疑的。當香港的國際經濟活動中對大陸或西方、美國的利益構成威脅時,來自北京或外國的政治將會隨之而至;更何況當西方國家或美國的「香港國際化」或利用香港對大陸圍睹的舉措,勢必將迫使大陸當局加速香港「大陸化」的進程(鄭永年,香港、大中國和美國對華政策,吳國光編,九七效應:香港、中國與太平洋,頁226-227)。由此可見,大陸方面向所堅持主權從嚴及政治主導的立場,決不允許「外國勢力」進行挑戰,在香港問題上尤復如此。

大陸當局對港事務採克制低調的態度。為了謀求香港的穩定發展及發揮「一國兩制」的示範作用,大陸當局對港事務採克制的態度,儘量不介入香港經濟事務的進程,也不會干預各國在香港的經濟活動。此外,大陸方面也加強與各主要國家在香港問題上的合作,並伺機調整香港問題(如貿易、人權等問題)在大陸與各主要國家雙邊關係的位置,從而使國際社會無法運用香港問題對其施壓,並增進其內部的實質利益。

  美港關係及其對「中」美關係的影響
    美港關係未來的發展,無疑將受到「中」美關係的影響。誠如前面所提及的大陸因素及美國對港政策的戰略考量,此二項因素將影響著美港關係的走向。由目前的情勢及「中」美利益來看,維持香港的安定繁榮將是大陸與美國在香港問題合作的基礎。但在人權與民主問題上,未來勢必仍將是「中」美雙方的摩擦所在。香港如何維繫其獨特的地位及原有的安定與繁榮,避免成為「中」美雙方的角力戰場,實是香港決策當局須嚴肅面對的課題。誠如大陸旅居星加坡學者鄭永年教授所言,在很多問題上,香港在「中」美關係的利益得失不是香港本身所能控制。但香港在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中所能扮演的角色,在很大程度取決於香港本身的發展。香港過去經濟的繁榮,就香港內部因素來說,是因為法制與市場。香港的「回歸」大陸對香港的市場及法制會有何種影響,港人如何加以維護,以及港英政府時期所賦予香港民主發展的走向,相信亦將對「中」美關係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鄭永年,香港、大中國和美國對華政策,吳國光編,九七效應:香港、中國與太平洋,頁228-229)
(四) 美國香港政策對我方的啟示
  美國對香港「一國兩制」模式的看法
    儘管美國各界對於香港「一國兩制」的施行狀況,大體予以肯定。但根據筆者走訪美國後發現,美國方面認為香港對於「一國兩制」是別無選擇,而台灣與香港情況不同,該制在台灣是行不通的。但美國學者特別提醒我方,須注意國際上普遍有台灣不希望「一國兩制」在香港施行成功的印象,希我能妥為肆應。
  對我方的啟示
    大陸之所以在香港施行較寬鬆的「一國兩制」,除為對兩岸統一產生示範作用,更重要的也在於大陸當局瞭解到香港的國際特質,及此種特質的維持,對於大陸經濟改革開放的重要性。歐美各國基於長久在港的重大經濟利益,誠如前述勢必將積極爭取香港在國際的監督下,以防止香港國際化特性的變質,危害到渠等之利益。反觀我國國際化的程度雖不若香港,但我方所賴以成功的台灣經驗及民主成果,不僅符合美國的主觀價值,同時也是大陸與香港所欠缺的。因此,在面臨大陸「一國兩制」統戰攻勢,台灣的民主化及成功經驗應是我方的最好利器。

二、台港澳交流活動紀要

(一)參訪活動
起迄時間 團名或人員 團長 人數 參訪目的 主要行程
十一月六日至七日 香港廣東同鄉聯誼總會回國慰問團 鄔曉鋒 十二 「九二一」大地震,該會發揮人溺己溺精神,籌募物資與捐款送往災區 赴南投國姓鄉災區慰問與物資捐輸
十一月十二日至二十八日 台灣鄉土水墨畫暨自然人文攝影赴澳門展覽 畫家
林晉

攝影家
鐘永和
是項展覽對增進澳門各界人士對我鄉土文化之認識,提昇國父紀念館的功能形象 赴國父紀念館會場展覽、拜會我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 中華民國港澳協會觀選團 龐建國 瞭解香港各政黨選舉文化與民主發展情形 拜會民主黨主席李柱銘、民權黨主席陸恭蕙、民主民生協進會主席馮檢基、自由黨、一二三民主聯盟等,並與城市大學副教授梁君國、講師蔡子強、嶺南大學助理教授李彭廣等舉行座談
十二月九日 香港市埸考察活動訪問團 蔬果公會理事長蘇雲嶢 推廣台灣蔬果在香港春、秋兩季舉辦食品週活動 拜會台北貿易中心主任洪耀騰、香港台灣工商協會榮譽會長盧文韻、台灣區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及相關同業廠商等
十二月廿一日至廿五日 珠海書院先修班回國參訪團 利開演導師 二十四 促進台港兩地青年相互了解與學術交流 拜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僑大先修班等
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 台灣大專香港校友會總會訪問團 該會會長張炳根 十二 瞭解香港學生在台就學情形 拜訪教育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並與中華全國在台港澳大專學生聯合會餐敘
八十九年一月九日至十三日 香港建築工程專業人士訪華團 何鍾泰 十三 參訪新莊「博士的家」災後現場 拜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局、台北市政府,內政部營建署及台北市建築公會等
一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 香港科技大學與城市大學合辦「全人之旅2000」來台訪問團 兩校輔導員
鄺妙霞
莫陳倩嫦
四十五 探索兩地大學生學習的特質,擴大學生視野,發揮團隊精神 拜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台北市政府、清華大學、北一女中、輔仁大學、救國團,並參觀張老師工作坊等
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 香港媒體訪問團 焦惠標 十七 瞭解「九二一」災後重建情形,及總統大選各政黨候選人籌備選舉等事項 晉見蕭院長、拜會經濟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局、台灣省政府、南投埔里醫院、大愛村等,並專訪總統候選人連蕭總部、宋張總部、陳呂總部等
(二)合辦活動或研討會
活動期間 活動名稱 活動地點 合辦單位 參加人數 活動目的
十一月十二日 香港博聞國際藝術推展中心舉辦「台北藝術週」 香港 邀請台北市立國樂團、台北愛樂合唱團、太古踏舞團等 共三團 促進香港居民對我文化藝術之認識
十二月二日至三日 「香港八十年代文學現象國際學術討論會」 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 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與我佛光大學、香港嶺南大學和公開大學合辦 除香港學術界,我方出席者共四人 加強台港文化交流
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日 「港台論壇」 香港 台灣工商協會主辦

