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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入境審查 未要求房產證明

  • 張貼日:107-06-30
  •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有關本(29)日報載「台嚴審陸客,竟要求房產證明」,移民署表示,國境事務大隊依法對入境外來旅客,執行例行來臺目的審查,並無報載受上級指示或要求出示房產證明等情事。
經瞭解,前(27)日有一疑似報載個案之大陸旅客來臺,因該旅客近期內來臺觀光過於頻繁,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基於安全考量,實施入境審查,以瞭解來臺目的、行程及當初申請來臺之財力證明,經確認後即許可查驗入境,查詢過程並未有要求提供房產證明之情事。國境大隊事後接獲該旅客在臺友人來電詢問,因接聽電話人員不清楚案情,未能明確回應民眾問題,且顧及個人隱私及個資法規定,表示無法告知相關細節,此部分已向該旅客在臺友人說明,渠友人已表示理解,國境大隊未來將持續要求所屬提升電話禮貌與執勤技巧。
移民署表示,對各國來臺旅客進行入境審查,為各國移民機關共同職掌及例行程序,目的均係為國境把關,並維護境內安全,過程中如造成旅客稍許不便,仍請見諒。

類別

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