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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遊之數額,自105年12月15日生效

  • 張貼日:105-12-20
  • 發布單位: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台內移字第10509645861號
主  旨:公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遊之數額,自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生效。
依  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配合交通部105年12月2日交授觀業字第1053005553號函辦理。
二、受理數額:上班日每日受理申請數額為8,760人(每日平均數額為6,000人)。
三、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個人旅遊業務,如當日超過前項數額,列入翌日之數額,如當日尚有賸餘數額,不再留用。

類別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