(邀請立法委員朱鳳芝等出席)
就促進兩岸三地經貿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八十九年一月六日至七日 「雙城論壇」 台灣 台灣綜合研究院舉辦

(邀請香港地鐵公司、八達卡公司、香港政策研究所學者專家等)
以捷運、IC卡票、維修、採購等議題進行討論,並以彼此經驗交流,提昇服務品質
一月十六日 全國智障者拔河錦標賽暨國際交流邀請賽 台北市立體育館 中華民國啟智協會主辦計有四十七所學校參與

(邀請香港弱智服務工作協會、韓國選手共襄盛舉)
共一千五百餘人

(香港十四人)
讓智障者能參與團體活動,用行動克服身體障礙,拉近彼此的距離

貳、情勢簡析

一、 「新華社」香港、澳門分社更名
 

大陸「新華通訊社」香港及澳門分社,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八日分別正式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以下簡稱「中聯辦」)。人事及職能方面,未有太大改變。大陸雖重申「中聯辦」不會干預特區自治事務,但輿評對「中聯辦」是否會成為特區政府以外的另一個權力中心仍有爭議。

沿用近五十三及十三年的「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及「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於一月十八日同時更名為大陸駐當地的聯絡辦公室。原社長、副社長頭銜更名為主任、副主任。人事及職權方面,亦大致延續(詳見附表)。港澳兩地的「新華分社」最為人熟悉的,並非其新聞專業部分,而是兩地移交前作為大陸派駐港澳的最高機構(東方日報社論,「香港澳門歷史新階,新華分社易名恰當」,2000.1.18)。對於本次更名的意義,各界看法不一。有認為更名後,將可以使名稱與職能符合,地位更加明確(大公報社論,「『駐港辦』職能明確任重道遠」,2000.1.18;文匯報社論,「樂見新華分社更名」,2000.1.18;天天日報社論,「對『新華社』改名期以厚望」)。亦有認為「正名重要,廣開言路更重要」,期能排除過去「左傾」的錯誤(明報社論,「正名重要,廣開言路更重要」,2000.1.18)。信報亦指「中聯辦」的新職責應是全面和準確地向中共當局反映香港各界意見(信報社論,「新時代,新名稱,新職責」,2000.1.18)。星島日報社論則以「正名合理,低調必要」為名,期望大陸克制,不要插手香港事務(2000.1.18)。

由於以往「新華社香港分社」對香港事務的涉入及主導,深植在很多港人記憶中,故不僅有報紙指「新華分社易名,惹『京人治港』疑雲」(太陽報,2000.1.2)。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亦提出書面質詢港府如何確保「中聯辦」不會成為另一權力中心(明報,2000.1.26),港府政制事務局雖回應表示「中聯辦」的職責已清楚列明,不會涉及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明報,2000.1.27),但是對於「中聯辦」是否自動「承接」「新華社香港分社」免受部分香港條例約束的「特權」的問題,該局以不宜回答而未作回應(明報,2000.1.26)。但是「中聯辦」隨後在香港各界慶祝「江八點」發表五週年期間,卻高調地出面籌辦紀念活動,打破以往不正式出面的做法,並以香港涉台事務之主導角色姿態,談論台港關係之發展及我駐港機構應注意事項,如此作為,則又令許多觀察家認為必須關注其在大陸涉港事務中的地位及權限。

「新華社」港、澳分社更名後之人事及職務表
原名稱 新名稱 主任 副主任 主要職務
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姜恩柱 鄭國雄、高祀仁、王鳳超、劉山在、鄒哲開、陳鳳英、鄭坤生

1、聯繫中共「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及中共「解放軍」駐港、澳部隊。

2、聯繫並協助中共有關部門管理在港、澳之陸資機構。

3、促進港、澳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之交流與合作;聯繫港、澳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大陸與港、澳之間的交往,反映港、澳居民對中國大陸的意見。

4、處理有關涉台事務。

5、承辦中共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王啟人 李水林、宗光耀、柯小剛、王今翔

註:原「新華社」港、澳分社之新聞業務轉由「新華社香港特別行政區分社」(社長:張國良)、「新華社澳門特別行政區分社」(社長:陳伯良)負責。

二、 中共、澳門方面有關我國人進出澳門證件問題談話
  (一) 背景說明
    1、 澳門特首何厚鏵
      (1)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就任首次記者招待會上,有關台澳關係談話如下:
       

▓ 從經濟、文化方面著手發展台澳關係,對澳門、台灣最有利。

▓ 澳門將不會插手兩岸事務。

▓ 台灣民眾入境澳門所持證件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仍將有效,但特區政府鼓勵用「台胞證」或台灣身分證較為方便。

