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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

  • 張貼日:107-02-08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7.2.8
聯 絡 人:林至美、鄭佳菁
聯絡電話:2316-5379、2316-5600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
國發會研擬推動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外國人才專法),業經立法院於106年10月31日三讀通過,同年11月22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並於107年1月29日核定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
為吸引我國產業創新轉型所需之優秀人才,外國人才專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誘因,相關說明如下:
1.鎖定延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
為加速國內產業轉型升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針對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及建築設計等八大領域,鎖定延攬特定人才來臺,舉如:
A.科技領域:在奈米、人工智慧AI、物聯網IoT及虛擬實境VR等尖端技術上具有傑出研發設計或新創實績者。
B.經濟領域:擔任半導體、生技醫材、綠色能源等企業之專業或跨領域整合職務。
C.金融領域:為金融科技FinTech、數位經濟等產業所需之金融專業人才。
2.強化提供各類留臺誘因
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給予多項優惠誘因:
A.核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未來渠等並可來臺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
B.享有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前3年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的租稅優惠。
C.放寬健保納保限制、加強退休保障、放寬配偶及子女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核發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等。
此外,針對一般外國專業人才亦提供尋職簽證,使得外國人找工作更便利;開放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來臺,允許自由接案與創作;以及開放補習班聘僱具專門知識或技術外國教師等。
3.建立國家層級攬才入口網及單一申辦窗口,簡化來臺申辦流程
A.單一申辦平臺:外國人才專法配套措施已請內政部完成建置「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連結如下: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ur-in-one/entry/OpensinNewWindow),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於線上申請就業金卡,大幅提高來臺申辦程序之便利性。
B.為落實「網實合一、鏈結國際」一站式的攬才機制,相關資訊將揭露於國家層級單一攬才入口網「Contact Taiwan」,同時結合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提供專人專責攬才及諮詢服務。
為擴大宣導本法,國發會後續亦將召開說明會,邀請外國人士、業者及部會與會說明及回應。另針對就業金卡部分,國發會與相關部會近期將積極引薦如外籍傑出新創人才及產業尖端研發人才,提高國際宣傳力道。
外國人才專法法自今(8)日正式施行,各項措施均可開始受理申請,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洽國發會或相關窗口詢問,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資格條件、申請作業流程及Q&A等,均可至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查詢(連結如下: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OpensinNewWindow)。

類別

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