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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與外交部等機關合作打擊跨國境電信詐騙犯罪

  • 張貼日:106-09-07
  • 發布單位:法務部

有關本(7)日媒體報導有關「我國檢方一直希望能與國外司法單位合作,一起打擊詐騙集團,但我外館卻因非外交部主管業務,以國外沒有司法管轄權回覆,讓對方碰軟釘子」等內容,與事實有所不符,法務部嚴正澄清如下:
一、為統合協調相關機關就跨境電信詐騙案件得以即時進行緊密橫向聯繫及處置,本部與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相關機關於105年6月3日成立「處理兩岸跨第三地電信詐騙案件跨部會協商平臺」,定期召開會議商議相關問題之處置與因應作為。各相關部會為打擊猖獗之跨境電信詐騙,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均能通力合作,消弭機關本位心態,已具有統合成效。
二、本部與外交部平時聯繫頻繁密切,就上述會議協調、指示事項,外交部均全力配合,及時提供各式協助,且外交部國內各單位及相關駐外館處,對檢察機關偵辦個案跨境電信犯罪,如有需求,均不遺餘力,積極與外國執法機關進行交涉,並對偵查團隊提供各種必要協助。本部對於外交部及各駐外館處對檢察機關與執法機關的支持與協助,向來表示感謝;其他相關機關之配合,亦能相互合作,為整體國家貢獻心力,不容外界無端抹殺。
三、本部重申亦未曾接獲駐外館處以跨境電詐案件非屬外交部主管業務、在國外沒有司法管轄權或類似回覆訊息云云推搪。本日上開相關新聞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且對跨機關及駐外館處、人員之辛勞有所偏頗與打擊,此予以澄清,請外界勿予訛傳。

類別

106年