▓ 台澳關係以入出境管理、遊客及過境事務為主,由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如:移民局、入出境管理部門)與台灣方面保持聯繫即可解決問題,沒有必要設立更高的溝通管道。

      (2) 二000年一月二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台灣護照不可能永遠是台灣民眾進入澳門唯一的證件,特區政府將在不違背大原則之前提下,以很靈活的方式處理此問題。(澳門特區政府一九九九 年十二月卅日公布卅五個國家人民進出澳門免簽證,惟我國並不在其中)
    2、 海協會秘書長張金成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廿七日在珠海參加一項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後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台灣民眾進入澳門的證件安排,依據「錢七條」的安排原則上不會變化,只會帶來方便,不會帶來更大不方便之處,具體由澳門政府安排,會得到適當的處理。
  (二) 澳門各界反應
   

▓ 政界:立法會議員周錦輝表示,若台灣民眾赴澳門須持「台胞證」將會削弱台灣旅客赴澳門之意願,嚴重削弱澳門的旅遊和航空競爭力。(12.28澳門日報)

▓ 學界:學者吳志良認為台澳關係應從長遠來考慮,而特區政府在處理對台事務時,除須依照「錢七條」外,應盡可能提供一個寬鬆的環境,保持台澳間的渠道暢通。(12.28星報)

▓ 媒體:(如附表一)

贊成使用「台胞證」

  • 我方可能採取之反制措施(如:緊縮澳門居民在台工作、就學、投資之規定作為反制措施),將壓縮我國際空間與對外關係,對我方並無好處。(12.22華僑報、12.26市民日報、)
  • 「九九」後若讓台灣民眾憑護照入境澳門,並在護照上加蓋特區政府章戳,將間接承認我為一主權獨立國家。(12.25市民日報)
  • 台灣民眾若經澳門入境大陸地區,以「台胞證」入境澳門並無不便,(12.26市民日報)

反對使用「台胞證」

  • 我方可能採取緊縮澳門勞工來台工作為反制措施,將使澳門數萬赴台謀生之澳門居民家庭陷入困境,且衝擊澳門觀光業,後果堪虞。(12.27市民日報)
  • 若台灣民眾赴澳門須持「台胞證」將會降低台灣旅客赴澳門之意願,嚴重削弱澳門的旅遊和航空競爭力。(12.26星報;12.27市民日報;12.28星報)

建議採用身分證或類似「港簽」為變通方法

  • 由台灣民眾出示身分證入出境澳門,入境時填寫一式二份之入出境申請表,澳門特區政府可在入出境申請表上加蓋章戳;或由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簽發三年或五年效期,不限入出境次數之入出境證。(12.27市民日報;12.28華僑報)
  (三) 綜合研析
    1、 何厚鏵僅鼓勵使用「台胞證」,入出境澳門之安排仍待中共拍板
     

▓ 未有具體規劃:何厚鏵於記者招待會上有關台灣民眾進出澳門之證件安排等談話,似僅為表達態度,未見相關具體規劃。

▓ 中共尚未明確表態:海協會秘書長張金成對我民眾進出澳門方式之相關談話(只會帶來方便,不會更不方便),顯示中共方面對是否改變目前國人進出澳門之方式,態度仍未明確。

▓ 為倒退之作法:該談話有關「台胞證」部分,與香港刻正研究對台灣民眾發出「電子簽證」,以簡化入出境程序相比較,顯然為倒退之作法

    2、 我方應傳達澳門在經濟上與我依存度甚高之訊息,並澄清不實說法
      澳門人士贊成我國人使用「台胞證」進入澳門之理由,不外乎「在我民眾護照上蓋章將間接承認『兩國論』」、「較為方便」、「香港亦採用相同入出境處理方式」、「我方若採取反制措施,澳門政府有解決當地失業率高漲之能力」等,惟該等說法均與事實不符(如附表二)。
日期 媒體 紀要
12.22 華僑報 台灣若以緊縮澳門居民在台工作、就學、投資之規定作為反制措施,將壓縮其國際空間與對外關係,對台灣並無好處。
12.25 華僑報 陸委會主委主張台灣民眾赴澳門免簽證為「兩國論」之演繹,把台澳關係由地區關係轉為國與國的關係。
12.25 市民日報 「九九」後若讓台灣民眾憑護照入境澳門,並在護照上加蓋特區政府章戳,將間接承認台灣為一個國家。
12.26 星報 澳門旅遊界人士擔心,若要求台灣民眾持「台胞證」入境澳門,將使澳門旅客減少。
12.26 市民日報

▓ 台灣民眾不願從事低薪工作,且僱用高薪勞工對雇主不利,若台灣以緊縮澳門居民在台工作之規定作為反制措施,將不利其工業與建設,對經濟不利。

▓ 台灣不宜撤除駐澳門機構,此舉將減少對外之窗口。

▓ 台灣民眾若經澳門入境大陸地區,以「台胞證」入境澳門並無不便,且台灣民眾目前亦持「台胞證」進入香港。

12.27 市民日報

▓ 特區政府可考慮其他方式,如:由台灣民眾出示身分證入出境澳門,入境時填寫一式二份之入出境申請表,澳門特區政府可在入出境申請表上加蓋章戳;或由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簽發三年或五年效期,不限入出境次數之入出境證。

