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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防疫優先,自109年2月11日零時起,港澳人士,除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外,均暫緩來臺

  • 發布日期:109-02-10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2號

  大陸委員會表示,考量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散,與港澳接壤之廣東各城市疫情趨於嚴峻,且港澳不排除亦有社區感染的風險,及外界對相關醫療能量能否因應不斷質疑等因素,基於防疫優先,自本(109)年2月11日零時起,港澳人士,除商務履約活動、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含陪同人員)、已取得我居留證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外,均暫緩來臺;至已持有有效入出境證者推遲來臺。港澳學生亦暫緩來臺。所有獲准來臺者一律均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強調,政府自2月7日起實施所有港澳人士來臺均須居家檢疫14天的措施後,在來臺就學的港澳生部分,經教育部的協調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的努力與配合,居家檢疫的措施已獲落實。但綜合考慮近期整體疫情變化及國內醫療資源能量,為確保國人及港澳生的健康,爰要求港澳生暫緩來臺。上述相關措施將會視未來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更新。

新聞聯絡人:吳佳珍

電話:2397-5589#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