▓ 特區政府若執意要求台灣民眾以「台胞證」出入澳門,台灣必採取報復措施,將使澳門數萬赴台謀生之澳門居民家庭陷入困境,且衝擊澳門觀光業,後果堪虞。

12.28 星報

▓ 澳門學者吳志良認為台澳關係應從長遠來考慮,而特區政府在處理對台事務時,除須依照「錢七條」外,應盡可能提供一個寬鬆的環境,保持台澳間的渠道暢通。

▓ 澳門要爭取兩岸遊客,須簡化入境程序並改善服務。

12.28 華僑報

▓ 「台胞證」需事先申請,又需費用,非常不方便。

▓ 可以台灣居民身分證為入境證件,或香港現行之「申請入境簽證」等變通辦法。

  澳門日報

立法會議員周錦輝表示,若台灣民眾赴澳門須持「台胞證」將會削弱台灣旅客赴澳門之意願,嚴重削弱澳門的旅遊和航空競爭力。

  大眾報

海協會秘書長張金成於珠海參加一項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後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

▓ 台澳關係若嚴格遵循澳門「基本法」和「錢七條」,相信可以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 台灣民眾進入澳門的證件安排,依據「錢七條」的安排原則上不會變化,只會帶來方便,不會帶來更大不方便之處,具體由澳門政府安排,會得到適當的處理。

12.29 華澳日報 「澳門錢七條」中「現行的入出境方式基本不變」,是對台灣民眾入出境澳門最合理的處理方式。(現行之程序為:台灣民眾持護照入出境僅為識別個人身分之證件,澳門機場相關人員認可身分後,並未在其護照加蓋入出境紀錄章,而係於「入出境紀錄紙」上蓋章,因此不與「一個中國」原則牴觸)
12.30 華澳日報 「九九」後台灣民眾進入澳門之證件,應由中共分別授權澳門特區政府簽發,若由中共「中央」簽發「台胞證」,在客觀上可能造成「干預特區自治權」之事實;反之,若由澳門特區簽發「台胞證」,亦將造成插手「中央」事務之事實。故憑「台胞證」進出澳門之措施與「一國兩制」牴觸,在技術上亦不可行。
項目 澳門媒體說法 事實
一、目前是否在國人護照上加蓋入出境章 我國人持護照入出境僅為識別個人身分之證件,澳門機場相關人員認可其身分後,並未在護照加蓋入出境紀錄章,而係於「入出境紀錄紙」上蓋章。
二、使用「台胞證」出入境是否較為方便

▓ 「台胞證」係由中共相關部門審核,需事先提出申請,約需時二個星期,且需花費。

▓ 並非所有入境澳門之台灣旅客均取道澳門進入大陸地區,有為數甚多之旅客專程至澳門旅遊,故採用「台胞證」入出境澳門並不方便。

三、入出境香港是否亦使用「台胞證」

▓ 國人進出香港係持港府入境事務處核發之「港簽」,僅持「台胞證」過境香港進入大陸地區者,可免申請「港簽」在港停留七天。

▓ 香港刻正研究「電子簽證」,以簡化台灣旅客進出香港之方式,與此相較,澳門若採用「台胞證」入出境,顯然為倒退之作法。

四、我方若採取反制措施,澳門政府是否有解決當地失業率高漲之能力 有,認為特區政府將以投資公共建設,實施「以工代賑」方式,解決失業問題 澳門1999年第三季失業率高達6.9%,且人少地小,需興建之公共設施有限,失業人口將造成社會問題,對澳門當地經濟、社會恐雪上加霜。

參、答客問

港澳居民在臺若逾期停留,將會對其產生何種影響?

答:港澳居民在臺若逾期停留,治安機關將予以強制出境。強制出境前,得暫予收容。此外,下次申請入境時,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其不予許可之期間,自出境之翌日起至少為一年。

港澳居民若未經許可在臺工作,將會有何處罰?

答:港澳居民若未經許可在臺工作,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並限制一年內不得再入境。另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臺灣地區人民非法雇用港澳居民工作者,將應負何責任?

答:依「香港澳門關係」第十五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非法雇用香港或澳門居民工作者,應負擔強制出境及收容管理之費用,是項費用由強制出境機關檢具單據及計算書,通知應負擔人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肆、統計資料

一、 據財政部統計處統計資料顯示,民國八十八年臺港貿易總額為二百八十一億九千五百餘萬美元,其中臺灣地區對香港出口為二百六十一億餘美元,臺灣地區自香港進口為二十億餘美元,貿易順差達二百四十億餘美元,香港仍為我國最大順差來源地。
二、 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統計資料顯示,民國八十八年香港居民來臺人數為二十二萬餘人次,澳門居民來臺人數為三萬六千餘人次,分別較八十七年上升16.66%及1.09%;民國八十八年臺灣民眾赴香港人數達一百八十二萬餘人次,赴澳門人數達八十萬餘人次,分別較上一年上升4.95%及36.29%。
三、 據港府統計處發表香港對外貿易統計資料顯示:
 

1、民國八十八年十月進口貨值為162.564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增加6.8%;轉口貨值為142.692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增加8.8%;港產品出口貨值為17.949億美元,較上一年同期減少10.3%。

2、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進口貨值為160.385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增加9.9%;轉口貨值為一四○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增加11.5%;港產品出口貨值為19.872億美元,較上一年同期減少2.3%。

3、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進口貨值為171.282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上升17%;轉口貨值為137.692億餘美元,較上一年同期上升16.4%;港產品出口貨值為20.897億美元,較上一年同期上升7.3%。

4、據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大眾報報導,民國八十八年澳門國際機場總客運量達二百六十四萬餘人次,其中臺灣旅客為一百七十三萬餘人次,約佔六成半。

5、據香港美國商會「一九九九年商業展望調查」顯示,75%在香港設有地區總部公司中,仍有81%將維持以香港作為亞太總部,惟比率較一九九八年的90%為低。

6、據香港統計處資料顯示,截至一九九九年底,香港人口已達六百九十七萬餘人,較上一年增加近十七萬人,其中九成則是新移民及回流人士。

7、據香港旅遊協會公佈一九九九年訪港旅客人數共一千零六十八萬人次,較一九九八年增加一成,其中訪客來源地區依序為大陸(逾三百萬人次)、臺灣(逾二百萬人次)、日本。

8、據港府統計處發表統計資料顯示,一九九九年十、十一、十二月份香港通貨膨脹率均較上一年同期下降4.2%,負成長情形已超過一年。

9、據港府統計處發表統計資料顯示,一九九九年十、十一月香港失業率分別為6.2%、6.1%。

表一 臺灣地區對香港貿易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份 臺灣海關統計 香港海關統計
 
出口
進口
貿易總額
出口
進口
貿易總額
1982
1,565.30
307.40
1,872.70
1,671.80
436.40
2,108.20
1983
1,643.60
298.90
1,942.50
1,705.20
473.20
2,178.40
1984
2,087.10
370.40
2,457.50
2,224.00
624.10
2,848.10
1985
2,539.20
319.70
2,858.90
2,679.20
554.50
3,233.70
1986
2,915.10
379.30
3,294.40
3,074.00
761.40
3,835.40
1987
4,112.90
706.70
4,819.60
4,274.00
1,241.70
5,515.70
1988
5,588.50
1,922.00
7,510.50
5,686.80
1,811.50
7,498.30
1989
7,029.10
2,197.00
9,226.10
6,613.70
2,112.60
8,726.30
1990
8,557.00
1,446.00
10,003.00
7,446.70
2,724.10
10,170.80
1991
12,430.50
1,944.50
14,375.00
9,563.00
3,175.00
12,738.00
1992
15,416.00
1,780.90
17,196.90
11,301.20
3,396.90
14,698.10
1993
18,454.90
1,728.10
20,183.00
12,203.70
3,658.60
15,862.30
1994
21,263.00
1,533.00
22,796.00
13,936.30
3,700.30
17,636.60
1995
26,121.10
1,842.50
27,963.60
16,572.60
4,580.60
21,153.20
1996
26,804.80
1,704.70
28,509.50
15,795.10
4,274.80
20,069.90
1997
28,707.70
1,996.10
30,703.80
15,967.60
4,693.70
20,661.30
1998
24,841.30
1,952.30
26,793.60
13,342.90
4,342.70
17,685.60
1999
26,101.70
2,093.90
28,195.60
 
 
 
1999.1
2,208.10
188.60
2,396.70
1,079.20
370.10
1,449.30
1999.2
1,324.30
134.50
1,458.80
677.90
252.30
930.20
1999.3
2,266.50
181.70
2,448.20
1,019.60
343.70
1,363.30
1999.4
1,985.20
169.10
2,154.30
1,111.00
351.10
1,462.10
1999.5
2,379.00
163.80
2,542.80
1,031.87
347.69
1,379.56
1999.6
2,068.00
150.90
2,218.90
1,043.74
312.74
1,356.48
1999.7
2,209.60
167.20
2,376.80
1,173.81
379.31
1,553.12
1999.8
2,334.30
182.50
2,516.80
1,103.90
330.41
1,434.31
1999.9
2,028.70
157.40
2,186.10
1,084.81
364.72
1,449.53
1999.10
2,463.60
201.40
2,665.00
1,174.04
382.34
1,556.38
1999.11
2,508.60
208.50
2,717.10
     
1999.12
2,325.80
188.30
2,514.10
     
資料來源:財政部統計處.香港政府統計處
表二 臺灣地區對澳門貿易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份 出口 進口 貿易總值 出(入)超
1983
1.3
0.1
1.4
1.2
1984
3.5
0.1
3.6
3.4
1985
7.3
0.1
7.4
7.2
1986
12.4
0.2
12.6
12.2
1987
22.7
0.6
23.3
22.1
1988
32.5
1.9
34.4
30.6
1989
64.1
3.2
67.3
60.9
1990
98.2
6.9
105.1
91.3
1991
91.2
6.9
98.1
84.3
1992
84.9
12.8
97.7
72.1
1993
98
18.8
116.8
79.2
1994
134.8
22.7
157.5
112.1
1995
187.9
27.9
215.8
160
1996
237.5
28.1
265.6
209.4
1997
311.2
38.1
349.3
273.1
1998
319.3
41.5
360.8
277.8
1999
273.6
47.8
321.4
225.8
1999.1
24.7
3.9
28.6
20.8
1999.2
14.8
2.8
17.6
12
1999.3
22.4
5
27.4
17.4
1999.4
23.7
4
27.7
19.7
1999.5
28.4
4.3
32.7
24.1
1999.6
26.7
2.4
29.1
24.3
1999.7
24.1
3.9
28
20.2
1999.8
23.5
4.5
28
19
1999.9
20.4
3.9
24.3
16.5
1999.10
22.1
5.4
27.5
16.7
1999.11
22.3
4.7
27
17.6
1999.12
20.5
3
23.5
17.5
資料來源:財政部統計處
表三 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金額統計表單位:百萬美元
年份 臺灣產品經香港轉口輸往大陸 與上年同期比較 % 大陸產品經香港轉口輸往臺灣 與上年同期比較 % 經香港對大陸轉口輸出入總值
1979
21.47
 
56.29
 
77.76
1980
234.97
1031.83
76.21
39.86
311.18
1981
384.15
81.08
75.18
9.35
459.33
1982
194.45
-42.08
84.02
27.89
278.47
1983
157.84
-2.84
89.85
28
247.69
1984
425.45
170.73
127.75
42.92
553.20
1985
986.83
131.36
115.90
-9.51
1,102.73
1986
811.33
-17.78
144.22
24.43
955.55
1987
1,226.53
51.17
288.94
100.35
1,515.47
1988
2,242.22
82.81
478.69
65.68
2,720.91
1989
2,896.49
29.18
586.90
22.6
3,483.39
1990
3,278.26
13.2
765.36
30.4
4,043.62
1991
4,667.16
42.36
1,125.96
47.11
5,793.12
1992
6,287.93
34.73
1,118.97
-0.62
7,406.90
1993
7,585.42
20.63
1,103.56
-1.38
8,688.98
1994
8,517.20
12.3
1,292.30
17.1
9,809.50
1995
9,882.80
16.03
1,574.17
21.81
11,456.97
1996
9,717.61
-1.67
1,582.39
0.52
11,300.00
1997
9,715.10
-0.03
1,743.82
10.2
11,458.92
1998
8,364.05
-13.91
1,654.90
-5.1
10,018.95
1999.1
623.75
-7.55
146.32
13.93
770.07
1999.2
410.28
-32.17
89.90
-21.96
500.18
1999.3
639.45
-7.88
131.09
-13.52
770.54
1999.4
731.51
-8.09
132.29
-14.11
863.80
1999.5
704.33
-4.37
138.43
-4.26
842.76
1999.6
704.47
-1.74
133.10
3.49
837.57
1999.7
743.42
5.81
137.02
3.45
880.44
1999.8
698.72
2.74
134.74
2.44
833.46
1999.9
678.36
2.91
132.46
-5.18
810.82
1999.10
713.84
3.26
147.66
10.97
861.50
1999.1-10
6,645.90
-4.46
1,315.38
-3.11
7,961.27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海關統計
表四 兩岸三地貿易依存度統計表 單位:%
年份 臺灣對大陸 臺灣對香港
 
出口依存度
進口依存度
貿易依存度
出口依存度
進口依存度
貿易依存度
1979
0.13
0.38
0.25
     
1980
1.19
0.39
0.79
     
1981
1.7
0.35
1.05
8.4
1.5
0.50
1982
0.88
0.44
0.68
7.1
1.6
4.60
1983
0.8
0.44
0.64
6.5
1.5
4.30
1984
1.4
0.58
1.06
6.9
1.7
4.70
1985
3.21
0.58
2.17
8.3
1.6
5.60
1986
2.04
0.6
1.49
7.4
1.6
5.20
1987
2.28
0.83
1.71
7.7
2.0
5.50
1988
3.7
0.96
2.47
9.2
3.9
6.80
1989
5.03
1.22
3.31
10.6
4.2
7.80
1990
6.54
1.40
4.23
12.7
2.7
8.20
1991
9.84
1.79
6.2
16.3
3.0
10.30
1992
12.95
1.55
7.6
18.9
2.5
11.20
1993
16.47
1.43
9.32
21.7
2.2
12.40
1994
17.22
2.18
10.02
22.8
1.8
12.70
1995
17.40
2.98
10.46
23.4
1.8
13.00
1996
17.87
3.02
10.95
23.1
1.7
13.10
1997
18.39
3.42
11.15
23.5
1.7
12.98
1998
17.94
3.93
11.13
22.5
1.9
12.40
1999.1
17.79
4.37
11.26
22.5
2.0
12.50
1999.1-2
16.15
4.20
10.46
20.3
2.0
11.60
1999.1-3
16.86
4.01
10.76
20.8
2.0
11.90
1999.1-4
18.38
3.93
11.53
21.0
2.0
12.02
1999.1-5
17.52
4.02
11.18
21.3
2.0
12.25
1999.1-6
17.50
4.04
11.16
21.2
1.9
12.20
1999.1-7
17.55
4.01
11.14
21.4
1.9
12.20
1999.1-8
17.61
4.01
11.15
21.2
1.9
12.17
1999.1-9
17.54
4.04
11.14
21.4
1.9
12.15
1999.1-10
19.66
4.53
12.44
21.4
1.9
12.09
1999.1-11
17.58
4.07
11.17
21.4
1.9
12.14
資料來源:財政部統計處.香港政府海關統計
註:臺灣對大陸進出口依存度及貿易依存度採本會估算值(依財政部統計處、香港政府海關統計資料估算);台灣對香港進出口依存度及貿易依存度(依財政部統計處資料估算)
表五 臺灣對大陸、香港及全球貿易順差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份 臺灣經香港對大陸貿易之貿易順差 臺灣對香港貿易順差(1) 臺灣對外貿易淨順差額(2)
  香港海關統計 本會估算
  金 額(3) (3)/(2)% 金 額(4) (4)/(2)% 金 額(5) (5)/(2)%  
1990
2,512.90
20.11
3,629.20
29.04
7,110.40
56.89
12,498.40
1991
3,541.20
26.59
6,367.60
47.81
10,483.80
78.72
13,317.80
1992
5,169.00
54.62
9,428.60
99.63
13,633.60
144.07
9,463.50
1993
6,481.90
80.72
12,889.50
160.51
16,723.80
208.26
8,030.30
1994
7,224.90
93.83
14,163.80
183.96
19,729.40
256.24
7,699.60
1995
8,308.60
102.46
16,342.40
201.54
24,263.00
299.22
8,108.80
1996
8,135.20
59.94
17,667.50
130.18
25,083.00
184.81
13,572.00
1997
7,971.30
104.12
18,539.90
242.16
26,691.90
348.64
7,656.00
1998
6,709.20
113.39
15,730.40
265.85
22,867.30
386.47
5,917.00
1999.1
477.50
92.81
1,337.10
259.88
2,010.00
390.70
514.50
1999.2
320.40
30.46
796.20
75.70
1,186.90
112.85
1,051.80
1999.3
508.40
47.27
1,536.90
142.89
2,078.30
193.22
1,075.60
1999.4
599.20
62.35
1,288.10
134.03
1,801.90
187.50
961.00
1999.5
565.90
31.23
1,661.80
91.70
2,207.70
121.83
1,812.20
1999.6
571.40
72.49
1,350.60
171.35
1,911.20
242.47
788.20
1999.7
606.40
123.91
1,414.90
289.12
2,042.40
417.34
489.40
1999.8
564.00
67.48
1,531.60
183.24
2,151.70
257.44
835.80
1999.9
545.90
47.21
1,266.90
109.58
1,871.30
161.85
1,156.20
1999.10
566.20
406.08
1,567.80
1124.46
2,262.20
1622.47
139.40
1999.11
636.00
44.18
1,647.50
114.43
2,300.20
159.77
1,439.70
1999.1-11
5,967.10
58.39
15,390.20
150.61
21,805.80
213.39
10,218.70
表六 臺港相互投資金額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份 香港對 臺灣投資 臺 灣 對 香 港 投 資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1952-1979
924
301.3
7
0.38
1980
22
39.5
1
0.01
1981
16
35.3
1
3.2
1982
25
40.8
-
0.1
1983
38
24.1
-
0.6
1984
43
64.9
1
0.03
1985
35
29.2
2
0.3
1986
59
76.4
1
0.3
1987
63
181.3
3
1.3
1988
75
156.8
9
8.1
1989
65
248.2
5
10.3
1990
69
235.9
27
33.1
1991
58
128.6
49
199.6
1992
68
212.9
53
54.4
1993
53
169.3
78
161.9
1994
48
250.7
47
127.3
1995
37
146.6
50
99.6
1996
57
266.9
37
59.9
1997
56
237.1
57
141.6
1998
67
274.51
48
68.6
1999.1
5
0.52
1
21.61
1999.2
3
0.59
2
6.81
1999.3
7
7.66
8
15.23
1999.4
9
3.66
4
6.13
1999.5
11
19.02
4
10.18
1999.6
7
7.15
6
7.86
1999.7
8
81.24
4
1.01
1999.8
7
6.58
3
4.23
1999.9
8
11.848
2
5.873
1999.10
13
5.211
4
2.973
1999.11
9
6.799
6
3.539
1999.1-11
87
150.278
44
85.445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表七 香港對大陸地區貿易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 份 出口 進口 轉口
 
金額
佔總出口值百分比
金額
佔總進口值百分比
金額
佔總轉口值百分比
1991
6,874.80
-
37,609.70
-
19,656.10
-
1992
7,943.40
26.50
45,429.10
37.10
27,192.90
30.70
1993
7,792.80
27.00
51,559.10
37.50
35,200.20
33.40
1994
7,874.20
27.70
60,368.10
37.60
41,389.10
34.10
1995
8,148.10
27.40
69,164.10
36.20
49,236.30
34.50
1996
7,900.00
29.00
73,133.70
37.10
53,558.00
35.20
1997
8,188.10
30.20
77,996.40
37.70
56,907.50
35.70
1998
59,414.00
34.40
74,438.00
40.60
-
-
1999.1
4,630.00
33.80
6,000.00
43.50
-
-
1999.2
2,901.00
28.60
4,186.00
40.70
-
-
1999.3
4,619.00
37.10
5,529.00
39.80
-
-
1999.4
4,928.00
36.10
6,103.00
42.00
-
-
1999.5
4,706.00
33.80
6,105.00
43.70
-
-
1999.6
4,782.00
33.70
6,612.00
44.60
-
-
1999.7
5,158.00
32.80
7,281.00
44.50
-
-
1999.8
5,019.00
31.50
7,317.00
46.80
-
-
1999.9
4,975.00
32.10
7,196.00
45.00
-
-
1999.10
5,223.00
32.50
7,258.00
44.70
-
-
1999.1-10
46,910.00
33.20
63,560.00
43.70
-
-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
註:自一九九八年起香港對大陸地區轉口金額併入出口貿易金額計算
表八 臺港澳往來人數統計表 單位 :人次
年份 港澳居民入境 核准定居 我方赴港澳
 
香港
澳門
小計
香港
澳門
小計
香港
澳門
小計
1984
260,090
661
260,751
1,747
152
1,899
36,220
104
36,324
1985
241,518
584
242,102
1,158
190
1,348
36,465
228
36,693
1986
245,859
580
246,439
909
169
1,078
37,949
306
38,255
1987
236,210
766
236,976
1,050
614
1,664
60,092
520
60,612
1988
218,088
1,588
219,676
1,482
1,389
2,871
340,064
1,833
341,897
1989
217,517
3,957
221,474
3,540
1,291
4,831
808,170
14,007
822,177
1990
186,896
4,642
191,538
5,755
1,627
7,382
1,237,081
15,302
1,252,383
1991
164,210
4,660
168,870
3,466
657
4,123
1,359,701
9,840
1,369,541
1992
159,240
9,690
168,930
985
117
1,102
1,743,115
10,966
1,754,081
1993
165,737
22,830
188,567
950
367
1,317
1,934,649
7,084
1,941,733
1994
176,167
34,778
210,945
1,203
555
1,758
1,751,085
61
1,751,146
1995
174,469
37,128
211,597
1,174
554
1,728
1,904,979
9,063
1,914,042
1996
183,110
38,599
221,709
775
507
1,282
1,822,062
301,730
2,123,792
1997
177,923
35,692
213,615
927
622
1,549
1,896,866
500,456
2,397,322
1998
194,116
35,863
229,979
692
641
1,333
1,738,319
587,083
2,325,402
1999
226,450
36,254
262,704
409
670
1,079
1,824,423
800,142
2,624,565
1999.1
15,610
1,656
17,266
31
28
59
135,372
49,582
184,954
1999.2
21,204
4,569
25,773
36
22
58
144,220
51,220
195,440
1999.3
19,368
4,131
23,499
43
60
103
134,552
60,047
194,599
1999.4
23,911
2,316
26,227
39
54
93
167,138
75,350
242,488
1999.5
20,463
2,452
22,915
30
43
73
152,983
70,453
223,436
1999.6
23,606
3,279
26,885
21
45
66
153,648
71,577
225,225
1999.7
23,821
2,709
26,530
59
84
143
184,879
76,301
261,180
1999.8
23,728
3,465
27,193
42
115
157
165,827
72,586
238,413
1999.9
16,710
3,581
20,291
29
49
78
153,793
65,106
218,899
1999.10
9,889
3,062
12,951
40
63
103
161,532
72,078
233,610
1999.11
12,301
2,484
14,785
16
47
63
150,994
70,579
221,573
1999.12
15,839
2,550
18,389
23
60
83
119,485
65,263
184,748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伍、每季大事

八十八年

十一月二日

▓ 香港特區政府與美國迪士尼公司達成協議,將在香港大嶼山興建第三個國際主題公園。(88.11.3港府新聞公報)

十一月八日

▓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繫委員會」在北京召開首次會議,討論中國大陸加入WTO及港人在內地營商等問題。(88.11.8明報)

十一月廿八日

▓ 香港舉行首屆區議會選舉,選出三九0個直選議員、一0二個委任議員,投票率為百分之三十八.八二。(1999.11.29信報)

十一月卅日

▓ 美國傳統基金會公布年度經濟自由指數排行榜,香港連續六年蟬聯榜首。(88.12.1經濟日報)

十二月三日

▓ 香港終審法院判決大陸內地人民逾期停留應予遣返,逾千名不滿判決者於政府總部外抗議、靜坐,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1999.12.4明報)

十二月八日

▓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舉行最後一次(第四十七次)全體會議,總結過去十四年零七個月的工作成果(88.12.8大公報)

十二月十三日

▓ 長榮航空宣布,該公司轉投資之長榮航空服務(澳門)有限公司與大陸「中國航空澳門公司」簽約,取得澳門航空股票二百萬股,總投資為港幣二千五百萬元,佔澳門航空持股比例百分之五。(88.12.14中國時報)

十二月十五日

▓ 香港終審法院判決吳恭劭、利建潤污損「國旗」、「區旗」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相關規定,為犯罪行為。(1999.12.16蘋果日報)

十二月十七日

▓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舉行最後一次會議,雙方簽署「澳門檔案移交」、「澳門資產移交」及「澳門加入國際通訊衛星組織」三協議。(1999.12.18澳門日報)

十二月廿日

▓ 澳門移交中國大陸,結束四百多年葡萄牙政府統治。澳門特區政府及中共「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成立。(88.12.21文匯報)

▓ 澳門特首何厚鏵於就任記者會上表示,特區政府鼓勵我國人持「台胞證」進入澳門。(1999.12.121華僑報)

十二月廿七日

▓ 港府公布高官異動名單,其中任關佩英出任港府環境食物局局長、吳惠蘭出任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梁世華出任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余黎青萍出任規劃地政局檢討樓宇安全及預防性維修專責小組主管。(88.12.29文匯報)

十二月廿八日

▓ 香港與大陸簽署船隻停泊互惠協議,明訂在香港註冊之船舶停靠大陸港口時,船東可支付較少之港口稅;大陸船舶停靠香港港口時,亦享有同樣優惠。(88.12.29國家通訊社)

八十九年

一月十日

▓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舉行最後一次(第十二次)會議,「副總理」兼「特區籌委會主任委員」錢其琛宣稱「台灣問題一定能夠得到解決」。(89.1.11國家通訊社)

一月十八日

▓ 中共「新華社」港、澳分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要職務包括:聯繫駐特區特派員公署、「解放軍」駐特區部隊;促進大陸內地與特區經濟、文化等交流;協助管理特區陸資機構;處理有關涉台事務;承辦中共交辦的其他事項等。(89.1.8明報、大公報)

▓ 港府與柬埔寨政府簽署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此為香港與其他國家簽署第三十九份民航協定。(89.1.19國家通訊社)

一月廿二日

▓ 國際透明度組織(國際性貪汙監督機構)公布最新數據,顯示亞洲地區廉潔程度最高者為新加坡,香港居次。(89.1.22國家通訊社)

一月廿四日

▓ 「香港澳門居民新竹收容所」掛牌成立,日後若有港澳居民違法,將送往新竹收容所收容,若涉及刑案,須待案件定讞後,始可執行強制出境。(89.1.26台灣時報)

一月廿五日

▓ 中共「北京市政協」第九屆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李澤楷(香港富商李嘉誠次子)等十名港澳人士增補為「北京市政協委員」。目前七二六名「北京市政協委員」中,計有三六位港澳人士。(89.2.26星島日報)

一月廿七日

▓ 香港終審法院首次確認我法院宣告之破產令具有效力,且可在香港執行。(89.2.28成報)

一月廿八日

▓ 吳仕明、楊允中、黃楓樺、潘玉蘭、賀一誠、劉藝良、李成俊等七人當選中共第九屆澳門特區「人大代表」。(89.01.29澳門日報)

類別

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